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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

 

2019年3月4日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2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杨浦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在区委领导下,更加担当作为,更加积极进取,紧紧围绕“双创升级版、滨江树标杆、创全走在前、旧改抓攻坚、双十加油干、党建谋新篇”的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人大职责,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高站位,不断增强政治定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坚持学深悟透,通过组织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掌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2.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人大履职放在区委部署的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落实上,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
3.坚持以党建的质量确保人大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位、功效、内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杨浦的新实践。

    二、突出高质量,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4.认真实施“双重大”实施意见。贯彻区委《关于本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简称“双重大”),制定并细化落实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决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作出相应决议或决定。

    5.全面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代表表决制。加强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组成以区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监督小组,通过视察、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6.着力提升双创能效。听取区政府关于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抓住自贸区扩片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提升杨浦对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支持和促进区政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8.聚焦文创工作。听取区政府关于文创工作情况的报告,着力推动文化创意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核心功能增强中体现文化创意产业新作为。

    9.关注区域经济运行。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代表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以召开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会的方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促进政府提高经济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预算联网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有关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10.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创新活力高地建设。配合市人大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专项监督,围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杨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6条举措有效实施。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重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科创、双创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11.推动城区精细化管理。听取区政府关于基础设施抓“双十”的报告,加快形成功能更强大、系统更完善、布局更合理的基础设施体系。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听取区政府关于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强化城区公共安全管理,增强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

    12.促进文明城区创建。听取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发动和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创全工作,推动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文明素质提升。为配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情况的报告。

    13.助推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听取区政府关于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报告,推动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回应群众关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4.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听取区政府关于旧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旧住房成套改造、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等内容,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城区形象和城区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5.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高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水平。

    16.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绿色发展,分别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17.促进监察和“两院”工作。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开展学习调研,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18.探索问题清单制。研究并制定问题清单制实施办法,将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监督调研中查找和收集的问题,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作为审议意见附件,一并提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提高监督实效。

    19.深化人事任免工作。研究制定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办法,开展人大任命干部履职评议,促进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

    三、追求高水平,不断激发代表活力

    20.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听取意见的范围由居民区向驻区单位延伸,向社会组织延伸,全面、真实地收集民情民意,为发表审议意见和形成高质量的建议奠定基础。

    21.深化“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推动各街道在居民区、园区、校区、厂区,因地制宜设立若干个“人大代表联络点”。突出管家用家,健全代表之家功能设置,推进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效果,使“人大代表之家”真正用起来、活起来。

    22.丰富和完善代表培训方式。采取分片区举办小型化、专业化联组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开设“代表微课”等多种方式,帮助代表提升履职水平。

    23.强化制度保障。继续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落实代表履职函告函询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做实市区代表报告履职工作,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4.加强对街工委的指导。指导各街道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制订闭会期间小组活动方案。坚持每季度召开代表工作例会,加强业务交流和跨街道工作联动。开展街工委年度述职工作,更好地发挥街工委在保障和服务代表履职中的职能作用。

    四、紧扣高标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25.提升工作实效。始终坚持“勤探索、求创新、不停步、重实效、有作为”的工作思路,与“一府一委两院”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落实,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26.深入开展大调研。坚持把大调研作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坚持走访不停步、服务群众不停步、服务企业不停步,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

    27.坚持探索创新。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市民开放日”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推进本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有效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以检查法律法规实施为切入点,发现和查找政府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巩固和完善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各专工委之间、各专工委和街道人大工委之间联动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周等工作开展。

    28.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落实人大机构改革的任务,完善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作用。培养和提升人大机关干部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常委会专家咨询组在辅助决策、强化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2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中心重点工作、聚焦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形成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进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进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进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进行。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科创、双创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了解“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基础设施抓“双十”、智慧公安建设、半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文创工作、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建设、0-3岁婴幼儿托育、旧区改造,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一)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询问和专题询问

    继续推进询问常态化,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以及听取和审议有关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时,可以采取审议和询问相结合的方式。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科创、双创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等议题时,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分别由负责有关报告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予以配合。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切实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及其操作规程,推进本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委的各自优势,提升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加强与市和兄弟区人大的交流联系,推进本区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及时跟进了解审议意见的办理过程,安排听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推动整改意见和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实效。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根据区委关于《本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在年初人代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基础上,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一、听取重大事项报告

    (一)听取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进行。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进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债券转贷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决算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18年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事项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上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上进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出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议题等,可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适时提请常委会讨论或委托主任会议听取。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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