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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就本区迎世博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研。为做好本次调研工作,工委起草了“关于杨浦区食品监管情况专题调研方案”,先后通过听取杨浦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区民族宗教办公室有关工作介绍、实地察看、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方法开展了调研。 一、基本概况 据调查统计,杨浦区内共有各类食品经营企业7508户(截至2009年6月9日),其中:消费环节2140家:餐饮企业1533家、食堂598家、盒饭生产企业9家;流通领域5368家:食品销售单位3323家、储运12家、现制现售340家、交易市场66家、其他各类食品经营单位1644家。 杨浦区共设清真基本供应网点16个,现有基本供应网点14个,其中清真副食品网点8家,清真饮食(饭店)4家,清真食品厂和清真食品店各1家,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居民食用清真食品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主要做法 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杨浦区贯彻<2010年上海世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安全保世博、世博促安全”为总体目标,加快我区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夯实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基础,努力提升杨浦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年上半年出动监督员9809人次,完成监督执法4531户次,监督检查面覆盖了盒饭生产、现制现售、食堂、餐饮单位、食品销售单位和集贸市场等食品消费和流通环节;立案处罚139件,罚款人民币22.65万元。共完成1844件食品及环节等样品的抽样检验,合格1773件,合格率97.4%。 (一)完善网络建设,做好组织保障 目前,已建立区、街道(镇)两级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整合力量的作用,同时将街道(镇)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管理网络建设。今年,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通过了《杨浦区关于贯彻<2009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区世博食品安全保障、违法添加剂专项整治、生猪及肉制品监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食品安全宣传示范街(镇)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为食品安全提供了组织保障。 建立了区清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清真食品供应工作,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由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镇)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区民族联组织清真监督员每两月进行一次“清真三食”的检查,重要节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正常供应。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坚持以保障人民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区食监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长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所长负首责,具体抓监管工作的落实。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为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开展专项整治。注重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对餐饮单位,特别是经营年夜饭餐饮单位和超市卖场、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的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了“两节两会”期间市民饮食用餐安全。二是春、秋季开学之际,主动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开展以国泰肉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集体供餐单位和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肉品专项检查,重点对瘦肉精进行了监测,未在我区发现有疑似瘦肉精阳性的案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盐、违禁水产品、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和整治。3、推进社会监督。通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倾听社情民意,重拳打击制假售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举报投诉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4、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利用杨浦时报、杨浦有线台、区政府网站等平台来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全区8家大卖场、国泰批发市场、东方国际水产中心等大型食品批发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公告栏, 公布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名录,引导市民安全消费,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5、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一是召开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了我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工作计划。二是配合相关街道、镇召开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和示范街区域内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三是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全面抓推进。现万达商业广场和百联又一城两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其它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三)规范许可行为,严格市场准入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效能,积极参加市组织的迎世博窗口服务立功竞赛活动,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许可环境。对所有申请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效率最高”。同时对要求现场审查的申请,在五天内启动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并出现场。对需要申请人整改的事项,要一次说清并书面告知。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社会宣传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万家”、“安全用药进社区,为您健康保平安”、“迎世博,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发挥各种社会媒体作用,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参与度,培育成熟的消费群体。开展相对人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自律,努力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进食品安全宣传示范街镇创建,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200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示范街(镇)创建。形成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来看,当前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处于有序状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相对人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薄弱,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企业基础管理,存在着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场所卫生状况差,食品安全隐患大。 (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待提高。由于监管范围大、监管力量显得明显不足,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覆盖4次的监管要求,尚未达到要求。小型餐饮单位尤其是食品零售单位存在着监管频次少,甚至未达到每年覆盖1次,存在着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的现象。同时,上述原因也影响着监管质量。 (三)涉及清真拉面店的矛盾日益增多。由于考虑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等因素,政府对待清真拉面店管理上执法较宽松,清真拉面店无证无照经营现象较严重,食品安全、周边卫生环境和扰民矛盾较大。 (四)监督员队伍素质有待步提高。有些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意识薄弱,责任意识不强,在监管过程中职业素质较差,需要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统一自由裁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氛围。 (五)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度有待提高。由于消费群体的层次不同,导致市民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参差不一,有些市民因为食品价格便宜,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有些市民认为只要自己吃得安全即可,目前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四、几点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公布实施,要尽快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优势,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将监管重心下沉到一线。发挥区和街道(镇)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作用,积极组织联合执法,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有效整合各个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 (二)要多措并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二要进一步推广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要进一步拓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域,如企事业单位食堂、盒饭生产企业等,保障广大市民饮食消费安全。三要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通过“两个制度、六个统一”的推广,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加工行为,为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也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平台。四要完善监管抽检结果公示和信息公开,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不法商贩的违法成本,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三)要疏堵结合,妥善处理好涉及清真拉面店的各类矛盾 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民族工作政策的同时,认真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保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维护我区现有清真企业的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档次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求。 按照市、区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管理要求,妥善协调处理矛盾问题。同时我们也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对一些与居民区相对隔离,房源较稳定的,以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方式给予其合法性确认,通过鼓励合法的方式,规范经营。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一要贯彻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监督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监督员的工作责任心,规范监督员的行政行为,提高监督员的业务处置能力。二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监督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培训,统一规范监督员行政行为,提高监督员执行力和业务处置能力。三要在食品安全监管和内部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督察制度,全面考核监督员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要将监督员的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奖励先进、督促后进,用有效的奖惩措施促进工作。 (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将《食品安全法》与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的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与创建食品安全宣传示范街道的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营造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氛围,让市民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源头,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有力助手。要进一步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企业法人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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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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