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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要通过人大对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及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决议,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促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运行配置效益。本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以各类国有资产的2018年度数据及有关情况为编报基础;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上海市《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8﹞23号)为指导思想,重点反映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现将杨浦区2019年各类国有资产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杨浦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共计1225.46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还在市财政局审核,下同),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922.22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3.23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杨浦区的土地资源面积共计6061.43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20.0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90.1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998.15公顷,住宅用1728.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11.17公顷,水域水利设施用地513.82公顷。

杨浦区区属集团(公司)中无金融企业,本次报告不涉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二、各类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共124户,其中区属集团公司6户,下属子企业93户,委办局、街道镇监管企业25户,企业层级在四级以内。

资产总额922.22亿元,负债总额664.7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7.48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2.87亿元,实收资本99.18亿元,国有资本99.13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222.78亿元。

2、经营情况

2018年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58.0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71%;净利润5.69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32%;预计上缴国资收益1.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38%;上缴税金10.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数194.43亿元,保值增值率103.02%,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提升。

3、布局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均分布在杨浦区,无境外投资;区属集团(公司)中无金融企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纳入统计口径的区属国有企业124户中:6户直接监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93户子企业共99户国有企业,占有国有资产总量221.07亿元,占全区国资总量的99.23%;其他企业占有国有资产总量1.71亿元,占全区国资总量的0.77%。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区资产总计账面数303.23亿元,较上年减少5.17%负债总计账面数107.58亿元,较上年减少31.96%。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95.65亿元,较上年增长21.03%

2、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区新增固定资产34.03亿元其中: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36亿元,占74.52%新增通用设备4.08亿元,占12%;新增专用设备3.21亿元,占9.44%;新增文物和陈列品0.01亿元,占0.03%;新增图书档案0.44亿元,占1.29%;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93亿元,占2.71%

截至20181231日,区新增无形资产0.12亿元,其中:新增非专利技术0.03亿元,占22.46%;新增计算机软件0.09亿元,占75.24%

3、资产使用情况

1)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区出租出借资产总计0.4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占比93.6%,事业单位占比6.4%出租出借资产全部为房屋类的固定资产,计0.44亿元。

2)对外投资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区对外投资出资资产账面总计5.1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计5.08亿元,无形资产总计0.01亿元,其他资产0.04亿元对外投资主体全部为事业单位,且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

4、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区处置资产总额合计2.31亿元其中:出售、出让、转让0.08亿元,占比3.65%,无偿调拨(划转)0.25亿元,占比11.01%,对外捐赠0.01亿元,占比0.01%,报废报损1.96亿元,占比84.81%,其他0.01亿元,占比0.52%

5资产收益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区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总计0.69亿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0.69亿元,对外投资收益1.28万元。资产处置收益4.98亿元,其中:本期处置事项收益4.47亿元,往期处置事项收益0.51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区土地资源面积共计6061.43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20.0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90.1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998.15公顷,住宅用1728.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11.17公顷,水域水利设施用地513.82公顷。

在上述土地资源面积中,其中包含了收储土地面积130.7公顷,价值264.38亿元。

2、自然资源资产变动分析情况

对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如下:

杨浦区为中心城区,为此建设用地面积期末数较期初数相比无变化,均为6061.31公顷,按面积分析:其中收储土地的期初数144.6627公顷,期末数为130.7公顷。增加数10.5173公顷,为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新增收储土地面积总和;减少数24.48公顷为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已出让土地面积的总和;按价值分析:其中收储土地的价值期初数为143.69亿元,期末数为264.38亿元。增加数143.28亿元,为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新增收储成本总和;减少数22.59亿元,为已出让土地的成本总和。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发挥国资优势,区域贡献度不断提高

1)助力提升双创能级。长阳创谷三期全面建成,创智国际广场(24-9)、复旦管院等重大项目主体竣工。长阳创谷老厂房改造实践获得李克强总理的肯定,被列入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的典型经验做法、上海改革开放40周年首创案例。大创智功能区被上海市认定为“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正式运营,为杨浦新添一所“没有围墙的双创学院”。

2)助力城区转型升级。推动滨江国际创新带建设,滨江公共空间示范段项目获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金奖,滨江南段5.5公里滨江岸线公共空间基本贯通,高质量完成滨江南段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积极投身旧改拆迁、市政绿化、保障房建设等城市更新事业,全年完成旧改征收5028户,收尾6个基地。加快租赁住房建设,有序推进平凉44街坊等重点项目,加快房屋专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智能化物业创新项目加速推广。

3)助力发展社会民生。持续探索打造新型社区商业中心与新型菜市场,“国和1000”项目被授予上海首家“国家标准化社区商业中心”称号,成功收购三号湾商业广场项目。积极推进杨浦大剧院改造、欣益养老院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完成五环大厦东楼改造和功能转型,不断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提升区域品质。

2、着力建章立制,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1)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国资系统党建工作例会,将党的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领导干部考核。加强党建创新项目建设,构建“党委品牌引领、支部特色支撑、创新项目提升”的党建工作品牌体系。

2)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指导企业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委决策机制,强化党委的领导与把关作用。全面落实区属企业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3)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制订《关于区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利益冲突办法(试行)》。推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贯彻落实大调研工作要求,推动全体机关干部深入企业问需问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3、加快创新转型,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1)制定区属企业转型发展一企一策。围绕核心谋布局,广泛走访企业,开展大讨论,形成了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报告和顶层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同步推动各集团制定集团创新发展战略“一企一策”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2)积极对接融入“四大品牌”建设。建立区属企业品牌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区属企业将品牌发展纳入企业总体规划,进一步深化“创智”、“创谷”品牌内涵,擦亮“阳普”、“卫百辛”等现有品牌,提升拓展“国和1000”、“欣益照护”、“小卫”等创新品牌,积极参与推进传统品牌的复兴。

3)推动企业管理效能提升。指导区属企业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体系,六家集团全部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指导区属企业提升投融资能力,滨江公司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搭建区国资国企信息化沙龙平台,推动提升区属企业信息化水平。

4)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公司治理。制发了《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指导区属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和备案,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制发了《区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推动4家集团完成议事规则的修订,推进区属企业董监事会规范运作和有效履职。

4、聚焦关键环节,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1)研究设立国资创新发展基金。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筹备为抓手,积极推进组建区国有资本创新发展基金,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助推区属国企转型升级,加快资产证券化,培育区域产业新动力。按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意见,开展区国有资本流动平台建设方案研究。

2)稳妥推进混改和股权多元化。积极参与上海市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和指导滨江公司组建合资子公司—杨树浦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支持区属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和布局新江湾国际医院、平凉1街坊中交集团上海总部等一批区重大及新兴产业项目。

3)完善市场化选聘人才的管理。加强对财务总监、专职监事履职的支持和指导,定期举办财务总监沙龙,完善和细化财务总监和专职监事的考核方案。支持区属企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开展市场化专业人才选聘,提升企业市场化能力。积极调研和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

5、加强风险防范,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1)加强产权和对外投资管理。完成产权登记与工商登记联动监管阶段性工作目标。拟订《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企业规范做好投资行为和投资项目管理。规范职工保障基金、企业改革改制资金监管和使用。开展街道待清理企业清算调研。夯实资产统计、资产评估、股权无偿划转、产权交易、参股股权监管等产权基础管理工作。

2)扎实开展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区属企业财务决算、往来款、经济责任等项目的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督促指导各集团公司将落实审计整改与内控管理相结合,防控新的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新一轮审计机构优化评选。以开展内控测评、内控流程嵌入信息化管理为重点,完善内控制度和体系建设。

3)督促区属企业规范房地资产租赁管理。指导督促区属企业开展房地资产租赁专项审计和考核,完善房地资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资产租赁管理。规范企业房地资产用于公共设施的管理,配合区发改委草拟《区属企业房地资产租赁用做公共设施的管理办法(试行)》。

4)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工作。督促区属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稳妥做好部队停偿资产委托管理试点工作,指导商贸集团、投控集团做好接管项目的后续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区属企业做好与西藏、云南、贵州相关市县的对口支援工作,完成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48个贫困村的结对签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精神,根据本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82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关于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杨府发﹝201813),建立了区财政局牵头,区国资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房管局等多部门配合参与的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012年本区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的使用、配置、处置办法,基本构建了完整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2018年,在对标本市修订《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区制度的执行情况,修订完善《杨浦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配置、处置管理办法》及《杨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细则》。

2019年,在参照《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并与修订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衔接,本区修订完善《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度的建立、完善,有效规范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3、试编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在编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的基础上,2019年起,根据本市要求,开始试编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4、规范本区机构改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本区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本区制定《关于做好本区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构改革过程中涉及资产的调拨划转范围、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和明确,做到机构改革与资产管理有机衔接,避免因机构改革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注重自然资源总量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为加强对本区国有土地储备、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管理,提高本区城市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有关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对涉及全区性的规划编制、规划调整及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等事项报请区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涉及国有土地收储、出让等土地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报区土地成本核定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2018年共召开区土地成本核定领导小组会议16次,区规划委员会7次,涉及土地收储、出让等事项的区政府常务会议13次。

2、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在土地出让工作中,将节能、环保、土壤污染防治等各项要求贯穿出让工作始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区制定了符合区情的土壤防治行动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并已按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梳理201771日起收储土地和拟收储土地污染信息,形成2018年“疑似污染地块表”及“污染地块表”,为下一步土壤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中心对出让地块开展土壤检测工作,现已对7幅地块开展土壤初步调查,3幅地块进行详查和风险评估,2幅地块进行了修复。

土地出让后,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信息系统上对受让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以此实现事前征询、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提高土地批后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监管水平,以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3、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提升土地基础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201896日国务院召开电视视频会议以来,本区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本次国土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与分析、工业用地专项细化调查。目前已完成了各项外业调查以及成果整理、自检等工作,并上报市国土调查办检查。根据工作进度安排,20195月底前形成全市三调初始调查成果;8月底前调查成果经市国土调查办审核通过后,组织编写三调成果分析报告、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以及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20203月底前组织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并配合国家、市完成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的国家级核查和数据更新入库。

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本区将细化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查实查清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土地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支撑保障规划自然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四、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区属国资国企总体而言规模相对还比较小,收入来源较为单一,核心竞争力有待加强;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已核销资产和已撤并单位资产处置还不及时,管理制度上需进一步完善,形成合力有效衔接的体系;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编报报表中,受到对土地资产的价值难以在短时间内明确估计的限制。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

坚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以深化国资改革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为主转型,不断提升区属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于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发展大局。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到有效衔接,体系完整。同时针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抓紧整改,该报批处置的抓紧报批处置,撤并单位的主管部门抓紧资产处置,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分析报告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对资源价值此类较难全口径统计的数据进行优化,明确定价标准,促进本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的编写更加科学合理。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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