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概况 规章制度 代表建议 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 人事任免 代表风采
当前位置:
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分析原因,认真采取措施,落实审议意见关于做好执行工作及其改革的三方面要求,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紧紧围绕制约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的短板因素,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一是加大初执案件的执行力度。7月以来,对411件初执案件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占同期结案数的47.46%;初执标的清偿率54.07%,同比上升41.48%。二是加大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案件的执行力度。依靠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联合区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加大涉及区重大建设规划动迁项目的执行力度。7月以来,执结了合生地块、阳浦汽配城、中原一村拆落地等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迁让案件,涉及企业逾百家、务工人员600余名,无一起案件发生矛盾激化事件,执行中还司法拘留了1名抗拒执行人员。三是加大专项集中执行力度。坚持定期开展一次“8小时”外集中执行,努力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涉民生主题集中执行活动,建立了追索劳动报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等案件的常态化优先执行机制。四是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7月以来,受理了本院首起拒执罪自诉案件;6名拒不申报财产以及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五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7月以来,不履行裁判的被执行人中,有330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73人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上追查,24人被《杨浦时报》等媒体曝光,全面落实了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积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目前,正与区有关部门协商,在失信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公告栏,公布其失信信息。  

  二、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规范执行权运行体系

  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规范执行权力运行体系,努力解决执行行为失范问题。一是完善权力配置。成立执行裁判庭,实现裁、执分离;完成执行局内设机构的“撤庭建科”改革,设立2个科室,6个专项执行组和1个执行司法警察中队,构建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模式。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建立执行权力清单,明确执行人员可以行使的61项执行实施权,38项执行裁决权和9项涉执诉讼裁决权,坚决制止越权、滥权执法行为;制定《执行办案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执行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执行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自己执行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三是完善办案规范。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统一执行工作尺度,出台《关于确认和终结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代管款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行为标准,明确操作细则,规范执行裁量权和实施权的行使。四是完善执行公开。依法将执行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过程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7月以来,依托12368短信服务、网上案件查询系统等诉讼服务平台,将执行节点数据生成与系统发送同步,向697名当事人实施了短信告知;向311件经过充分调查,仍未发现财产线索,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的当事人书面告知执行措施并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五是完善监督制约。围绕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随机选择了40件案件,通过“一案两表三查”制度,开展专项督察,进一步查摆不足,改进工作。同时,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的36件执行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得到市人大肯定。

  三、全面聚焦关键要点,健全执行工作机制

  牢牢盯住破解“执行难”的关键要点,不断完善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一是强化财产调查力度。全面落实“5+X”的财产调查模式,坚持被执行人银行、工商、房产、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同步调查、同步录入、同步归档。7月以来,进一步加强了疑难复杂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定期复查力度,发现财产线索并恢复执行114件案件,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二是强化评估、拍卖管理。加强房地产拍卖的启动、评估、拍卖底价确认等关键环节管理,规定以上事项须经执行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方能实施;加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节点管控,减少中介行为的随意性,提高评估、拍卖效率;加强拍卖案件的跟踪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导致拍卖案件久拖不决。三是强化执行案款管理。制定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实现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清理执行案款1.7亿余元,清理率100%,发还1.2亿余元,为接受检察机关专项检查作好准备。四是强化协助执行网络建设。与拘留所联合组建“司法拘留联合疏导室”工作机制,5名被拘留人经拘留所教育矫治,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与辖区金融机构、区社保中心和评估、拍卖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协助执行网络,做到了尽可能快地查明财产、处置标的。

  四、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打造过硬执行队伍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执行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加强执行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提升执行业务素养。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执行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强执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专项评议民事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我院执行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院将继续按照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深化各项整改措施,不断改进执行工作,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为我区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名词解释

  1、“一案两表三查”制度:执行案件专项审务督察工作中,每督察一件案件,都要填写《自查表》和《评查表》两份表格,经过承办法官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查、领导小组评查三个环节。

  2、“5+X”的财产调查模式:“5”指法院长期坚持的对不自觉履行裁判的被执行人,必须调查其银行、工商、房产、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的做法;“X”指在此基础上必须全面调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3、“五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于2009年1月8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是: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