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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浦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进全市即将开展的“两个全覆盖”(即实有人口全覆盖,居住房屋全覆盖)工作,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杨浦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杨浦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现状

  1、目前实有人口管理的组织形式

  应当讲,本区人民政府对人口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对外来人员的人口管理。早在1995年经专题调研后即建立起杨浦区外来人员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并组成管理办公室(简称“外口办”),全面负责本区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004年本市部署在全市实行居住证管理工作后,本区又相继建立起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选调六人组成区人口办,坚持以居住证管理为核心,加强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房屋租赁、社会治安、卫生防疫、计划生育,依法纳税为一体的人口综合管理。区人口综合管理工作在全区已建立区人口办、街道(镇)人口办、居委会人口管理小组三级网络。并按500:1的比例,建有一支500人的人口综合管理协管员队伍。在各街、镇均设有接待服务窗口,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名称、标识、待遇、服装、台帐)。目前,外来人员的信息主要由协管员负责采集。除外来人员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境外来沪人员的管理,由公安机关具体负责。

  截止2008年12月底,本区实有人口1259772人,其中户籍人口1081637人,来沪人员178135人。

  2、目前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现状

  坚持以居住证为核心的来沪人员综合管理,各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区政府一直将推进居住证制度列入区政府办公会议议题,专题研究,进行工作部署。区人口办组织人员坚持深入社区、居委,加强对专管民警和协管人员的业务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考核,半年一次情况通报,年终综合考核。街道(镇)领导在居住证办理点工作用房、数码相机配置上大力支持,有效保证了本区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健康有效发展。二是坚持规范,完善运作。积极推进«杨浦区居住证申领材料归档工作规范»、«杨浦区来沪人员数据统计工作规范»的落实,保证以居住证为核心的各类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努力提高办证率,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走访房屋租赁户等,使办证率达到95%以上。坚持信息共享。对走访时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抄告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如督促房屋出租人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9534户(次),协助征收税款54498元。完善基础资料。对采集的来沪人员信息、房屋租赁按门弄牌号统一设立«来沪人员居住登记簿»立卷归档。并逐月输入居住证信息平台,有效夯实居住证管理基础。三是强化服务,综合管理。负责对来沪人员,“外来媳妇”提供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对来自5•12地震灾区的参保农民工实施一次性帮困救助,为外来人员子女接种疫苗,解决就学等,有效推进了人口管理工作。

  近几年来,杨浦公安分局一直将实有人口管理置于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积极探索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模式。在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建设上,按照“全覆盖,动态化”要求,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深化和社区警务室(点)建设,以房屋落脚点管理为核心,以掌握动态情况为基准,不断完善实有人口分层管理,滚动排摸,重点管控等机制,提高实有人口管理水平和效能。一是建立“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实有房屋管理,摸清本区流入人员(人在户不在,境外来人与外地来沪人员)情况,确定管理重点。在本区人口办的牵头下,建立健全的房管人的组织体系。落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分解、落实治安责任。以签订“保证书”为抓手,对房屋租赁人执行来报去销制度,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二是加强信息采集和及时更新,强化动态管理。对外地来沪人员,以强势推进居住证办理为抓手;对人在户不在人员,主动上门采集信息;对境外来沪人员,建立基础工作档案,七日进行一次核查。根据本区大专院校多,境外来沪人员中留学生多的特点,将分散过渡为社会化集中管理,提高了管理效能。三是强化对高危人员的排查工作,确保对社会治安面的掌控。努力达到对高危人员排得出,控得住,打得掉的目标要求。四是依托社区警务室(点)规范化建设,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将警务室(点)定位为人口管理,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安全防范,信息采集六大功能,夯实人口管理工作基础。规范社区民警勤务运作方式,要求社区民警在警务区每周有30小时的工作时间,切实做好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杨浦公安分局还建立了分层分级考核机制,将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社区民警工作绩效考核的范畴,促进实有人口管理的开展。

  二、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外来人员主动办理居住证的积极性不高,往往需居委干部、人口协管员、社区民警上门做工作后才申请办理,特别是在《遣送条例》废止后,外来人员办证与不办证一个样,缺乏制约措施,更使居住证制度落实工作属于被动的状况。目前,发现不了,登记不清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外来人员流动快,信息登录跟不上人员流动变化。

  二是户籍人员人户分房的现象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市政动迁、旧区改造后,有些地块旧房早已拆除,甚至新房已造成,但原居民的户籍仍未迁走,而继续保留在已拆除的旧房门牌号内,人却去向不明,户籍空挂现象给人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困难。

  三是房屋出租后,房屋租赁当事人不依法去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现象普遍,由于登记备案不及时,不全面,就使人口管理工作失去在源头上加强监管的机会。

  四是目前的人口信息数据库信息未能共享,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信息更新慢,信息不交流。多个人口信息平台,增加了维护人员和维护成本。

  三、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建议

  1、要进一步理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管理基础工作,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房屋管理,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方面,当然还包括社会治安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不等同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只是该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应当由政府负责,在其行政区域内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口办是区政府的实有人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口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人口办)负责实有人口管理中的治安管理,包括组织实施,指导人员信息的采集、分析工作。特别是外来人员的管理传统上是由区人口办与街道(镇)人口办负责的,从工作机制上讲是不顺的,应转交公安部门负责,协管员队伍协助,这样有利于公安部门能掌握实有人口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2、要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充分运用居住证办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要放宽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凡在沪有居住场所(包括临时居住场所)的,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应即可申领居住证,不要将是否已就业、就学等作为申领居住证的条件。要加强居住证申请的宣传,促使外来人员主动申请,以便于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不断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让居住证对外来人员有吸引力,促进外来人员主动申领。要建立与完善居住证的查验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居住证持证情况的检查。要制订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应办而不办居住证的相关人员要有制约措施。要按照“谁聘用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人单位、出租人、中介组织的外来人员登记责任。要探索将居住证作为外来人员就业、就学及办理相关事务的前置条件,促使外来人员主动申办居住证。

  3、要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活动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

  对不依房屋租赁条例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登记备案时,应要求业主提供租赁人的详细信息;物业公司要承担提供管辖区内房屋租赁信息的义务;房管部门作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管力度。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居委会、业委会等社会组织及社区居民参与房屋租赁及相关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4、要整合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实有人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要对目前已有的社区人口管理协管员、房屋管理协管员、平安协管员队伍进行整合,解决职能分散、效能低下的现状。要对协管员队伍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培训,由社区民警负责指导使用,使其充分发挥在人口管理中的协管作用。社区民警工作要以社区实有人口管理为主,对其它工作要适应减负,让社区民警有充足的时间深入社区,协调与指导协管员开展人口管理工作,克服社区民警不姓社的现象。可探索将人口管理的业绩,房屋租赁的税收与协管员的收入挂钩,加强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5、要以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为基础,两个全覆盖工作为契机,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公共服务平台)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已明确提出信息系统应当实现市、区(县)两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这样,不仅有利于信息效能的发挥,也有利于信息的及时更新,要借此契机,抓紧落实。

  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和城区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务必要从建设平安世博和平安杨浦的高度出发,抓出成效。《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为三年。这一行政规章是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全覆盖、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为各有关部门履行相关服务和管理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要以此为契机,上下齐心协力攻难克艰,不断开创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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