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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议题 (2013年7月3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区201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左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上半年,全区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 表一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备注:1、年初设定的指标中,“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城镇污水纳管率”、“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等3项指标为年度统计指标。 2、“年专利授权数”、“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完成数以市公布数据为准。 一、经济总量稳步提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64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全区税收收入完成503.95亿元,同比增长15.8%;区级财政收入完成43.82亿元,同比增长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4.57亿元,同比增长1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2.41亿元,同比增长7.4%。 (一)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预计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为65.5:34.1(不含烟草业为21.4:77.9,三产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坚持“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一个保持”的产业发展方针,通过政策聚焦、项目聚焦、资源聚焦、资金引导,“两个优先”产业引领作用继续显现,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 以现代设计、科技金融为主导的知识型现代服务业预计实现增加值79.60亿元,同比增长11.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5.7%,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13.3%。 表二 重点产业发展情况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2.41亿元,同比增长7.4%。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旧区改造完成投资30.12亿元,同比增长78.5%。功能性房产新开工项目4个、面积36.21万平方米;竣工2个、面积8.44万平方米。进一步聚焦重点功能区建设,五大功能区的功能性房产投资占全区功能性房产投资总额的98.4%。 ![]() 年初安排重大工程正式项目48项,新开工5项,在建21项。 表三 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三)重点功能区集聚带动效应明显增强 五大功能区实现总产出951.67亿元,同比增长14.8%;完成区级税收19.43亿元,同比增长21.0%,占区级税收比重为46.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表四 五大功能区总产出、区级税收和载体建设情况
坚持“南北呼应、关注滨江”开发思路。联动推进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与滨江发展带开发建设,保利22、23街坊商住办综合项目开工,16街坊项目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完成杨浦滨江南段发展战略研究,滨江地区总体城市设计和控详修编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完成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渔人码头一期、上海国际时尚中心四期建设有序推进,1街坊商办项目开展规划方案论证。 聚焦五角场功能区建设,合生广场、311街坊商办项目有序推进,334街坊商办项目开工。新江湾城国际化社区功能逐步显现,湾谷科技园一期建设有序推进,实现项目建设与招商同步;铁狮门(尚浦领世)项目之一——耐克大中华区总部办公楼即将交付。 深化以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为代表的科技园区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国际设计一场二期、紫荆广场、旭辉商业广场、中天上海总部大厦、市政设计大厦等项目建设。复旦软件园建设与招商同步推进,新引进企业170余家。14家科技园区完成区级税收2.82亿元,同比增长17.2%,占区级税收比重为6.8%。 (四)招大引强势头良好 新引进各类企业1996户,同比增长9.9%;新引进各类企业注册资本金82.8亿元,同比增长22.5%。更加注重引进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经济发展有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新引进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139户,同比增长3.7%,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1户,同比增长16.7%。街镇服务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12个街道镇完成区级税收11.67亿元,同比增长13.8%,占全区区级税收比重为28.1%,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 ![]() 二、试点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创新活力不断涌现 (一)“三区联动”深化拓展 召开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解落实全年158项工作任务。项目化落实区校(院所)合作框架协议,启动复旦创新经济走廊规划研究,推进复旦大学新江湾城校区与湾谷科技园联动发展,与科研院所、央企合作建设科技园取得新突破。继续开展“绿色土木”创新热点项目,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表五 “三区联动”发展情况
(二)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平稳推进 规模3亿元的二期区政府引导基金正式运营。新引进赛富管理、东方富海等2家股权投资机构,资金规模5.5亿元。40家中小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9.3亿元。创新私募债发行模式,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表六 科技金融发展情况
(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深化拓展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功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YBC杨浦办、创新工场上海基地、大学生科创基金会运作良好,入驻企业新增162家。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获得授权专利1808件,同比增长17.4%。强化“人才+项目”引才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物联网创新与体验中心、国家体育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表七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情况
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一)旧区改造力度加大 启动居民征询5300余户,完成2686户征收,旧住房综合改造竣工16万平方米、开工19万平方米。“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表八 旧区改造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二)就业救助稳步实施 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完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杨浦区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滚动开展低保家庭收入核对,共救助各类对象18.4万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7504.68万元。为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广“两卡两机”运作模式,共有24081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开展高龄老人老年护理保障试点。通过盘活存量与提升增量相结合,积极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进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程。 表九 就业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三)社会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开展“加快培育发展本区社会组织和团结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课题调研,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体系,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86个项目完成竞标评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区通办”受理事项增加至66项。新完成7家居委会达标建设。开展“合理控制本区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课题调研,启动区人口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推进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组建区法律专家志愿团,成立区信访突出矛盾社会力量调解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的调解、化解工作。 (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启动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轮建设,开展“创智课堂”实践探索,着力提升青少年创新素养。坚持盘活提升存量和新建园所并举,积极应对入园高峰。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化,制定区公立医院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配套文件,基本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一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制,签约家庭7.8万户。优化卫生资源布局,积极研究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着力打造区域文化体育活动品牌,成功举办第六届国际音乐节管乐艺术节和2013世界极限运动大赛等重大文体活动。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开展“市民乐园”运行情况评估。积极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构建“30分钟体育生活圈”,深化27个“体育生活化”实验基地试点工作。 表十 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四、建管并举服务优化,城区运行平稳有序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加快推进交通、排水、电力、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轨道交通12号线建设和站点道路恢复,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周家嘴路越江隧道、北横通道(杨浦段)建设;大定海排水系统完成泵站主体工程,霍山(丹东)、松潘排水系统方案确定。“智慧城区”建设步伐加快。 表十一 城市基础设施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二)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成立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顽症治理,拆除违章建筑7869平方米,无序设摊点减少5个,实施13条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道路创建和35条脏乱差道路综合整治。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整治活动,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严格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严厉打击扒窃拎包、电讯诈骗、入室盗窃、盗窃“三车”等多发性侵财类案件和违法犯罪行为。 五、节能减排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召开全区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大会,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4家“两高一低”企业关停搬迁。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启动周家嘴路(兰州路—军工路)两侧区域功能提升课题研究。加大扬尘防治力度,区域平均降尘量降为5.3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8%。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表十二 节能减排进展情况
六、改革工作取得突破,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制定发布《2013年杨浦区改革工作安排》,分解细化六方面44项改革任务,建立了区领导牵头、部门协调推进、督查与考核并行的分工责任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建设工程领域项目联合初审,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深化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专题研究张江高新区杨浦园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区属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加强资源统筹调配、规范管理,优化资源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区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深化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合作,美国加州驻华贸易投资代表处落户杨浦。全面落实“两地五县”等对口支援帮扶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但要完成区级财政收入全年目标和经济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下半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进一步弘扬“四敢精神”,提升“五种能力”,更加注重以改革创新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结构升级 要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积极应对区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责任落实,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组织,坚持提升存量和做大增量相结合,确保完成区级财政收入增长8%的目标。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以“两个优先”产业为重点的区域产业政策体系,引导各类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集聚;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功能招商、产业链招商,出台楼宇经济发展政策,加快形成全区招商工作整体合力;全力推进五大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湾谷科技园、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合生广场、保利22、23街坊商住办综合项目、渔人码头一期等重点功能性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以及同步招商,充分发挥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楼宇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要主动对接张江高新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整合全区相关资源力量,尽快形成集中、统一、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要深化“三区联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力度,编制完成复旦“创新走廊”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物联网科技园、中船科技园等科技园区建设。要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要深化拓展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不断健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 (三)建管并举,着力提升城区服务功能 要配合推进轨道交通12号线年底试运营;完成长阳路(内江路-军工路)辟通工程。要建成“大联动”信息平台,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区运行安全有序。要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源头管控,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四)创新管理,着力保障社会民生 要加快推进定海152街坊D块等基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启动征询6000户、完成征收5000户、收尾6个基地的旧区改造目标。为了与年初确定的123街坊旧改联动,建议下半年计划调整增加124街坊(部分)旧改地块。要深入开展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轮建设。出台区公立医院改革系列配套文件,深入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制,探索养老和老年护理结合发展的模式,加快养老设施建设。着力发挥公共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进区属公共设施统筹管理、科学调配、效能提升。要推动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制定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要全面完成居委会办公用房三年达标计划,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激发区域发展的动力活力 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坚定不移对外开放,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合作内涵,加快引进总部型、功能性外资项目,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国际化发展水平。 要坚持系统评价、“开门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 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吕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们以支持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为主线,按照“三区联动,创新驱动”的要求,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709720万元,同比增长10.01%,完成预算100%,加上市级财力补助收入399557万元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0万元,区级财力1144277万元,同比增长7.22%;2012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116423万元,同比增长8.2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调出资金4830万元。 2012年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24万元。 (一)2012年区级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2年,我们面对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全区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发展经济,最终圆满完成了人代会确定的区级财政收入目标,各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100701万元,同比增长89.23%。主要是试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效应。 2、营业税194971万元,同比下降17.96%。主要是试行“营改增”试点、房产业企业交易量下降等。 3、企业所得税83967万元,同比增长1.14%。 4、个人所得税45749万元,同比下降9.03%。主要是受起征点提高因素影响。 5、城市维护建设税32199万元,同比增长2.12%。 6、房产税32468万元,同比增长28.75%。主要是税务加强征管和部分企业入库期不一致。 7、城镇土地使用税3548万元,同比增长28.03%。主要是税务加强征管和部分企业集中入库。 8、印花税37495万元,同比增长248.07%。主要是加强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9、土地增值税63266万元,同比增长31.17%。主要是加强征管、清算和稽查,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10、车船使用税4622万元,同比增长31.02%。由市财政局直接调库完成。 11、契税59430万元,同比下降26.96%。主要是房地产交易量下降。 12、专项收入102万元,同比下降4.48%。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51万元,同比增长5.22%。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528万元,同比增长874.9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形成的历年利息纳入预算和公车处置收入。 15、其他收入22023万元,同比增长251.13%。主要是对房地产企业超容积率的处罚。 (二)2012年区级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区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聚焦 “五个坚持”(即:坚持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改善民生原则,确保投入保障机制;坚持社会事业投入,促进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保障公共安全,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坚持优化城市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公共财政支出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6%。超过预算主要是增加区机关老办公房加固项目、档案新馆信息系统建设等资金。 2、国防支出1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3.6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民防办家庭应急包购置减少;中央专款补助比年初预算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76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9%。市专项比年初预算增加,相应增加了支出。 4、教育支出219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9%。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教育法定增长和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4%的目标要求,加大对在用教育校舍维修维护和学校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等。 5、科学技术支出72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3%。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张江”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财政专项配套资金;落实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配套资金,确保全年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达到6%以上。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8%。超过预算主要是延吉图书馆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扩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88%。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离退休人员的补贴政策;民政事业各类补贴标准提高;中央专款增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抚恤救助、乞讨人员救助等。 8、医疗卫生支出669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专款比年初预算减少,相应减少支出以及根据安图医院、区中医医院等建设项目的进度减少相应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2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4%。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2128万元,完成预算的80.4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调减偿债准备金、调减各街道条线、项目经费;区建交委长阳路(军工路-共青路)道路辟通工程进度滞缓;绿化市容局环同济知识经济圈市容景观品质提升项目资金减少等。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3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0%。超过预算主要是通过区国资委对区科创集团增资;区产业扶持资金增加;商务委产业配套资金增加。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2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71%。超过预算主要是通过区国资委对区商贸集团增资、对区新设立担保公司注资;中央专款增加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641万元,完成预算的285.39%。超过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浦发硅谷银行在杨浦的发展。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45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6%。超过预算主要是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增加。 17、预备费支出15000万元,按具体用途列入相应科目。 18、其他支出4226万元,完成预算的61.6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未实施核减资金。 (三)2012年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汇总2012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39.58万元,比预算下降2447.82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788.41万元,比预算下降91.59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797.09万元,比预算下降1826.91万元;公务接待费1754.08万元,比预算下降529.32万元。 二、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08850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28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548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41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669万元。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3633万元,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83925万元,收入总计4864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6087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支出81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9497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0321万元,结余资金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三、2012年不断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工作 2012年我们不断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强化政府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体系,试编完成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进行批复下达;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各类庆典、节会、论坛、调研等行政支出,合理利用和配置资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其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杨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其三,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收支状况,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其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完成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下发《杨浦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任务的通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五,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完成区巡察工作涉及单位的会计检查工作,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杨浦区行政单位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工作要求,组织小企业财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准则的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12年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经济结构还不尽合理,财政收入基础还不稳固;二是对民生领域投入和人民群众需求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上半年,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人大的有关决议和上海市财税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突出工作重点,稳中求进,加快转变财政发展方式,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区级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上半年,我国内需的拉动尚未有根本性改变,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不明显,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全区上下克服困难,共同努力,想方设法,服务企业,招大引强,确保了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双过半”,同比增长达到7.42%,为完成全年收入增长8%的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大力促进区域中小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园区综合实力;集中安排张江-杨浦园项目配套资金、海外高层次人才基地建设资金、第二期政府风险引导基金所需资金;保障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环同济研发设计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功能提升建设;推动金融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渠道。 三是支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继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启动新一轮上海市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中小学校均衡发展,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投资建设“网上公益学堂”数字平台,支持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持启动新一轮外来务工同住子女教育、特殊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积极推进市东教育小区、上理工附中等校安工程的建设,落实同济一附中新疆班建设所需资金。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继续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公共卫生投入向公益性基本医疗保障倾斜。深化社区医疗卫生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先满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和安图医院公共卫生分院等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卫生区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推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健康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健康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五是支持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按照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涉及民生的大事实事,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落实2013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职职工最低工资调整等最新民生政策实施。落实区域内困难群体帮困救助、老年群体社会福利、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社会保障,确保民政事业、残疾人事业的资金需求。增加养老床位、增加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不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无业、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改善离退休人员待遇,落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确保征收地块资金和房源需求, 妥善安排74等街坊旧改资金,保证旧改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支持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发展,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扩大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覆盖面,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对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确保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增长,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杨浦体育活动中心、区中心图书馆等改扩建项目,继续实施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群众性文化、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以及精神文明活动的蓬勃开展。 六是推进财政改革。实现327家预算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上线全覆盖,进行额度申请、资金拨付。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支付。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公务卡开卡全覆盖,公务卡使用率逐步提高。结合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公务卡使用情况统计。联合区纪委开展国库改革和非税收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完成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自查自清和第一批112家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清理审批工作。实施“营改增”试点,对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进行逐户清算,上半年完成清算185户,试点企业税负增加额为3646万元。 七是强化财政监管。落实2012年度绩效后评价试点项目结果应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出台《杨浦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检查、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执行,加强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建设,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核查和全国普查。 五、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九届区委七次全会以及市财政局的部署和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 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趋缓、房地产业走势的不确定性、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以及实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的因素都将使组织财政收入的难度加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尽早谋划,共同努力,寻找对策,完成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目标。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区各预算部门要应收尽收,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加快土地整理出让的工作力度,对一些已具备条件、产业功能已明确的地块要加快招商引资和土地的出让;三是要认真落实今年8月1日起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有关财政配套扶持政策;四是招商引资要两手抓,一手抓当前,要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一手抓将来,继续招大引强,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五是要优化资源分配政策,对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并且对地区贡献大的企业,给予资源重点倾斜。 (二)加大预算执行的控制力度 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国库单一账户、国有资产管理、公务卡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压缩行政成本和一般项目支出,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机制,切实把好财政性资金使用关,确保各项支出取得预期效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重大项目实行代建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监管力度。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堵塞漏洞,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不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区县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区政府组成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完善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加强对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的审批力度,做好资产配置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动态化管理。扎实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尝试建立绩效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目标管理数据库,结合201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制定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绩效跟踪管理试点,做好绩效后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国库改革和非税收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我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形成会计监督检查报告,并跟踪落实整改。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朱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立足宏观性、注重整体性、发挥建设性,以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主要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本区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对区教育局2011年度至2012年度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2012 年,是杨浦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重要一年,也是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发扬新“四敢”精神,拼搏奋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2012年本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产业升级引领带动经济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完成了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编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2012年区级财政收入709,720万元,比2011年增长10.0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399,55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0万元,收入合计1,144,277万元,同比增长7.22%;区级一般预算支出1,116,423万元,同比增长8.2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调出资金4,830万元,支出总计1,143,753万元,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结余524万元。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08,850万元,市级补助收入93,633万元,调入资金83,764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61万元,合计486,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1.1%;政府性基金支出396,0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当年结余90,321万元。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加大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68万元,同比增长17.08%,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年住房保障支出45,561万元,同比增长38.68%,确保落实区公租房管理运作资金。二是加大社会事业资金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全年教育支出219,817万元,同比增长9.25%,保障各项教育经费的需求;医疗卫生支出66,946万元,同比增长17.57%,保障城区居民的医疗需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10万元,保障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的需求。三是优化城市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全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2,128万元,保障城区环境面貌得到改善。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全年科学技术支出72,253万元,同比增长14.43%。落实“张江”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区属国有科技企业搭建平台,提升科技园区综合实力。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配套资金政策引导,加大对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和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融资环境,不断增强城区创新能力,首批创新城区专项资金惠及80个科技项目。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调各部门要正视问题,抓好整改。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区政府党组会议督查制度,切实落实整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整改要求,并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年度反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项落实整改到位。2012年7月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制定了《杨浦区机关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4月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本区进一步规范会务及经费管理的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政府已将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但本次配套审计中仍发现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到的各委、办、局拨入经费预算管理及核算不规范,3个街道涉及资金464.58万元。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2012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完成试编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二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系列配套制度,基本形成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推动国库支付改革,制定《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完成本区预算单位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上线工作;逐步推进公务卡试点工作,2012年部分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结算的经费支出合计3,006.19万元;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区财政滚动库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试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时向人代会报送部门预算,报告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有序推进“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首次将政府性基金决算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但审计也发现街道部分预算支出批复、调整不细化、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算时效性有待提高,以及尚未按照《上海市市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制定本区部门决算批复办法等问题: (一)对街道部分预算支出批复、调整不细化。一是对街道部分预算项目只按支出大类批复,如按城乡事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工作经费等支出批复各街道条线工作经费,涉及2012年预算资金20,373.14万元,因未精细化管理,造成有的街道预算支出较随意,如配套审计的一个街道2012年城乡事务工作经费预算2,067.85万元,其中200万元下拨至机关工会;二是部分调整预算项目与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不对应,如年初批复某个街道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达标建设40万元、居委会达标建设45万元、其他社区建设40万元,但调整预算批复中合并为调增“社区建设经费”25万元,未与上述项目一一对应;三是预算批复中未单独核定街道下属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预算支出。 (二)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算时效性有待提高。2012年末区财政专户中宕有五角场镇派出所等53个历年基本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7,859.21万元(其中代建制项目24个,资金合计3,597.20万元),主要是部分代建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滞缓、概算调整手续尚在办理等原因。 (三)对街道等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报送、确认和处置还不完善。如未按预算批复年度分项目、分类报送结转结余资金;未对结转结余资金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结转结余资金审核确认和处置有待完善。 (四)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有待加强。一是对街道等部门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未明确出租审批权限,未规范出租收益收缴,配套审计的2个街道2012年出租收入合计1,100.36万元,均在街道下属公司账上核算;二是2012年公务车改革后尚有部分涉改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办理资产核销手续;三是为加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权属的统一管理,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已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但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的时效性;细化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报送、审核确认和处置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明确街道等部门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要求,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办理公务车、办公用房资产的核销、划转手续,确保相关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科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红十字会、四平街道、江浦街道、殷行街道7个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22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审计资金总额25.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问题20个,管理不规范金额2,926.9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14.30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01万元,应调账处理1,370.07万元。 (一)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涉及资金1,704.29万元。如2012年江浦街道及下属公共中心有部分房屋资产经营出租,合计租金收入65.61万元未纳入街道预算管理。 2、2个部门预算调整不及时,涉及资金462.59万元。如区金融办2012年预算调整增加的产业扶持资金452.59万元未纳入部门调整预算核定范围。 3、4个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234.41万元。如区国资委下属董监事中心2012年度预算安排支出82.47万元,实际支出137.61万元,超支55.14万元。 4、3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涉及资金115.97万元。如四平街道锦西路100弄小区整治工程预算金额100万元,直接指定上海同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未按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要求履行非公开招标程序。 (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2个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268.75万元。如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未设立专账分类核算,2012年度该基金收到的捐款收入221.38万元、帮困救助支出37.42万元均在区红十字会本部经费账中的“暂存款”科目核算,审计期间已开设专账进行核算。 2、1个部门未经批准出借财政性资金,涉及资金301.00万元。殷行街道下属公共中心将历年结余款中的301万元借款给街道下属国和公司,用于殷行小商品市场建设,审计期间街道已及时收回全部借款。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3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新增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未及时办理、缺少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记录等,涉及资金164.62万元。如区科委在上海科技馆张江创新成果展杨浦展厅购置的硬件设备合计129.84万元未记固定资产账;为建设“基于TD-SCDMA技术的杨浦区卫生信息平台”项目购置的平板电脑中有36台,合计金额9.6万元,已交区卫生局使用,但未办理相关的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手续。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规范调整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非常重视审计整改,审计期间殷行街道等4家单位的7个问题已经即知即改,涉及资金376.45万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审计调查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财力投入,2011年、2012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共计16,000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学校能规范管理信息化设备,积极发挥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效率,改善教学环境,推进了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促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12年度结转未支付款项 3,116.89万元,其中:计算机采购类项目因进度延迟形成结转资金861.93万元,占当年项目预算的10.14%;3个信息化应用类项目未启动,形成结转资金880万元,占当年项目预算的10.35%。 2、设备分配环节的调拨流程不够清晰。表现为流转环节比较多,流转时间比较长,一般是3个月到半年,部分学校收到实物设备后间隔一年才收到调拨单。 3、个别学校的设备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抽查的杨教院附中将12台学生计算机用于行政管理;部分台式计算机存在分拆、混装;部分台式计算机的放置地点与实物账记录不符。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教育局合理规划,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理顺设备分配环节的流程;加强学校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积极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有效机制。区教育局积极落实整改,下属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已建设新预算平台,添加资产管理平台调拨单实时传递功能,规范操作,以确保资产及时入账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调查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情况 我区自2003年开始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通过这几年的时间,代建制工作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杨浦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对2010-2012年我区开展的部分代建项目的管理情况、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一些问题: 1、由于项目前期对功能定位论证深度不够,造成部分项目概算大于项目立项建议书金额,调整概算大于概算批复金额。 2、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项目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施工;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的报批手续,影响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3、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至2012年底,区城投公司代建项目完工68项,因建设程序不规范,内部档案管理混乱,招标文件、竣工图纸等工程资料缺失,竣工验收不及时等原因,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仅5项,影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顺利开展。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建设程序,强化代建管理。 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主要围绕校舍安全工程展开,通过对延吉初级中学整体改造以及校安第二批第一、第二标段等3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1,928.85万元。核减工程成本、减少财政拨款368.54万元,查出概算不规范金额466.6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05.1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项目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结合前期跟踪审计成果,审计期间督促被审计单位对签证管理、会计核算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并对部分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提出了规范性建议。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项目概(预)算管理不完善,如概算批复的部分工程量存在偏差和漏项;个别概算子项目在执行中偏差较大,如校安工程第二批第一、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加固工程节约概算277.19万元和361.63万元,节概率分别为58.57%和41.40%,装饰修复工程超概算投资136.07万元和91.25万元,超概率分别为49.52%和25.02%。二是工程结算款多计,如部分结算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有误、套用定额不恰当;部分费用计费依据不足。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如项目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与中标文件不一致;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描述不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的工程结算款,区审计局与区财政局、代建单位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结论落实到位。为了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区审计局配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做好与投资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约谈,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区委、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明确节点目标,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同时要求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培训,促进全区层面规范管理,并依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了解区域内部分预算单位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汇总检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会议,对201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12年决算是:区级财政收入709720万元,同比增长10.01%,完成预算的100.0%,加上市级财力补助收入399557万元、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0万元,区级财力为1144277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116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00万元,调出资金4830万元,财政支出合计114375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524万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2年区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人代会决议,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影响,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圆满完成区级财政收入预算目标。财政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区政府加强资金和资产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财政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 调研和初审发现,2012年的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项目的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区政府较好地把握了“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落实项目支出,深化推进改革工作,基本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针对2012年决算和初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保收支平衡,努力完成人代会目标任务 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经济增长既有动力,又有下行压力,建议区政府要充分研判经济增长走势、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以及“营改增”试点扩围等因素对区级财政收入的影响,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和分析,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定期分析,严格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加强财政管理,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进一步加强公共预算管理,加大 “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规范执行程序,深化绩效评估试点,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推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精细化,深入研究不同项目的特点,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基金预算调整程序。要及时总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经验,做好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推动政府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建设。 三、加大监督力度,探索绩效审计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尤其对一些资金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的审计力度,确保民生改善。要探索绩效审计工作,运用效益审计方法,加强对政府经济活动有效性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督促相关部门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 (2013年7月3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00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49件,占总数的49%;综合经济方面的6件,占总数的6%;科教文卫方面的15件,占总数的15%;区政综合方面30件,占总数的30%;涉及44个承办部门和单位。 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100件书面意见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74件,占74%(比上年61%的解决采纳率上升了十三个百分点);正在解决的有3件,占3%,计划解决的有8件,占8%,留作参考的有15件,占15%。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协调,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限紧、要求高的工作。为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办复,区人代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即专门听取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汇报。之后,在全区办理工作大会上,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继续将各单位的办理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专项督查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评,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区政府各位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就“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菜市场管理和建设”、“缓解校园周边乱停车现象”、“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学生素质教育”、“加大居民小区房屋装修工程安全监管力度”等方面的建议专门安排时间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和要求,并通过邀请有关代表面对面进行座谈、上门走访沟通和阅批等方式带头协调书面意见,得到了代表的好评。 各承办单位都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办理责任,许多部门“一把手”主动带头协调办理,有力推进了承办任务按期完成。 (二)深化决策研究,加快难题破解,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治理顽症、决策研究、工作推进等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千方百计办好书面意见。 破解难题。今年有较多代表对医院、大超市附近的乱停车及相关市容环境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转化为破解城市管理顽症难题的重要手段,发挥“大联动”综合协调作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针对群众关注的医疗机构周边停车难问题,尤其是新华医院门口乱设摊、乱停车现象屡禁不止,周边市容环境混乱等现象。为此,区综管委办多次牵头召集建交委、交警、卫生等部门及相关街镇,多方联手,联合执法,加强对医院的日常管理和配合,派遣安保人员常驻在医院门前及周边巡查。同时做好医院周边静态交通管理,开放医院二层地下车库,有效缓解医院周边停车难问题。二是对大超市周边市容环境整治问题,强化街镇大联动机制中的牵头作用,以“整合资源、属地管理”为原则,在调查摸底、组织整治、长效管理上,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联合执法,妥善解决问题。 聚集民生。今年代表十分关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对加强无证设摊销售不洁食物的监管积极建言献策。为此,区食安办召集城管、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提出了有效措施。一是按照“区政府领导,街镇负责,经营者自律,群众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联管联动工作机制,将食品摊贩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范围。二是不断改进现有室外早点疏导设摊点和室内早餐疏导经营点的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布点,鼓励集中配送、规范经营,引导其进入集贸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三是由工商、食药监、城管等部门加强对纳入管理的食品摊贩遵守食品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无证食品摊贩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四是加强法规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摊贩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水平,提高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学生等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 深化政策研究。不断完善创业、就业政策一直是代表关心的热点,也是区政府工作的重点。近两年,创业、就业工作面临了新的问题,各项政策措施需不断完善、深化。今年,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区、青年就业启航工作要求,针对创业、就业工作特点,不断深化调整有关政策,将推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各十项政策,即:创业做“链”,就业做“点”。创业做“链”即围绕“创业前-苗圃-孵化器-加速孵化”创业服务四个阶段形成“四大方面十个项目”的创业政策扶持链;就业做“点”即针对地区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加强托底援助。调整后的政策在创业方面新增了创业实习、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成果等政策;就业方面加大了就业协作基地跨地区就业、青年职前教育等补贴力度。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抓好执行、受理、评估三方面环节,提高政策受理效率,确保政策资金安全。 (三)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办理制度,促进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开通网上办理系统。今年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并开通了新的“杨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了区人大代表、区府办、承办单位的互通与互动。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网络输入、接收、分办、办理、反馈,实现跟踪、复查、检索等多项功能,办理工作“无纸化”对接,不仅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承办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 做实走访沟通工作。工作沟通、思想沟通,是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的基础。今年各承办单位继续把走访、沟通当作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二次走访”:第一次走访,倾听、了解、把握代表反映问题的真实意图和想法,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第二次走访,在对书面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基础上,向代表进行细致的解释沟通,达成共识后,形成正式答复件反馈代表。 增强办理工作合力。今年书面意见综合性较强,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提高办理工作的协调性、整体性。今年合办件占了总数的29%,为此,对于由三个以上部门合办的意见,继续实行“三个一”工作方法,即由区政府办公室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合办单位一起走访代表,最终形成一个处理意见回复代表。“三个一”工作方法,增强了部门间的合作意识,受到了代表的欢迎。 提高办理工作满意度。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书面意见整个过程中,切实加强与代表的主动沟通、联系,完整地了解和准确地把握代表提出建议的原意和初衷,充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同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梳理把关,从第一次梳理看,个别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为此,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进一步做好与代表沟通联络。区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想方设法提高意见解决率、代表满意率。经重新办理,目前,仍由1件书面意见代表表示不满意,主要是反映对凤城路104弄进行二次供水改造。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踏看,了解情况沟通信息,但由于市有关部门就新一轮二次供水改造还未出台具体规定,该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尚未启动,故此项工作将待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适时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办理工作经过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完成了办复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感到与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部分承办单位主动合作意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承办人员流动较多,造成办理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下阶段区政府将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加强书面意见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落实。各承办单位对所有办理答复代表的书面意见将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重点是做好对列入“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进行跟踪督办,一旦条件成熟即提上工作日程予以推进,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提意见人。 二是加强承办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为了确保办理过程的规范、高效,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承办人员的选配,挑选业务熟、能力强的干部充实承办员队伍,提升办理工作的水准。加强有关理论学习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在熟悉本部门的职能、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掌握大政方针、政策措施,提高对相关工作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反馈意见的情况汇总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8件,代表书面意见92件。鉴于18件议案所提内容较为具体,大都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故都作为代表书面意见处理。代表书面意见总数为110件。这些书面意见中属于区政府部门办理的100件,人大常委会办理的4件,党群部门办理的4件,其他单位办理的2件。为了解书面意见办理情况,代表工作室向提出书面意见的59位代表寄发了书面通知,征求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同时,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听取代表的反馈意见。共收到代表反馈意见59人次,涉及书面意见110件。其中,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91件,占82.73%;基本满意的18件,占16.36%;不满意的1件,占0.91%。 一、办理工作情况 区政府领导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非常重视,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要求,明确承办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们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总体予以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责任。1月 28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2013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区领导分别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同日,区政府召开了第3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区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提出要求。代表均表示,今年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会议比以往开得早,办理工作起步早、落实早。 二是走访代表,加强沟通。代表们普遍反映,经办人员态度认真,办理及时,耐心答复办理结果。不少承办部门的领导带队上门走访代表,征求代表意见,与代表坦诚沟通,共同探索解决办法,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细致深入,注重实效。不少代表反映,承办部门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仔细研究,答复意见科学合理,落实措施切实可行,体现了政府负责任、敢担当、重实效的态度。 二、督办工作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针对钱国忠代表对《关于凤城路104弄要求进行二次供水改造的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伟君带队到凤城路104弄现场调研居民用水情况,并召开了由区房管局、控江路街道、物业公司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就切实保障居民夏令用水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再次与代表沟通时,代表对相关部门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为切实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书面意见分类分送至各工委,并加强与区政府督查室的沟通联系。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事项,通过区政府督查室,与有关办理部门进行沟通,商讨办理方案。刘小福代表对《关于香澜宾馆侵占控江七村出口人行道作停车位影响居民出行问题的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代表工作室、区政府督查室积极与相关办理部门联系,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着手整改,重新提出方案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认真做好相关条口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教科文卫工委于3月8日召开会议,与区食安委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协商卜菡代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确定办理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内务司法工委结合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督促区司法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有关普法工作的书面意见,为推进办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有关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1、要不断总结办理工作经验。一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优秀案例,大力宣传推广,形成本区各机关、组织重视代表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的良好机制,努力为民多办实事。二要坚持落实议案和书面意见办理的责任制。办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分管领导要落实责任,做到事先听取代表意见,中途加强与代表沟通,办理完毕听取代表反馈意见,并注重抓好落实。对代表不满意的意见立即进入二次办理程序。每个环节上都要关注办理时间节点,邀请代表参与,尊重和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2、要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协同力。对涉及政府多部门职权范围的代表书面意见,相关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对区级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借助市代表联系区代表和联系社区的平台,通过市代表带到市人大会议上反映解决。 3、要进一步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书面意见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72.73%,“正在解决”的5.45%,“计划解决”的7.27%,“留作参考”的14.55%;与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相比,本次书面意见解决采纳率有所上升,留作参考率有所下降。要进一步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降低“留作参考”的比例,凡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不列入“留作参考”。 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 条例》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政府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要加强环评审批,做好源头控制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强化环保准入制度。正确处理好环评审批与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对不符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或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源头控制,源头转变。严格要求环评机构依法依规编制环评文件,执行项目建设方向环保部门依法申报的程序。 (二)积极探索规划环评。引导现有工业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通过区域规划环评,促进我区经济优化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区域经济布局,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效控制新增污染。 (三)落实总量控制目标。依据上海市与我区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年度削减方案,加快推进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或车间关停搬迁,优先淘汰污染严重、厂群矛盾突出、土地合同到期的混凝土搅拌站,制定污染企业结构调整的配套政策与措施。 (四)逐步推进滨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试点。以滨江区域为重点,开展关停污染企业土壤检测、评估与修复试点,防止场地不当开发造成环境污染。 二、关于要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保“五进”(进社区、进校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精心组织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的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学校、安静小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型搅拌站等各类创建和宣传,今年在全区建筑工地、堆场、码头、搅拌站悬挂100余条“降扬尘、控PM2.5”宣传横幅,制作40块宣传板,在平凉路宣传橱窗内和在社区巡展,增强广大市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发动公众参与环保行动,逐步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二)强化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我区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违法排污企业行政处罚情况。 (三)重视环保微博发布。积极开通环保微博,指定专人每日更新维护,转发内容以宣传环保知识、政策以及环保工作为主,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保。目前,有粉丝数为11770名,微博2402条。 (四)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依托“三区联动”,培育壮大大学生、社区居民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者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 三、关于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加大截污纳管工作力度。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大定海、民星南、丹东和松潘排水系统建设,发挥杨浦已建、拟建一、二级污水管网的效益,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对现有存在的雨污混接情况,加大整治力度。制定未纳管的49个企事业单位、1个住宅小区工程实施方案,提高截污纳管率。 (二)增强排水设施建设。针对杨浦区排水系统建设不完全、存着一些空白地区和低标地区,对旧有的排水管道和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和改建,使其达到预期的排水效果。做好积水点改造工作,减少易积水地区。 (三)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加强区域内河道水质污染成因及改善河道水质状况的调研,增加引清调水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河道疏浚清淤及河道养护。尝试通过人工曝气法、投菌法、水生植物法等改善河道水质技术,降解河道中的有机污染物。采用兼具改善生态环境的治理方法,增强河道景观,体现生态特点。 四、关于加强环保监管,控制污染排放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评估“十二五”以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的工作成效,围绕区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土地集约利用等突出问题,梳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推进情况、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和对策建议,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杨浦经济、社会各方面,强化“年初分解、定期跟踪、年终督促、年末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的节点管理和难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 (二)完善环保考核体系。制订《上海市杨浦区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探索扬尘污染防治第三方评估,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条块结合、社会评估、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三)打好“降扬尘、控PM2.5”攻坚战。通过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各类扬尘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关闭搬迁,扩大出土工期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试点,推进11家企业完善地面硬化、料仓、天棚、喷淋、车辆冲洗等改造整治,对于加大投入、按期推进的企业,加强资金扶持和补贴。加大军工路、杨树浦路等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控制二次扬尘污染。完成12个街道扬尘污染控制街道复验,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地建设。 (四)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制订《杨浦区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落实市、区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补贴资金,加快推进剩余6台燃煤(重油)锅炉和13台社区燃煤浴室的清洁能源替代,禁止新增燃煤(重油)用户,力争年底前创建成无燃煤城区。完成8台餐饮业油烟气浓度在线监控,加强对餐饮企业环保设备的常态化抽检。逐步推进干洗、喷涂等行业VOCs的综合治理试点,将区内加油站、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档”,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和日常监管管理,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推动中小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运规范化。修订《杨浦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杨浦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涉重企业监管、监察与监测力度,组织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演练。 (六)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气、噪声、油烟、异味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惩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原则,通过源头预防、合理疏导、协调资源、依法处理相结合,做好环境信访的排查和调处,提高环境信访办结率和满意率。 (七)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开展大气复合污染、土壤污染检测及修复、油烟气在线监控等课题研究,完善地表水质、油烟气、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在线监控,探索与推进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应急指挥、综合评估等一体化环境应急综合决策系统平台建设。新建杨树浦港上游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2套PM2.5自动监测设备,并投入运行;完成环境监测站扩建装修,通过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启动特色环境监测站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狠抓环境执法和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推进执法效能化、精细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并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使各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一步落实到位,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生态文明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六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议题 (2013年9月1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本区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本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五、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六、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检查本区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 政府建设的意见》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以常委会副主任忻伟君、徐雪峰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本区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7月以来,执法检查组通过视察、通报、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意见》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听取区法制办关于去年以来区政府贯彻实施《意见》情况的报告;分别实地视察被列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区环保局和区质监局接待服务现场,并分别听取其贯彻《意见》的情况报告;走访区法院、区司法局与其相关负责人座谈,听取意见;梳理分析近年来区人大代表就这方面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并多次征求听取部分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总体评价 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意见》,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镇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各部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及执法依据进行梳理。逐步健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向区人代会报告区政府公共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行政审批流程得到优化,项目平均审批时间比以往有较大缩减。建立并逐步完善区重大合同法律审核制度。今年上半年,行政部门领导出庭应诉率开始上升。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审理涉及行政处罚、户口审批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 三、存在问题 本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杨浦建设法治化城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法治政府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意识;对《意见》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的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依法治区的需要。个别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存在随意性,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存在工作瑕疵,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有未向主要承租人征询意见而予以审核通过的现象,法律风险明显;社会管理中在解决一些突出的矛盾问题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合力还不强,缺乏完善的制度保证。三是依法履职中开拓创新、探索实践的成效不够明显。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安全稳定、保护城市环境等方面,解决“顽症”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群众的呼声比较大。四是法制工作力量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政府部门未设置法制机构,专业化法制干部配备不足,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相关建议 1、提高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治意识 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的《意见》,以此作为领导集体学法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要不断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组织安排好学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注重运用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确保学法的制度化、长效化。 2、以法治化城区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杨浦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结合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深入分析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采取有力的改进措施,特别要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和城区建设中新情况、新问题和各类瓶颈、顽症问题的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城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敢于开拓创新,善于总结提高。要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电子政务建设。 3、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布制度,搞好内部制度性文件清理工作,发挥这些文件在政府履职中的导向作用。要继续完善决策形成和实施反馈机制,落实决策的社会公示和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建立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守秘密的关系,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积极深化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等方面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 4、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要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及时防止和纠正与法不符的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要完善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属于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诉求必须依法规范处理,防止拖延、推诿,属于司法机关或其他组织管辖范围的应予以告知,及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要把行政诉讼作为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率。要认真对待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不断促进依法行政。 5、加大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有计划推进各部门设置法制机构。对于有条件的,要设置单独的法制机构;对于缺乏单独设置条件的,要采取挂牌合署的形式设置。要充实、配强法制干部,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检查本区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 建设的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年9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一报告。 去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意见》,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本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杨浦建设法治化城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法治政府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意识;对《意见》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的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依法治区的需要。个别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存在随意性,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存在工作瑕疵,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时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着法律风险;社会管理中在解决一些突出的矛盾问题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合力还不强,缺乏完善的制度保证。三是依法履职中开拓创新、探索实践的成效不够明显。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安全稳定、保护城市环境等方面,解决“顽症”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群众的呼声比较大。四是法制工作力量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有的政府部门未设置法制机构,专业化法制干部配备不足,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治意识 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的《意见》,以此作为领导集体学法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要不断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组织安排好学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注重运用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确保学法的制度化、长效化。 二、以法治化城区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杨浦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结合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深入分析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采取有力的改进措施,特别要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和城区建设中新情况、新问题和各类瓶颈、顽症问题的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城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敢于开拓创新,善于总结提高。要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电子政务建设。 三、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布制度,搞好内部制度性文件清理工作,发挥这些文件在政府履职中的导向作用。要继续完善决策形成和实施反馈机制,落实决策的社会公示和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建立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守秘密的关系,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积极深化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等方面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要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及时防止和纠正与法不符的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要完善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属于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诉求必须依法规范处理,防止拖延、推诿,属于司法机关或其他组织管辖范围的应予以告知,及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要把行政诉讼作为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率。要认真对待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不断促进依法行政。 五、加大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有计划推进各部门设置法制机构。对于有条件的,要设置单独的法制机构;对于缺乏单独设置条件的,要采取挂牌合署的形式设置。要充实、配强法制干部,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于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台办主任 孙斯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台办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区在开展台商台企服务、切实维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为台商在我区创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投资环境。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台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在杨浦注册的台资企业共54家,涉及八种行业大类,注册资本总额8101.38万美元,其中台方资本4807.47万美元。 我区台资企业总体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在企业规模方面,中小企业多。54家台资企业中注册资本超过100万美元的有12家,占总注册资本额的近90%,达7045.54万美元。其余42家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我区部分台资企业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但还有不少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遇到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就会造成发展受阻或停滞。 二是在行业分布方面,传统行业多。我区的台资企业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进出口贸易等八类行业。其中,食品批发、零售业和租赁、商贸服务业两类,各占29.62%和24.07%,合计超过了全部企业数的一半。瑞昶食品(摩卡咖啡)、梅林美达食品等企业在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企业有12家,约占企业总数的20%,规模都不大,且缺乏自主品牌,只有个别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如光翊艺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又名青鸟新媒体艺术有限公司)。 三是在经营现状方面,业绩不显著。2012年我区台资企业的纳税总额为3992万余元,区级纳税1132万余元。其中,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有8家,约占企业总数的15%;纳税总额在1万元以下的多达26家,其中有8家企业的纳税额为0(造成0税收的原因包括经营不善歇业但未注销、与沪方企业的合作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 四是在经营模式方面,异地经营多。本区台资企业中有近三分之一注册地在本区实际经营地在外区,主要分布在浦东、长宁、徐汇、嘉定等区。包括几家税收高、经营好的台资企业,如卜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陆盈食品有限公司等,给区台办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服务、投诉协调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杨浦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台资企业在杨浦区的发展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按照市委各区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区委一把手担任组长的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陈寅任组长,区委分管领导、区委常委王立新为副组长的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包括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政法委等9家。 一是指导我区涉台经济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召开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台商座谈会等,对我区的涉台经济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多次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优化投资环境,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台资企业的投诉和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等;二是主动走访、关心我区台资企业。区委书记陈寅和区委常委、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立新等先后走访了长谷集团、特力集团上海总部、瑞昶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光翊艺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巨晴(摩雅)水疗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台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陈寅书记在率团赴台参访期间,还专程拜访了在杨浦投资的摩卡咖啡和特力集团。 2、整合资源,完善服务台资企业工作机制。根据市委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区涉台综合协调小组的工作力度,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立新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十二家单位,全面服务、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一是建立协同服务机制。为了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针对我区台资企业特点,区台办整合涉台部门资源,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同合作,服务台资企业的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指导,并做好协调投诉、法律救助。二是丰富台商活动机制。利用每年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区台办举办了形式各异的台商迎春团拜会、夏季台商活动、中秋联欢会等,既做到联情联谊,又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台商进行政策宣讲,对台商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释疑,并针对我区转型发展的实际情况,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与台资企业的现场对接,为台企参与杨浦建设牵线搭桥。三是强化沟通联络机制。针对异地经营的台资企业,区台办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密切与企业间的双向联系,掌握异地经营企业的发展动态,同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我区最新的企业扶持政策。 3、借助交流,宣传杨浦的发展成果和投资环境。区台办将接待台湾团组参访作为宣传杨浦、推介杨浦、吸引台商投资杨浦的重要机遇。通过参访行程、交流项目上的精心安排,让来访的台湾朋友了解我区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展示杨浦扶持创业、助推台资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去年以来,我区共接待台湾各界人士来访30余批,我们将上海国际时尚中心、大学生创业者实训基地、创智天地、五角场800号文化创意园区、新江湾城国际社区、杨浦城市规划展示馆等作为在杨浦参访行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来访团组的好评,向他们展示了来杨浦投资、发展的美好愿景。 4、依法维权,妥善处理台商投诉。近年来,区台办先后协调解决了7起涉及区内台资企业的经营纠纷,保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其中,有如下几个典型案例。一是去年初,由台资企业富士康集团隐名投资建立的上海杨浦赛博数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场地租赁方发生租赁纠纷,在事件过程中,双方都采取了过激的举动,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区台办在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区政法委,联手区公安、法院、司法、信访以及所在的五角场街道对事件进行及时、稳妥的调控,同时通过多方查询,厘清富士康集团与赛博数码间的投资关系。经区台办多次与法院沟通,最终该案以庭外和解的形式得到了妥善解决;二是特力集团旗下“特力时尚汇”内的一家承租商户长期拖欠租金,且在经营不善关门歇业后拒不搬离,使特力广场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企业后续的招商工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特力集团向法院起诉。区台办与法院及时沟通,使案件得到了合理的判决,依法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三是台资企业长谷集团在外区土地转让交易中遭到有关部门的阻碍。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区委常委、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立新主动联系、接待了企业负责人,了解了情况后主动与外区相关部门联系。最终在市台协积极协调下,使企业顺利地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 5、协会搭台,促进台商自我管理和教育。区台办充分发挥杨浦区台协工委会的作用,实现台商的自我管理与教育。根据形势需求,多次举办税务、劳动仲裁、工商管理等专题法律讲座,增强台资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今年6月,在区台办的指导下,区台协工委会顺利完成换届,推选出新一届的领导班子。为更好地整合区内资源,服务台商,区台办还聘请了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人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协会顾问。 三、我区涉台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杨浦的涉台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为杨浦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台资企业的集聚效应不足。早期进入本区的台资企业主要缘于当时杨浦区在土地价格、土地资源以及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企业的投资大多以传统行业为主。随着近年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创建工作的推进,杨浦区进入了转型发展阶段,需要吸纳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领域的台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来杨浦投资。但相比外区,我区发展起步较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集聚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不断攀升的土地价格、区域间招商引资竞争等因素,至今没有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型台资企业进入杨浦,以至于无法形成带动台商进入我区的集聚效应。 二是对政策法规的了解不够。部分台资企业对大陆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有些企业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设立企业,一旦有经营上的纠纷难以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进行调解和保护。如知名台企富士康集团在杨浦投资设立的赛博数码广场,为了经营上的便利借用大陆居民的名义投资,成了内资企业,导致在与场地租赁方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保护,使区台办在介入协调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障碍。 三是新形势下企业面临转型压力。随着杨浦区近年来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上的转型调整,一些传统行业领域的台资企业面临租赁成本调高、用工成本提升、环保压力增大等困难,尤其是生产加工类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如名优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但生产场地不足,欲扩大再生产,在本区寻找生产场地成本太高,从而把目光转向长三角地区。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要在我区台商中进一步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一是向台企、台商发放投保法及其实施细则文本,帮助台商了解《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具体内容;二是邀请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解读投保法对台商权益保护的范围、形式和具体做法;三是在日常的台商联络工作中,引导台商运用投保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以上工作,让我区台商充分感受到当前大陆对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高度重视和有力举措。 二要将对台交流工作与涉台经贸合作相结合,进一步宣传推介杨浦。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利用我区各类扶持企业成长的优惠政策、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平台以及我区高校云集、人才荟萃的特色优势和“三个百年”的历史底蕴,通过接待台湾团组来访和组织我区团组赴台交流等渠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杨浦的力度,让台商、台企了解我区吸引企业投资的诚意和助推企业发展的力度,提高对台资企业的吸引力。 三要进一步发挥台协会作用,做好我区台商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区台办要加强对台协区工委会的指导,针对台商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升台协会对我区台商的服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强化区台协会顾问单位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律宣讲、帮助台商子女就学等,增强台资企业合法经营的意识,吸引台资企业扎根杨浦、长期发展。 四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区涉台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处理机制。区台办在已有为台资企业服务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台资企业特点和现有的处理涉台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情况,将与区人民法院就这一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完善依法保护台企的协调机制,提高妥善处置相关案件的力度和效率,更好、更规范地依法维护我区台商合法权益。 关于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今年6月至8月,我们调研小组对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成立了以侨民宗工委委员为主体的调研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本次调研的目的、范围、重点和工作步骤。调研工作分为准备、调查研究和总结三个阶段,历时3个月。在此期间,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了自查,调研小组听取了区台办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上海巨晴水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青鸟新媒体艺术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和特力集团、瑞昶食品(摩卡咖啡)等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本区台资台企发展状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二、总体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在鼓励台胞投资杨浦,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推进两地经济合作和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成效。 (一)完善机制,强化服务。本区先后建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涉台工作综合协调小组、涉台工作顾问组,形成了协同服务、联络台企、丰富台商活动等多项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台商在生产生活中的相关情况,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处理台商投资权益保护所涉及的多方面问题。 (二)加强交流,推进合作。政府部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台联谊活动, 不但加强了法规、政策方面的宣传引导,还密切了政企关系。注重发挥台资企业协会在政府与台胞间的桥梁作用,反映台胞意见和心声。组织开展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友好交往,积极宣传杨浦,推介杨浦,推动两地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 (三)积极协调,依法维权。针对台商的来信来访、投诉与纠纷,政府部门能够及时摸清情况,加强调解,化解矛盾。与法院积极配合,有效促进投诉与有关纠纷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本区涉台领域和谐稳定。 三、主要问题 从调研及台胞反映的情况看,本区的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部分台商对相关法规、政策、信息了解还不够。对有关产业导向、市场准入、土地规划政策调整及交易审批程序等事项,部分台商不能及时了解和应对,难以有效预防和化解投资经营中的风险。有的台商因采取隐名方式投资,在发生权益纠纷后,给审理及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因信息不对称,有的台商易地投资,导致项目、税收流失。 (二)台企缺乏市场竞争力,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内台资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投资总额少,传统行业居多,高端、新兴产业少,经营业绩不佳的状况。部分台商由于受到自身观念及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制约,在企业经营发展中难有作为,有的甚至错失转型发展良机。 (三)台商在民生方面的某些诉求有待研究解决。台商及其家属长期在大陆工作和生活,逐渐产生归属和认同感,希望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更加紧密地融入当地生活。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在解决台商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台商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仍不能满足台胞的需求。台胞普遍反映,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具体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在当地安居乐业。 四、相关建议 为推动政府进一步依法做好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台企发展,加强两地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杨浦经济社会建设,调研小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办事氛围。继续加强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提高全社会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执法自觉性。政府部门和台商协会要针对台商对一些国家法规和地方政策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可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帮助台商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台商守法经营、自我维权、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促进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政府部门应注重对本区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扶持,促进台商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可以依托我区高校、科研院所云集的优势,鼓励台资企业加强校企联动,走共同研发合作之路,增强台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对于主动进行转型升级的台企,在资金、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应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要加强对台产业的深度对接,努力引进台湾高端、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本区台资企业的能级。 (三)加大服务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涉台主管部门要发挥协调与沟通作用,确保各项涉台政策落地。要加强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台商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各类涉台工作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包括区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优惠)政策、投资项目等重要信息,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服务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台商维权机制,及时解决台商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目前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台胞投资和台企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 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年9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一报告。 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在鼓励台胞投资杨浦,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推进两地经济合作和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成效。同时,针对部分台商对相关法规、政策、信息了解还不够、台商在民生方面的某些诉求有待研究解决、台企缺乏市场竞争力、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办事氛围。继续加强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提高全社会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执法自觉性。政府部门和台商协会要针对台商对一些国家法规和地方政策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可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帮助台商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台商守法经营、自我维权、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促进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政府部门应注重对本区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扶持,促进台商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可以依托我区高校、科研院所云集的优势,鼓励台资企业加强校企联动,走共同研发合作之路,增强台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对于主动进行转型升级的台企,在资金、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应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要加强对台产业的深度对接,努力引进台湾高端、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本区台资企业的能级。 三、加大服务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涉台主管部门要发挥协调与沟通作用,确保各项涉台政策落地。要加强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台商信息平台,集中发布各类涉台工作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包括区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优惠)政策、投资项目等重要信息,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服务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台商维权机制,及时解决台商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目前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台胞投资和台企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关于本区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区法院院长 孙培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区法院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分析原因,认真采取措施,落实审议意见关于做好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三方面要求,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依法维护杨浦经济社会发展 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5月来,审判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审判、执行部门,先后深入上海钢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有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调研钢贸企业法律问题、了解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找准维护杨浦金融安全、增强杨浦自主创新能力的着力点;筹备召开半年一次的辖区金融机构座谈会,加强与行政机关和专业机构沟通,增强支持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合力。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针对钢贸纠纷被告到案少的情形,赴苏州、宜兴、马鞍山、珠海、本溪、抚顺等地,主动争取当地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想方设法保全财产、送达文书,并采取就地审理的方式,减少诉讼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钢贸纠纷中重复质押、开具虚假仓单等行为,自今年5月起,已将其中7件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惩恶意逃债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群体性维权诉讼比重已达六成的情形,8月专题培训了区知识产权联合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指导行业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群体性维权诉讼。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7月对侵犯知识产权、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5月份以来发出司法建议8份,其中有关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司法建议,得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积极回复。 二、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 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提供定期上门咨询和预约窗口咨询服务,开通金融、知识产权维权热线。近期,还与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手机台”合作,通过手机载体进行庭审直播,提高全社会对维护金融安全和秩序、司法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知晓度与认同度,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巩固庭审网络直播、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等有效举措,完善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制度,发挥法院自有媒体、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宣传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举措和成效。8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晚间新闻》,上海SITV电视台《庭审实录》、新民网分别播出了我院审理的一起信用卡被冒用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犯罪案件,增进了公众对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了解。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运用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涉案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不断健全舆情收集和处置应对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突发事件的舆情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引导社会公众客观公正看待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理解和支持。 三、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切实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7月专门部署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执行难、找法官难”等“三难”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事人来电接听和回复工作的通知》,在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岗位和工作上,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启动审务督察工作,从本月起每周随机抽查窗口接待、案件庭审等工作,并将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研究金融和知识产权审判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解决城区转型发展中深层次法律问题的能力。<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邀请中高级法院与我区金融办联合举办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讨会。近期还将就“钢贸风波”引起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理等问题开展研讨。与<同济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交流探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建设优秀法律实践基地的计划,发挥知识产权、金融审判研究基地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相适应的高水平审判人才中的作用。开展“结对传学”跟学带教活动,评选出12位资深法官带教一批青年法官,帮助年轻法官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群众工作能力。开展金融与知识产权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生效案件100件,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促进审判人员进一步端正审判理念,优化裁判方法,提升司法能力。 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防控和关键环节监督。根据市高级法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以“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严惩腐败”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我院将以常委会本次专项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的工作意识,敢担当、有作为,发挥好法院在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中的职能作用。 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 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吕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截至2013年7月末,我区政府性举债余额为188.51亿元,举债资金主要用于旧区改造及动迁房源购置,工厂用地收储和市政项目前期动迁费用。近年来,我区已进入了偿债高峰,后续三年计划还本金额分别达到了58.13亿元,54.21亿元和35.22亿元(详见附表一)。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2013年全年需归还本金26.68亿元,支付利息约12.38亿元(按189亿,年息6.55%测算),合计39.06亿元。今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15.55亿元,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12.4亿元。为此,年初区财政局即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支持的恳求。2013年8月经市财政局综合平衡,市政府批准,给予我区1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全部用于偿债(详见附表二)。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15.55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76.65亿元,同比增长8%;加市级财力补助37.9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亿元,同比增长1.0%。2013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15.03亿元,同比增长3.03%,调出资金0.52亿元。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对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如下: 1、增加区级财力10亿元,主要是增加债券转贷收入。 2、增加一般预算支出10亿元,主要是安排偿债准备金。 通过以上调整,2013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25.55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76.65亿元,市级财力补助37.9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亿元,加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2013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25.03亿元,调出资金0.52亿元。 关于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 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收到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后,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近期本区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2013年初,区政府向市财政提出资金支持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形式,给予杨浦10亿元转贷资金支持。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该笔资金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故提请调整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根据调整方案,增加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增加一般预算支出10亿元,列入城乡社区事务科目,全部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因此,2013年区级财力总预算调整为125.55亿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25.03亿元,调出资金仍为0.52亿元。 初审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收支平衡总体原则,安排支出用途也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报告。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转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转贷资金,防范债务风险。要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及时落实还本付息责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13年9月1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关于杨浦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卜菡等2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9月1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卜菡、石森海因工作调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卜菡、石森海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卜菡等2位同志 代表资格终止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卜菡、石森海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9名。 公 告 卜菡、石森海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9名。 特此公告。 2013年9月11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赵华强、金雪萍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赵华强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雪萍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诸葛宇杰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丁欢欢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丁欢欢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诸葛宇杰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免去朱勤皓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免去朱勤皓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诸葛宇杰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对诸葛宇杰区长提请任免丁欢欢 等4位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诸葛宇杰区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免丁欢欢等4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诸葛宇杰区长的提请: 任命丁欢欢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免去朱勤皓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赵华强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华强的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金雪萍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免去姚建中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调动,免去姚建中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培江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对孙培江院长提请免去姚建中 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孙培江院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免去姚建中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孙培江院长的提请: 免去姚建中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谈倩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任命谈倩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刘蕾、刘蓓蓓、沈君敏、潘玲华、王宇明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因工作调动,免去王强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调动,免去吴波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退休,免去孙龙根、郑耀义、张有华、王惠忠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岳杨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对岳杨检察长提请任免谈倩等12位同志 职务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岳杨检察长提请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谈倩等12位同志职务,经人事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岳杨检察长的提请: 任命谈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刘蕾、刘蓓蓓、沈君敏、潘玲华、王宇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强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波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孙龙根、郑耀义、张有华、王惠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3年9月1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欢欢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免去朱勤皓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赵华强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雪萍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姚建中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谈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刘蕾、刘蓓蓓、沈君敏、潘玲华、王宇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强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波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孙龙根、郑耀义、张有华、王惠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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