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概况 规章制度 代表建议 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 人事任免 代表风采
当前位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朝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杨浦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在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全年受理案件31,461件,审结29,222件,立案前化解纠纷5,089件,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成效显现。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连续13年被授予“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评定的100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

维护杨浦安全稳定。推进“平安365”护航行动,审结刑事案件1,087件,判处罪犯1,471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10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严惩恶性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1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关注民生权益保护,审结黄赌毒、盗抢骗案件732件,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从快审结涉老挝“企华园区”、缅北“7.17”、阿联酋“凤凰园区”等域外电诈案件298件,判处罪犯486人,相关审判经验被市高院信息简报刊载推广。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13件15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0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703人,其中,对罪行较轻、符合法定条件的293名被告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连续7年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958件。坚持治罪治理并重,着力推动案结事了,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4.57%,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发布刑事案件判前社会效果评估操作办法和典型案例,获市高院贾宇院长批示推广,并入选全市法院首批创新项目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公司治理、涉企合同、金融汇兑等商事案件5,969件。加强与外地法院的远程协作,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管辖、财产保全等程序争议,创新要素式审判举措,畅通涉企纠纷化解“快车道”。联合区工商联共建商会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有力推动协同解纷。跨前对接企业需求,持续开展“法润营商”系列活动,举办“企业家学法”专题研讨,召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经济健康发展等主题座谈会,发布涉平台“薅羊毛”犯罪、涉互联网商事服务合同、涉小微企业融资等审判白皮书,规范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流程的司法建议获评上海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发挥“重点行业纠纷源头治理实践基地”纽带作用,为B站、美团、抖音等电商经营治理和风险处置提供司法指引。平台经济矛盾纠纷闭环治理体系被纳入2024年各区营商环境改革复制推广事项。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及时为履行完毕的737家被执行企业删除、屏蔽失信信息,助力企业修复信用、恢复正常经营。研发数字应用场景,筛查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情况,将相关企业信息推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府院联动”合力打通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创新发展再出发。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和一体化保护格局,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307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以‘三合一’审判机制为核心优化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审理路径”获评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三体”域名案、“璀璨宝石桌游”不正当竞争案、制售盗版《新概念英语》刑事案等12件案例分别获评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新文娱十大影响力案例、上海市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等荣誉。构建“首案裁决引导类案息诉”机制,批量化解取证申请达6,000余件的“郭德纲相声动画”系列侵权案和134CBA赛事直播服务著作权侵权,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连续17年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与区文旅局会签《知识产权协同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制作企业必读知识产权普法微信推送。在B站等平台发布普法小故事11期。在美团小美评审团主页投放自创的“身边的知产点滴”动漫微视频,获评上海法院优秀微电影微视频。打造“杨小知”工作室案例堂、法研社、普法馆、联动圈、治理所五大子品牌场景,“杨小知”品牌矩阵入选杨浦区政法护航创新发展“共同行动”十佳示范项目,并登上上海法治文化节地铁法治专列走入群众生活。

二、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回应民众需求落实民生福祉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新启用宁国路分部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窗口、取号台、便民椅等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充分发挥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功能,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诉讼服务体验。设立便民“智慧舱”,增设虚拟法官交互问答功能,配置诉状自动生成终端,提供智能立案登记、材料识别收转等26项一站式诉讼服务。研发网上立案管辖提示应用场景,向当事人和律师释明上海法院行政、破产、环资等案件跨区划集中和专门管辖规定,帮助准确定位管辖法院。常态实施电子送达、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和音字转换,建成杨浦首家“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持续彰显数字办案集成效能,50余项便民诉讼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键下单”。加强“上诉案件移送”工作预警监督管理,完善上诉案卷材料电子化流转等举措,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同比减少14.35天,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

办好百姓身边案。依法适用民法典,引领社会风尚,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民事案件12,699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坚持制裁、预防并重,与控江中学教育集团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赋能家校社协同共育。关护“银发”群体权益,养老机构与第三方共同侵犯老年人权益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涉老年人民商事案件大数据分析论文获评上海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一等奖。依托“家门口法庭”巡回审判化解物业服务、撤销业主大会决议等社区常见纠纷,召开相邻关系纠纷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维护睦邻友好宜居环境。推动劳资关系和谐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与区总工会成立“工会+法院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工作室”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联动化解“一兆韦德”健身房闭店引发的160余件劳动合同纠纷案。准确区分自助自救和违法侵权界限,对保护被撞妻子而阻止肇事司机逃逸、致其受伤的行为人,依法判决不承担赔偿责任,彰显法定自助行为的“自然正义”。积极助力网络文明建设,骚扰短信侵犯隐私权案入选“上海法院十大涉民生典型案例”。

着力破解执行难。执结案件5,481件,执行到位标的9.38亿元,执行完毕率、标的到位率、案件终本率三大效果指标均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对未履行义务、逃避执行的人员,加重失信成本,限制高消费3,729人,限制出境32人,纳入失信人名单3,605人,司法拘留66人,罚款59人,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压缩逃债空间。做实执行攻坚,开展错时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依法腾退复兴岛、国顺东路800号、军工路水产市场等2万余平方米场地,配合执结全市首例市高院提级协同执行案件,清点交付铝锭490余吨,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上海法治报等刊载报道。深化执行前端治理,建立“大数据信息调查实践基地”,探索执前督促履行,在执行立案前化解纠纷2,455件,被申请人自动履行金额1,200余万元。试点群体欠薪纠纷首案示范执行+执破融合工作模式,一揽子解决某供应链公司51件劳动仲裁执行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76件,助力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旧改收尾、城市更新,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三、激发数字改革动能,推动审判工作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大审判管理格局。以数据为基础,科学运用指标体系检视审判工作。以降低“案-件比”为目标,以“审限内结案率”为抓手,引导法官牢固树立“一次性解决纠纷”“实质化解纠纷”办案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司法审判数据研商机制,开展“程序空转”专项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院庭长办案通报制度,修订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办案权责清单指引,制定案件阅核工作实施细则,深化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聚焦改判发回重审、信访、长期未结案件和送达、执行等程序不规范多发环节,加大人工抽查、场景筛查、随案评查力度,定期发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一体推进评查、定责、预防工作。

发挥数助办案增能效应。不断拓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场景覆盖面和影响力,全维度申报应用场景172个,推进“民间借贷纠纷改判集中点提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等模型嵌入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智能预防裁判错漏瑕疵。运用“法答网”咨询答疑平台,开展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12项问答、11名干警被评为精品问答和提问之星。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入库11件参考性案例,为一线法官和社会公众提供类案裁判指引。承办“自助行为疑难问题司法认定”“民事调解协议约定违约责任与法定迟延履行责任法律适用”研讨会,推进适法统一。制作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44张思维导图,被市高院微信公众号“办案心法”栏目采录,并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向前延伸诉调对接,与区公安分局等合作,健全“三所一庭”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普法宣传,为加装电梯、增设停车场等提供成讼因素分析和法律风险提示。委派社区法官深入基层协调化解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专业机构调解案件2,947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7.93%。主动对接社会治理需求,发送司法建议40份。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研发违规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监管预警、服刑人员廉租房补贴暂停发放数据推送、预付式消费风险预警等场景,助力职能部门堵漏洞、防风险,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梳理职业闭店人和电商代运营乱象,分析业主撤销权案件折射的基层自治困境,相关专题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获市领导批示。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院,促进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筑牢政治忠诚战斗堡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参观见学等300余场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支部、工会换届选举,形成以“益企杨帆”等为支撑的“1+12+N”党建品牌矩阵。9个集体、6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

抓实选育管用全链条。推进政治素质考察常态化,创设“杨帆榜”,完善“全员智考”,描摹干警综合能力“数字画像”,准确评估干警工作实绩,完善科学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举办第二期“荷尖踏浪”人才训练营,选派干警参加上海法院“青马研习‘沪法青年说’”演说会,荣获“金话筒”奖。高度重视调查研究,10项课题获批立项,其中2项课题分获依法治市课题一等奖和优秀奖,3项课题获评市高院优秀课题,3篇论文获评上海法院系统优秀论文,9件案件的文书、庭审和案例分析分别入选市高院“三个一百”评优。制定《加强院校合作工作实施办法》,与7所高校签约合作,深化理论研究、实务教学、人才带教、实践基地建设等探索,院长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审判业务骨干进校开展37场实务授课、举办5场校园专题法治教学。坚持“四合”发力谱写院校合作新篇章的经验做法,获市高院贾宇院长批示,并被《人民法院报》刊载报道。

打好严管厚爱组合拳。持续加强廉政建设,党组书记专题讲授廉政党课,全员学习《上海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观看“以案释纪”巡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托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智能审务督察、涉诉信访管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等四大平台系统,切实提高监督效能。认真配合市高院开展司法巡查,狠抓整改落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举办第五季“荷尖书香”阅读活动,开设“悦运动·越健康”八段锦培训班,组织“三八”“六一”“重阳”等主题庆祝、亲子互动等活动,邀请医护人员到院提供咨询服务,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协同做好法官权益保障,关爱干警身心健康,不断增强集体凝聚力。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工作汇报沟通,开展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活动,组织调研杨浦滨江,感悟人民城市理念首提地生动脉搏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见证执行、参与新闻发布会200余人次。接受区人大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专项监督。向区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制定《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施办法》,及时采纳各方意见、回应民声民意。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办结一般检察建议53件,根据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4件。积极运用全流程在线办理检察建议平台,同步推进建议回复和问题整改,实现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3次,开展法律适用研讨55次,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高效审结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案件263件,合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不同行业领域特约监督员28名、专家学者等特邀咨询员34名,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22件,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重要作用。借助新闻媒体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微信公众号发文210篇,打造“杨杨说法”“数智‘枫’范”等特色专栏,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杨浦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研判不够,涉外、金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裁判规则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司法质效和实质解纷效能距离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加强审判管理促推主责主业还需加力提效;三是数字改革赋能攻坚力度不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现代化需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和短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扣区委“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是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根基,永葆人民司法本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以护航中国式现代化为要务,提升司法保障效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杨“数”浦新质创新实验区建设等创新生态的司法保障,助力推动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沉力量赋能街道综治(法治)中心建设,做优法律服务,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如我在诉”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福祉。

三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有机统一。科学调配审判资源,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用,统一适法标准,促进解纷提速增效。主动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功能,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四是以锻造过硬队伍为保障,做深做实严管厚爱。深入推进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6+X”工作体系,优化干部培养选育工作。持续发挥“荷尖踏浪”人才训练营、“法学与实践扬法论坛”等平台作用,深化院校合作共建机制,强化岗位练兵和专业能力建设。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院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改进司法作风,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

各位代表,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建设赋予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我院将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杨浦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一审服判息诉率:指未上诉案件与一审结案数的比值。用以反映当事人对一审裁判结果的认可度。

刑事案件判前社会效果评估:为促进刑事案件裁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在部分刑事案件裁判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代表性的基层工作者等社会第三方组成评估小组,围绕案件处理的利益衡量、道德伦理、公序良俗、常情常理等方面发表意见,并以民意走访为补充,多角度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努力实现治罪治理并重。2024年年中,我院发布刑事案件判前社会效果评估操作办法和典型案例,获市高院贾宇院长批示推广,并入选全市法院首批创新项目。

平台经济矛盾纠纷闭环治理体系:2023年以来,我院为积极应对平台经济纠纷激增态势,将工作阵地前移,着力构建完善平台经济矛盾纠纷多层次、全方位的闭环治理体系,促进前端“止于萌芽”、诉前“防于成讼”、诉中“快审提效”、末端“延伸治理”,保障平台经济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平台经济矛盾纠纷闭环治理体系获评上海市2023年度各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被纳入2024年各区营商环境改革复制推广事项。

“首案裁决引导类案息诉”机制:指在同类、批量案件处理过程中,对其中典型案件作出示范性的首例裁判,确立适法规则,释明法律后果,推动同类纠纷一揽子解决。

“杨小知”工作室:是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知识产权审判基础上打造的延伸调研、普法、服务区域工作的平台,旨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价值认同、服务创新发展、纠纷预防治理的多重功能。2024年,我院推出案例堂、法研社、普法馆、联动圈、治理所五大子品牌场景,形成品牌矩阵。

家庭教育指导令:指监护人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时,为敦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义务而制发的司法文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民事强制措施,是为反家庭暴力所创立的一种制度。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向当事人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侵害行为。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被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家门口法庭”: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助民,我院下沉力量,将法律服务搬入社区、园区、校区,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形式,推动纠纷化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执行完毕率:指执行完毕案件数与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的比值。用以反映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情况。

标的到位率:指已执结金钱债权案件的执行到位金额与申请执行金额的比值。用以反映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情况。

案件终本率:“终本”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方式的一种。在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中,法院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可以“终本”方式结案,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不能处置的障碍消除,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终本率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数与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的比值。用以反映首次执行案件的执行效果。

“大数据信息调查实践基地”:为应对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查人控物困难,我院通过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和淘宝、美团、B站、抖音等电商平台合作,核查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偿债能力等,切实提升执行效能。

-件比:指当事人、检察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事项(案)与进入人民法院后所经历的审判执行程序(件)的比值。将“案”与“件”进行对比,即一个待决事项(案)立案后,需要经历多少审执程序(件)才能解决,可以综合反映出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全面衡量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例如: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到法院,经一审审结,未上诉且未申请执行,案件比是11;如果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申请执行程序,案件比是1:4。

审限内结案率:指实际审执天数在法定审执期限内的结案数与有法定审执期限案件结案数的比值。用以反映审判执行效率情况。

“程序空转”专项治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针对部分案件办理过程中,虽然遵守和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但实际未能达到彻底解决纠纷和保护合法权利的现象,通过加强审判监督、完善诉讼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等方式予以专项治理。

“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院庭长有权要求承办审判组织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视情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等讨论,且必须全程留痕。

万人起诉率:指某一行政区域一定时间段内,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数与该地区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流动人口总数(以万人为单位)的比值。用以反映该地区社会矛盾情况和社会治理效果。

“三所一庭”: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家门口”法庭)。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与诉至法院的纠纷数的比值。用以反映诉前调解工作成效。

“第一议题”:指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旨在规范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办案、阳光办案。


附件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涉老挝“企华园区”、缅北“7.17”、阿联酋“凤凰园区”等域外电诈案件:2023年9月以来,我院先后受理涉老挝“企华园区”、缅北“7.17”、阿联酋“凤凰园区”等域外电诈案件。该类案件中,犯罪人员通过偷渡或其他方式出境,加入位于老挝金三角的“企华园区”、缅甸北部的“皇家公寓”、阿联酋迪拜的“康达6”“凤凰园区”等犯罪窝点。犯罪组织内部设置总监、代理、组长、业务员等岗位,统一配备电脑手机、培训话术、安排食宿、设置提成比例,并通过社交软件寻觅被害人,以做任务返利、投资理财、发现赌博网站漏洞等为诱饵,诱使被害人向犯罪组织控制的网站、账户充值等,开展“杀猪盘”“刷单返利”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我院现审结该类案件298件,判处罪犯486人,相关审判经验被市高院信息简报刊载推广。

“三体”域名案:原告张某某于2009年11月注册域名threebody.com。被告三体某某(上海)有限公司因对原告持有上述域名有异议,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投诉,该中心于2021年11月作出该域名转移至被告的专家组裁决。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合法持有涉案域名。我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注册涉案域名,并使用小说中虚拟游戏网址开设网站,在网站中大量使用被告享有著作权的“三体”图案,同时在自己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大量与小说或小说作者刘慈欣有关的宣传报道,极易使网络用户误认为该域名或网站由《三体》小说的作者或权利人注册运营,或误认原告与小说或权利人存在特殊关系;且原告在《三体》小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注册使用涉案域名,并试图与小说建立关联,还在多个平台发布高价出售域名的信息,其对涉案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侵害了被告享有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入选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娱法事例、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璀璨宝石桌游”不正当竞争案:原告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获得《璀璨宝石》系列桌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授权,后发现被告烟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宝石商人》桌游,遂诉至法院。我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两款桌游的外包装、内部构造、配件数量及摆放方式均高度一致,在被告经营的网店商品宣传中,使用了“splendor”字样,且被告生产、销售的《宝石商人》《宝石商人城市扩充》游戏整体抄袭了原告《璀璨宝石》《璀璨宝石城市扩充》的游戏规则。被告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相同的标识,并抄袭其游戏规则,系通过不正当抄袭手段将他人智力成果占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损害了原告合法利益。我院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该案入选2023年中国新文娱十大影响力案例。

制售盗版《新概念英语》刑事案:2022年起,王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新概念英语》系列图书。王某某从陈某某处订购带有“PEARSON”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防伪标识,并委托金某某刻印盗版新概念英语图书光盘,后由叶某某夫妇及其女儿杨某某等雇佣人员进行拼版、印刷、装订、贴标、打包,再由梁某等人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印刷未经授权的《新概念英语》系列图书共计30余万册。我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新概念英语》系列图书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被告人王某某与他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该案全链条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选2023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例。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被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授予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主审法官被评为有功个人。

“郭德纲相声动画”系列侵权案:原告北京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经授权,将郭德纲相声作品改编为《郭德纲相声动画版全集》动画片(共计819集),在网络平台播放。被告上海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视频网站上,30余个网络用户以视频合辑或者单集视频方式上传了包含涉案动画片内容的侵权链接6000余个。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对涉案视听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就部分链接先行起诉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我院在审理中,通过查明单个链接所涉及的侵权模式,锁定系列案件所有侵权内容,在全面考量整体侵权情节和影响基础上,一审判决被告就单个链接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被告上诉后,我院协助二审法院在一审判赔金额基础上,就6000余个链接所涉纠纷,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彻底解决纠纷。

“CBA赛事”直播服务著作权侵权案:原告某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享有2020/2021至2024/2025赛季CBA赛事IPTV端的转播权益。被告中国某网络通信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的IPTV平台未经许可,以网络直播方式向公众提供2020/2021赛季共计62场CBA赛事的直播服务。原告针对62场赛事逐一向我院提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并表示因其他网络通信公司运营的IPTV亦存在类似侵权行为,拟陆续提起诉讼。审理中,我院依当事人申请,追加百某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固定所有赛事场次、时长、点播量和比对事实等,并依法向当事人释明网络赛事直播侵权定性、侵权赔偿数额考量因素和IPTV运营平台应否共同担责等情况,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以市场合作方式签订《版权购买协议》,实现134场赛事侵权案件一揽子庭外和解。

养老机构与第三方共同侵犯老年人权益案:潘某某入住某养老院,其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了烟囱,该烟囱系一楼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距离较近。某日凌晨,护理员巡视时发现潘某某异常,将其送至医院急诊。经诊断,潘某某为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后去世。经查,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并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某所住房间。潘某某继承人起诉要求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我院经审理认为,某养老院作为养老机构,应对潘某某尽到充分的安全保护义务,对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浴室排气管距离潘某某房间的窗户较近,养老院理应预见到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其未要求浴室对排气管道进行必要整改,亦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某浴室对排气管道的安装铺设负有责任,其明知楼上房间有老人居住,却未对排气管位置进行整改或延伸,且在使用燃气锅炉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一氧化碳泄漏。我院认定某养老院、某浴室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导致潘某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判决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骚扰短信侵犯隐私权案:原告王某某多次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办理金融业务、各种培训课程等短信,后查实该电信网码号归属于通讯增值服务运营商,即被告某商贸公司。王某某认为其与被告无业务往来和其他纠纷,被告利用电信网码号多次向其发送滋扰短信,对其隐私和生活安宁实施了不法侵害,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涉案电信网码号的备案及运营主体,对其客户通过网码号向原告发送短信,仅作形式审核,未尽平台的注意和管理义务,且拒不披露发送短信的客户信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考虑到被告行为性质、后果,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判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该案是上海法院首例以民事判决支持公民起诉发送骚扰短信电信服务商的案例,入选“上海法院十大涉民生典型案例”。

配合执结全市首例市高院提级协同执行案件:宝山区法院受理的某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与某仓储管理集团及其上海分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标的为交付496.8吨铝锭。因铝锭存放于铁路杨浦站内,与其他多家法院、公安机关查封物品混合堆放,且现场时有他案债权人察看盯梢、阻挠执行,处置难度较大。经宝山区法院报请,市高院决定提级执行并由我院协同执行。我院提请杨浦区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区公安分局、消防、属地街道等单位协同排查执行风险,共同研究制定执行预案。2024年11月16日,在各方协助配合下,市高院、我院和宝山区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58名、警车15辆,从铁路杨浦站提取涉案铝锭496.8吨,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是全国法院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高院首例提级执行、协同执行案件,通过聚合执行力量、跨区联动协作,最大限度激发交叉执行效能,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上海法治报等刊载报道。


附件三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涉及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图

 

 

 

2024年杨浦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构成

 

 

 

 

注:其他案件包括再审、申诉、行政非诉审查、非诉保全等案件;执行裁判类案件包括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2024年杨浦法院刑事一审案件主要收案案由

 

 

 

 

 

2024年杨浦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收案结构

 


 

2024年杨浦法院民事、商事一审案件主要收案案由

 


 

 

 

 

 

 

 

 

 

 

 

 

 

 

 

 

 

 

 

 

 

 

 

 

 

 

 

 

 

 

 

 

 

 

 

 

 

海市杨浦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1月6日

(共印1300份)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