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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本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理意见,组织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提出了三条工作举措,以更有效履行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现就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源头防控 ,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一)以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今年1-7月,我区空气质量AQI累计优良率69.0%,区域降尘累计平均值为5.6吨/平方公里?月,道路降尘累计平均值为13.8吨/平方公里?月,与去年同期有所上升或持平,扬尘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杨浦区2016年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方案》的要求,在全区层面,条块联动,守土有责,综合整治,进一步控制区域扬尘污染,
1、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的考核、评估与督察机制;区环保局会同区监察局,对每月未达到考核目标或降尘不力的部门和街道镇进行约谈,通过条块结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降低区域降尘量、完成PM2.5考核指标,打好区空气质量攻坚战。
2、从严从重执法,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作用,重点组织渣土作业、工地扬尘污染、重大工程等领域的联合、专项执法,对不符合扬尘防治要求的工地坚决予以查处。
3、加大保洁力度,上半年新增4台高功率保洁车、2台喷雾降尘车、4台多功能扫路车,优化道路保洁作业工艺,增加机械化作业频率。
4、创新技术监管,全面推进大型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以及码头、堆场的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完成全区30个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点的安装,发挥扬尘在线监控设施效能,确保重点扬尘污染点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重点工作推进顺利,4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VOCs综合治理,已完成2家,2家正在推进中,年内确保完成。全区淘汰黄标车5000辆,初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排放源清单。
(二)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务
今年1-7月,我区河道市控断面综合水质指数平均值为1.65,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我区严格落实《杨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前期完成虬江、杨树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基础上,2016年底将完成走马塘营口路桥段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
2016年底前,开展嫩江河暗管清污、河道保洁养护、底泥疏浚以及泵站机组更换维修,力争实现嫩江河、随塘河、钱家浜水质达标。同时力争启动虬江、东走马塘的河道疏浚,尽最大可能消除河床底泥带来的污染。确保2017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河,2020年,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以上。
(三)以强化噪声管理为抓手,全面降低声环境管理
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严格审核条件,严把审批关,以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带来的影响。促使建筑工地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公安交通部门结合交通大整治工作,对外环内禁止鸣号行为也作为十大顽症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对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噪声的降低也有着显著的效果。
二、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强化环保责任落实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环保法》以及相应配套修订的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和取证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新法规赋予的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电等新手段,加大环保刚性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行-刑对接,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威慑力。
加强部门协作,环境执法向综合联合执法转变。积极开展“五违四必”整治,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城管执法总队、区建管委、区城管大队等执法部门,对虬江地区290家各类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区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环境监管网格化,以考核手段强化落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街道(镇)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环保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考核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企业运行,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监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公开环保违法企业名单,将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环保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实施环保失信企业黑名单和市场淘汰退出机制。
三、加大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站、报纸、电视、政务微博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我区环境工作动态、成果成效、环境质量状况、正反典型违法案例等。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督,提升环保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过网站、微博、APP等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和环境监管动态。今年下半年杨浦环保APP即将上线,该APP将及时将区域环境质量用图文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