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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简报2016年第6期:魏伟明同志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6年9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我区将举行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举日定在11月16日。为了切实做好本区和五角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4名,五角场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09名。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前期工作阶段和全面展开阶段。

  前期阶段的工作从今年年初就已经展开,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前期调研。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到各街道、镇,以及原划为独立选区的部属、市属单位和本区高等院校等,对本届代表履职情况、各选区基本情况,以及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产生和投票选举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解和分析。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又及时召开各街道、镇党组织负责人和联络员会议,传达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并布置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选民数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等工作做了准备。二是向区委提出请示。7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提出《关于做好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请示》,提出了关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时间安排、代表名额和结构、组织领导等建议事项。区委十分重视,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并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建立选举机构。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分别作出了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和五角场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的选举工作。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秘书组、联络组、选举事务组、选民登记组,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负责。现在,选举办公室全体人员已经全部报到,开始集中办公。四是参加相关培训。区选举委员会有关人员认真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次培训,认真领会中央文件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明确本次换届选举的要求和有关工作程序、方法。

  现在,我们要进入选举工作全面展开的阶段。总体安排是这样:

  9月起进入宣传发动和选区划分阶段。主要是组织区有线电视中心、杨浦时报、网站等媒体,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各选区也应根据区选举委员会对本次选举工作的部署,紧密联系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和本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选民的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选举法和市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宣传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与此同时,做好选区划分工作。各街道、镇,区有关主管部门和能划为一个选区以上的部属、市属单位设立选举工作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小组。

  9月13日至10月27日为选民登记阶段。要完成审查选民资格,编划选民小组,填写选民证等任务。选民名单应于10月27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选民情况如有变动,应于11月14日以前补正、公布。

  10月28日至11月15日为提名、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和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11月1日以前按选区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民小组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9日以前公布。公布后,由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11月16日至11月下旬为投票选举和宣布结果阶段。11月16日,各选区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日期一般为11月16日至18日,遇有特别情况,经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同时,各选区要做好选举的结束工作。之后,依法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经区人大常委会和五角场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公布代表名单。

  二、认真贯彻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这一指导思想,是对本次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深刻阐述和高度概括,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坚决遵循。

  本次换届选举,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举行的。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市委、区委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工作。总的来讲,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人事、换届秩序、选举经费、宣传舆论等各项保障措施上,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这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区、镇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是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步骤。要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要在区委领导下,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使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之上。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宪法和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市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选民的资格条件、选举权的行使、选举的程序和方式、国家机关的产生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三、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具体工作

  直接选举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要做好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全体选举工作人员在法律层面、工作层面和技术层面深入理解、全面把握。7月29日,区选举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2016年本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对换届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统筹安排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根据市委文件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本区的选举日定为11月16日。这样的安排主要是考虑到,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代表选举完成后两个月内必须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年春节是1月28日,把选举日安排在11月16日,可以在春节前分别召开镇、区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春节后便可以在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抓紧工作。因此,整体的工作计划主要围绕11月16日这个节点安排。请大家在制定落实具体工作安排时,严格按照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部署落实。

  第二,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区划分是换届选举的基础性环节。对于选民参加选举,代表候选人当选和当选后联系群众、开展代表活动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要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区、镇两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依法合理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是依法对公民选举资格进行确认的法定程序。近年来,人户、人企、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三分离”现象较为突出,造成选民登记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在有关文件中已经明确,选民登记以属地化为原则:对有工作单位的本市人员,以在单位进行选民登记为主;对本市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退休、协保、内部退养、休长期病假、停薪留职等离岗职工,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为主;对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分离的企业,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选民登记为主;对本市单位或者学校有本部和分部的人员,一般分别在本部或者分部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户口不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本人要求参加本区选举的,在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本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户口不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参加选举创造便利条件,比如现居住地或者所在单位的选举机构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对已在本市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本市参加选举。

  我们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选民登记。各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也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力求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特别要强调的是,选民登记信息系统中的选民信息具有唯一性,在选举中每个选民都只有一个选举权,也就是说只能在一个登记站登记。所以登记人员一定要征求选民本人意见后再进行登记,防止不同选区之间发生“抢人”现象,影响公民行使选举权。

  第三,做好推荐和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对于保证代表素质具有决定性作用,是代表选举的一个关键环节。

  一是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根据中央要求,要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人大代表队伍。因此,要严格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的人选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荐。组织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要依法保障选民的提名权,精心组织选民联名提名,对选民依法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与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等对待。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时,应当要求代表候选人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包括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是否拥有国外、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是否接受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培训及资助等情况,并严格进行核实。对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同样必须加强考察、审查,严格把关,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二是继续优化代表结构。选出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各方面代表所占比例较为合理,能够在履职过程中反映各方面的意愿。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连任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党外人大代表原则上不少于35%。除工作需要外,区人大代表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为了实现有关代表结构比例的要求,要向选民宣传优化代表结构的重要意义,使选民把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和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相结合,引导选民从大局出发,参加提名推荐和投票选举等活动,使选出的代表真正体现出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是组织好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活动。要从保障选民知情权,发扬民主的高度,积极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需要强调的是,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应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不能搞竞选那一套。在见面活动中,代表候选人应当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同时,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以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

  第四,依法组织选民投票。组织好选民投票,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选举成功具有标志性意义。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投票共有三种方式,即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和使用流动票箱。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应当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对选民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这次选举要特别注意按中央新的要求,规范使用流动票箱。选举委员会将统一制作流动票箱,使用时需有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中央新的精神和选举法新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对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确定。对当选代表的举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并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者当选无效的意见。

  第六,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和破坏。新修改的选举法增加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这为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按照分类处理、多措并举的原则,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妥善应对。

  第七,加强换届选举培训和宣传工作。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本市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又作了修改,选举工作人员中新手也比较多,加强培训指导十分必要。要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好各类选举工作培训。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按照分工单独组织业务培训,也可以根据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联合开展相关的工作培训。培训工作要注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答疑释惑,解决实际问题。

  要牢牢把握换届选举的舆论主导权。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宣传工作实效,使广大选民了解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各项选举活动。新闻宣传工作要与选举各个阶段工作紧密衔接,同步推进;要把握宣传重点,形成正面舆论引导;要讲求新闻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兼顾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回答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和疏导,防止不当炒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落实选举经费。根据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为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按照市委要求和杨浦实际情况,我们按户籍人口人均10元标准,已编制了选举经费使用计划,列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选举过程中,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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