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二〇二〇年第三号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议题 (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三、听取代表分组评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决算;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王晓乐、叶瀛舟、李正明、温晓宇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5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0年7月30日 上海市杨浦区2020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一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以及复工复产、稳增长政策强力支持推动下,区域经济运行加快恢复,部分指标降幅进一步收窄,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奠定基础。 表一 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属性 全年预期 目标 上半年完成情况 完成数 完成 进度 创新10项 1 区级财政收入增长率 % 预期性 正增长 -7.2 55.2% 2 大学生创业企业新增数 家 预期性 360 264 73.3% 3 新增海外高层次人才数 人 预期性 40 24 60% 4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预期性 80 90.52 - 5 新增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数 家 预期性 5 3 60% 6 地方财政对科技投入的规模(年初预算安排) 亿元 预期性 14 4.9 35.2% 7 商品销售总额增长率 % 预期性 3.0 -9.7 - 8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含烟草) % 预期性 86 85.9 - 9 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 预期性 43.8 43.3 - 10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 预期性 15 15.2 - 协调 1项 11 区域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约束性 5.38 年终一次性计算 - 绿色 6项 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3.79 年终一次性计算 - 13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 % 约束性 1 11.49 - 14 PM2.5年日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37 35 - 15 空气质量优良率(AQI) % 预期性 80 89 - 16 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预期性 100 100 - 17 生活垃圾处理量 吨/日 约束性 800 633 - 开放3项 18 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数 个 预期性 4 1 - 19 新增国际知名大学研发中心★★ 个 预期性 1 0 - 20 与国际科技创新区建立友好城市★★ 个 预期性 1 0 - 共享4项 21 旧住房综合改造面积 万平方米 约束性 30 35 116.7% 22 旧区改造户数 户 约束性 10000以上 9068 90.7% 23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人 约束性 14220 10826 - 24 新增养老床位数 张 约束性 600 110 -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为一季度数据,上半年完成数由市级相关部门核定后公布; ★★新增国际知名大学研发中心数和新增国际知名大学研发中心数在“十三五”规划中的目标均为5以上,截止2019年底已提前完成目标,今年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一)在全力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中确保城区安全有序 全力做好医护诊疗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各项措施。建立专家队伍,强化发热门诊人员力量。派出4批76名援鄂医疗队员。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发热门诊流程规范,完善社区发热哨点诊室对接区域医疗中心的转诊机制,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全区9例本地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 做好重点人群隔离管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涉疫境外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等防控措施。按照“四道防线”“三个闭环”全流程管理,确保机场、集中隔离点和社区之间管理服务无缝衔接,切实守牢“入城口”和“落脚点”。全区按照规范标准先后设置2个留验点、8个集中隔离点,累计收住7261名集中隔离对象。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区日检测能力提升至1600人次。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部署杨浦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启动区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3家区发热门诊和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监测哨点达标建设。启动区中心医院传染病分院改造。 (二)在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中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 经济运行保持韧性。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70.88亿元,同比下降7.2%,增幅列中心城区第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不含烟草)的比重达85.9%,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依托哔哩哔哩、达达集团、优刻得等领军企业,工业互联网、远程办公、在线文娱、在线教育和在线医疗等在线新经济领域实现快速发展。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图一 “两个优先”产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图二 产业结构情况 表二 产业发展进展情况 重点 项目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成果数据库的数据量超过98万,实现登记合同金额5895.32万元 ●“北斗高精度时空信息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产业化”项目完成平台系统集成及正式上线运营 ●“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推进机器人场景开发建设 ●商用车技术中心“自主品牌新能源与节能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完成试验装备采购 ●“基于异构架构的大型人工智能云端计算平台项目”建设完成 ●哔哩哔哩社交网络平台(B博)项目建设完成 ●“基于众包模式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建成同城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SUNMI IOT-商用智能设备云服务平台”已完成全球节点部署,发布SUNMI 3.0版本 ●中国节能二总部项目签约落地 重要 载体 ●滨江:加快渔人码头三期(40街坊)、兰路地块商办项目等建设 ●大创智:新江湾城F1a、F1b地块商办项目开工建设,协调推进百旌广场、益田广场二期等复工,加快新江湾城F1c、F1d地块商办项目等建设 ●大创谷:加快互联宝地(二期)、138街坊商办项目等建设 ●环同济:加快同济项目(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大楼、生命科学与创新创业大楼)建设 政策 环境 ●出台《杨浦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 ●出台《杨浦区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创新生态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出台《杨浦区推进区块链产业升级发展政策》 ●出台《杨浦区科技园区考核激励办法》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杨浦区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制订《杨浦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促进中介奖励的政策》 复工复产平稳有序。积极落实国家、市、区关于支持企业共抗疫情的相关政策,在租金减免、金融贷款、劳动保障等方面,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上半年,城镇失业登记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222人,成功创业企业317家,其中大学生创业企业264家。 图三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有效投资精准发力。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4.99亿元,同比增长47.8%。制定《关于杨浦区贯彻落实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年重大工程项目数由原计划65项调增至78项。积极对接落实上海“新基建”35条,主动布局5G、物联网等项目建设,完成5G室外基站建设130个,累计建成1044个。 消费市场逐渐复苏。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88.70亿元,同比下降11.5%。以“五五购物节”为契机,先后组织“云上嗨翻五角场”“文旅消费大直播”“杨浦滨江文化集市”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二次元品牌animate上海首家独立门店、特斯拉上海首家体验中心等相继开业,创智天地推出上海首个常态化“后备箱市集”。五一节庆期间,主要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额3.85亿元,同比增长12.6%,五角场商圈日均客流达31万人次,恢复去年同期水平。探索直播购物新模式,协调达达集团、东方购物、联合利华联手推出“直播购物1小时达”,首播观看人数近40万。 招商引资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区引进企业1734户,其中“两个优先”企业1471户,占引进总数的84.8%,新引进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28户。继续招大引强,成功引进安姆科集团、中节能华座(上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小红书科技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 图四 引进外资情况 (三)在强化“四大功能”中深化杨浦创新品牌建设 双创建设取得新成效。杨浦再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成为全国唯一连续四年被发文表彰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继续发挥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作用,推动双创生态地图、双创券通用通兑等联动项目,双创券“一券通”平台上线试运行,95家科技服务机构首批入驻。双创地图在疫情期间新上线“找政策”功能。成功申报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市(区)。开展“创业在上海”2020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科技金融助力产业复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母基金、国泰君安母基金完成首期出资。细化落实“星火燎原”“梦想起航”计划,设立梦想天使引投基金。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落户。创新推出金融扶持企业“白名单”,举办浦江资本市场实训基地第二期实训营。优刻得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达达、声网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3.0版行动方案,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加快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举措。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梳理10项“一件事”、推出“秒办”事项、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在全市率先试点“两个免于提交”。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部分审批事项试点“无人干预”。打造人才服务“无否决窗口”3.0版,制定完善人力资源产业园东部园“国际超市”服务清单。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协调推进上海市信用服务协会落户杨浦。 图五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在补短板、强弱项中持续提升城区品质 滨江“生活秀带”加快建设。成立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指挥部,编制滨江综合开发三年行动计划,以滨江为核心开展人民城市理念示范区研究。启动杨浦滨江南段低碳发展实践区中期评估。加快杨浦大桥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一期)、世界技能博物馆等项目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轨道交通18号线、北横通道、江浦路越江隧道、军工路快速路新建工程、杨树浦路综合改造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江浦路道路改建工程等区级重大项目加快推进。 表三 “双十”项目进展情况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度 目标 推进情况 路 1 安浦路(广德路-双阳南路)新建工程 开工 已开工,雨水排管已完成80%,信息与电力进场施工 2 江浦路道路改建工程 开工 江浦路北段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南段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3 河间路(眉州路-兰州路桥)大修工程 开工 初步设计方案已上报评审中 4 临青路(河间路-平凉路)交通改善工程 竣工 已建成 5 北横通道隆昌路下立交新建工程 竣工 主体结构已完成,下立交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阶段 6 世界技能博物馆配套路网工程 竣工 已完成安浦路(段)燃气、上水排管,信息及电力已进场施工 7 顺平路(隆昌路-沙岭路)新建工程 竣工 正进行道路排管工程 8 沙岭路(顺平路-周家嘴路)新建工程 竣工 绿化搬迁、道路排水管道及基层铺设已完成,道路配套工程施工中 9 双阳路(控江路-周家嘴路)交通改善工程 竣工 架空线入地附属电力开关站施工中 水 10 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 开工 已开工,项目已完成75% 11 杨树浦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开工 已开工,现场三通一平和临时围挡已完成,一阶段绿化搬迁完成50% 12 新江湾城截污纳管工程 开工 已启动施工招投标 13 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竣工 松花江路已竣工,定海路、苏家屯路、翔殷路、兰州路已启动施工 14 市政污水管网完善改造工程 竣工 营口、嫩江、控江系统已启动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 电 15 110千伏世界变电站项目 开工 已开工 16 电力隧道工程(三门路-国顺东路) 开工 一标段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前期证照办理 17 110千伏杨树浦变电站项目 竣工 已建成 其他 18 黄浦江(杨浦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复兴岛) 开工 已开工,老防汛墙开缺部分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 19 燃气隐患管网改造工程 开工 已开工,完成隐患管网改造70处、4.5公里 20 复兴岛市政设施提升工程(两桥一路) 竣工 人行道、车行道以及桥梁维修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景观及架空线整理 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全市“一网统管”工作部署,城市运行管理街道标准平台全面上线。完成平凉路、中原路等4个“美丽街区”项目建设。“美丽家园”开工9个小区、35万平方米。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改造,67个点位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5.2公里。完成85个停车共享泊位、288个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快推进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政通路(国定路-国宾路)在“全球道路安全评估”中获得五星道路认证。全力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上半年全市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深化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结案率97.0%。积极推进智慧公安建设。 城区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全面部署推进全年生态文明建设18方面81项重点工作。完成2项“三高一低”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成3台、启动22台锅炉提标改造。持续深化落实河长制,推进水环境治理,虬江、杨树浦港、纬五河被评选为市级三星河道。统筹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生态绿化环境不断优化,新建绿地5.6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园绿地3.3万平方米。完成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表四 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主要领域 主要进展 节能低碳 ●产业节能 完成上海天枢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上海铭扬明方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 完成上海五角场凯悦酒店深度能源审计 滨江百联购物中心成功创建为杨浦首家国家级绿色商场 ●建筑节能 新增3个绿色建筑,建筑面积32.15万平方米 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0.48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16.21万平方米 继续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区建设,推动BIM技术应用服务平台运行 106幢楼宇接入杨浦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低碳示范 持续推进新江湾城街道东森-涵碧-尚浦-仁恒社区群上海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 编制《杨浦区滨江南段绿色生态规划》,推进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 启动7个区级绿色小区和9所绿色学校创建 ●氛围营造 成功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 生态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 区域降尘累计均值为4.4吨/平方公里·月 启动第二轮VOCs治理,完成1家重点企业和4家一般企业方案评审 ●水环境治理 跟踪地表水环境质量,强化杨树浦港水系河道管理 开展“星级河道”评定,嫩江河、经三河等5条河道为区级星级河道 ●土壤治理 修订《杨浦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技术方案报告评审规程》 完成14个场地初调评审和2个场地修复评审 ●绿化建设 推进106街坊E3-1地块西侧、12街坊01E1-01地块等4块公共绿地建设 推进政修路(国定路—国权路)市级林荫道和中原路绿化特色道路创建 启动新江湾城内生态走廊北段、政澄路、嘉誉湾、清流环三路等绿道项目建设 新建财大附中屋顶绿化、复旦新江湾校区二期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项目
(五)在着力改善民生中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改善居住条件。完成旧改征收9068户,收尾5个基地,拆除旧住房20.9万平方米。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107街坊(二期)、116街坊北块二期、232街坊二期等保障房项目建设,协调推进44街坊、228街坊、新江湾E2-02B地块等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加快118街坊二期征收安置房等项目前期工作。新增租赁住房1282套,代理经租房源7265套。新增廉租住房租金配租129户,发放租金5154.2万元。 不断完善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开展“睦邻小厨”助餐结算优惠活动,启动照护床位、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及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创新试点项目。全区新增110张养老床位、2家社区长者食堂和7家老年助餐点。社会救助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累计救助各类对象35.8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16亿元。 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全力保障在线教育质量,区域家庭教育服务网络100%覆盖。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序组织中小学及幼儿园9.4万名师生分批复学。全面实施健康杨浦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攻坚冲刺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启动新一轮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依托“社区健康师”党群项目,推动体医深度融合,引领社区科学健身示范应用。 深化创新社会治理。采取线上直播等方式,积极探索睦邻中心在疫情期间新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模式,拓展睦邻中心功能。探索构建睦邻家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推进“一居一品”居民自治。 表五 民生保障情况 主要领域 主要进展 救助 ●开展市民综合帮扶2163人次,支出帮扶金302.71万元 ●医疗救助共计87099人次,支出金额2112万元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3.4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62.16万元,残疾人交通补贴611.63万元 ●为3086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为43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 养老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收到各类评估申请7206人,其中初次评估1563人。目前已完成各类评估3223人,提供服务128.63万人次(至5月) ●为2.08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服务补贴229.5万元 ●7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五角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暨养老院、152街坊配套养老院、新江湾城第三养老院、江湾邻里中心等工程有序推进 教育 ●申报创建教育部“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 ●签署合作共建上海理工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框架协议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工作 ●推进上体附中、上财附中和市东实验学校创建市级特色高中 ●第35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57项,4个项目入围全国赛 ●复旦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新校舍启用,控二小学分校改扩建、水丰路小学新建、105街坊配套幼儿园新建、内江路小学迁建等工程有序推进 卫生 ●全区“1+1+1”家庭医生组合签约40.87万名居民,签约率达31.54%,其中60岁以上居民26.51万名,重点人群签约数24.31万 ●完成111例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2002名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 ●为1666人次园区白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为9.8万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慢病精细化管理和健康云服务 ●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控江医院医技综合楼改扩建等工程稳步实施 文化 ●创智天地大学路荣获全市首批全域旅游示范街区 ●吹响文化战“疫”号角,共征集原创共抗疫情作品1275个 ●国歌展示馆“国歌从这里唱响”荣获2019年度上海市博物馆陈列展览推介精品奖 ●举办“创新杨浦 幸福台州”浙江台州文旅周启动仪式暨第五届上海杨浦非遗节系列活动;四平路街道“元宵行街会”荣获2019-2021年度上海市“非遗在社区”示范项目;杨浦区少年宫、荣庆堂香囊制作非遗传习基地荣获2019-2021年度上海市“非遗在社区示范点” ●陈望道旧居修缮工程和旧上海市图书馆修缮工程荣获首届上海市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示范项目 ●杨浦大剧院改扩建、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建设工程有序推进 体育 ●杨浦区委-上海体育学院党委区校“书记手牵手”社区健康师项目启动 ●疫情期间,线上开展“杨浦第三届运动会”及线上健身操项目 ●起草《杨浦区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由老厂房改造的市京体育产业园揭牌启用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区校合作推进二线运动队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受全球疫情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就业压力显著加大,经济企稳回升仍面临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因疫情催生的远程办公、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数字娱乐等在线新经济企业虽逆势上扬,但竞争优势仍需巩固,产业链集聚效应有待提升;稳投资方面仍然面临着发展预期不足、要素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基础设施配套还不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布局短板依然存在。对上述问题,在今后工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建议 下半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十届区委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回补、强化政策供给等确定性举措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以新兴产业增量弥补传统产业减量,努力消化前期疫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按照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保五争十”目标,全力保障全年78项重大工程项目按节点推进,主动跨前服务,加强进度管控。按照“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滚动接续。学习借鉴“特斯拉”企业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坚持全年旧改一万户目标不动摇,积极用好“专项债”,全力投入旧改攻坚战。加快土地出让节奏,推动已出让地块尽早启动建设,尽快形成开发建设投资量。制定实施《杨浦区关于积极发力数字新基建培育在线新经济打造发展新高地的行动计划》,聚焦新一代网络、智能化终端等领域,着力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立足精准发力,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 聚焦在线新经济,争取上海首批在线新经济产业生态园布局落地,着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在线文娱、新型移动出行、新零售等产业。加快杨浦滨江、大创智、大创谷、环同济等四大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进杨浦创新消费体验区建设,持续点亮“夜间经济”。坚持线上与线下融合联动,用足用好互联网平台流量优势,以“云逛街”、直播探店等形式吸引年轻消费群体聚集人气。继续细化落实双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推动中兵北斗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以持续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为重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管建并举”,提高城区综合治理水平 聚焦“路桥轨隧水电”,继续坚定不移推进“基础设施抓双十”。继续积极推进轨道交通18号线、北横通道、军工路快速路、江浦路越江隧道等市级重大工程建设。滨江南段加快城市功能塑造和旧改攻坚,推进杨浦大桥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一期)、世界技能博物馆配套路网工程、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滨江中北段推动城市规划尽早落地,促进军工路沿线产业转型、业态调整。扎实推进“智慧公安”“美丽家园”等项目建设,强化“一网统管”赋能城市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扎实改善民生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级 持续加大为老实事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完成新增600张养老床位、50张认知症照护床位、7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社区长者食堂及25家老年助餐点建设指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推进初中强校工程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准提供公共文化供给,开展“滨江旅游治理现代化最佳实践区”建设。探索推出杨浦体育健身电子地图,进一步推动智慧杨浦体育建设。筹办好2020杨浦足球超级联赛、新江湾城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特色品牌赛事。 (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推动生态环境总体改善 加强重点项目节点管理和难点项目协调推进,全面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科学编制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强化事中事后节能管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锅炉改造整治,推动落实VOCs治理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强河道日常水质监管。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做好年度市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迎检工作。有效推进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六)科学谋划长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 切实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穿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围绕高质量科技创新区、高水平城市治理区、高能级活力转型区和高品质生态生活区,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空间、向创新要动力,使“十四五”规划充满改革开放的思路办法、创新发展的任务举措。坚持开门编规划,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注重吸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环境治理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四个专题调研的成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研究编制过程成为收集民意、汇集民智、回应关切、形成共识的过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财政决算 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本区2019年“三本预算”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加速推进,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区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区“三本预算”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11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比2018年(下同)增长0.3%。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812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22999万元,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3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38980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94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支出总量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财政增加下达的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增加安排支出),下降5.9%。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677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301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327万元,支出总量为238980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区级税收收入1097180万元,占比86.3%,下降0.6%。其中:增值税352648万元,增长3.8%。企业所得税135960万元,下降17.3%;个人所得税106079万元,下降25.2%,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的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增加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政策,造成的收入减收。房产税84934万元,增长15%;土地增值税226281万元,增长4.5%;契税111650万元,增长27.5%,主要是区域内房产交易量较上年增加,以及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汇算清缴力度。区级非税收入173988万元,占比13.7%,增长6.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845万元,下降23.8%,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24190万元,下降45%,主要是规范核算科目,将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计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9953万元,增长92.6%,主要是大力挖潜非税税源,以旧区改造为契机,加强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组织力度。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区级支出2169429万元,下降5.9%。其中:教育支出351458万元,增长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24万元,增长4.5%,公共安全支出119792万元,增长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72万元,增长39.2%,节能环保支出3224万元,增长14.9%,反映了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城乡社区支出641916万元,下降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9818万元,下降18.4%,住房保障支出106960万元,下降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88万元,下降0.8%,金融支出19938万元,下降6.5%,反映了公共财政进一步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本市和本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予以安排。2019年,区级预备费预算30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确保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考核达标、支持“上海文化”品牌创建、对口支援资金等方面的支出。上述支出已按规定纳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2019年,区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05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支持滨江公共空间开发等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92万元,主要是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后预算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为31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174766万元。 2019年,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增减变化,年末余额为49800万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058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增长83.6%。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7005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580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9万元,收入总量为237089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1336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支出总量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财政增加下达的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增加安排支出),增长180%。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258万元、调出资金44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7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524万元,支出总量为237089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592万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2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10万元,收入总量为1410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68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下降24.9%。加上调出资金32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88万元,支出总量为1410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2019年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612448万元(全部为债券转贷资金),其中:一般债务1032504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当年一般债务到期还本83013万元,其中83000万元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予以置换、13万元通过自有财力予以偿还);专项债务25799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71000万元(当年专项债务到期还本187000万元,其中135000万元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予以置换、52000万元通过自有财力予以偿还;当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123000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本区2019年底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2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73000万元;专项债务2654000万元。按综合财力口径计算的2019年年末债务率为98.7%。 全区“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增减幅度等明细数据,详见区级财政决算草案。 2019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批准的预算,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聚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有效推动本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部署,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落实一系列范围广、内容实、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年为相关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142817万元(其中:减税1397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3067万元),当年区级财政收入减收幅度在10个百分点以上,用政府收入的“短期减”来换取社会活力和企业效益的“长期增”。更加注重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来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投入各项财政政策扶持资金295329万元,支持建设和完善本区“1+6+4”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两个优先”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持续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培育水平,聚焦打造“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进一步支持扩大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扩大普惠性金融政策的受益面,着力加大对“四大品牌”等重大战略性项目的财政投入,持续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推进杨浦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坚持创新“市区联手、政企合作、以区为主”的旧改合作征收模式,积极向上争取市级财力支持,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共计投入区级资金1721903万元,完成定海126、大桥88、90和江浦160街坊等旧改征收10066户,为全面完成旧区改造工作夯实基础。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2019年公共财政民生保障支出944421万元,同比增长4.8%,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提升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社区配套养老机构改建,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就业保障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智慧公安和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支持创建“上海文化”品牌,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赛事活动开展。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民生领域外的基本建设财力投入457174万元,统筹推进滨江公共空间开发、城市有机更新、市政道路改造和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持续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无违建先进街道创建、雨污水混接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和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等补短板弱项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是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财税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本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绩效目标编制对提升绩效管理效果的基础和源头作用,推进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指导预算部门选择反映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公开“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张江专项资金管理”和“小区综合整治”三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全文,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进一步充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内容,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2019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完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组织编制本区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快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统领、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为核心,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区级国库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支出刚性需求仍在不断增长,预算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局仍未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调整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绩效评价还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需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关于本区2020年上半年“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全国“两会”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国内外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围绕十届区委九次全会、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抓突破,全区“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一)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财政收支总量看,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79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7.2%,为预算的55.2%;收到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419546万元,为预算的64.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747万元,下降31.3%,完成预算的40.2%。 从财政收入情况看,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冲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一方面,在线新经济、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新动能、新机遇;另一方面,各种困难、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增加,财政收入减收效应不断叠加释放。今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负增长,主要是受疫情以及去年5月份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翘尾因素和一次性税收大幅减收的影响。分行业看,全区第二产业区级财政收入下降10.7%;全区第三产业区级财政收入下降11.6%,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受一次性楼宇买卖因素带动,区级财政收入增长47%;金融业受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区级财政收入下降43.8%;房地产业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大幅减少因素影响,区级财政收入下降23.4%,同比减收70829万元。 从财政支出情况看,今年以来,财政运行紧平衡趋势进一步显现,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是体现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举措,主要表现为压一般、保重点、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今年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066万元,完成预算的55.7%;卫生健康支出5973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7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稳岗促就业、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356万元,下降98.9%,为预算的0.4%。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土地供需节奏放缓,上半年土地出让面积低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相应减少。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13075万元,下降89.1%,完成预算的11.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和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99万元,下降49.1%,为预算的63.5%。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国企净利润专项审计工作进度推迟,导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晚于去年同期。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和要求,由于收入实现进度晚于去年同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尚未发生。 (二)上半年本区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上半年,我们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区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主动将财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不停步,财政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工作要求,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上半年区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2241万元。切实加强财政库款保障及资金调度,加快疫情防控相关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印发《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加强区级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收回的存量资金以及压减的当年预算重点用于落实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保障疫情防控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疫物资采购的及时性、便利性和安全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和管理,简化资产调拨审批流程,提高防疫物资使用效率。 二是全力保障惠企利民政策及重点项目落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落实国家、本市出台的一系列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落实本区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和资金保障,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针对区内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现金流短缺的难题,通过租金减免、加快政策兑现等措施纾解企业困境。同时,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商务楼宇等各类载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上半年公共财政民生领域投入432684万元,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5.3%。主要用于落实各类就业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失业人员帮扶力度。贯彻本市对困难群众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及经费标准,做好疫情期间困难人群兜底政策保障,完成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大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投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工作。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学校内涵建设。扎实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市、区政府实事项目。围绕全年旧改征收目标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大桥89街坊旧改征收启动。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额度以及市区联合储备项目市级财力支持,统筹做好土地出让当年收入、历年结转收入以及专项债券转贷资金与旧改征收补偿、工厂用地收储支出的资金动态平衡。 三是全力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和提升管理效能。按照预算法规定,完整准确公开2020年政府预算和2017-2019年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存续期情况,编制本区2019年度财政决算,全面反映政府和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完成本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报告编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杨浦区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杨浦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订“街道基建项目预算管理操作手册”,完成旧改房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资金拨付。研究修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启动本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不断推动本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继续做好公务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提高财政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秀带展新貌、双创要领跑、治理见成效、旧改创新高、双十不动摇、党建出硬招”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科学合理开源节流,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推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确保预算平衡,有效对冲疫情减收影响,促进财政政策和资金尽快见到实效。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财政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分析、预测,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合力,科学预判收入形势;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入组织征管,促进以商招商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招商,挖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对冲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有保有压,结合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和当年预算安排的统筹力度,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切实落实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另一方面,聚焦保障中央、市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在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助力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加快推进旧改基地收尾、土地出让以及项目开工建设,扩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此同时,进一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有效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确保财政支出提质增效,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二是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有效支持区域优势产业集聚和市场活力提升。聚焦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密切关注区域内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发展趋势,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通过落实国家、市级和区级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及重点税源引进落地,支持培育壮大在线新经济等新兴产业,在提升区域创新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重点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加快政策落实,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居民收入、释放消费能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定就业、恢复和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提高中小企业生存发展能力,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线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更加精准、有效、可持续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对重要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密切关注旧区改造这项杨浦最大的民生实事工程,积极争取落实市级财力支持和债券转贷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优化营商环境3.0版”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全力保障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财政投入,尽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成运转畅通、安全高效、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城市治理新体系。 四是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本市已经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范区级财政支出责任管理,同时密切关注即将出台的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分领域改革方案,加强超前研究和预判,积极争取市级财力对本区各项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大力支持,不断夯实提升民生福祉的财力基础。根据中央和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树立绩效理念、增强绩效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政府公信力;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促进财政资金聚力提效;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重点支持,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双创升级版、滨江树标杆、创全走在前、旧改抓攻坚、双十加油干、党建谋新篇”的重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创品牌,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总体平稳。2019年全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实现区级财政收入总体平稳,全年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12亿元,同比增长0.3%;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财力支持;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当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合计17.68亿元,主要用于旧区改造等。 ——重点领域着力保障。投入29.53亿元,支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优势产业集聚;投入94.44亿元,加大财政对民生改善的聚焦保障力度;投入45.72亿元,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投入212.51亿元,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用于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 ——财政管理有力推进。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修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等。 ——审计整改有效推动。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逐项整改。区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制度和对账销号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有效推进审计整改难点问题落实到位。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表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238.98亿元;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均为237.09亿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均为1.4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三本预算”收支平衡。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2019年,本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制定了《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和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建立。但审计发现,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然有待加强。 1.绩效目标编报不完整,编制不明确,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审计发现,全区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编报绩效目标不完整,编制绩效目标不够详尽明确、量化不够等情形,导致绩效指标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和示范效应减弱,从而影响预算执行率。经过对全区825个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审计发现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越详细,预算执行率越高,反之,则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绩效目标编制完整程度达到90%以上的项目,预算平均执行率可以达到91.7%;而绩效目标编制完整程度不到60%的项目,预算平均执行率只有80%。例如:个别单位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用房维护及修缮”项目,仅编制年度目标和总目标,未进行细化,预算执行率仅41%。 2.绩效编制审核不完善。2019年,上述825个项目中的106个项目,未在预算编制阶段按照《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通知》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审核,涉及50家单位,预算资金合计18.47亿元。 3.未按规定提交绩效反馈和绩效自评报告。经审计,上述825个项目中的787个项目未按照《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反馈,涉及134家单位;其中346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涉及84家单位。 4.绩效自评报告公开不到位。经审计抽查29家预算主管单位,其中有12家单位未按《杨浦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本区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的通知》(杨财发[2019]93号)的要求,在2019年公开2018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对此,区财政局应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流程、标准、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性约束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的提速增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有效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切实强化程序性约束。 (二)预决算管理不到位 区审计局对全区350家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执行和决算数据开展集中分析,实现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分析全覆盖。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预算过高。经过对全区2805个项目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审计,发现5家单位7个项目,在2018年平均预算执行率为63%的情况下,2019年预算增长2977.86万元,而2019年平均预算执行率仅为32%。有6家单位的8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2019年资金使用率较2018年下降的情况下,2020年预算申报继续增长。2019年,40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比2018年降低,且公用经费结余大于2018年。 2.部分预算资金安排精准度不高。一是项目未能实施或进度缓慢,预算全额调减。涉及21家单位36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86亿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42家单位67个项目预算增幅超过50%,年中追加预算资金4.83亿元。三是部分追加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经抽查,29家单位30个项目,年度执行率仅为年初预算的71%,但年中仍然增加预算5372.96万元。 3.部门决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支出不细化,未准确填写决算科目,影响部门决算的准确性。2019年,有69家单位的“其他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比例超过30%,不符合《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的要求。 对此,区财政局和全区各预算单位应贯彻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对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把好立项关、测算关、进度关,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机衔接,对部分稳定的项目支出,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编报要求,规范支出科目,夯实决算工作基础,加大决算审核力度,提高决算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支出情况。 (三)公务卡使用管理有待完善 1.报销填报内容不清晰。对于公务卡报销内容不清晰的问题,审计部门已在历年审计中予以关注。2019年11月,区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务卡制度执行及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规范公务卡支付报销用途信息的填报内容,将用途填写至三级明细并加上实际支出用途。经过对全区334家预算单位的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2019年全区公务卡报销填报情况比2018年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填报内容不清晰、不规范的现象,涉及资金2067.57万元。29家单位的公务卡报销信息中超过70%填写不清晰,其中13家单位的公务卡报销信息全部采用模糊表述,涉及资金460.45万元。 2.报销流程不规范。经审计,部分单位存在使用贷记凭证报销公务卡消费,未在国库单一账户平台操作的情况,不利于公务消费的监督管理,涉及67家单位,资金235.19万元,其中有23家单位的52个经办人,完全采用贷记凭证报销公务卡消费,涉及资金70.4万元。 对此,区财政局应加大对公务支出行为合规性、真实性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务支出使用透明度,促进单位公务支出透明化。各单位应认真抓好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重点对9个部门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重点审计,延伸审计了15家所属单位,重点审计资金总额12.07亿元。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部门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涉及不规范和违规资金合计7013.15万元。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不规范。区融媒体中心、定海街道等3家单位存在未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未编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申报不明确,指标值过于笼统、未细化等情况,涉及资金859.8万元。 2.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区军休中心、区工商联等7家单位存在预算收入不完整,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经费未专款专用,决算不准确等情况,涉及资金508.32万元。 3.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使用、往来款清算不及时。江浦街道、定海街道等6家单位存在长期宕账、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等情况,涉及资金2905.09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区军休中心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下属部门自行采购,未按规定统一政府采购,涉及资金28.93万元。区融媒体中心、区党史研究室等3家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不细化、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未进行测评监督等情况,涉及资金1447.67万元。 2.资产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区工商联、定海街道等5家单位存在资产未登记入账、报废不及时、未定期盘点,公共设施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涉及资金612.38万元。 3.内部控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大桥街道、江浦街道等6家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经费支出审核不严,财务管理薄弱,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资金650.96万元。 对上述问题,全区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即知即改。一是对预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改变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现象,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盘活各类沉淀资金。二是对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应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履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做好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房产租赁;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完善控制流程,提升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 三、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对一家区属国有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重大资金运作信息反映不完整;二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年度预算执行率仅为2.25%;三是政府补贴收入未计入当期损益,涉及资金267万元;四是无须支付的应付款分期结转调节收入,涉及资金354.9万元。 对此,区属国有企业应按照《杨浦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杨浦区区管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国有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准确核算收入。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综合为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全区12个街道所辖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2019年度杨浦区综合为老服务项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嵌入式社区养老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等,涉及资金712.7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老年人餐食补贴政策受惠面缩小;二是餐食补贴结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老年助餐点服务功能尚未完全体现,实际就餐量未能达到预期供餐能力;四是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不够完善;五是长者照护之家、日间服务中心的床(座)位总体使用率有待提高;六是委托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委托运营协议执行不到位。 对此,建议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充分落实好老年人助餐补贴政策,针对辖区特点和老年人口分布密度,更好地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布局;同时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提高为老服务设施利用效率;加强对服务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好社会服务力量。 (二)中小锅炉提标改造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区审计局对2019年区中小锅炉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涉及预算资金275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用中小锅炉数量排摸;二是不同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相关部门上报的实际完成数量不准确;三是各部门职能分工设计尚有缺陷,监管合力有待加强;四是审核材料不严,个别单位不符合申报补贴要求,部分申报材料不符合规范;五是已停用或已拆除管道的锅炉,仍在原单位存放,存在重复使用或二次流入市场的风险。 对此,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排摸范围,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和相互配合,确保数据准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推进中小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更高质量开展。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制度,逐步拓展和加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范畴, 关注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和目标实现等多环节,从单一的造价审核逐步向投资建设管理全过程审计延伸,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 2019年对部分符合审计条件的新建扩建工程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对园林绿化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等开展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43亿元,核减工程成本229.13万元,纠正少计增值税92.58万元。同时,揭示了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部分新增建设内容未按规定申报、竣工验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在对轨道交通十八号线(杨浦段)开展的前期征地、临时施工借地、绿化迁移等审计中,审计资金总额40.5亿元。针对相关部门因前期估算不准确,造成区财政超额垫付资本金3.14亿元的情况,审计及时指出后已得到纠正。 在对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工程、三门路下立交工程及空中连廊工程实施阶段性跟踪审计中,累计审计合同金额15.91亿元,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施工现场土方监管措施不到位、因工程进度滞后将直接带来投资成本加大等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提交专报,提出审计相关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和审计署部署,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3日,区审计局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个政府机构和单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6325.2万元,实际使用3145.8万元。区红十字会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736.5万元,支出659.58万元,结余76.92万元。直接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42.43万件(折价984.53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28.1万件(折价857.04万元),结余14.33万件(折价127.4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关方面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加速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流转进度,强化捐赠款物的统筹协调、归口管理,确保我区的防疫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区审计局已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对于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区政府已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和整改。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和区政府有关要求,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 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本区2019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钱琳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先审查的基础上,7月7日,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结合《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意见,对2019年本区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区政府报告的2019年决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6%,同比增长0.3%,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2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同比下降5.9%,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量为239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1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83.6%,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量为23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80%,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量为237.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亿元,为预算的107.3%,同比增长2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量为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亿元,为预算的58%,同比下降24.9%,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量为1.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区政府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集中财力保障教育、科技、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民生支出,统筹财力保障完成年度旧改任务的资金需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举措落实,本区决算情况总体良好。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19年本区决算(草案)。 区审计局依法对本区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在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贯彻十届区委十次全会关于“在危机中抢抓新机遇,在变局中开创新局面,在考程中再启新征程”的下半年工作部署,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既定目标保持不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面对后疫情时代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要及时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服务稳企,招大引强,涵养税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要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公共财政属性,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一般支出,通过节支和提效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腾出资金助“六稳”“六保”。 二、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 要落实落地减税降费等各项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减负增速提效,推进区域双创生态系统不断优化和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要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对政策执行的获得感。要扩大政策效应,聚焦滨江开发、营商环境、投资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细化配套支持措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要严格预算约束下的预算执行,强化统一调度和监管,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要提高“三本”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杜绝超预算执行,防止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张皮”现象。要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严格过程跟踪监督,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实行结果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应压减,有效尽安排。要防范资金调控风险,把握好资金周转节奏,做到收支有效衔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要优化财政信息管理,整合各项系统功能,建立统一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财政信息大数据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 要继续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围绕重大政策执行、民生实事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盘活及统筹使用情况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要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管理、财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追责问责,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决算的决议 (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中决算审计的相关情况,对2019年本区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本区2019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决算。 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就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94件。其中,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42件,占44.7%;综合经济方面的12件,占12.7%;科教文卫方面的20件,占21.3%;区政综合方面的20件,占21.3%。涉及39个承办部门和单位。对比来看,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建议仍占主要比例,科教文卫类建议较往年占比明显提高。 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从办理结果来看,94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被解决采纳的有67件,占71.3%;正在解决的有1件,占1.1%;计划解决的有8件,占8.5%;留作参考的有18件,占19.1%。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思想重视,夯实责任抓落实 1.领导带头办理,层层压实责任。区“两会”结束后,区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听取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汇报,薛侃区长作了专门部署。区政府领导分别带头协调办理了6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建议。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分解落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7月16日,薛侃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座谈会,人大代表围绕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民生福祉等热点,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工作提供了许多金点子。 2.加大督查频次,层层传导压力。为尽量减少疫情对办理工作的影响,在办理期间召开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将办理工作列入区政府专项督查。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对承办单位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办。形成《督查反馈》(共7期)专报区领导,并同步抄送通报各承办单位,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 (二)规范流程,创新方法重实效 1.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对标市政府有关文件制定出台了《杨浦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杨府办〔2020〕21号),分别从分办承接、协商走访、答复跟踪、结果公开、总结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办理全过程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推动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2.创新方法,扎实推进。针对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及时调整交办方式,依托网上办理系统、微信等平台,组织线上部署、培训和督办,使得办理工作不断不乱。在前期办理过程中,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各承办单位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开展了“非接触式”互动沟通;在疫情总体受控后,及时跟进与代表见面沟通、见面答复。线上、线下办理的有机结合,使得疫情中的办理工作有条不紊,确保了在3个月内全部办结完成。 3.动态办理,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注重办前联系,主动作为,充分了解代表的真实意愿,找准问题症结,有重点地推动问题解决。增强办中沟通,让代表充分了解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技术条件和工作推进情况,努力促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加强办后反馈,充分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针对性地改进完善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好“人大代表之家”服务平台,做好疑难问题沟通协调。6月,我们会同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召开专题办理座谈会,针对29件办理成效有待提高的代表建议,要求各相关承办单位再次深化办理,并开展代表走访再答复。 (三)紧扣重点,助推区域综合发展 今年的代表建议,质量高、视野广、落点实,紧扣杨浦发展脉搏,关乎国计民生,区政府择其要而行,比较典型的如: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双创街区建设。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办理了叶松青代表提出的“关于应用城市科学先进技术提升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双创街区建设,构筑世界级创谷”(C-042号),以及陈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社会资源助推杨浦双创工作新发展的建议”(B081号)。针对建议,一是推动开展专题研究,协调“运用城市科学先进技术平台提升城区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关课题市级立项,探索前沿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更新中的创新应用,激发城市活力,提升营商环境。二是探索实践利用杨浦老旧工业遗存,打造“老工业转型+新经济集聚”的老厂房改造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促进区域间产城融合。三是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需求,积极策划各类主题双创交流活动,促进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的对接,搭建双创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双创社会优势资源。 2.点亮杨浦城市星空,助推夜间经济。针对陈丽丹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夜间经济发展措施的建议”(B-011),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夜间区长”,公开选拔招聘7位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努力减少疫情影响,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做好夜间经济的促进发展,制定了《杨浦区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围绕做大做强夜间经济,提出指导意见,举办了“五五购物节”等活动,推动我区夜间经济有序发展。 3.持续关注民生福祉,助推民生改善。胡宏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为老助餐点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的建议”(D-084),切中杨浦老年人口及高龄老人数居多的特点。区政府不断深化落实《“睦邻小厨”杨浦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指导街道共同推进助餐点建设,切实打造杨浦睦邻小厨为老助餐服务品牌,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杨浦为老助餐事业。贯彻落实本市统一的补贴调整政策,结合区域实际,逐步优化助餐服务扶持力度,提升助餐服务水平。 三、存在问题 1.对标《办理办法》执行力度存在不均衡。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办法》的对标执行上还不够,主要集中在答复的方式方法、答复件的格式、书面送达等方面做的还不够规范。一方面,受今年疫情影响,前期办理工作中承办人员与代表电话、微信联系较多,见面沟通较少,少数部门对所提建议的背景理解存在偏差,在答复针对性上把握不够准确。另一方面,部分承办单位人员调整,个别初次承办人员业务不精,影响了办理件答复的严谨性和针对性。 2.部门联动协作深度不够。个别合办、会办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对办理情况、困难瓶颈等存在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办理成效;个别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尤其是跨系统的合办件,仍有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办理、协作意识还不够强,按时间节点推进意识还不够,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 3.办理成果深化应用不够。个别部门对承诺当年解决的建议,缺乏进一步梳理跟踪,建议反映的问题当时解决了,但事后有反复,没有及时发现,更没有把代表建议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来推动整体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四、下一步工作 1.深化运用科技手段完善办理工作。针对办理中发生的个别答复件没有及时给到代表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对“两会”办理系统进行功能模块扩展,以实现交办、接收和完成等环节的短信动态提醒功能,消弭承办单位与代表之间信息不及时不对称的问题。针对部分承办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我们将借助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加强“云培训”,通过微信、视频形式,个性化沟通交流,强化网上办理流程、规范操作方面的指导。 2.完善办理考核评估机制。细化办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把是否重视办理工作、主会办单位是否能够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是否与代表充分沟通、是否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结合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年度区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今年办理工作的考核评估。 3.持续跟进狠抓跟踪落实。一方面做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另一方面对今年代表建议进行全面跟踪,复查,推动各部门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账”认真汇总分析,通过“对账”及时跟踪推进,通过“销账”狠抓解决落实。尤其对“留作参考”的建议开展及时跟踪,一旦时机成熟,条件允许,抓紧推进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调研组副组长 方 颖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常务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区政府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麦碧莲副主任任组长,各专工委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为组员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组,先后开展代表建议预审、预交办,分别召开部分办理部门负责人、部分代表座谈会,个别访谈部分代表,进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询,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分类督办,会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专题督办,协同推进,促进代表建议落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94件。截止6月5日,代表建议基本按时办结。6月中旬,调研组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情况进行了第一次征询,代表表示“满意”77件,“基本满意”12件,“不满意”5件。在承办部门对有关建议二次办理后,7月上旬,我们进行了第二次满意度征询。综合两次征询情况,代表表示“满意”的93件,占98.9%;“基本满意”的1件,占1.1%,无“不满意”答复。 调研组认为,区政府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把代表建议办理摆在突出位置,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领导牵头办理。薛侃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分别牵头推进部分代表建议的办理,以重点督办引领促进全面落实办理。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出台了《杨浦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杨府办【2020】21号),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规定环节,提出规范性要求。三是创新答复方式。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时段,也是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关键阶段,各办理部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微信等平台,开展在线查现场、视频报进展、网上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和代表沟通对接办理情况,有力推进了办理答复工作开展。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办理闭环还有欠缺 在最后答复环节,个别部门没有把正式答复文件交给代表,影响了办理工作的实效和代表感受度。个别部门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情形,答复中承诺的事项没有及时完全落实。个别部门针对需要长效常态管理的代表建议,只做到了时间点上的办理、整治,缺乏后续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办理不够。 (二)办理针对性还不够强 有的部门与代表沟通不够充分,不能很好地掌握代表建议的具体诉求。个别建议答复大多的篇幅来说背景、讲原因,具体的办理举措很少。个别建议答复不直面诉求、直面问题。个别建议答复简单对应建议诉求,机械回复无法办理,围绕建议诉求的工作梳理不够,答复少了温情、少了温度。 (三)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针对新修订的《杨浦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分层分类的学习培训覆盖面还不够,有的部门没有把制度学习作为规范一线办理人员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制度的有效实施。涉及到主办会办、合办的代表建议,制度明确了责任要求和流程规范,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主办部门牵头汇总、会办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还不够。 三、几点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制度的修订出台为契机,组织办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一线办理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深入学习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学习形式、压实学习要求、提升学习实效。要梳理汇编一批答复文件规范、办理举措扎实、群众代表满意的代表建议办理案例,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推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工作。要加强办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横向交流,改进提升网上办理平台功能,推动办理部门进一步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学习促进。 (二)强化沟通对接,提升办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办理部门要继续严格遵循“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反馈”的程序环节,扎扎实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沟通,找准代表建议的靶向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办理方案。要以参与为抓手,优化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的方式和渠道,以深入便利的参与度提高代表的满意度。要以长效为目标,围绕代表建议的诉求,既要一一对应办理,也要落实常态机制,做到有成效、有长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办理工作整体效能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继续做好指导督促工作,针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留作参考”的,开展“回头看”,做好后续推进落实的督导,持续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实办理。主办部门和合办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会办和其他合办部门共谋计划、齐抓落实,切实形成部门办理合力。各街道人大工委要继续做好协调推进,利用“家、站、点”平台,围绕群众反映集中、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搭台助力办理部门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深入对接,提高办理实效和答复温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正明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角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乐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乔兴刚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登妹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角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曹曦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任命李正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叶靖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7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徐学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八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请 假 刘颖斌 虞 军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议题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人事任免案;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睦邻小厨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睦邻小厨 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李雅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区加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睦邻小厨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领导下,主要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及睦邻小厨为抓手,从四方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做深做实政策顶层设计 围绕“9073”养老基本格局,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及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时,根据千人每40平方米配置要求,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布局。其中,针对杨浦老年人口绝对数较多特点,在公共资源紧缺情况下选择自我加压,以街道全覆盖为基础,将建成2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纳入“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睦邻小厨”助餐提升行动方案,提出至2022年助餐场所和供餐能力两个“翻番”核心目标。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4家,助餐中央厨房2家,长者食堂17家,敬老助餐点53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8家,老年活动室307处。 (二)共同形成建设推进合力 发挥好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重要作用,形成部门密切配合、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服务保障机制。特别是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推进中,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牵头相关部门跨前协调,化解存量资源土地性质不符、改造难度高、报审程序复杂等矛盾。街道作为建设主体,主动调度统筹辖区内有效资源用于综合体、社区长者食堂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确保每年市区政府相关实事项目指标均按期甚至超额完成。 (三)积极打造模块服务理念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是本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首要模式,强调社区各类资源的整合辐射,我们主要采取“基础服务+”的模块化服务管理理念。其中,每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均配有日托、助餐、活动及社区养老顾问等基础服务功能;6家根据实际内设长者照护之家功能,向周边居民提供喘息式住养服务;9家整合社区资源,叠加提供便民、医养结合、心理慰藉、读书阅览等服务。另一方面,结合近期试点情况,鼓励新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统一嵌入尚体乐活空间、认知障碍干预、康复辅具租赁等模块化服务功能,精准对接各类老年群体需求。 (四)充分激发市场参与热情 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等设施建成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优质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日常运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源整合及市场专业运作等方面优势。截至目前,我区14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中,共12家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参与率达85.71%。全区另有银联、运和源、老友记等16家社会企业参与助餐服务工作,覆盖生产、运营、外送及结算等多个环节,政社合作的助餐服务机制基本建立。 (五)致力培育本土服务品牌 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角度出发,去年对已经实行10年的助餐工作进行“资产重组”,启动“睦邻小厨”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提升行动,成为全市首个成体系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城区。通过完善助餐场所布局、引入刷卡结算机制、发放助餐和送餐补贴等举措,打造杨浦“睦邻小厨”助餐品牌。另一方面,杨浦本土企业延吉物业是全市首家转型进入养老行业的物业企业,上海申养则是市属国企地产集团向养老领域的延伸,两家企业共负责区内7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成为区域连锁养老服务品牌。 二、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回顾“十三五”以来各项工作,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有许多困难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审视,妥善加以解决。 (一)养老服务供给“刚需”依旧强烈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40.21万人,占户籍人口37.68%,老年人口及高龄老人数量均列中心城区首位。据预测,至“十四五”末杨浦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46.7万人,老龄化比例将全面超过40%,人口深度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供给缺口还将长期存在。 (二)养老服务精准化、品质化水平有待提升 今天老年人关心的已经不只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开始关注助餐餐食是否符合口味、综合体服务是否方便可及、小区生活环境是否适老宜居,是对服务需求、品质的更高追求。但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还有不对称、不匹配的情况,服务方式和品质亟待提升。比如,老年人对我区“睦邻小厨”助餐工作十分欢迎,同时又提出希望餐食选择更多样、就餐距离更近等新要求。 (三)社区为老设施重“建”轻“管”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助餐场所等养老服务设施已连续数年被列为市、区政府实事项目指标。大量新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后,部分功能单一的养老服务设施面临使用效率不高的困境。个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取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养老资源公益属性及集聚效应难以显现。 (四)智能化的养老服务理念还存在“水土不服” 经过一年多推广,目前助餐结算系统已在全区覆盖,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老人习惯现金支付、对刷卡享受补贴政策知晓度不高、食品安全线上追溯机制尚未建立、系统平台与打菜神器无法完全兼容等问题,距离实现完全智能化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养老工作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生动诠释,下一步将围绕“增量”、“增能”、“增效”核心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努力构建具有杨浦特质的“睦邻+精准”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坚持供给导向,强化为老设施均衡布局 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将重点社区设施纳入发展核心建设指标,并在出让地块公建配套设施设计时,更加注重为老服务资源配置,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另一方面,积极落实本市相关指引精神,继续引导合适存量资源通过临时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改建为社区养老设施,丰富我区养老服务供给结构。确保至2022年,全区老年助餐场所不少于115家,供餐能力达到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至“十四五”末,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不少于25家。 (二)坚持需求导向,构建融合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推进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强化综合体枢纽作用,将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打造为养老资源集散地和转接站,精准对接社区老年群体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走出来,探索家庭照护床位试点,为社区长期照料家庭提供专业技能输出,发挥养老机构资源溢出效应。引导资源融合共赢。深入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动,在社区设施布局、适老环境改造、康养体结合、助餐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合力,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共享。 (三)坚持目标导向,推动运营管理标准化建设 加大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进一步夯实街道主体责任,鼓励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等重点设施采取委托运营管理的方式,由财政托底保障基本企业运营成本,避免“一托了之、一包了之”情况发生,聚焦提升服务品质。制定实施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指标体系,重点评估服务开展及日常管理情况,通过定星定级,倒逼综合体的服务供给更加专业、个性化,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对整个助餐体系进行再梳理、再评估,进一步明确不同助餐设施、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衔接,强化助餐点位下沉督导,关注糖尿病餐、低油餐、康复餐等多元化服务需求,真正显现“睦邻小厨”助餐品牌规范化、体系化优势。 (四)坚持结果导向,探索完善助餐服务网络 一方面是增加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传、点位增加志愿者、会同银联开展促销活动等手段,帮助老年人逐步养成刷卡结算习惯。另一方面,根据老年人使用特点,完善助餐系统研发及设备升级,进一步降低系统使用难度,并在助餐流程溯源监管、健康档案管理等场景开展运用,助力助餐系统智能化、便捷化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加快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睦邻小厨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情况调研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情况调研组副组长 章爱敏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人大社会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聚焦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睦邻小厨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份以来,调研组先后赴四平路街道、长白新村街道、五角场街道和江浦路街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老助餐点等实地视察,召开了区民政局、部分街道办事处,部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倾听各方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着力创新社区养老服务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养老机构75家(含长者照护之家17家),养老床位总数10185张,另有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4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8家,社区助餐设施70个,预计年底将完成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标。二是不断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配置,除了配备日间照护、助餐、老年活动等基础功能,部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叠加开设喘息式住养、医养结合、心理慰藉等其他服务,不断对接老年群体服务需求。三是努力构建“1+3+X”社区为老助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相关服务,不断规范服务和拓展功能,就近满足老年人用餐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发现,当前本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瓶颈: (一)社区养老机构规划布局还需优化 目前本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已覆盖全部街道。虽然区政府已充分考虑到街道面积和老年人口数差异,配足社区养老机构数量,但是受场地资源限制,部分服务中心的点位设置难以满足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服务的需求,使得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人气不足,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市日间照护设施一般可以按照每1.5-2万人设置一处,中心城区老年人集聚度较高的地区,服务半径以1000米左右为宜。因此,区政府需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布局,提高建设和使用的实际效果。 (二)社区养老服务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从整体来看,目前社区养老机构提供服务种类还比较单一,主要侧重于老年人生活护理,针对不同群体多样化需求的分类考虑还不够。各项服务发展不均衡,对一些老年人需求比较迫切的助急服务,目前基本上还属于空白。同时,社区养老服务在供需匹配和品质上还有一定提升空间,比如在日托机构中,文化娱乐、心理健康、精神慰藉等方面比较薄弱,服务形式不够多元。还有基层反映,睦邻小厨存在老年人不能适应智能化结算服务、菜式选择不多、价格不够亲民等问题,部分为老助餐点人气不足。 (三)机构运行的瓶颈问题有待解决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综合体作为嵌入式的养老服务模式,虽然使老年人在维系原有社区关系的同时,获得了机构式的专业照护服务,但是由于床位数量少,收入有限,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导致运营收支难以平衡。同时,由于场地条件“先天不足”,一些养老服务机构规模比较小、服务面比较窄、设施利用率偏低,社会资本参与率还不高,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在运营管理上,第三方机构运营能力参差不齐,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几点意见 社区养老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努力推动本区养老服务更充分更均衡更优质。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规划,进一步优化机构布局 在设施建设上,要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注重设施整合利用,将社区卫生服务、生活服务、文体娱乐等与老年人需求密切相关的服务设施相对集中或临近设置,优化布局,增强服务便利性,加快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发挥各街道在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选点、前期定位、资源整合、运营组织等方面的主导和统筹作用。要健全建设补贴与运营补贴机制,在硬件建设、运营、人员配备等方面,统筹财力安排予以支持。 (二)凝聚合力,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要精准对接好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供需匹配度,将服务范围拓展到认知症筛查预防、健康管理等,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多部门合力,依托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优势,实现在综合体内服务资源的统筹管理和配置,充分发挥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功能。要强化对养老助餐服务的资金政策支持和监管,加强规模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扶持,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产业化是养老服务充分发展的重要途径,区政府要持续改善养老服务社会环境,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市场有效需求”与“市场有效供给”之间的平衡发展。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税费减免、土地供应、场所支持等方面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产业中来,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向集团化发展,逐步实现品牌化、连锁式等多种形式经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李雅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及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现将上海市杨浦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国企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共123户,其中: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6户,下属子企业93户,委托监管企业4户,相关委办局监管企业11户,街道监管企业9户。 (一)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51.92亿元,负债总额382.94 亿元[2019年,按照国务院、上海市关于国有企业“减负债、降杠杆”的要求,城投集团进一步压实资产,开展债务清理,依规进行账务调整,资产和负债各调减270.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8.98亿元,归属于国有资本的权益总额为233.38亿元。其中,6家区管企业资产总额636.29亿元,负债总额372.6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3.69亿元,归属于国有资本的权益总额231.32亿元,占全区企业国有资本总量的99.12%。 (二)区管企业经营情况。2019年度,6家区管企业营业收入总额42.7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86%;净利润5.4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29%,净资产收益率2.11%;上缴国资收益1.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01%;上缴税金8.20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无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三)人员薪酬情况。2019年度,6家区管企业年度平均在岗职工总数2136人,平均税前薪酬17.8万元。 (四)布局情况。区属国企均分布在杨浦,无境外投资,无金融企业。6家区管企业中:科创集团为市场竞争类企业,其致力于成为持续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打造“三区联动、三城融合”创新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商。商贸集团、卫百辛集团、滨江公司、城投集团为特定功能类企业,商贸集团致力于成为集开发、管理、经营于一体的社区商业运营商,并拓展资本投资;卫百辛集团定位为致力于安居服务的区属房管集团;滨江公司致力于成为推进滨江开发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和综合运营商,城投集团致力于成为推进区域城市更新建设的综合运营商。投控集团为公益类企业,其致力于成为促进“三区一基地”专业服务业发展的企业化运作主体。 二、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 2019年,杨浦区国资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以持续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动力,以优化国资监管为手段,不断提升区属企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区域综合贡献度。 (一)推动区管国企服务区域发展。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创智”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基本明确,大创智展示厅升级优化并正式运营。推进长阳创谷AI+园区建设,“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园区”揭牌。整合双创学院双创服务资源,推出“薪火计划”“添翼计划”,开设“长三角科创板预备营”。科创集团运营科技园区36.5万㎡,占全区的43%。推动城区转型再突破。实现南段滨江5.5千米公共空间全线贯通。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杨浦滨江,对滨江公共空间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引入世界技能博物馆,建设杨浦新地标。积极投身旧改征收,签约10066户。推进市政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完成工程类和养护类项目共28个。服务社会民生再改善。保障22家国有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完善公房管理机制,加强公房修缮养护,租赁住房建设蓄势加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抓紧杨浦大剧院改扩建工程,开展欣益养老院达标升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区管企业完成与宁蒗县48个深度贫困村结对工作,开展与宁蒗县、正安县、道真县共166个贫困村的新一轮“携手奔小康”村企结对,全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70万元。 (二)推进国企分类改革发展。贯彻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和本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方案精神,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杨委发[2019]18号),明确以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管理为抓手,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区管国企高质量发展。各区管企业根据《实施意见》,结合“一企一策”转型发展方案和“十三五”收尾、“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初步制订各集团改革方案和2019-2021三年行动计划。 (三)强化区管企业内控建设。推进内控评估试点。选取滨江公司、科创集团作为试点,形成《内部控制建设评估报告》《内控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区管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防范内控体系。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级试点工作。提升区管企业信息化水平。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外部董事、专职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区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效运行。 (四)夯实国资监管体系。狠抓区国资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房地资产租赁专项整治,制订《区属(集团)公司房地资产租赁三年专项审计方案(2019-2021年)》,推动区管企业进一步提升房地资产租赁管理水平,开展“阳光租赁”试点工作。夯实基础管理。制订《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资产评估第三方复核制度,强化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管理。做好部分区属经营性国资委托监管工作。完善产权登记与工商登记线下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产权登记管理水平。提升审计监督。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开展多项专项审计,下发了整改通知,明确集团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通过梳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理顺机制,夯实资产,加强监管。邀请市国资委相关领导就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进行专项辅导。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举行国资系统业务知识培训。 (五)推进国企党建纵深发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落实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推进二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党建入章。抓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广泛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 三、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国企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国企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在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中担当主力军、排头兵、示范者的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要重点研究培育。 (二)分类改革落地见效有待推进。分类改革的具体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分类管理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分类发展的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国资大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国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协同水平和执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内控体系系统化、信息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党建引领,狠抓改革落实,强化风险防范,努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台阶,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常态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做好守好“一扇门”、保障“菜篮子”等工作。推进企业持续服务区域发展。积极投身杨浦滨江、大创智、大创谷、环同济等重点功能区建设。按照中央、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政策。加强商业物业租赁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细化管理流程。持续推进房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着力实现房地资产的全覆盖管理、商业物业租赁事项的全流程管理。 (二)对标对表推进新一轮改革落地。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好区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出优化我区国有经济布局的意见建议,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狠抓分类改革落实。加强分类管理,明确操作办法,落实授权经营,强化激励约束,不断增强区管国企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任务。 (三)上下联动提高内控质效。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推开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级工作。以企业内控建设信息化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业财融合。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提升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基本完成区管企业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党建入章工作。加强资金集中管理。促进区管企业提高资金管控能力。 (四)多措并举提升监管能级。制订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场论证、财务论证、法律论证等相结合的“并联式”工作机制,并充分利用巡视巡察和外部审计等成果,提升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研究企业审计工作总体布局、审计监督政策、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深化职能转变。科学划分权责边界,不断完善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强化监督队伍力量。开展国资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和履职能力培训。 (五)从深从实强化党建引领。抓好区国资系统“四史”学习教育。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干部分层分类培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大对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及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决议,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整改,促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运行配置效益。本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以各类国有资产的2019年度数据及有关情况为编报基础;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上海市《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8﹞23号)为指导思想,重点反映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现将杨浦区2020年各类国有资产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杨浦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共计932.55亿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651.92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0.63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杨浦区的土地资源面积共计6061.35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29.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72.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888.5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853.84公顷,住宅用地1733.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19.29公顷,水利特殊等其他用地764.79公顷。 杨浦区区管企业中无金融企业,本次报告不涉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二、各类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共123户,其中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6户,下属子企业93户,委托监管企业4户,相关委办局监管企业11户,街道监管企业9户。 资产总额651.92亿元,负债总额382.94亿元[ 2019年,按照国务院、上海市关于国有企业“减负债、降杠杆”的要求,城投集团进一步压实资产,开展债务清理,依规进行账务调整,资产和负债各调减270.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8.98亿元,归属于国有资本的权益总额为233.38亿元。其中,6家区管企业资产总额636.29亿元,负债总额372.6亿元,占有国有资本总量231.32亿元,占全区国有资本总量的99.12%。 2.经营情况 2019年6家区管企业营业收入总额42.7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86%;净利润5.4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29%,净资产收益率2.11%;预计上缴国资收益1.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01%;上缴税金8.2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3.布局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均分布在杨浦区,无境外投资。6家区管企业中,卫百辛集团打造致力于安居服务的区属房管集团,其授权直管公房管理面积136.6万平方米,服务户数3.23万;科创集团致力成为持续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打造“三区联动、三城融合”创新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商,其持有科技园区共36.5万平方米(含合作物业),占杨浦区科技园区总面积43%;城投集团致力成为推进区域城市更新建设的综合运营商,2019年完成旧改征收上万户;商贸集团致力成为集开发、管理、经营于一体的社区商业运营商,运营国有菜市场22家,占全区菜市场半数以上;投控集团致力成为促进“三区一基地”专业服务业发展的企业化运作主体,积极推进打造“欣益”照护品牌,承担杨浦大剧院、四平电影院等文化场馆改扩建和运营转型;滨江公司致力成为推进滨江开发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和综合运营商,完成了“滨江延伸定海桥”杨浦南段滨江岸线全线贯通。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资产总额280.63亿元,较上年减少7.45%。负债总额106.63亿元,较上年减少0.89%。净资产总额174亿元,较上年减少11.06%。 2.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新增固定资产16.57亿元,其中: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95亿元,占54%;新增通用设备4.08亿元,占24.65%;新增专用设备2.73亿元,占16.46%;新增文物和陈列品0.02亿元,占0.12%;新增图书档案0.16亿元,占0.98%;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63亿元,占3.7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新增无形资产0.16亿元,其中:新增计算机软件0.16亿元,占100%。 3.资产使用情况 (1)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出租出借资产总计0.51亿元,出租出借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占出租出借资产的比值为100%。 (2)对外投资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对外投资出资资产账面总计4.99亿元,对外投资主体全部为事业单位,且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 4.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处置资产总额合计2.39亿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0.11亿元,占4.67%;无偿调拨(划转)0.33亿元,占13.92%;报废报损1.7亿元,占71.13%,其他0.25亿元,占10.28%。 5.资产收益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资产出租出借收益0.3亿元。资产处置收益2.74亿元,其中:本期处置事项收益27,379.99万元,往期处置事项收益22.46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土地资源面积共计6,061.35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29.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72.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888.5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853.84公顷,住宅用地1,7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19.29公顷,水利特殊等其他用地764.79公顷。 在上述土地资源面积中,其中包含了收储土地面积166.96公顷,价值531.31亿元。 2.自然资源资产变动分析情况 对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如下: 杨浦区为中心城区,为此建设用地面积期末数较期初数相比无变化,均为6,061.35公顷,其中收储土地的期初数130.7公顷,期末数为166.96公顷。其中:比年初增加45.2公顷,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收储土地面积总和;比年初减少8.94公顷,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出让土地面积的总和。收储土地的价值期初数为264.38亿元,期末数为531.31亿元。其中:比年初增加362.95亿元,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收储成本总和;比年初减少96.02亿元,为已出让土地的成本总和。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推动区管国企服务区域发展 (1)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大创智”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基本明确,大创智展示厅升级优化并正式运营。推进长阳创谷AI+园区建设,“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园区”揭牌,李尔总部大楼、创智国际广场24-9等续建项目竣工验收。整合双创学院双创服务资源,推出“薪火计划”“添翼计划”,开设“长三角科创板预备营”。 (2)推动城区转型再突破。加快滨江公共空间建设,引入世界技能博物馆,建设杨浦新地标。积极投身旧改征收,加快基地收尾推进,签约10066户。推进市政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完成工程类和养护类项目共28个。 (3)服务社会民生再改善。保障国有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完善公房管理机制,加强公房修缮养护,租赁住房建设蓄势加力。推进小区综合管理,“美丽家园”建设提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文化养老民生项目建设,推进杨浦大剧院改扩建工程,开展欣益养老院达标升级。 (4)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推进“携手奔小康”村企结对工作,牵头各区管企业完成与宁蒗县48个深度贫困村结对工作,开展与宁蒗县(云南)、正安县(贵州)、道真县(贵州)共166个贫困村的新一轮结对。全年各区管企业村企结对工作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70万元。 2.推进国企分类改革分类发展 (1)推进新一轮区国资国企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和本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方案精神,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杨委发[2019]18号),明确以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考核为抓手,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区管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按照《区属国企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重点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升、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提高对杨浦经济社会的综合贡献度。 (2)抓早抓好谋划企业发展方案。立足调研实际,指导各区管企业根据《实施意见》,结合“一企一策”转型发展方案和“十三五”收尾、“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立足本集团功能定位,研究制订本集团改革方案和2019-2021三年行动计划。 3.强化区管企业内控建设 (1)推进区管企业内控评估试点。选取滨江公司、科创集团作为试点,形成《内部控制建设评估报告》《内控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区管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防范内控体系。 (2)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级试点工作。指导推进区管企业“信息化+内控”建设,不断提升区管企业信息化水平。制发《区管企业资金理财工作指引(试行)》,规范集团层面的资金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区管企业第二届任期制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规范外部董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区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效运行。定期举办财务总监沙龙及专职监事例会。 4.夯实国资监管体系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案件调查工作,深入推进房地资产租赁专项整治,推动区管企业进一步提升房地资产租赁管理水平,开展“阳光租赁”试点工作。 (2)深化职能转变。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深化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做好部分区属经营性国资委托监管工作,签订新一轮委托监管协议。完成国资委机构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 (3)夯实基础管理。完善产权登记与工商登记线下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产权登记管理水平。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修订《关于加强区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完成201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开展往来款、房地资产租赁、小型工程等专项审计,督促区管企业对照问题清单持续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积极争取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帮助企业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推进国企基层党建纵深发展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推进落实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在6家区管企业本部完成党建入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督促其推进落实设有党支部的二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党建入章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分层分类开展廉洁教育。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杨府发﹝2018﹞13号)工作要求,2019年5月3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提出资产管理应账实相符、资产管理制度应得到有效落实、资产管理应与预算管理相衔接等审议意见。之后,本区根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本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逐一、全面对标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为指导文件、以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为抓手、以完善本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为目标,分类施策推进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 2.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019年,在参照《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并与修订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衔接,本区修订完善《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同时,为实现资产使用、配置、处置各环节间的紧密结合,加强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各环节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本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杨财发﹝2019﹞97号)。从建立资产年度盘点制度、编制资产政府采购预算、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资产处置跟踪管理几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进一步有序推进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本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本区从实际出发,在全面梳理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底公务用车情况的基础上,印发了《杨浦区财政局 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本区公务用车账实差异问题的通知》(杨财发﹝2019﹞87号),清理本区存在车辆账实差异的公务用车,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进一步明确规范本区机构改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为确保本区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本区根据《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本区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和明确了机构改革过程中涉及资产的调拨划转范围及程序,确保机构改革与资产管理有机衔接,避免因机构改革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注重自然资源总量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为加强对本区国有土地储备、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管理,提高本区城市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有关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对涉及全区性的规划编制、规划调整及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等事项报请区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涉及国有土地收储、出让等土地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报区土地成本核定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2019年共召开区土地成本核定领导小组会议15次,区规划委员会6次,涉及土地收储、出让等事项的区政府常务会议17次。 2.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在土地出让工作中,将节能、环保、土壤污染防治等各项要求贯穿出让工作始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区制定了符合区情的土壤防治行动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并已按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滚动更新“疑似污染地块表”及“污染地块表”,为下一步土壤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中心对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检测工作,现已对14幅地块开展土壤初步调查,3幅地块通过土壤调查,可开发利用,2幅地块进行了修复。 土地出让后,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信息系统上对受让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以此实现事前征询、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提高土地批后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监管水平,以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3.继续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提升土地基础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召开电视视频会议以来,我区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本次国土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与分析、工业用地专项细化调查。目前上述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上报部国土调查办检查。为了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根据市调办部署今年3月开展了质量提升检查、4月将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并同步开展年度变更工作、6月开展核查完善、7月由市调办开展数据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再次报部。 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我区将细化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查实查清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土地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支撑保障规划自然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四、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各项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系统化、信息化还需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大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区管企业党委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合力有效衔接,资产年报与部门决算报告的编报口径需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夯实共同责任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 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狠抓改革落实,强化风险防范,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一是对标对表推进新一轮改革落地,按照“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总体思路架构,聚焦重点、梳理任务,逐项落实。二是多措并举提升监管能级,继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级工作,制订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三是从严从紧压实党委责任,探索党委职责清单式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党委积极发挥作用。四是上下联动提高内控质效,以企业内控建设信息化为抓手,加快推进企业业财融合。五是科学谋划加强战略引领,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好杨浦区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全生命周期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将资产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管理核心环节。对于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与预算管理相关的问题,如年报编报口径不同等,会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逐步规范和统一各报表编报口径,增强数据之间的衔接性、可比对性,为规范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夯实共同责任机制,确保规范有效地做好本区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工作。一是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明确资产范围、核算标准和规范,细化同级核算科目。二是强化四线管控,优化空间布局,深化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支持科创中心建设和实体产业发展。三是抓住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契机,夯实数据管理基础,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钱 琳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和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研组,以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六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基础信息的辅助核准工作,对调研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已及时向区国资委进行了通报,以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六大国有企业分别是:科创集团、商贸集团、卫百辛集团、滨江公司、城投集团和投控集团。按照管理模式分类,六大国有企业分别为市场竞争类1家,特定功能类4家,公益类1家。 (一)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六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36.29亿元,负债总额372.60亿元,净资产总额263.69亿元,营业收入总额42.75亿元(其中房产租赁收入及房产销售收入占75%),同比增长8.86%;净利润 5.44亿元,同比增长 9.29 %,净资产收益率2.11%。 (二)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立足六大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紧扣区域发展大局,推动企业在助力科创、双创建设,城市更新与旧区改造,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对口帮困扶贫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国资监管体系,推进国企分类改革,促进企业完善内控、全面预算、法人治理等企业管理制度,提升党建质量和水平。 二、区属企业国资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企业市场竞争力需进一步提升 当前,六大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房产租赁收入及房产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营收增长主要来源于房屋租金定期上浮,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需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中对企业提升竞争力、加快培育新动能的压力传导不够,当面临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时,同质化的盈利模式容易造成国有企业整体盈利水平下降,影响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制度执行的实效需进一步增强 企业资产管理底数不清,部分账外房产应纳未纳入房产信息系统核算,部分已录入房产系统的信息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入账标准不一致,对外投资中的部分法人股投资因原始资料缺失长期无法确认收益并进行有效处置。对企业执行房产、对外投资等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管不严,监督企业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的效果不充分。 (三)监督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和及时处理问题的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对承租人审查不到位、租金定价依据不充分、未履行公开招租等情形,部分租赁房产被违规转租、经营业态不合规、房产记录状态与实际使用状态不一致。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不够,部分企业仍通过大额现金收取房屋租金。国企分类管理考核的精准性和激励的有效性不足,未设立符合各企业特点的考核指标和补偿激励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改革发展,突出规划引领,提高市场竞争力 要深入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更加符合本区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科学编制好区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加强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滨江建设、科技创新、文化发展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要在有效发挥特定功能类和公益类企业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加强市场竞争类企业的培育,促进企业完善“自我造血”机制,着力推动企业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二)硬化制度约束,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要对各类企业资产全面开展清查盘点,夯实资产,摸清家底,在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做到相关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规范录入和及时更新。要建立健全动迁房等特殊房源管理巡查处置制度,从巡查频率、数量、内容和巡查发现问题处置等方面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强化问责。要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实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应收租金核算,督促企业强化房屋租赁前期评估、拟价定价、公开招租、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约事项,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完善监管体制,增强监管效能,提高抗风险能力 要以管资本为导向,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财务总监、监事会对企业资产管理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分类监管,完善符合企业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引导国有企业坚持审慎经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强化经营风险的管控能力,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本区2020年城区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主要情况 (一)2020年本区规划编制和修改情况 1.单元规划修编。为贯彻落实上海2035总体规划,根据全市中心城区单元规划工作的统一安排,持续推进我区单元规划修编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根据市规划资源局的要求,结合滨江南段城市设计工作,对全区单元规划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完善,5月27日向市规划资源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后续将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推进我区单元规划修编的公示和报批工作。 2.滨江规划。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达成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发展愿景,2020年规划编制工作持续聚焦滨江,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在市规划资源局的指导下,对滨江南段总体城市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完成滨江工业与里弄建筑转型利用、特色住宅建筑类型、商办街区一体化、交通及地下空间等专题研究,形成了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市规划资源局已原则同意滨江南段总体城市设计方案。下一步将根据市局的要求并对接招商的需要,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为落实《杨浦滨江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三年行动》的要求,打造面向未来的“杨树浦滨江国际创新带”,结合滨江南段城市设计,我区开展了滨江核心区重点地块的规划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杨树浦电厂及85、119街坊的规划调整工作,肥皂厂、东厂规划调整也已向市规划资源局上报了启动规划调整的申请。 3.规划调整。我区一贯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定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各项建设活动的依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考虑到重大交通、市政项目、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的实施落地,对于法定规划确需进行调整的,在保证公益性要素只增不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海市详细规划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相应控规调整工作。 2020年至今,除滨江南段重点地块外,全区还完成了160街坊、闸殷村2项控规调整及二钢住宅地块、118街坊B3-1地块、152街坊D1-5地块等3项图则更新,并正在推进同济大学、英美学校、长阳创谷、国和路租赁房等重点项目规划调整工作,为我区城市更新、重点功能性项目及民生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二)2020年本区规划实施情况 2020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工作要求,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稳步推进规划实施落地。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基础设施项目。一是持续推进轨道交通18号线、江浦路越江隧道、北横通道、军工路快速路新建工程等市级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重大工程;二是加快滨江基础设施建设,安浦路(双阳南路—广德路)、世界技能博物馆配套道路等滨江道路开工建设;三是积极实施区域路网完善工程,杨树浦路综合改造、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主体、淞沪路-三门路空中连廊等工程全面加速。 2.社会事业项目。一是教育、卫生、文化项目加快推进,159街坊项目(社区文体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开工建设。杨浦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肺科医院肺部疾病临床诊疗中心及立体车库项目按计划推进施工。二是高校项目有序推进,复旦大学邯郸校区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复旦大学邯郸校区中华文明资源中心(18号线结建)、上海财经大学27号学生宿舍(18号线结建)开工建设。三是154街坊等住房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施工。截至目前全区社会事业项目共核发工程许可7项,近4.7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验收3项,近2.5万平方米。 3.功能性项目。聚焦滨江、大创智、大创谷等重点区域,新江湾城F1-A商办项目、新江湾城F1-B商办项目、益田假日广场二期(含10号线淞沪路过街人行地道)、13街坊商办项目等开工建设;84街坊兰路地块商办项目竣工;互联宝地二期、228街坊城市更新项目、新江湾城F1-D商办项目等按计划推进施工。截至目前全区功能性项目共核发工程许可11项,近67万平米;完成竣工验收6项,近31万平方米。 (三)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在规划编制调整和建设项目方案审批阶段,根据市政府和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公众参与制度,多平台、多形式地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项目所在街道和居民的意见,依托街道积极与居民进行沟通,主动落实公众参与。 2020年我区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共开展规划预公告4次、公示4次,包括同济大学、杨树浦电厂等项目;意见反馈公告3次,共收集公众意见4条,其中落实3条,并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开反馈,1条因与功能实现所需载体要求有冲突未落实,也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反馈。规划阶段前往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及召开座谈会共计13次,召开规划编制意见征询会7次。 2020年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共开展建设项目方案公示21次,包括新江湾D6地块住宅项目、红房子医院综合楼、松一幼儿园、保利159街坊住宅项目等。方案公示阶段居民反映意见多集中在日照、采光及房屋结构影响等,截止目前,我区已组织召开方案公示阶段居民意见协调会23次,充分考虑居民合理、合法诉求,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二、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中的瓶颈和困难 (一)城区产业功能的转变,对空间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杨浦区作为中心城区,在2007年至2009年完成各社区控规编制时,为落实《上海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心城的工业应逐步向外疏解的要求,除上海卷烟厂部分零星工业用地外,未规划设置或保留产业用地。但随着上海科创中心和杨浦“三区一基地”发展目标的提出,发展科创产业功能成为了必然选择。但目前杨浦全区规划中缺少能够发展科创产业功能,落实全市产业用地政策的科创产业用地。 (二)多方因素影响,可利用土地载体较紧张。杨浦作为中心城区,无论是功能性项目还是社会事业类项目的落地都遇到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这几年全区旧改工作力度虽大,但是在旧改基地二次征询生效后,到整个基地收尾,如涉及强迁,则还有较长时间的司法程序,旧改后的土地无法及时利用。而土地收储,近年来也面临着谈判过程长、土地权利人被收储愿望不强烈、财政资金投入比较紧张的问题,规划实施所需土地载体仍比较紧缺。 三、下一步措施 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理论,紧紧围绕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三区一基地”建设,坚定不移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工作。面对区委区政府对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要求,以及全区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瓶颈,我们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画蓝图,为区域发展谋划空间格局。高质量的城区规划能够引领城区未来的发展。杨浦“西中东”空间布局正在逐渐成型,滨江、大创谷、大创智、环同济几大功能区齐头并进,我们将科学编制各层次规划,为杨浦发展谋划空间格局。一方面是根据《杨浦滨江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紧为滨江地区编制一流的空间规划,全力打造城市更新的典范;另一方面是对标卓越全球城市的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要求,在长阳创谷、中北段等区域合理布局产业用地。 二是聚合力,为规划实施提供更多空间载体。利用好全市旧改和土地收储的新机制,依托市级平台公司和市区联合储备新机制,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为功能性及社会事业类项目提供空间资源;同时我们也将利用好杨浦得天独厚的存量工业资源,积极推动区域内企业开展存量工业用地的盘活工作,将低效的工业用地进行转型升级为城区发展重要的载体。 三是保发展,为规划落地进一步提高效率。我区将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与项目主体进一步加强方案对接,根据上海优化营商环境“3.0版”要求,对标世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依托区审批审查中心,整合审批资源,不断优化前期审批,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并联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颖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王莲青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涛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洪耀顺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钱晟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剑雄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东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莲青为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免去邵波的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广明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涂龙科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朱海翔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亮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熊欣慰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九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建明 羊爱国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秦 恒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许 征 刘颖斌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议题 (2020年10月15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三、区民政局、区民防办、区卫健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盛俊杰、丁欢欢、王莲青、刘涛、潘俏敏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盛俊杰的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0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民政局局长 明 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的要求,现就本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职责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本人自2014年9月30日起,任区民政局局长。因机构改革,2019年2月25日,同时担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慈善管理、基层政权和行政区划、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以及志愿者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和婚姻介绍机构管理,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额度申报和销售管理、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2018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夯实基础供给。推进养老床位及重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彩虹桥”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二是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建立养老顾问网络,持续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推进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等关爱项目,增强老年家庭照护能力。三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更加注重预算项目前期论证,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实效。 (二)依法履行本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慈善管理等工作职能的情况 一是切实兜底保障基本民生。救助各类对象366.3万人次,救助金额21.81亿元。销售福利彩票11.17亿元,筹集公益金6844.54万元。2017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荣获本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第一名。二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区现有养老机构75家,养老床位10185张,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19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国家验收,“睦邻小厨”等服务品牌成效明显。三是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行居委会“全岗通”工作模式。首创居民区“三微治理”(楼栋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品牌。顺利完成2015年、2018年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率分别达到96.9%、97.6%。四是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新成立社会组织326家,全区现有社会组织856家。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在街道层面实现全覆盖。五是巩固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加强双拥共建,支持部队改革发展,杨浦区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建立了全市首家示范性“双拥(优抚)之家”和全市首个退役军人顾问点。六是持续提高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标准。依法行政,程序规范,做到登记合格率100%。积极推进“携爱同行”婚姻文化品牌建设。七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牵头成立区社区工作指导组。在指导组的统筹协调下,2000多名社区工作者、近3万名志愿者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一线,47名医生护士、156名机关干部、250名民警坚守入境人员接收、转运、留验等疫情防控岗位,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优化部门支出结构,落实项目绩效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主要发现部分下拨机构补贴类资金执行率不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8项问题,均已认真组织整改。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均可进行网上办理,其中2项已实现“零跑动”。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行养老机构乱象集中整治长效机制。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66件、依申请公开7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由于当事人刻意隐瞒法院离婚事实,最终我局撤销其离婚行政行为,其余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纠正或诉讼案件败诉等情况。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2件(主办18件、合办牵头14件),其中1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关于对杨浦区五角场镇撤镇设置街道办事处的命名》),其余均为“解决采纳”。 (十)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 一是新增养老床位。2014—2019年下达指标3150张,实际完成3905张。2020年下达指标600张,已完成345张。二是改造认知症照护床位。2018—2019年下达指标160张,实际完成184张。2020年下达指标50张,相关项目进入施工阶段。三是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014—2019年下达指标12家,已全部完成。2020年未下达相关指标。四是新增社区老年助餐场所。2014—2019年下达指标12个,实际完成23个。2020年下达指标30个(食堂5个、助餐点25个),已完成2个食堂及14个助餐点建设。五是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14—2018年下达指标6家,已全部完成。2019年无此指标。2020年下达指标7家,已完成2家。六是其他项目指标。2015年和2017年共下达6家长者照护之家、2017年下达9家养老机构电气线路改造指标,均于当年完成。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养老服务面临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挑战。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将持续加深,养老服务供给缺口将长期存在,但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还有不对称、不匹配的情况,服务方式和品质有待提升。二是社区治理存在多元主体权责规范不明、联动机制缺位、共享意识不足等问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凸显了社区担当及社区治理的重要性,也暴露出当前基层治理中的一些不足,仍然制约着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形成。三是传统的民政资金发放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和财政监管的需要。近年来民政资金保障量越来越大,涉及单位多、使用频次高、业务种类杂,亟需进一步落实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的要求,确保民政资金使用与发放的安全高效。 对照存在问题,本人将持续增强人大意识,强化履职尽责,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为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发挥民政作用、贡献民政力量,主要致力于三个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增能增效。用好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及杨浦存量资源优势,以每年实事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发挥好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枢纽功能,做深做实“睦邻小厨”服务品牌,探索推广尚体乐活空间、家庭照护床位等试点项目,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加优质、均衡。二是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以杨浦全力争创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居委会“全岗通”工作制度,大力培育新领域、新业态的社会组织,明确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权责规范,建设联动机制、提升共享意识,有效发挥治理合力。三是强化民政资金统筹监管。杨浦是“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先行试点区,一年来通过平台安全发放试点的五类资金累计3.76亿元。下一步要对平台资金类目进行延伸,从面向民政对象个人类补贴资金,延伸到机构类补贴资金内控监管,切实筑起民政资金安全、透明、公开的监管防火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许晓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要求,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2017年3月,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防、人民防空建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区民防、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落实民防专项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袭应急演习;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协调和管理社区民防建设;参与编制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承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1.贯彻人大决议,履行部门职责。任职以来,为了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本人注重加强与区人大社会委和常委会的工作对接,及时进行工作沟通汇报,听取和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2018年,根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关于加强民防建设情况,并认真落实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 2.落实督导意见,不断改进工作。2019年,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指出:“民防知识技能培训时间短暂和需要提升培训质效”等问题,我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目前,这两个问题通过采取区、街道工作融合、建设区级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和拍摄播放民防宣传片等方式,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二)依法履行本区民防、人民防空等工作职能的情况 1.突出社区重点,推进民防建设。健全街道民防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实现基层民防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开展民防知识技能培训,完成952人次社区民防志愿者和315人中小学民防教师培训任务;推进高校民防宣传教育,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签约成立大学生国防教育实践基地,推动高校民防技能教育落实。今年9月19日,我区承担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电视直播任务,由上海出版印刷专科学校等师生协力完成。 2.聚焦改革创新,建设智慧民防。一是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改革行政审批模式,实现从过去纸质化审批转向“一网通办”、行政协助等在线审批模式,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并充分利用BIM技术,对审批项目建设进行监管。二是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率先开展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民防工程巡查标准化机制,并将巡查信息纳入区大数据中心及政务云端;推广使用地下空间防汛自动挡板,提高科学防汛水平。三是提升民防服务功能。引进汇九通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服务社区邻里“迷你仓”项目,实现民防工程社会服务功能。 3.围绕职能使命,夯实人防基础。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完成12个街道《防空防灾人员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修订任务,指导街道社区、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防演练1128次,参演人员114万人次;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区建成12个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达55万㎡,可容纳避险人员52万人;加强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全区83台防空警报器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完成每年800名人防专业队伍整组任务。7月上旬,市国动委对我区人防专业队伍进行了抽点。 4.聚合监管力量,强化安全监管。一是形成监管合力。牵头组织区公安、消防、安监等政府监管部门对地下空间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30余次,整治重点安全隐患19处。二是提升监管效能。三年来,由我们班子领导带队检查和组织监管人员联合检查5000余人次,保障地下空间安全可控。三是加强工程维修保养。每年编制维修养护施工计划,完成公用民防工程养护面积15㎡,完成计划100%。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修订完善《民防办行政规章制度汇编》,制定《民防办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民防办关于各类经济活动操作办法和依据》,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管理、大额经费使用等决策程序,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费用支出。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尚未接受过审计。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一是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认真落实《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通过优化服务指导、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监管。重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结建民防工程项目开展跟踪检查。三年来,完成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125件,办理民防工程竣工备案及综合验收36件。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政务数据,形成民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动态化管理。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一是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的事项,均经过办公会集体讨论,报党组决策,并坚决执行。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重视抓干部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三年来选送15名执法人员参加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三年中落实行政执法3例。重点对新江湾城D7地块住宅项目应建未建民防工程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实施行政罚款,补交民防建设费;对上海天科投资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擅自拆除民防工程进行立案调查,给与行政警告处罚,要求限时整改恢复。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全面梳理民防行政权力事项, 推进行政审批公开。三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1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项。今年我区被列为全市民防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2017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和需要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无。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五查”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完成对华升新苑等6处民防工程涉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成整治率100%。 2.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订《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选派17名同志参加市、区集中医学观察点、留验点、浦东机场及街道一线防控工作;向街道提供22顶应急帐篷;组织捐款7580元,组织 5名机关干部参加无偿献血;落实地下空间防控措施,实现全员零感染。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民防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民防知识技能培训形式传统,创新不够,培训内容有待拓展。二是地下空间安全管理难度增大。随着杨浦城市规范化建设,各社区陆续将电动车迁往地下室,而地下室充电设施、消防设施缺失,带来安全隐患。三是民防工程使用信访矛盾增多。杨浦区早期民防地下室大多分布在居民小区,数量多、面积广、质量差,管理力量不足,是市民信访矛盾最集中的地方。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强化民防体系建设。充分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聚焦社区民防、人防宣传教育、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固强补弱,协同推进。二是深化人防集约建设。紧帖杨浦城市转型发展,加强调研,听取民意,统筹编制《杨浦区民防“十四五”规划》,提升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民防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完善民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四是切实解决影响民生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高贺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办法》,现就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务及工作职责 本人于2016年4月21日,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为区卫计委主任,2019年2月28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为区卫健委主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医改、疾控、卫生应急、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市人大《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定》。积极履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责,做好应急管理和常态化防控。区属3家发热门诊规范设置隔离留观区域,引导发热患者集中就诊。本区9例患者均在首诊确诊。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发热哨点诊室建设。设置8个集中隔离点,收住17627名对象。主动服务企事业和高校,提供核酸检测63053人次。超额完成疫情防控血液保障指标。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区。今年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第9指导组在检查中充分肯定本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编制实施《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杨浦区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力构建“一圈一带多点”的杨浦健康服务业布局。四是构建人才发展环境。连续3年开展“百医登高”和“好医生、好医院、好院长” 建设工程,系统卫技人员5280名,执业医师1840人,中高级职称占80.1%。加大全科医生招录,全区共有全科医师556名,每千人口全科医生数0.43,达到市级标准。 (二)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实施《杨浦区深化医改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公立医院运行和补充机制、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等瓶颈问题上取得突破。8家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章程试点,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019年区卫健委考核成绩在全市16个区排名第一。区中心医院被评为全国科技量值百强医院。二是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在全区形成“12+60”的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推进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建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签约服务为纽带、以医联体为载体的整合型分级诊疗体系。累计签约总人数41.29万,签约率31.87%,60岁以上签约人数26.63万,重点人群签约数24.78万,签约居民就诊依从性达到86.22%。社区卫生服务市民满意度连续三年居十大行业测评首位,殷行、长海、长白获全国百强、全国示范、全国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三是区校联动创附属。与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签署战略框架协议。4家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大学附属。四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杨浦区贯彻本市<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围绕本区公共卫生五大体系建设,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五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创建成为国家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6年以来两次高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国家规划免疫接种率持续保持99.77%以上。2019年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4.43岁、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3‰,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情况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审批程序。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42.54亿元,决算支出42.4亿元,执行率99.67%。2017年预算收入47.50亿元,决算支出47.50亿元,执行率100%。2018预算收入49.57亿元,决算支出48.73亿元,执行率98.29%。2019年预算收入55.19亿元,决算支出52.73亿元,执行率95.54%。2016年以来共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10项、资金10.4亿元。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我委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存量资金管理、下属单位培训经费使用规范性等方面提出建议,均已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情况 借助“一网通办”、“市民云”、随申办App等资源,通过“电子亮证”和“两个免于提交”等措施,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时间。2019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中医诊所备案。2020年全面落实医疗收费、出生证明一件事,将各项业务纳入“秒办”事项。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修订行政议事决策、基本建设、行业监管等制度20余项。二是建立卫生健康行政调解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将扫黑除恶斗争与行业乱象治理结合,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医疗乱象。2019年4月,针对真美妇科医院违规违法举报事件,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通过12次会商、5次论证,为案件公诉和审判提供支持。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2016年以来,主动公开200件、依申请公开35件、处理依申请公开请求23件。2019年被评为区政务公开优秀单位。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2016年以来,接到行政复议案18件,诉讼案9件,本人应诉9件,应诉率100%。任职以来,我坚持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利用第三方法律专业人员介入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法律严肃性。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委共接到区人大代表议案32件,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代表答复,我亲自牵头,明确科室分工和职责,开展走访和调研,答复工作均在规定办理时间内提前完成。做到代表见面率、按期办复率、采纳解决率、代表满意度的“四个100%”。2019年获得区两会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十)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为19112人次居民和6877人次白领提供心理卫生服务。完成8558例常住孕妇免费唐氏筛查。完成6500余名失独家庭父母免费体检。社区慢病精细化管理项目累计服务82.92万人次。在本市率先完成“智慧健康驿站”建设,获得2019年度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团队称号。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有待系统重塑。尤其区疾控体系需深化改革。疫情监测、疾病救治、物资保障、科研攻关等能力亟需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立医疗机构硬件建设存在短板。按照大学附属医院和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在床位规模、设备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需补齐短板。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瓶颈。卫生健康人才“引、育、用、留”政策优势不明显,人才培养整体性和协同性需加强。 下一步,我将依法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推进区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落实《杨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10个重点项目。推进区CDC标准化建设,增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四早”、“四集中”防控救治能力,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是推进“两个中心”标准化建设。对标本市《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市东、控江3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人员配置、设备设施等建设。对照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推进五街、平凉、新江湾城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点布局、设备设施、信息化等建设。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健康强区、人才强卫”总体目标,编制实施本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从“高度、广度、厚度、梯度”四个维度全面强化人才管理和建设,抓紧实施本区《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优化结构、提升能力、健全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措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于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的要求,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2017年3月23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本区旧改征收、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房屋修缮改造等工作。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 一是旧区改造加力提速。坚持该拆快拆的总体思路,拆除旧住房70.25万平方米,收尾25个基地,受益居民2.9万户。2019年突破性完成征收10066户。2020年自我加压、突破瓶颈,已完成征收9068户。破解了江浦81、83街坊、定海129、130街坊“毛地出让”地块和闸殷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轨交18号线、江浦路越江隧道、杨树浦路拓宽、兰州路辟通等市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征收腾地工作。 二是旧住房改造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成套改造、里弄房屋修缮、拆除重建等方式,多途径改善居住条件。完成小区综合整治47.5万平方米。启动长阳路503弄首个里弄房屋厨卫改造试点工程,为170多户符合条件的住户安装抽水马桶,293户居民全部用上新的公用厨房。推进武川路222弄拆除重建项目,建成房屋6960平方米,153户居民回搬新家。推进邯郸路500、524弄、军工路516弄129-130号成套改造。完成雨污混接改造109个点位。 三是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完成“美丽家园”建设133个小区,460万平方米。完成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60个小区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年度目标。大力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居民征询108台,涉及12个街道2128户居民。26台已竣工,19台正在施工,63台正在办理建设手续。 (二)依法履行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屋管理工作职能 一是保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征收安置房新开工12.98万平方米,提供房源1725套。公共租赁住房市筹项目2201套房源,已入住1953户,区筹项目供应2038套房源,已入住1473户,累计受益8100余户。廉租住房按照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新增租金配租2112户,发放租金4.23亿元,目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011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开展了3个批次本市户籍和2个批次非沪籍受理工作,共计受理6674户,参加选房6295户,完成签约入住2478户。 二是稳市场,严格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完成代理经租房源17248套,新增租赁住房15954套,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租赁房源15000套、代理经租13500套的目标。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三级审批制度”,申报核批商品住宅项目21个,核批预售面积63.97万平方米,6992套。开展类住宅清理整顿,对全区56个商业办公项目全面排查,锁定的6个“类住宅”项目全部收尾结案,建立“一楼一档”,加强日常监管。 三是重质效,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完成291个小区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在866个小区全部设置“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统一着装工种铭牌,改进物业服务窗口形象。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组织街道、房管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政策业务培训18次。对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现场普法宣传,发放海报2000余张、宣传册3500余册。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试点推进7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实施主体调整为街道,提升街道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考核权。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归集维修资金2.63亿元,清理追缴77个项目2190万元,公共收益入账93个小区1826万元。编印《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手册》和11项便民手册。针对维修资金续筹困难问题,推进7个商品住宅小区续筹工作。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聚焦问题,集体决策,8个方面问题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善制定了《杨浦区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制度实施方案》。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 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上线15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零跑动”。2019年已全面落实“双减半”要求。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共97次。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抓好中心组学习,打造“杨房课堂”学习平台,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七)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公文类文件201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18件。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情况 完成行政复议283件,行政应讼50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5件,其中本人出庭应诉2件。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完成代表建议46件,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是旧改任务依然紧迫。预估到2020年底,杨浦区还剩余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8.4万平方米约1.6万户。按照到2022年全面完成二级以下旧里旧区改造目标,每年仍需征收近1万户,时间紧、任务重,所需资金量庞大。资金保障是影响旧改进程的关键因素。二是物业管理瓶颈有待破解。部分小区业主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主动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积极性不高,业委会合适人选产生难,而老小区由于基础硬件设施薄弱,维修资金不足影响设施更新改造等问题,难以选聘到满意的物业公司。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尚未形成,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推进艰难。 对照存在问题,今后,本人将持续增强人大意识,强化履职尽责,带领干部职工,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创新机制,持续加大旧改力度。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咬定目标、该拆快拆,进一步改善旧里居民居住条件。依托市区联手、政企合作创新模式,继续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加快财政扶持政策落地,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力争尽早尽快全面完成旧改目标任务。二是聚焦问题,深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着力优化业主自我管理,探索物业服务定价协商机制,鼓励小区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引导业主大会参考评估结果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推动业主形成质价相符理念。进一步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充分依托居民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合理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财政局局长 朱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履职评议的相关要求,现就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2017年3月,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本人担任杨浦区财政局局长。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开展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二、履职情况 (一)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是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全面反映财政收入组织、支出优化、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建立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和专项报告,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是开展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情况自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完成预算听证;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认真听取和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依法履行财政收支管理职能的情况 一是统筹平衡财政收支预算。通过有序组织本级收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盘活存量等举措,夯实政府可用财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2017-2019年,累计组织区级财政收入373.3亿元,市级财政补助净收入251.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8.4亿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62.3亿元,盘活存量资金48.3亿元,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2019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14.3亿元。财政支出坚持有保有压、持续调整优化结构,集中财力聚焦“三区一基地”建设、重大民生保障和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十三五”期间,投入市区两级财力30亿元设立“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体系建设;争取地方债券、市级财力对旧区改造的大力支持,筹措市区两级财政资金1034.8亿元,保障旧改征收2.8万户,为全面完成成片旧里改造奠定基础;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补短板”的财政投入,保障基建财力259.8亿元,改善城区面貌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2020年争取中央直达资金24.3亿元,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近三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分别为82.5%、76.2%和75.2%。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本区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控,近三年本区地方政府债务率分别为74.9%、70.4%和98.7%,风险总体可控;充分发挥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发挥绩效目标编制对提升绩效管理效果的基础和源头作用;选择社会受益面广、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实施周期长的项目开展财政评价,指导预算部门选择反映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的情况 对照“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要求,强化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全链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完善政策、制度和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加大财政垫付款项清理力度;强化财经纪律宣传培训;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2020年一季度,接受了区审计局对本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合审计情况,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部分问题已即知即改,如严格合同审批和管理;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如逐年消化社保专户余额。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开展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管理,实现申请材料提交线上线下一致、群众“零跑腿”、审批“双减半”、全程网办的目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一是做好原区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按照科学民主决策要求执行议事规则;2020年初,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配合完成该机构更名和成员单位调整。二是在年度预算编制时,会同发改委、审计等部门,邀请人大工委、政协委员对部分预算项目开展联合会审,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2017年以来,对区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12次,受理投诉、举报及中标供应商弃标案件4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次。四是通过实训室现场辅导、专题培训等方式推进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和内控规范制度。 (七)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 2017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诉的情况 2017年以来,行政复议事项2件,市财政局均作出维持我局行政行为的决定。同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九)办理代表议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2017年以来,承办代表建议27件,其中合办牵头1件、合办14件、会办12件,办理内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生态环境、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以来,派出财政人员42人次配合区委巡察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长,预算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局仍未改变,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绩效评价不够准确,绩效结果运用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做好财政收支统筹平衡。加强财政收入来源和结构分析预测,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破预算安排基数概念和固化格局,建立财政项目库,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进一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 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杨浦区副区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对标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加大市场主体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升级、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完善市场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夯实制度保障,加大市场主体保护力度 围绕条例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通过“政银通”服务、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站等方式构建政企沟通平台。打造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升级版。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05件,审结1827件;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在6个大学科技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今年以来受理商事案件4595件,审结4473件。 (二)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对照条例第三章市场环境,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照后减证,梳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双告知”281项。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杨浦区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行动方案》等专项政策,打造“小火炉”品牌。推出落地减费降负政策,编制《杨浦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费用减免试点实施方案》,针对五类费用的降费减负做好资金保障。完善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落实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三)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升级 根据条例第四章政务服务,目前我区依申请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共1180项,已发布公共服务事项较年初新增653项,其中区级自管公共服务事项160项。缩短受理初审时间。完善办事流程图,做到线上线下一致。鼓励引导单位个人利用网上平台办理登记。推出秒办秒批秒发证“三秒”服务,5月以来全程网办件次稳定上升,8月份网办事项3382件次,全程网办227件次,网办率62.6%;全面推进“好差评”精准评价,“好差评”动态二维码全覆盖,月均评价量62604件,好评率99.96%。 (四)严格监管执法,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 根据条例第五章监管执法,增强本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业性,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形成本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2390项。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建立杨浦区深基坑网上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全区在建深基坑工程实施动态监管。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共梳理出全区联合惩戒目录96项。 (五)建立规则体系,完善市场法治保障 按照条例第六章法治保障,本区社会投资项目申报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申报资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成立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区域内13家非诉领域社会组织和机构入驻。建立区非诉讼争议解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本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在3个重点执法单位建立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其他部门组建联合行政调解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实现行政调解委员会在本区行政机关全覆盖。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部门普法责任履职评议,本年度重点普法项目中有16项为涉企普法项目。依托“律韵杨浦讲师团”等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讲。鼓励辖区3家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优化鉴定流程。成立公职律师税务工作站,与6家企业签订常年公证服务协议。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并优化创服分中心园区工作站机制,司法鉴定机构入驻区公服中心。 二、存在问题 (一)对保护市场主体的推进力度不足 一是部门在工作中仍习惯旧思路老办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招数金点子不多,改革意识还不够彻底,服务意识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制定的优惠政策尚未落地。杨浦作为中心城区,暂无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简单的项目)纳入审批管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不明显。 (二)市场环境优化体验不强 一是宣传力度不足,对“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等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未及时扩大宣传面,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没有形成统一、聚集的发布渠道。 二是优化措施进园区力度不足,办事服务没有下沉园区,企业办事更习惯面对面,点对点,目前企业办事主要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对企业办事仍不能做到不出园区完成办事。 三是园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创业地图”服务模式不够完善,对园区环境、空间、租金等信息的更新,仍采用人工统计的方式,没有形成数据及时更新、信息技术报送的工作机制。 (三)政务服务能级有待提升 一是部门信息化发展水平不一致,实际业务办理中还存在申请材料重复录入、重复填报或线下重复交材料的情况。 二是入厅事项和未入厅事项,在政务服务水平上存在差距,如企业开办时,通过“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涉税业务,可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办理”,但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则需要往区税务局办理。 三是窗口服务水平和态度是差评的主要原因,根据对全区“差评”分析,近七成投诉原因为办事群众对窗口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除亲和力不够外,部分窗口人员对业务办理掌握还不熟练,业务前后台相互支撑不足,工作衔接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对窗口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 (四)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单一 一是市区法人库数据间还存在采集部门及类型不全、数据量少、数据转换困难等缺陷;多数部门仍习惯性沿用传统行政检查、年报公示等方式实现日常监管,对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不成熟,“信息孤岛”和“部门壁垒”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缺乏基础。监管数据入库信息少,监管数据滞后。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不均衡,未全面落实,监管制度没有形成常态化,对监管平台的应用以阶段考核为周期,突击式录入信息,在日常工作中,仍以本部门的监管模式和系统为主。 三是监管数据没有好的应用手段,监管数据没有与信用平台等互联互通,监管数据沉淀后,没有及时进行分析应用,导致监管活力没有释放,进一步导致监管人员不愿意使用平台。 (五)法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智慧法院受场地、资金等限制,建设步伐亟需加快。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语音识别、远程视频等科技创新手段的投入运用,距离市高院要求仍有差距,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科技支撑仍然不足。 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举措仍需持续协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大调解格局功能;各类案件执行中的查控、惩戒等措施,仍需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同配合;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仍需在全社会持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支持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对照执行国务院条例努力方向 (一)推进惠企政策落地,加大市场主体保障力度 继续做好项目样本落地。对标全市3.0版改革目标及杨浦区3.0版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外区先进方式和优秀案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推进项目落地上,做到项目能够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优化市场环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宣传推广好优化市场环境相关制度及措施,建立权威、全面的惠企政策集中公开和解读栏目,加快提升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以“一站式”创业服务为目标,优化完善“创业地图”。 (三)推进综窗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计划2020年10月完成开办企业全部涉税业务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三个税务相关新办企业服务窗口;加快各业务系统数据整合与对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电子证照“两个免于提交”在全区全部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应用;加大对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式。 (四)改进监管方式,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 “互联网+监管”常态化,转变单部门执法检查习惯,加强监管数据整合应用,激活沉睡数据,拓展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发挥“三项制度”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监督指导各执法单位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形成监管合力。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做好风险预警,保障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五)不断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整体工作格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杨浦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总体发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继续对标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 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区委《关于杨浦区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行动方案》,按照市高院《关于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3.0版》统一部署,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依法保护经营主体权益,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主动自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改进方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按照《条例》提高政务和法治服务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承诺,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一是深入推进无纸化立案机制。严格执行网上立案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诉状材料,落实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本规定,确保符合网上立案条件的案件全部实现登记立案。今年以来,收到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网络平台提交的立案申请15888件,依法予以登记立案11799件,立案成功率达74.11%,网上立案数占全部立案数的76.37%。强化电子送达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应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有效率达99.05%,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等276次。 二是不断完善在线庭审制度。印发《在线庭审操作注意事项》,确保庭审规范性和权威性。回应因年老、疾病、贫困等存在线上诉讼技术障碍的当事人诉求,设立“在线庭审安心屋”,为不具备网络设施或需要技术指导的当事人参与在线审理提供方便。加强与看守所协作配合,构建远程视频提讯审判体系。运用执行“云谈话”技术,实现隔空约谈、在线确认,执行局每月同期结案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今年以来,全院在线庭审1483次,在线庭审率11.79%,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位。 三是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细化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提高纠纷化解实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委托行业协会、律师、人民调解案件1.01万件,调解成功率为30.13%,确认调解协议1643件,在立案大厅设立家事专窗、委托非诉纠纷调委会调解制度为最高法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诉讼服务入驻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面向全市1000多万注册用户,集中提供立案、分流引导等22项诉讼服务,打造网站、电话、短信、微信、APP、窗口“六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被评为上海法院示范诉讼服务中心和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二)保护商事主体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市场主体保护和市场环境优化的规定,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聚焦提高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提及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受理商事案件4595件,审结4473件。 一是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合同效力,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311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审结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损害股东利益等案件76件,助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金融创新和营销行为,审结保险、证券、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278件,其中20件案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移送侦查,维护良性金融市场秩序。按照市高院指示,集中受理涉及面广、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43件涉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件,未引发群体性事件,积极预防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套路贷”、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银行、国有企业等发送司法建议,发布《涉民营企业股权投资纠纷审判白皮书》,并连续13年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全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健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加强“执转破”待转案件梳理筛选。今年以来,审结破产清算申请案件9件、破产清算案件1件。探索实施资产规模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风险隐患的“三无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机制,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快立、快审、快结,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积极适用破产法新司法解释,稳步推进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依法监督管理人处置库存产品、固定设备和账面应收账款,提高债务人重大资产变现清偿率。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借助在线平台召开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来自海南、云南、广东等地的4家债权人异地参加会议,社会效果较好。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战略 坚决执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结合我院知识产权审判特色,打造上海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审判优选地。制定《为杨浦双创升级版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意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升级版,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05件,审结1827件。 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依法惩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件118人,判处罚金1899.75万元,连续8年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会签《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证据审查要点(商标类案件)讨论纪要》,统一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证据认定标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民事保护领域的主导作用,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778件,同比上升14.34%,承办市高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专项课题,发布《2017-2019年特许经营案件审判白皮书》。 二是切实支持保障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依托创智天地、长阳创谷两个双创巡回审判点,深入校区、社区、园区,组织现场法律咨询、庭审观摩、法治讲座,走访爱回收、商米等公司,调研企业在科创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回应科创企业司法需求,为科研机构和创新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关注互联网虚拟财产权纠纷,召开《网络平台“打赏”的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提高新型财产权司法保护覆盖率。运用微博、微信、卡通漫画,拓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渠道,发布8篇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的良好氛围。树立精品意识,扩大杨浦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1件侵害经营密码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1件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上海市版权局十大版权典型案件,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判公正高效 准确理解《条例》规定的法治保障内容,坚决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一是严格管控延期开庭和延长审限。坚决落实2019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制定《关于均衡结案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审限内结案的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未结案件审限管理的办法》,加强长期未结案件和审限内结案管控。春节过后,积极应对疫情突发情况,逐案排查庭审安排,每日上报案件开庭、延期等情况,主动公开相关案件审理信息,确保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维护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今年以来,持续保持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无延期开庭和延长审限案件,全院无延长审限未结案件。 二是加快落实随机自动分案要求。制定《开展随机自动分案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随机分案的基本流程和实施规则。明确除案件为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的系列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作为主审人的案件等情形适用指定分案路径外,其余案件均实行随机自动分案。各业务庭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适用随机自动分案占所有案件比重达97.99%,正式建立起绝大多数案件随机分案为主、少数案件指定分案的案件分配制度。 三是有序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严格贯彻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推进方案》,每月编发繁简分流专刊,积极应用繁简分流操作系统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明确和细化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制等的实施规则,努力推动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构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格局。今年以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5.2天,低于全市法院均值15.79天,简易程序适用率89.39%,高于全市法院均值2.79个百分点。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院在严格依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加大。2015至2019年,收案增幅为28.43%,但人员增幅仅为4.43%,收案增幅远高于人员增幅。经济社会发展对审判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官面临着效率与质量的双重压力,工作时常呈现超负荷状态。 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举措仍需持续协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律师调解等大调解格局的功能;各类案件执行中的查控、惩戒等措施,仍需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同配合;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仍需在全社会持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支持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智慧法院受场地、资金等限制,建设步伐亟需加快。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的投入运用,距离市高院的要求仍有差距,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科技支撑仍然不足。 四是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不足,法官队伍梯队培养机制有待完善。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涉外等领域对审判的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法院人才培养机制亟待改进和优化。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不断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杨浦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总体发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继续对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三是着力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不断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回应和满足当事人需求,不断提高诉讼满意度。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执转破”审判效率,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工商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大专家型法官培育力度,充分利用杨浦的高校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 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杨浦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区委、区人大部署要求,我院聚焦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贯彻《条例》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制度供给。找准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适应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支持和保护。在调研区域内80多家创新创业企业的基础上,我院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杨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和《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内容,得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能力,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建立专项督查和效能评估机制,借助“检察开放日”、与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有声。 二是提升检察服务能级,助力企业平稳复工复产。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经济复苏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防控疫情和依法履职并举,做实做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各项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效能,通过窗口接待、调研座谈等形式,持续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振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创新发展的信心。实地走访BILIBILI、上海手表厂等区内重点企业,点对点回应企业法律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全覆盖、高质量”的检察服务。全面摸排企业情况,为园区内企业复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发放、办公房租金减免等问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三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始终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更加注重优化办案方式,加强对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尽量做到“少捕一人、少诉一人、少关一人”,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民营企业保护的实质平等。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创新检察工作方法,助力民营企业渡过疫情困难期,针对两起涉税案件,经过检察官细致审查,发现涉案公司一直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决定对两家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向两家涉案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程序,尽可能消除诉讼活动对民营企业的影响,让民营企业家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杨浦创新城区建设。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涉及区域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高新核心技术以及优势产业等领域的假冒专利犯罪,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加大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区域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公诉活动,办理了一批假冒“飞利浦”“贵州茅台酒”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办理全市首例制售假冒生物制品案,对涉案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批捕2名在合生汇等知名商场内销售假冒匡威等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商标类案件)办案证据审查要点》,进一步明确证据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高效办理侵犯“老品牌”知识产权案件,对一起跨省制售假冒“上海”等品牌手表案6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保护本土品牌企业不受侵害。 五是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突出办案重点,重拳打击金融犯罪,严肃查办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中赢系公司”主犯蔡奇来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130余亿元,系我区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刑事案件。加强对新兴业态市场主体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人工智能、物流等新兴领域犯罪,办理一起跨省市利用电商平台技术漏洞规模性诈骗我区某民营物流企业案件。高度关注高风险企业及私募基金等领域的刑事犯罪风险,做到及早打击、精准办理,对深圳前海中精国投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提起公诉。建立完善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协调机制,重要诉讼节点前,与公安机关、法院互通案件情况和信访动态,多管齐下防范信访舆情风险形成、聚集、发酵。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扎实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的处理化解工作,对相关控告、申诉、举报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办理。健全完善律师接待信访人、参与矛盾化解等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 六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挖掘本院办理的全国首例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案、私募基金公司非法集资案等典型案例,拓展犯罪预防宣传渠道,加强以案释法,讲好金融检察故事。开展涉案企业个案调研、专项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活动,整理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以及易发多发、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赴江浦路街道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普法课程,将检察工作职责向社区延伸,提升社区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丰富以案释法模式,建立特定案(事)例白皮书发布制度,研究发布《上海杨浦诈骗类犯罪检察白皮书》、《上海杨浦毒品类犯罪检察白皮书》和《上海杨浦网络毒品犯罪检察白皮书》,提示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对策,切实引发社会公众关注,讲解典型案例发案原因及预防措施,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增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贯彻《条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发现了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中面临的若干问题:一方面,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亟待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将主要精力用于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提高市场占有率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仍然相对落后,专业人员队伍相对匮乏,部分商品未能及时注册商标,导致商品被侵权后无法进入到司法程序,处理、应对假冒侵权的能力有所不足。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犯罪手法翻新,证据收集难度加大,对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本院办理的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为例,商标类犯罪已从零星、单个摊贩式低端销售向团伙作案转变,犯罪行为交织、涉案人员相互包庇、窝点互有串通,且采用链条式精细分工,规避法律风险。商标犯罪主体呈显著的传递性趋势,犯罪活动的各个环节多采用现金交易,不留客户信息、经营记录,有意不留客观证据。侵权行为与合法行为交织,犯罪收益难以剥离,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甄别的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和办案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持续深化我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杨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和《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力度惩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落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打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为“六稳”“六保”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复工复产秩序的犯罪,以及利用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虚假订立公司企业合同,虚假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等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等因素,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侵犯个人信息、网络“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职业放贷人”采取非法手段催收高利贷债务制造“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从严追诉。 二是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切实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商业信誉、内部治理、外部环境的影响程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依法慎重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灵活采取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协调追欠追赃垫付等形式,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严格把握涉企业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的新类型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对于企业创新产品与现有国家标准难以对应的,应当深入调查,进行实质性评估,准确认定产品属性和质量,防止简单化“对号入座”,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定罪处罚。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对企业生存发展、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依法着力保护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诊断检测技术、抗病毒药物、医用呼吸防护产品、环境消毒与废物处理、疫苗研制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对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开展重点打击,对具有多次、恶意侵权等情形的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提出限制缓刑适用或者适用禁止令、职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的销售利润损失、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等因素,正确认定权利人损失数额和侵权人违法所得。依法妥善办理科研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宽松有序的环境。 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 执法检查报告 ——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沈慧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财经委会同监察司法委、城建工委组成执法检查组,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结合《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重点聚焦《条例》中关于政务服务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调研不动产登记等服务窗口,走访部分新开办和注销企业,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以办事企业感受度为标准,赴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围绕营商环境的公平公正司法保障专程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条例》施行以来,区政府、区法院、 区检察院能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在政务服务方面,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公布政务信息,试行“两个免于提交”等首创性举措,优化线上线下政务环境,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二是在市场环境方面,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企业办事流程,通过人才、财税、金融等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在法治环境方面,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经营主体权益,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二、贯彻执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仍有提升空间 对照《条例》34、35条关于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规定检查发现,虽然当前“一网通办”网站已公布办事指南,但其中对填报要素的定义准确性和针对性不足,办事指南有待清晰。数据跑动不畅,企业线下办事时在不同业务环节的窗口受理时仍需重复提交信息关联度较高的材料,各环节后台工作人员在业务流转过程中仍需要通过人工进行信息核对,在实现全流程办理过程中,各环节后台数据的业务互动和信息贯通上仍需下大力气整改。 (二)政务服务效能与市场期盼仍有差距 对照《条例》36、37、38条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的规定检查发现,“好差评”制度是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反馈的重要渠道,但由于当前政府服务窗口“好差评”系统建设进度不统一,部分窗口单位“好差评”评价率偏低,影响整体评价量。“差评”分析反映七成投诉原因为办事群众对服务态度不满意,除服务态度亲和力不够外,说明部分窗口人员业务还不熟练,业务前后台相互支撑不足,工作衔接不到位,反映出部分职能部门对窗口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 (三)政务服务信息的有效传导仍需加强 对照《条例》42、47、48条关于加强政企沟通、建立便利畅通渠道的规定,发现符合企业需求的政策信息定向推送不够,针对性的政策解读与政策运用指导不足。部分政策执行细则和评判标准透明度不高,使得企业在办理事务过程中时常遇到“隐形门槛”。公共服务事项接入量相比较仍有提升空间,深化改革、流程再造的主动意识有待提高。办事企业尤其是初创型企业倾向于先至现场窗口咨询业务流程和材料要求,备齐材料后再次办理至少已经往返两次,人工客服电话等传统渠道作用需增强。 (四)法治环境综合保障的质效仍需整体提升 对照《条例》67、68、69、71、72条关于市场主体保护、法治环境综合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客观上司法人员的国际视野、专业能力还有局限性,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区法院、区检察院对于维护工商企业正常运作的审判、检察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区法院、区检察院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但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力度仍需要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进展,但待执行案件存量仍然较多,法院审判闭环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需进一步延伸。 三、加强和改进《条例》执行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改革举措,严格将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积极落实市级各项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本区优化营商环境3.0版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要对照《条例》规定,强化任务分解,狠抓责任落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以核心环节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因地制宜不断拓展营商环境改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要聚焦“一网通办”,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数据整合,统一部门认定标准,提高协同办理效率。 (二)增强服务意识,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要努力形成线上审批为主、线下审批为辅的格局。在线上服务中,编制办事指南要简单明了,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切实简政放权,少留甚至不留审批“后窗”。在线下服务中充分尊重各类市场主体对办事渠道的自主选择权,要把业务骨干配置到窗口,对外发挥好服务大厅人与人、面对面互动交流的优势,以优质专业的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对内为部门审批效率提高、关联部门政策整合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加快推进“好差评”制度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对实名差评问题形成原因的调查核实,落实跟踪回访和督促整改,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执行的薄弱环节。 (三)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 要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等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丰富“政银通”服务内涵提升纳税缴费便捷度,结合不动产管理特点稳步完善登记服务。要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坚持做好精准的政策宣传、培训和咨询,依法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将原从事审批工作力量释放,并有效投入到事中事后监管,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四)保护市场主体,深化法治环境综合保障机制 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依法审慎运用事关企业正常运作的强制措施,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落实落细便民利民措施,全面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运用诉讼、调解等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要加大判决执行力度,着力化解未执行积案,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努力将杨浦打造成为商事审判的“优选地”之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0月15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秦恒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邵波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杨槟涛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杨法〔2020〕5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现就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杨槟涛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朝晖 2020年9月21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四十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美凤 王晓光 王殿精 方 颖 乔毅皓 任大连 刘 芳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沈志英 沈慧越 张淑平 陈 余 林谋斌 周 梅 周德明 洪耀顺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章爱敏 虞 军 请 假 盛俊杰 王建华 任建兴 张 雷 秦 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