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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二〇二〇年第二号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议题
(2020年4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吴琦、余翔、倪来娣、罗霞、王殿荣、刘启军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9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伟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余翔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方颖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邬宏伟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倪来娣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卢汉成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龚顺明为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伟的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余翔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曾冰的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孟红雨为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阳放的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陈蔓莉等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杨法〔2020〕17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现就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陈蔓莉、鲁碧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朝晖
2020年3月25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四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王少平 余  翔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议题
(2020年5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江综合开发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滨江综合开发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王  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空间品质稳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南段滨江公共空间岸线全线贯通
按照“还江于民、还岸于民、还景于民”的宗旨,加快公共空间规划研究、土地岸线空间释放、贯通工程建设等工作,于2017年10月底和2019年9月底分别建成并开放了杨浦大桥以西2.8公里和杨浦大桥以东2.7公里的滨江公共空间,保留沿江近7万平方米工业建筑和遗存,共建成漫步道约5886米,跑步道约5631米,骑行道约5394米,与近20万平方米公共绿地交融,形成了杨浦滨江从工业“锈带”变身时尚“秀带”的独特风貌。
2.城市风貌文化初步彰显
在滨江贯通过程中,结合杨浦南段滨江实际特点,按照“重现风貌、重塑功能、重赋价值”的原则,提出了“以工业传承为核”的设计理念,修缮毛麻仓库、大小船坞、烟草仓库、永安栈房、明华糖仓等6处历史建筑约5.3万平方米,有效实现了工业遗存的“再利用”。此外,杨浦滨江岸线还着力打造博物馆群落。已经建成的上海自来水科技馆、中国救捞陈列馆和正在建设中的世界技能博物馆、涵芬楼文化中心等,都提升了建筑的可阅读性,留存了珍贵的城市记忆,成为城市有机更新的示范区域。
3.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建管并举,不断完善杨浦滨江公共空间综合配套设施,把精细化管理思维贯穿到杨浦滨江服务管理各方面,设置直饮水设备9处、16个售卖机、永久公共厕所13处、5个移动厕所、停车场3处共211个停车泊位;在秦皇岛路世博水门、渔人码头、时尚中心3处节点,完成了三级导览标识系统建设;共建成6个党建服务站,并成立滨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二)地块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加快推进滨江功能开发
围绕我区“三区一基地”建设的总体发展主线,按照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和文化创意等核心功能布局,以船厂区域、渔人码头区域、杨浦大桥区域为重点,加快杨浦南段滨江地区功能开发,不断优化滨江地区产业功能布局,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1街坊船厂北块已完成土地出让,吸引中交集团入驻,将建设中交集团上海总部,项目占地约2.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大桥地区84街坊已完成土地出让,吸引中节能入驻,项目占地面积约3.6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将重点打造“节能环保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渔人码头区域山东黄金保利地块(渔人码头三期)、兰厂地块“江兰楼”、兰路商办块(申阳滨江)等功能性项目也已基本完成竣工,为后续企业落地、产业引入提供了空间和载体。
二、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杨浦滨江考察,在充分肯定滨江建设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深切嘱托。总书记指出,一定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他还指出,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完成好总书记交给杨浦的“命题作文”,2020年1月27日,区委、区政府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正式成立上海市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指挥部。
指挥部是区委、区政府推进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属于滨江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综合开发管理活动,包括规划、土地、项目、招商、政策、资产、党建、社会治理、社会事业等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推动落实。指挥部分设四个工作组,包括:党的建设和社会事业工作组、规划建设工作组、产业招商运营工作组、社会治理工作组,分别开展工作。指挥部同时下设区滨江办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2月21日,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指挥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滨江综合开发管理的范围15.6平方公里,岸线长度15.5公里(见附件1)。同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指挥部管理办法、滨江办工作规则、指挥部2020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目前指挥部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
下一步,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 “秀带展新貌”的工作要求,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任务,举全区之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历史文脉保护与传承,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力以赴推进杨浦滨江综合开发工作,把杨浦滨江建设成为更具魅力的世界会客厅。
(一)整体谋划,深入开展相应规划研究
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邀请专家学者从理论、规划层面进行深入解读,并为区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报告,同时开展国家城市治理改革创新先行区研究。4月26日,市委宣传部和区委共同举行人民城市理念指导下的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理论研讨会,后续还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争做城市治理标杆”大讨论活动。结合滨江综合开发管理的需要,编制滨江区域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滨江综合开发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滨江南段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完成“杨浦南段滨江低碳发展实践区”的中期评估;推进滨江中北段控详规划研究和编制,制定军工路沿线滨江中北段地区管理办法和土地收储与利用工作计划;创建上海市都市旅游治理现代化最佳实践区、滨江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展现新貌,优化滨江区域整体环境
1.公共空间
结合示范段景观实际,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上升到城市公共艺术层面,完成“一品一馆”设计和落地;配合2021年世界技能大赛召开,推进世界技能博物馆建设、完成技能博物馆配套道路工程,推动杨浦大桥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一期)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涵芬楼、绿之丘以及皂梦空间等项目建设和上海船厂船坞区域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制定;启动慎昌洋行、国棉九厂、新益棉仓库、三新纱厂仓库、电厂循泵房等历史建筑修缮前期研究工作;协调推进游轮码头建设、功能业态布局及交通配套,优化促进上海船厂、杨浦大桥和时尚中心等区域水岸联动布局。
2.市政配套
根据《上海市总体规划2035》“街道是可以漫步的、城市是有温度的”的愿景,进一步增强滨江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杨树浦路拓宽、江浦路越江、轨道交通18号线、军工路快速路建设;加快渭南南路、安浦路、阳浦路、通化路等滨江配套路网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复兴岛两桥(定海路、海安路桥)、一路(共青路)修缮工程和共青路景观改造(复兴岛公园破墙透绿和步道开辟)。
(三)聚焦发展,推动地块开发产业集聚
细化滨江南段产业功能布局,围绕船厂区域、杨浦大桥区域和电厂区域,坚持高标准引入、高门槛准入、以功能性开发为重点,集聚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落地。落实区委、区政府2020年度旧改计划,加快推进滨江区域89、93、97、98、129、130、134等街坊旧改工作;推进1街坊中交集团地块开工建设,推动2、3街坊开发建设;结合产业功能布局完成85街坊、119街坊等地块招商引资和土地出让;完成84街坊中节能地块方案确认和启动开工建设;完成杨树浦发电厂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工作,力争年内项目开工;整体研究2-11街坊开发方案。
(四)智能精细,提升区域管理服务水平
结合党群服务站、公共服务设施、标识系统、及智能系统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类型丰富、智慧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供高标准、多样化的配套服务,并形成长效、智能、精细化服务管理机制。在已有标识标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南类、指示类、说明类系统,采用人性化、高科技相结合的展示方式,提高杨浦滨江公共空间呈较长带状分布的公共岸线可识别性;完善杨浦大桥以东公共空间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落实电站辅机厂东厂党群服务站设计建设;加快推动滨江区域智能管理平台建设。
完善区域内教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会展等设施场馆布局,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推动滨江区域开发管理与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开展城市治理改革创新先行区、核心区前期功能规划研究;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滨江社会治理,成立“上海市杨浦滨江治理联合会”,举办“促进滨江社会治理”杨浦区社会组织年度峰会,推动社会治理与滨江综合开发的有机结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宋南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办法》的要求,按照区人大的统一部署,现就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情况及主要工作职责
我于2017年3月23日由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为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有关金融运行与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金融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主要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1.贯彻决定,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坚决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的有关要求。针对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我会同相关科室制定推出了“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目前,“星火燎原”等五大计划已制定完毕,配套实施的双创孵化母基金截至去年九月底已设立子基金6支,总规模177.99亿元,已有14家相关优质企业落户杨浦,返投6.72亿元;政府引导资金先后出资2.75亿元,设立了东方明珠新媒体基金、中车基金、人工智能母基金;梦想天使引投基金已开始筹建。
2.优化方案,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会同有关科室对“十三五”期间科技金融的发展进行了中期评估。制定了预期性指标的修正方案以及下一步的对策措施。
(二)依法履行金融服务职能的情况
1.不断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我区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1家。连续三年与中国天使联合会(中国青年天使会)联合举办“中国(上海)天使投资人高端峰会暨中国青年天使会黄浦江论坛”,促进天使投资人和创业企业无缝对接。
2.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区域金融乱象治理。在上海银保监局、市整治办的指导下,保持久久为功的工作定力,持续督促在营网贷机构严格执行“三条红线”、“三降”要求,定期评估平台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对平台分类进行动态调整。坚持“一司一策”原则,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底线的前提下,因势利导通过实施联合约谈、重点检查等举措,引导网贷机构实现有序清退。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三年来,在区财政等主管部门的全方位指导下,我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建立健全办《内部控制规范》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督促相关科室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通过2018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了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及执行不够到位、政府引导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存量资金需有效盘活(创业带头人委托贷款业务)、政府购买服务需进一步规范等四方面问题,目前已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题会商等措施整改完毕。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为了通过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效能提升,我与班子成员积极关心、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预审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同时,经过深入研究,配套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六)规范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
以大调研为契机,我带领业务科室干部通过深入一线调研,悉心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优化行政决策机制,全面修订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七) 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三年来,我与全体干部职工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三年来我带领全办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基础,作为增强治理能力的途径。期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我始终要求全办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自2017年至2019年底共受理人大建议6件,解决采纳5件,留作参考1件,2020年受理人大建议6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双创企业”的服务宗旨,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联系基层,覆盖面上要扩大,基层点位上要深入。
2.对于工作还缺乏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作风,有时前紧后松,有时因循保守。面对机构改革职能转型拓展和互金整治困难较大的双重压力,认为人手有限,精力有限,工作中缺少有效的办法。
(二)今后努力方向
1.进一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索加强和创新金融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一要着力强化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依托区域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融入专业服务,通过实施“双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等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基层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二要全面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表达和问题解决机制。充分运用“大调研”、“一线工作法”等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问题处置反应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三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金融创新、金融服务。
2.进一步加强政策集成,兼顾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和防范金融风险。面对重大疫情,配合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出相关金融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层次、分梯队完善改制上市培育企业库,做好本区拟上市挂牌企业的持续跟踪服务。落实科技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操作执行,继续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链。加快设立梦想天使引投基金、北斗产业投资基金。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梳理排摸本区从事现金贷、网络借贷等机构情况,按照规定流程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金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要求,现就本人2019年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2016年10月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区人社局局长。履职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本人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扎实抓好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每年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履职情况
(一)疫情防控形势下,就业劳动人事管理等相关政策叠加落实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应对措施,坚持把稳就业、稳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联手十所高校,启动为期一个月“才聚杨浦”2020海内外人才云聘会,346家企业推出1510个岗位,投递简历4963人次,意向录用374人。在全市率先举办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帮助大学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理念,38家企业提供520个岗位,595名大学生参加应聘,108人达成意向;率先以春秋航空廉价包机及包车形式分五个批次组织遵义、丽江对口扶贫地区244名贫困劳动力来沪就业。鼓励企业开展线上培训,256家企业拟培训59112人次。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标准的529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960万元。积极开展劳动仲裁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全天候维权,已办结劳动纠纷1070件。开通医护人员招录绿色通道,为市东医院、控江医院、疾控中心招聘17名医护人员。
(二)依法履行就业等公共服务职能的情况
中央将稳就业放在“六稳”“六保”之首。我局坚持把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公共服务稳定就业、培训促进就业作用,确保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业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推出区“8+8”创业就业新政,杨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经验被国家发改委以专报形式,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形成了影响力。举办实训基地成立十周年庆典活动,制作十周年发展视频、白皮书,集中展示十年发展成果。实训基地去年累计孵化企业(项目)694个,毕业企业308家,接待实训49487人次。推进市级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建市特色创业型社区,我区现有13家市级孵化基地,推荐指导3个街道获评市特色创业型社区,数量均居全市第一。
2.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全市首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乐业空间”,累计举办各类活动近200场,帮助实现就业或达成意向录用的逾1000人次。开展就业精品课程进高校活动共计36场,覆盖大学生2600余人。积极参与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我区两名选手分别获得一金一优胜好成绩。承办“上海服务”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计28个项目。积极开展对口扶贫地区就业协作,帮助丽江、遵义来沪就业224人,全面完成市级指标任务。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9年我局收支预算3469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31万元,项目经费25905.27万元;预算执行32649.89万元,总执行率为94.10%,其中人员支出占比20.78%,公用经费占比3.77%,项目支出占比75.45%。2019年我局编报绩效目标项目24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34032.33万元,符合绩效评价标准的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均已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一网通办”办理实效和深度的情况
全面落实市级“双减半”工作要求,人社8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间减59%,审批提交材料减52%。打造人才服务“无否决窗口”2.0版,实行“一窗受理”的服务模式,去年服务企业7430家,涉及19525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在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五)规范劳动执法行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持情况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去年新增151家“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去年办结劳动监察、仲裁案件5708件,为6454人追回劳动报酬、挽回经济损失共1.06亿元。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和有效化解10人以上劳动争议45起。代表上海市接受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督查,上海在此次督查获得全国第二的好成绩,杨浦在全市考核中得到“A”级评定。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建立涉诉案件集体研商制度,全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2019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工伤认定3件、劳动监察1件),初审诉讼案件6件(工伤认定5件,劳动监察1件),未发生纠正行政行为或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
(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
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队走访调研与办理。2019年承办代表建议6件,全部办结,办理结果均为“解决采纳”,真正做到 “三个百分百和一个提升”,即与代表面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明显提升问题的落实率。
(八)2019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共有三个实事项目,分别是“帮助2000名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帮助成功创业600家”、完成“为1500名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技能”等,所有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此次受疫情影响,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经济全面复苏尚需时日,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将逐渐传导到就业劳动领域,给地区就业劳动关系稳定带来风险挑战,表现在: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不小压力;二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针对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出“乐业号——大学生就业专列计划”,在事业单位、国企和社工岗位招录中重点招录本市户籍大学生;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储备建设一批企业见习基地和社区见习基地;推出校园“微分享”职业指导精品课程,帮助大学生提升求职能力。
二是夯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发挥“乐业空间”平台功能,积极推动人岗匹配,帮助引导求职者走出家庭,走上岗位。建立重点企业“点对点”就业服务专员制度,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搭建线上企业人力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企业间劳动力合理流动,保证就业市场人力资源的均衡调配。
三是确保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区相关部门多方参与会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果断处置突发、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劳动关系关口前移机制,重点夯实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属地、主体责任,确保劳动关系平稳可控。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茵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办法》要求,现就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本人自2018年3月7日起,任区文化局局长。因机构改革,2019年2月28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本人为区文化旅游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公共事业发展以及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旅游资源开发及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行业突发应急事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是推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8个专项行动32项工作措施。二是建设文旅场馆地标。区图书馆和国歌展示馆改扩建开放,各级领导视察并给予好评。携手上海大剧院改扩建杨浦大剧院,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落户开工。三是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承办两届长三角文博会杨浦活动,共建“长三角电子竞技产教协同创新中心”和“长三角文化科技会客厅”。杨浦电竞俱乐部和选手分获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S9)冠军和2019《炉石传说》特级大师赛全球总决赛冠军。四是举办大型文旅活动。成功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和管乐艺术节、森林音乐节、上海大学生旅游节、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中国第十二届艺术节杨浦系列活动等。五是保护传承优秀文化遗产。为老旧住宅文物建筑安装故障电弧探测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文物建筑“可阅读”全覆盖。2人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个项目升级市级非遗项目。
(二)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防控新冠肺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政府实事项目。303个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功能提升,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举办长三角文化旅游采购大会,2018-2019年“百姓点单我配送”活动4552场、放映公益电影7124场,受益人次逾百万。二是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区图书馆开馆一年接待读者和外借书刊“两个过百万”,服务满意度位列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第一。区文化馆荣获上海市5A级青年中心。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书界“020”网借书柜布点达35处,“艺术商圈”“街头艺人”促进文商旅融合,建成5个地铁主题站点。实现“一部手机看大戏、游杨浦”,滨江智能感应导览系统和20个点位VR全景游上线。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8家宾旅馆作为集中观察点和核酸检测点。落实旅行社停售团队游和“机票+酒店”产品,及时关闭和开放区内文化旅游场所,除高校博物馆外区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开放率达100%,宾旅馆复工率达92%。征集发布“艺起前行”原创作品1238件。制发扶持文旅企业发展服务指南“25条”和“15条”,指导旅行社申报获得市文旅局退回质量保证金3272万元。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2018 年末,区文化局收入13713.65万元,支出13081.54万元,执行率95.39%,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765.81万元,主要为区图书馆基建项目等资金。2018年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结果及报告已如期向社会公开。2019年末,区文化旅游局收入18503.79万元,支出18476.48万元,执行率99.85%。2019年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结果及报告,将与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一并向社会公开。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2019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资金长期挂账未使用、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共9项问题,均已认真组织整改。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一是推行产业扶持政策。制发“电竞23条”和“影视网络视听25条”,指导企业申报市文创资金。二是深化“一网通办”。主管行业实现“双减半”,媒体星球、叠纸、摩天之眼等优秀企业落户。三是支持文创园区发展。区文创园区22家,市文创园区12家。长阳创谷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实施项目”,获国家资金扶持。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一是平稳实现机构改革。2019年2月,合并成立区文化旅游局;12月,区文化执法大队挂牌为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二是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修订涉及三重一大、基本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近20项制度。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获得国家文旅部视察肯定。12家3A级旅行社、4家3星级宾馆、20家绿色饭店、2家A级景区通过评审。四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行“部门信息共享”“三级联动巡查”“预付卡管理”等机制。排查整治涉乱问题68件。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2018、2019年度,政务公开累计主动公开82件、依申请公开10件,处理依申请公开请求2件。2019年,主动公开率达91.67%,在29个部门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中位列第10名。
(八)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2018、2019年度,办结代表意见建议14件,实现见面率、按时办复率和满意度“三个100%”。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办结“12345”热线群众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市局旅游投诉事权下放和“出境游、跨省游”“机票+酒店”等大量投诉热点,进一步做好市“12345”和“12301”热线投诉调处工作。二是顺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创新突破。要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发展,着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区域建设和重要活动承办,持续扩大杨浦文化旅游在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中的标识度和影响力。三是强化文化旅游治理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要针对文化旅游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睦邻文化和信用监管的深化提升。
下一步,本人将带领局领导班子切实推进区人代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在文化旅游系统的落地实现。一是围绕秀带展新貌,进一步提升文旅赋能杨浦滨江建设的美誉度和体验度。以杨浦滨江游轮码头纳入上海浦江游览全新航线为契机,以杨浦滨江创建都市旅游治理现代化最佳实践区为抓手,切实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围绕双创要领跑,进一步提升文创和旅游产业的实力和活力。争取培育涌现更多文化和旅游行业的上市公司、独角兽和创新创业企业。三是围绕治理见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睦邻文化治理体系建设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切实推进睦邻文化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杨浦的创新实践。四是围绕旧改创新高,进一步提升文物建筑在城市更新中的保护度和活化度。积极投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五是围绕双十不动摇,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场馆设施的标识性和功能性。重点建设杨浦大剧院、世界技能博物馆、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区文化馆和四平电影院等。六是围绕党建出硬招,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干部队伍的专业力和担当力。

 

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吴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的要求,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职责
2017年3月23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绿化市容环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绿化市容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
一是市容环境治理坚持“高标准”。围绕“双创”、“双迎”、习总书记考察滨江等重大活动,开展34项市容整治工程,圆满完成“三重”市容环境保障。完成“五乱”治理及“占道亭棚”等专项整治,取缔设摊管控点,整治违规户外设施674块,短板治理成效凸显。
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追求“高质量”。宣传动员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1204场,覆盖全区44万户居民。全程分类体系逐步健全,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管理体系,推进“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设置1006处可回收物服务点,建设12座“两网融合”中转站。改造居住区垃圾厢房1496处,推行“定时定点”投放,采用新式清运车辆,每月实效测评、督促整改。目前干垃圾清运量同比减少28%,湿垃圾分出量同比增加73%、可回收物分出量同比增加287%,分类实效好于预期。
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对标“高要求”。新建改建环卫公共设施67座,提升环卫设施能级。改造5座社区公园,建成9.19公顷立体绿化及16.18公里绿道,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其中环黄兴公园绿道融合市政、河道岸线设施,通过公园局部围墙退界,外延公园景观,更好地满足周边居民健身休闲需求,获2019年度“魔都最美健身步道”称号。
(二)依法履行城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职能
一是大力发展绿化建设。优化绿色生态空间,新建绿地39.27公顷,建设5块大型规划公共绿地。打造绿化特色品牌,建成五角场交通枢纽立体绿墙、创智天地绿化特色街区等。新建改造16处街心花园,创建5条市级林荫道。提升绿地共享效益,实现区属公园100%延长开放,每年开展义务植树、“上海市民绿化节”活动,营造爱绿护绿氛围。
二是提升市容景观品质。有序推进“美丽街区”建设。编制总体设计导则,提高“美丽街区”专业化建设水平,完成责任区管理“七个一”任务。注重景观照明审核前置。编制控制性规划,将新建改建项目景观灯光设置要求,纳入规划预审。打造滨江夜间景观轴,完成杨浦滨江一期、二期景观照明提升工程,重点提升5.5公里滨江岸线,以璀璨夜景凸显工业文脉。
三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环境卫生防疫。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及居家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开展“专人专车、定时定点”收运,多频次消毒环卫公共设施。强化公园管控。严格落实闭园及开园期间的游客管理、防控消毒等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向启稳。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聚焦问题,集体决策,制定了6个方面12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
公布123项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一次上门”办理,部分实现“零跑动”。受理行政审批1781件。2019年全面落实“双减半”要求,缩减比例占全区第一。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共98次。强化“12345”受理处置效能监察, 三年来共受理、处置绿化市容投诉48010件,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依托中心组学习、“绿化市容课堂”等平台,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养;围绕责任区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社会普法宣传责任。
(七)推进政务公开
主动公开公文类文件205份、备案依申请文件122份,发布政务信息593条,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79件。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情况
聘请法律顾问,累计审查518件规范性文书的合法性。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完成代表建议29件,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还不够完善。沿街商铺分类主动性不强。个别责任人意识有待提升,存在将生活垃圾混入居住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行为。联勤联动机制有待健全,与城管执法等横向部门、属地街道、居委物业、收运企业的多方沟通协调仍有待加强。二是“四化”显现度仍有提升潜力。生态空间“孤岛化”状态未完全改变,未来绿化增量难度较大。“彩化”植物运用成本逐渐提升,限制“四化”的推广延续工作。三是市容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度不高。跨门营业、无序设摊、乱张贴等市容顽症仍存在,群众主动参与市容环境管理的意识还需增强。
对照存在问题,今后,本人将持续增强人大意识,强化履职尽责,带领干部职工,打造适应于“三区一基地”建设目标的市容生态环境,主要致力于三个方面:一是健全上门收集体系,提高沿街商户垃圾分类收运实效。制定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实施意见,形成贴合杨浦实际的工作制度。指导街道落实告知职责,营造宣传氛围,因地制宜制定上门收集方案,督促沿街商铺落实分类投放要求,强化与街道、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全力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聚焦绿化“精品”塑造,营造高品质生态环境。丰富立体绿化载体,以屋顶“第五立面”绿化建设充实绿化总量,扩大载体范围,探索建设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依托城市微更新项目建设垂直绿化,注入更多绿意与活力。打造“彩化”示范项目,以绿道建设、市级林荫道创建为契机,推广彩化树种应用和特色营造,提高彩化率,建设季相色彩绚丽的“四化”景观。三是优化多元参与方式,强化市容环境“法治-共治-自治”管理模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培养主动参与意识和履责能力。健全共治共享管理制度,以深化责任区管理和“美丽街区”管养制度为契机,培育自治组织,鼓励公众参与市容环境管理。筑牢自治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及微信公众号,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切实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审计局局长  周兰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履职评议的相关要求,现就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2017年3月,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杨浦区审计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决算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属国企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指导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1.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为了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本人注重加强与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工作对接,及时进行工作沟通汇报,听取和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按时完成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
2.加强审计监督,当好经济运行的“卫士”和“谋士”。三年以来,区审计局共开展各类审计项目99个,延伸审计和调查387家单位,审计资金总额2961.6亿元。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8.2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10条,促进相关单位健全和完善制度49项,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损失浪费3.91亿元。同时,注重在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努力探索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用专报的形式揭示区域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制度管理层面的矛盾,提出审计建议,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3.推动审计整改,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坚持审计不仅注重查病,更注重“治已病”“防未病”的理念,通过落实整改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地规范使用、有效使用。推行整改事项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强化审计整改的“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和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等。将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和整改情况在全区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达到审计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年以来,共推动被审计单位完成审计整改事项362项,整改率94.2%。
(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情况
一是中心工作重点抓,深化本级财政审计。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区级财政增质提效。二是专项工作长效抓,强化经责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三年中,对40个部门70名领导干部进行经责审计,出具审计决定书4份,向区纪委和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移送涉嫌违纪违规相关问题线索3条。同时,还对25个政府投资项目和3个街道小型工程项目开展了审计, 核减不实费用1546万元。三是热点工作突出抓,加强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民生热点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先后对教育、就业、残疾人社会救助、垃圾分类、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四是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首先做好“加法”,将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结合上半年项目进行持续关注。其次做好“减法”,对防控任务较重的部门将现场审计改为数据分析先行,最大限度减少对防控工作的影响。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预决算管理、大额经费使用等决策程序。同时,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费用支出。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本人就任以来尚未接受过审计。为更好地完善内控管理,防止“灯下黑”,2017年以来修订完善了53项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度。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一是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委巡察、干部管理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一审多用。二是强化“审帮促”,促进相关部门出台了《杨浦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等制度。三是落实“监督与服务”并行,分层分类进行业务培训,2017年以来累计培训财务和内审人员180人次。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要求,在区委的领导下,完成筹建成立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起草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做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坚持法治思维,也坚持辩证思维,审慎包容地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审议会议制度,对重大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审慎的作出审计评价和结论。三是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的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并坚决执行。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在全面梳理审计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以来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项。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2017年以来行政复议事项2件。经市审计局复议,对我局结果予以维持。同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无。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至今,共派出审计人员50多人次圆满完成区委巡察办案、教育经费、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以及津补贴发放等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审计署、市审计局的相关审计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主要问题
一是推进审计全覆盖还有待加强。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审计全覆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鉴于审计力量不足等原因还存在监督盲区。二是预算绩效审计还有待加强。对各被审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推动还不够有力。三是审计方式方法创新还有待加强。运用大数据审计等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审计全覆盖,努力做到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履职尽责加强绩效审计力度,促进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进一步提升。三是积极进取提升审计效率,加强科技强审建设,提升运用大数据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本人将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相融合,当好杨浦经济安全的“看门人”和“守护者”。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王  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十三五”以来,杨浦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文件精神,围绕建设成为优质教育集聚区的功能定位,推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教育。坚持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主导作用,公平与发展并重,扶持与规范并举,为民办教育新一轮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将本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浦区现有民办中小学共11所(含小学2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中1所)。截至2019年9月,民办中小学教职工人数共994人。小学阶段民办学生总人数4921人,占该学段学生总数的12.3%;初中阶段民办学生总人数4875人,占该学段学生总数的21.9%。
(一)坚持落实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学校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
一是确保政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出台杨浦区《关于加强扶持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通知》和《民办中小学政府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民办教育扶持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指导民办中小学申报市级教育费附加专项,市级专项经费从2016年840万元增加至2020年2226万元,区级专项进行1:1配比。同时,对民办中小学在内涵发展和绩效办学上也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保障民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政策,按市生均定额标准予以补贴,小学为每生每年1600元、初中为每生每年1800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享受免教材费(含作业本)和免学杂费,小学生和初中生每人每年分别免学杂费650元和850元;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学生资助纳入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资助体系中。 
(二)坚持办学特色和师资建设并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根据《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民办中小学特色发展,以创促建。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以“强校”“强师”为抓手,鼓励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的良性机制。
一是创建特色,提升民办学校内涵发展。在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的建设中,民办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领域,在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和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多选择,探索更具多样化特色的创建路径和形式。如: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打造鲜明的外语类课程品牌,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与跨文化理解能力,形成“中外融合教育”办学特色;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通过建设大文科和大理科的跨学科课程,形成“优才教育”办学特色;上海同济大学实验学校将阅读课程逐步融入到更多学科教学中,形成“人文与科技融合”办学特色;上海民办阳浦小学建立了四大“晓”课程体系,形成“阳光教育”办学特色;民办打一小学在努力培育学生良好的语言素养和人文底蕴中传承实践“语言综合素养”办学特色。“以特色谋发展”成为共识。2020年有6所学校成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校,1所学校成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创建校。
二是提升素养,强化师资专业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杨浦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水平。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已纳入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近三年共有3501人次的民办教师参加区域各类培训,投入培训经费共计566.16万元,为民办学校高端教育人才下拨奖励津贴共计120.6万元,打破了公民办体制壁垒,在全市属领先水平。同时以项目为驱动,拓宽教师发展路径,如通过研修工作坊建设、成立跨学科教学攻关小组、托管区域薄弱初中、结对帮带外区薄弱学校等项目,搭建校本研修和跨校共建平台,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目前,民办学校共有特级校长2名,特级教师1名,有区学科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70余名。
(三)坚持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全面落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要求以及《杨浦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共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全覆盖,隶属于区教育工作党委,按照教育工作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党建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党组织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都纳入到章程之中。学校校长、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都设立了监事或者监事会以及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和管理学校的制度。
二是加强监管,落实检查评估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发展。一是确定评估标准,完善年检制度;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民办年检工作。加大年检结果的应用力度,督促学校及时整改规范办学。二是建立健全过程监管制度,通过专项检查和审计等,强化过程性管理,做到对民办中小学的依法办学和规范运行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三是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均开展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和不定期的“规范课程教学实施素质教育”专项督导,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做到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全方位督查。
二、存在问题
面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民办中小学虽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深化教育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遇到了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办学经费的支撑尚无法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
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基本由学费收入和政府扶持资金组成,主要来源是学费。 2019年我区公办小学生均支出数为37047元,公办初中生均支出数为49996元,据测算,我区民办学校各校的生均支出与公办校存在较大差距,虽然政府各项扶持政策已落实到位,但学费偏低是造成差异的主要因素,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民办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师资队伍的稳定和优化尚不能满足学校内涵发展的需求
在现行诸多教育教学改革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发展面对更多挑战,不仅要提升办学质量,更要彰显办学特色,这都亟需一批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优秀教师团队,但由于相关改革举措的推出会引起部分教师的不适应,以及民办教师退休收入相对于公办学校教师略低等原因,导致教师队伍的流失和不稳定。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在稳定中优化,在优化中稳定,以适应民办学校内涵优质发展的需求。
(三)对招生新政改革的应对准备尚不够充分
应对招生政策的变化,部分民办中小学对新形势下的整体发展定位尚需系统思考。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和特色定位需要进一步梳理;指向育人目标的课程体系尚不完善;支撑特色创建的创新实验室等相关硬件投入不足;特色影响力尚需扩大。
三、下一步举措
在国家和上海教育现代化整体战略框架下,区政府将继续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在落实招生新政的同时,采取举措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杨浦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有效保障民办中小学发展经费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专项扶持政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区级民办专项重点保障学校防疫物资配备以及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匹配的功能调整和设施设备配置。二是合理评估和调整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在学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学校信用等因素制定或调整学费的合理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民办中小学特色校校长培训、校本课程核心团队培养等工作,依托区域培训项目建强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队伍。二是引导民办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分层分级的校本研修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确保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满足办学需求。三是鼓励民办学校建立完善年金制度,保障教师退休待遇,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保持教师队伍稳定;鼓励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同时将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作为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三)进一步指导民办中小学明确发展定位
对标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立足杨浦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目标,要进一步指导民办中小学明确发展定位,谋求特色优质发展,增加办学吸引力。一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贯彻“立德树人”总要求,完善“五育并举”,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推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素质教育,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二是指导民办学校明确发展重心,以构建适应学生发展的校本课程体系为主要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教育内涵,提升教育品质。三是为民办中小学提供特色建设交流平台,设立“民办学校特色发展论坛”,交流经验,形成案例,发布创新成果。对办学效益和特色发展显著的学校,要鼓励其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共同推进本区民办中小学的优质均衡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
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发展情况调研组副组长 吴建敏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突出义务教育“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招生考试政策,明确公民同招、摇号入学的政策。3月份以来,为全面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发展现况,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教工委专题调研组先后听取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报告,召开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等6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杨浦区民办中小学在区政府的扶持和自身努力下,办学活力得到激发,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呈现出特色、精品、多元发展的态势,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存志学校等6所学校获批创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等4所学校参加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获5A称号,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区政府制定了《民办中小学政府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对民办中小学实施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近三年,区政府对9所非营利试点学校共投入专项资金760万元,配套区级专项投入也从868.5万元增加至1617.5万元。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共同开展年检工作,并采用专项审计等方式,对民办中小学的依法办学和规范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三是促进内涵建设。区政府鼓励学校传承创新,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系,开展特色(项目)学校的创建,构建先进的办学理念、开设特色课程,提升整体办学效益,使本区民办中小学办学实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调研中发现,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窄。民办中小学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约占80%)。我区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在全市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按照我区惯例,学费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新不调旧,每次调幅需通过物价部门审核,今年因为疫情上海地区民办学校学费均不作调整,办学经费的紧张对学校长远发展带来较大挑战。近年来,随着政府公共财政对公办学校投入的增加,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高于公办学校的优势正慢慢消逝,对民办教师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影响。部分学校尚未给教职工缴纳年金,相关诉求较为强烈。
(二)学校设施设备建设维护滞后。部分民办学校在硬件设施、信息化建设方面都缺乏必要的维护,部分学校缺少符合标准化建设的专用教室,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仍有一部分学校教学楼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有些学校硬件设施陈旧老化,维修计划迟迟没有落实,存在安全隐患。
(三)各类政策扶持还不够充分。就生均经费而言,我区公办小学和初中每人每年补贴3200元和3500元;民办小学和初中每人每年为1600元和1800元,区政府对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补贴力度还不够。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出资来源、法人治理结构、办学模式、实际诉求等各不相同,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学校的特色差异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找准定位,激发民办中小学自身发展动力
要不断总结发展经验,细化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同感。要落实民办学校在教师培训、职称评定、困难学生补助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要完善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切实改善教职工退休后待遇。
(二)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民办中小学的自主发展机制
应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将政府的管理调控和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有机结合,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前提下,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创新办学模式,坚持特色发展、优质办学。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等,激发学校生机活力。
(三)加大投入,为民办中小学发展提供经费支持
应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民办中小学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和专项经费,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缓解民办学校经费不足的压力,促进民办学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区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要尽快设立本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创建。
(四)精准施策,为民办中小学发展提供精细化管理
要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各项政策,厘清民办学校发展方向,注重对民办教育的前瞻性思考。要加强在分类管理过程中的综合协调作用,通过完善教育、人事、财政、税收、资产等配套政策,破除民办学校发展瓶颈,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五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方  颖 刘颖斌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议题
(2020年6月15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补选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六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顾毓静 任大连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议题
(2020年6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补选王朝晖、王凤华、陆奕绎、马永、冯武锋、薛侃、周伟、周海鹰、卢汉成、黄兆彩、贡建伟等11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另有程国光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9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徐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65条,涉及行政处罚7条,分别由城管执法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承担。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推进下,杨浦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坚持引导在先,注重解决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自《条例》施行至今,杨浦相关执法部门积极行动。城管执法部门出动27015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0542次,检查投放及收运单位16355家次,教育劝阻3426起,责令整改1982起;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21日共立案查处931起(单位182起、个人749起)。文化旅游部门自去年7月至今年5月出动566人次,对宾旅馆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检查144次,检查宾旅馆场所890家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7家。市场监管部门自去年7月至今年5月出动1621人次,对菜市场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情况开展检查21次,对餐饮服务行业一次性餐具提供情况开展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550次,检查餐饮企业4800家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9家。
根据查处结果分析:个人未分类投放691起(其中干湿混投现象占六成),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63起;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163起;管理责任未分类驳运14起。宾旅馆、餐饮服务业已普遍增强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一次性餐具的意识,目前检查结果相较之前有明显改善。
主要做法:
(一)强于制,注重谋划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分减联办牵头指导下,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根据职责统筹协调执法整治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每年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今年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查处三个环节九大类突出违法行为。完善管理层级,执法部门通过专题会议、微信群、智慧系统打造信息互通、经验互学的有效平台。
(二)铭于心,重视教育引导
把握宣教契机,结合疫情管控、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全等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法宣造势。丰富宣教渠道,与街道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会同居委、物业在社区、学校、公园、机关等组织宣传活动,借助微信、抖音号、715城管公众开放日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践于行,聚焦难点热点
针对商场、广场、医院、酒店等生活垃圾“大户”开展专项检查;针对薄弱环节、薄弱点位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沿街店铺、轨交站点等大规模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开展压缩站、菜市场、宾旅馆、餐饮服务行业等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开展重点单位、居住小区“回头看”行动;针对多发问题开展医疗卫生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类案件整治行动,立案查处14起,罚款173000元,办理了全市第一件宠物医院医疗卫生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案件,责令整改并处10000元罚款,目前全区宠物医院垃圾分类均已达标。
(四)见于效,提升精细化程度
联手促动,执法部门与属地街道、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宣传、行政检查、执法整治,与居委、业委、物业对接协作。强化督导,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制作《城管执法医疗卫生垃圾办案指南》、开展专项督察规范办案过程。常态监管,加强对分类投放、收运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信访投诉、街道网格管理,提高发现率、处置率、满意率。
二、主要问题
(一)普法宣传效果不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分类实施的现状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投放责任人的自觉落实意识不强,物业自觉监管、个人自觉分投、企业自觉分运的意识待提高;在执法中还存在部分执法对象不配合,部分企业和单位不允许执法人员进入检查、不肯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等现象,影响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依法开展。
(二)部门合力作用不明显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小问题连着大民生。要举全社会之力,宣传、管理、执法齐头并进,自治、共治、法治交相融合,各环节、全方位共同推进、相互补台,形成有效工作闭环。目前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还需持续完善,尤其是今年以来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无论是社区还是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出现管控放松的现象。
(三)监管发现机制不完善
生活垃圾分类的点位星罗棋布,广泛分布在社区、商务楼宇、高校、医院、交通枢纽、沿街店铺、购物广场、超市卖场等各处,需要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管网络机制。尤其针对在公共场所的垃圾容器内出现的混投现象,以及在社区垃圾收集站出现的混投现象,由于人流量大,执法人员难以确定混投的违法行为人,导致执法难。目前正值防疫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更要加强监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现阶段城管执法事项多、范围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需要各部门、多渠道通力协作。
三、下一步安排
紧盯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这一目标任务,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聚焦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改进薄弱环节、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坚实有效的执法保障。主要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教育引导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融入普法教育,以宣贯《条例》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做好日常宣传引导,针对不同宣传受众群体,通过短视频阵地宣传、绘制漫画宣传册、加强新媒体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进社区、单位、工地、商家、学校开展垃圾分类“五进”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区分减联办开展新一轮垃圾分类执法入户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自觉分类的意识和能力;运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开展全方位执法宣传,广泛宣传守法的正面典型,营造浓厚的知法、守法、宣法氛围。
(二)强化执法检查
继续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发现率、追溯率和处置率,在组织全覆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突出一个主题,开展全区“面”上集中整治行动;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等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检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开展飞行检查;将日常检查进一步融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借“一网统管”之东风强化跟踪问效,以专项督察、专项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与检查督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落实常态化考核评价制度。
(三)强化联动协作
配合属地街道,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法律宣传、行政检查、执法整治等工作,把执法管理工作贯穿到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增强执法管理合力,提升执法管理效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管理、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共管共治的监管模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0年6月2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情况调研组副组长 陈余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城建环保工委自4月以来,开展了工作调研: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街道参加的启动会,听取了区城管执法局关于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汇报,组织部分工委委员和代表分别赴五角场、平凉等街道召开座谈和暗访,听取部分街道、人大代表、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等意见建议,较全面了解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去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管理、执法等工作。进行宣传普法,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促进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管理的良好氛围,经过近几年的宣传,居民、单位等已经基本认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投放。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把管理与执法工作贯穿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为本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区”打好基础。
二、主要问题
政府在开展垃圾分类普法、执法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条例》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近年来,政府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高。但有些宣传及社会动员工作还浮于表面,居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还存在应付检查的情况。《条例》的宣传普法工作不够有效,《条例》施行近一年来,居民、单位等还是对《条例》内容和要求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对违反《条例》行为的责任主体及处罚罚则等不清楚、不重视。
(二)垃圾分类执法力度不够强。在调研中街道、居委、物业等单位都反映,他们只能以教育、劝说、指导等方式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行为进行管理,分类实效及达标率的提高主要依靠劝导和居民自觉,效果不够好,执法力度亟待加强。虽然自《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执法部门进行了多次执法和处罚,但并没有在居民中形成垃圾不分类就会被处罚的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垃圾分类执法重点不够突出。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没有持续突出地对餐饮企业、菜场、商场、小区等重点行业和场所进行执法和监督。对部分出租房等垃圾分类效果不理想的区域,在劝导教育的同时,没有作为执法重点和难点加以监督推进。执法部门与街道、垃圾分类管理部门间的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发现、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对执法效果也有一定影响。
三、几点意见
(一)加强宣传,形成普法教育和执法的良性结合。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用法,坚持多方位,全覆盖进行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的宣传,引导居民和单位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保护市容环境。《条例》的宣传要更具体深入,对《条例》中规定的责任主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要进行重点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执法和普法工作要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以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不仅要告知怎么分类,更要使大家明白垃圾分类的意义和重要性,使每个人从内心接受并自觉自愿开展垃圾分类,形成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力度,执法助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要坚持全覆盖、全过程,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部分分类效果不理想的小区,要加强执法和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提高垃圾分类实效和达标率。坚持科学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区域内各类监管对象,强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将违法行为纳入征信平台,以督促其加快整改。适当从严从紧,用好德治、法治、自治、智治等多元方式,依照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突出重点,力争解决垃圾分类难点问题。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以严格执法监督推动分类较差行业和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出租房屋、部分小区等垃圾分类问题高发区域,要综合运用抽查、突击检查、日常巡查等手段进行执法,持续引导民众形成参与分类、主动分类、准确分类的良好习惯。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间要强化管理和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逐步形成管执联动长效常态,凝聚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工作合力,力争本区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成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程国光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胡迪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姚熙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任静萍、周毅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吴自全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杨法〔2020〕3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吴自全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朝晖
2020年6月3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胡卫康等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沪杨检发〔2020〕24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现就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胡卫康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自行免除;侍百鸣、杨为忠、李海宁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2020年6月5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许  征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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