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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题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 三、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草案); 四、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的决定(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审计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区委领导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要求,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 一、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涉及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调研基础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听取和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加快改革进程。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代表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改革创新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促进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围绕“两个优先”产业发展方针,听取和审议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主任会议听取情况报告、市区上下联动调研等形式,促进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旅游、台企发展和台胞投资保护等工作。 (四)推动“双创”顺利开展。积极投入上海市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通过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听取报告等,关注“双创”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决算报告、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决算。将审查监督的范围进一步向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管理延伸,开展调研,并听取有关情况报告。 (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关注旧区改造、老年事业、环境保护、实有人口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等情况。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城区环境进一步改善。审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议案2014年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人民调解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和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专题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依法处理来信来访水平。 (八)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依程序审议和表决人事任免事项。探索研究任后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督促被任命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勇于探索创新,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 (九)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完善“满意度测评”工作。进一步优化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和督办机制,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探索人大询问工作常态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特定化等工作机制。 (十)建立常委会咨询专家组。聘请具备丰富的法律、财经、金融、城市规划和建设等专业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学者、实务工作者,组成咨询专家组,为做好有关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提高常委会调研和审议质量。 (十一)探索建立协助代表履职的人大工作志愿者机制。成立为代表服务的人大工作志愿者队伍,在接待群众、提供咨询和调查研究等方面,为有需要的代表提供协助,支持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并经实践探索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 三、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十二)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围绕年度工作安排,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集中视察和调研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与面,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好市人大杨浦代表组闭会期间的活动。 (十三)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加强联系的方式,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健全代表参与信访、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定期组织代表集中联系原选区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 (十四)规范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机制。听取和审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分类调研和督办工作,提高代表满意率和解决采纳率。 (十五)发挥街道(镇)代表联络室作用。以街道(镇)代表联络室工作评估为抓手,指导各街道、镇开展好闭会期间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 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部署,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结合思想作风和履职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诚征求意见,建立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十七)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继续运用好杨浦人大网站、杨浦时报人大专版等载体,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促进人大工作公开透明,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十八)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建设,发挥好常委会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选取了部分关系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实施的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常委会重点检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等2部法律法规在本区的实施情况。对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执法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二、检查时间 6月份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11月份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报告。 三、检查对象和目的 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即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研究和解决法律法规在本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工作 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组员主要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可以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 五、检查步骤 (一)做好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分别对《市容管理条例》、《人民调解法》在本区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函告“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分别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组成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材料。 (二)听取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组听取“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在自查基础上形成的自查报告(具体日期由各执法检查组确定)。 (三)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组采取座谈、走访、视察、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本区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检查组应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切实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四)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分别于常委会第24次会议和第28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执法检查报告起草工作,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1、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2、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3、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第24次会议和第28次会议将分别听取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审议和讨论。届时,“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情况,并就与会人员提出的询问进行答复。 (六)落实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一并交由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应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在3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报告以会议文件形式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进行审议,或者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常委会也可以委托相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检查。 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区人大代表通报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及其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选取了部分本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和广泛关注的问题,组织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审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 1、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情况;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4、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 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国家卫生区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国资国企改革等四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工作既要全面真实了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又要注重全面收集整理社会各方面对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交由报告机关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会议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情况,并综合采用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审议。会后,根据会议讨论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落实办理。 三、组织工作 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成专题调研组。组长、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部分区人大代表也可以受邀参加调研活动,列席会议。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成立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制定工作方案,与“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沟通相关情况,并书面通知相关工作部门撰写自评报告。 2、调研阶段。各专题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专题视察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同时,告知相关部门需在专项工作报告中回应的有关问题。 3、审议阶段。5月份召开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份召开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10月份召开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份召开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上述各项专项工作报告应于常委会召开前20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调研小组分别在常委会第23次、第26次、第27次和第29次会议召开前两周完成专题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 4、整改阶段。会议后,常委会办公室应根据会议的讨论发言情况形成审议意见。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于会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改进情况。 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区政府应在决议规定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要跟踪整改情况,并报告相关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区人大代表通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及其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的决定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决定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交常委会会议备案;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会议对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与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测评相同。”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关于修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自《办法》实施以来,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中认真开展“满意度”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体现对不同测评结果有所区别,并且避免繁琐,建议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不再进行测评,提交常委会备案。 《决定(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审计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朱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审计工作的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强化全区干部财经纪律教育。加大干部教育力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培训。由区委组织部将审计知识培训列入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新任处级干部系列培训内容之一;强化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先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开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培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规范财务管理;将近两年审计发现的内控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以解剖,形成典型案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按照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继续依法有序推进审计公开,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促进政府行为透明规范。2013年在向社会公开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探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率达86%,比上年增加61个百分点。 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实职岗位干部的培养,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科级干部;完善业务交流培训机制,通过案例讨论、方案点评、法规解读和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审计干部开展学习交流;发挥审计业务骨干的作用,审计组成员新老搭配,老同志不断转变审计理念,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提升自己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同时,以培养新人为己任,做好审计业务的传承工作;强化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派3名青年干部赴市审计局挂职锻炼,1名青年干部参加上海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在计算机审计和绩效审计方面敢于探索。2013年,45%的审计项目由80后青年干部担当主审,为青年干部提升审计实战能力和专业技能搭建平台。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整改工作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政府建立区政府党组会议督查制度,党组(扩大)会议一年两次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区政府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负责对各自分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的、典型性的违规事项,建立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并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年度反馈;成立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规划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议和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加大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2013年以督查件的方式已对10个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有效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区审计局建立了审前协同联动机制,在项目开展前听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及部分特约审计员的意见,了解各单位管理中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明确从体制机制层面,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审计目标;建立审中协同联动机制,在审计项目实施阶段,区审计局主动与区财政局、区建交委、区房管局所属的区产权交易中心等部门沟通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为推动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搭建平台;建立审后协同联动机制,对于一些需要从区级层面解决的制度性问题,区审计局以函告的方式,向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建议。 2013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先后规范了区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拨款的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将审计监督和代建制管理办法纳入杨浦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审计监督能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筑牢工程领域反腐倡廉制度防线。 强化整改督查,推动整改到位。制定了《审计整改检查办法》, 细化审计整改台账,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分级责任制。2013年,在审计期间加大督促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等问题的即知即改力度;在审计整改检查期间,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可逆转问题是否存在“屡审屡犯”,重点关注应上缴财政、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和应归还原渠道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区政府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好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两个平台,加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力度,细化和完善联合督查制度,逐步扩大督查面。 三、加强内审业务指导,推动内审工作发展 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内审工作制度。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区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已落实六大集团公司内审机构的设立和内审人员的配备,并建立内审工作计划总结报送制度;区审计局结合3家集团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将企业内审工作的开展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列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依据之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联合领导小组,推进内审工作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组织审计专业培训,提高内审人员业务水平。根据《上海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单位的类型,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类、实务类培训:结合近两年街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街镇内审人员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内审人员开展专题讲座;指导内审人员开展计算机审计的试点,促进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开展内审工作调研,适时建立内审自律组织。区审计局广泛听取市审计局、市内部审计师协会、部分区县内部审计师协会和部分内审单位和内审人员的意见,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内审指导工作的建议开展了前期调研,并将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适时成立内审自律组织,逐步建立以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为主导、以内审自律组织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内审单位为参与主体的内审工作新模式。 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将以本次专项评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审计监督,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公共财政“卫士”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的建设性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市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基本路径,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了区公立医院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措施,由区政府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方案,建立了杨浦区医疗机构监管中心、杨浦区卫生信息中心两个平台,陆续出台了《杨浦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标准化工作量测算和使用办法(试行)》、《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试行)》、《关于杨浦区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杨浦区关于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工作方案》等16个配套实施细则。下一步,我区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2、加快运行监管机制改革。一是落实《关于完善杨浦区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政府投入向促进公益、保障运行、提升效率、改善服务转变,确保财政对卫生投入逐年增长;科学核定补助标准,实施基于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的标准化工作量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补助方案,逐步完善与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财政补助方案。此外,继续实行对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对承担公共卫生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二是完善杨浦区药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将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实行药品采购的“一品两规、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改革医院内药品管理模式,实行供应企业管理医院药品库存并主动送货,降低药品管理成本;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结算流程,实行药品收支分离、集中支付,转变以药养医的现状。三是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杨浦区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调整整合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建立以区域为基础,以公立医院为主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双向转诊为切入点的“3+3”医疗联合体(3个综合医疗联合体、3个专科医疗联合体)及1个区域性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形成“治疗—康复—护理—家庭”医疗服务链。同时,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进一步促进居民就医下沉至社区,逐步建立合理的诊疗秩序。2013年,我区家庭医生覆盖率达100%。2014年,将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制服务,开展5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四是落实《关于完善杨浦区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实施意见》、《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试行)》、《关于杨浦区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意见》、《关于杨浦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方案》、《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逐步建立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及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务人员完成各类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公立医院改革。 二、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根据“一个街道配备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加快推进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目前,五角场社区服务中心已进入可研报告审批阶段。新江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落实选址规划,预计2014年开工建设,对控江、延吉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改善医疗设备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改善社区的医疗条件,提升居民就医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2、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做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家庭医生团队管理与运行模式,实施5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工程,通过政策倾斜及提供“打包”式的健康管理服务,有效提高居民与家庭医生的签约率和服务率。在基础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老年护理医院开设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科,新增46张舒缓疗护床位,同时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科,新增31张居家舒缓疗护床位。完善社区卫生“6+4”功能建设,推进中医、康复、宁养和心理关爱服务进社区,完善“医教结合”社区服务机制。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大力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以“突出重点,统筹发展”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施“名医师、名院长、名医院”的“卫生三名”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区域卫生品牌。进一步完善人才聘任、流动、评价机制,科学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强化全科医师、公卫、康复、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卫生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引进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管理、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打造一批符合区域卫生特点、具有专业特色的领先医学学科,提升区属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四、规范卫生信息化建设 落实《关于杨浦区加快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建设,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数据质量管理,确保信息集成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实现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构建政府拨付、可分配总额预算、全面预算管理、自动化数据采集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共享和衔接。力争在2015年前建立适应区域卫生改革与发展需求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规划管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学习规划法律法规,提高规划执行意识。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法规性、严肃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2020年)》等各层次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执行意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和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完善规划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工作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规划专家咨询和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注重集聚规划专家的智慧和规划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优势,高起点推动规划编制,确保规划科学决策,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强对区各层次规划、重点地区规划的工作领导,加快滨江地区轨道交通规划落地,带头执行城市规划,不断增强执行规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加强对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研究和认识,切实抓好本区规划编制、管控和实施。注重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地区规划源头管控之中,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关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规划前瞻性研究,严格依法修编规划 加强规划前瞻研究,服务城区建设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规划的前瞻性研究,在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主题引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杨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具体工作方案,使城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符合创新型城区的实际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规划实施评估,区别对待规划实施。深化“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研究和评估,对已有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深化功能、明确产业导向,科学论证是否适应当前客观发展实际,参照“适用→不调整,基本适用→局部调整,不适用→修编”的原则,区别对待规划的实施情况。 严格规划调整程序,维护城区规划稳定。在充分论证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前提下开展规划修改,尤其是对涉及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或较大范围的规划调整,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听取专家、相关部门、公众和规划所在地区利益相关人的意见,经专家咨询、部门论证和规委会集体审议后,开展规划调整,有效维护规划的稳定性。特别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各方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城区规划实施。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建设法治化城区的要求,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不按规划无证建设、超证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以城区管理“大联动”为抓手,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沟通信息,完善发现机制;贯彻实施《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加强对现行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快速处置,对违反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查处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违反规划实施行为的责任追究,落实责任追究制。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落实“四个巡查”。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完善规划监督检查及规划协管员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开工验线”、“正负00”、“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环节的“四个巡查”,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加大规划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性质、特点、重点等方面的宣传,让公众熟识规划内容本身的同时,减少对城市规划的误读,在全区营造知晓规划、支持规划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建设单位和个人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建设,在源头上避免违法建设的产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3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蒋争春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 任命王志俊为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免去高贺通的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俊彦的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海峰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炜华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昝箖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伟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成龙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二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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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题 (2014年4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晓童、张毅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4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吴晓童同志因工作需要,张毅同志因调离本行政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吴晓童、张毅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4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红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免去陈宇剑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吴晓童为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华强的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吕长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国忠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孙春如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旭春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任命李晓东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海峰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顾仲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芳芳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吕平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玉珏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蕾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郁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国胜、钱永才、王德宝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三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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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题 (2014年5月27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关于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创卫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2013年11月8日区委常委会67次会议和2013年11月23日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的决定,我区在2013年—2014年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由于今年我区同时要开展上海市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的创建工作,故而全区于2013年12月2日,同时组建了“杨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和“杨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设置了“双创办公室”。区政府将双创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划拨1个亿的双创专项经费。2013年12月26日,召开全区创卫动员大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正式启动。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帮助下,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按照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和领导带头、责任包干、明确分工、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创卫各项工作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在“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和“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通过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置”、“ 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和垃圾井道封闭”、“ 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集中整治活动,得到了市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赢得了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下面,我就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有关工作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一、国标说明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创卫标准和管理办法说明 1. 现在执行的《国家卫生区标准》是全国爱卫会2010年重新修订印发的版本,共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0大类67条150多项工作要求,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鼠、蚊、蝇、蟑螂达标情况,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成区烟草广告,近两年食品安全事故及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程度”等10个为申报的必备条件。 2. 《国家卫生区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申报、评审(初审、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社会公示)、命名等7个程序。国家卫生区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区需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我区于2013年12月向市爱卫会递交申报请示),经其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此轮申报创建工作从2012年起,2014年命名。 目前,我区已经完成了申报、初审和暗访3个评审程序。 (二)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杨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的要求,动员、融合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完成了《上海市杨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资料汇编》的编撰送审工作;开展了涉及杨浦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的大卫生整治行动;接受了全国爱卫办暗访专家组的暗访检查。 1. 创卫资料编撰送审情况 按照“杨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资料汇编工作表”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接受了市相关委办局对10个申报必备条件完成情况的考核,完成了“基本情况、政府重视、计划总结、达标证明、专业管理、长效机制、相关数据、大事记等”共8大部分2大册的《资料汇编》画册的资料收集、文字编撰、图片拍摄和“杨浦创卫简介片”拍摄制作等工作。3月26日交市爱卫办,27日快递至全国爱卫办。4月10日,通过了全国创卫资料评审专家组的评审。 2. 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针对杨浦区域范围大,二级旧里多,居住人口多,市政设施基础差,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年初以来,全区启动了双创每月主题周行动。针对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别开展了“干干净净迎新春”、“营造新年新气象”、“学雷锋见行动”、“我的门前我清洁”和“人人关注食药品安全”等为主题的活动周集中整治行动。每一次活动都由牵头部门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镇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部队官兵共同参与,集中力量,在全区的各类道路、居住小区、主要商圈、商业街、中小道路店铺、集贸市场及周边、小区门前、弄口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堆物、乱晾晒等城市管理顽症,整治普遍存在的影响人行道通畅的跨门营业和门责问题,对铁路沿线和部队营房周边、建筑工地、河道、城中村、五角场环岛、区政府周边等涉及创卫的重点点位,进行了“绿地垃圾捡干净、卫生死角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市政设施擦干净”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为创建国家卫生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在开展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每月主题周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针对城市大卫生管理的难点顽症,全区还统一开展了“健康教育宣传和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置”、“公共环卫设施管理和户外广告整治”、“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和垃圾井道封闭”、“‘门前三包’管理”、“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铁路沿线和河道专项整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整治后长效固守”等8大专项行动。 (1)健康教育宣传和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置 爱卫办在各街镇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对全区929个居住小区、51家菜市场、重点餐饮行业单位、主要道路等重点部位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设置,发放了病媒生物防制的药物、器械。全区设置捕蝇笼9813只,毒鼠盒13691只,诱蚊缸6115只。同时,为加强社会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对每一个居住小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了全面调查,对设置缺失、破损的健康宣传栏进行了增补和修缮。文明办在万达商业广场、百联又一城、国际时尚中心等单位的大型LED屏幕上滚动播出双创宣传口号和专题宣传片,较好的营造了双创社会氛围,有效起到了感染群众、鼓动市民的宣传作用。 (2)公共环卫设施管理和户外广告整治 由绿化市容局牵头,对沿街垃圾箱房、环卫公厕和废物箱进行实地检查,对损坏、缺失的设施及时安排整修、更新,确保公共环卫设施完好、整洁;并会同城管执法大队和各街镇,在全区开展了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沿街道路两侧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横幅、条幅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经统计,截止目前,共改造垃圾箱房157座、环卫公厕4座,更新废物箱750只,投入专项经费550万元;店招店牌1128块,拆除违规户外广告2654条(块)、破旧横幅702幅。 (3)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和垃圾井道封闭 由房管局、爱卫办、各街镇牵头,组织辖区内广大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深入开展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集中整治行动和每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倡导“小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持久推进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共同做好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同时,房管局还积极推进了全区85条高层建筑垃圾井道的封闭工程,目前已完工71条,进场1条,投入专项经费425万元,确保了环境的整洁,减少了病媒虫害的传播。 (4)“门前三包”管理 由城管大队牵头,依托各街道(镇),对跨门营业、乱张贴、乱堆物等突出扰民顽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新华医院、长海路等乱设摊顽症点和引翔港、通北路等跨门营业难点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 (5)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双创办组织商务委、卫计委、食药监分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题工作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商务委积极牵头,制订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制作了全区统一的菜市场公示栏,开展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推进标准化菜场设施改造修缮,截止目前,共改造菜市场5家,整改37家,投入专项经费150万元;整治菜市场周边五小行业单位2147家,在基础设施、购物环境、管理服务和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达到了国家卫生区标准要求的规范化水平。 (6)铁路沿线和河道专项整治 建交委在相关街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对区域内的12个铁路道口进行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铁路道口环境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建交委牵头组织力量对17公里河道进行清理整治,基本达到了“面清岸洁”的创卫要求。 (7)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月21日,召开了加强双创期间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分析了全区市政管理执法情况,统一了思想,明确“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联动执法、有效执法、廉洁执法”的总体要求,经过2个多月的集中综合督查执法,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停车、公共场所吸烟、无照经营、违规设摊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执法整治。 (8)加强整治后长效固守工作 为巩固整治成果,3月底开始,双创办会同各街镇排摸和梳理需固守的路段(点位),落实长效固守工作。固守以团队方式进行,由城管队员、协管员和志愿者共同参与,统一佩戴“双创监管员”标识,对98个易回潮的路段(点位),开展固守行动,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常态化。特别是4月下旬以来,全区出动环卫工人、城管队员、双创志愿者、公务员等人员,实行了6:00—24:00的点位固守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双创直通车微信群”,直接由相关街镇和部门进行即知即改的处理,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保持迎检状态,迎接全国创卫专家组暗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 建立创卫督查制度情况 (1)区领导双创工作专题联系制度 区委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分头联系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镇,建立了双创工作专题联系制度。各位领导先后查看了铁路沿线、河道周边、老旧小区、菜市场、五小行业、六乱现象等双创重点难点问题现场,召开专题会议,并参加了铁路沿线清洁卫生劳动和学雷锋志愿行动。领导的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有力的促进全区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2)每日通报制度 在1月13日启动的双创工作周报告制度基础上,从2月10日起,启动双创工作薄弱环节每日通报制度。由双创办每天选一个主题,现场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截至4月30日,已发出每日通报57期,通报内容涉及双创宣传氛围、小区高层垃圾道封闭、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城中村、五小行业、公共环卫设施、跨门营业、铁路沿线及河道整治等。3月6日起,双创办按照国家卫生区千分制考核要求对12个街道(镇)进行检查测评,其中最高分765分,最低分354分,全区平均 595 分(今年1月市爱卫办对我区创卫暗访评分是383分),从分数看,我们的社会大卫生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国家卫生区的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相关单位针对通报问题,积极行动、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双创办对整改情况举行了全程督查。4月下旬以来,实行了6:00—24:00的点位固守和即知即改长效管理机制。 (3)人大专项询问和政协民主监督 3月20日至5月中旬,接受区人大对创卫工作的专题调研和询问。目前已分别对社会动员和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和商业环境、环境保护和市政管理、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居住环境等进行了1次暗查4次明查。4月24日,向区人大汇报创卫总体推进情况。2月中下旬以来,区政协分别对菜市场、居住小区、设摊控制点和食品安全进行了3次检查,出了4期《杨浦区政协双创民主监督专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城市大卫生动态性问题的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顽症,如:农贸集市(菜市场)、医院、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停车,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无序设摊控制点、城中村脏乱差,中小道路跨门营业等现象,虽然经过创建的集中整治,整体状况已经得到基本治理,但是,这些动态性问题仍将是创卫后主要的城市管理顽症。 2.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管理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日常卫生制度,设施设备更新、维护,证照不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问题比较突出。 3. 市民的社会大卫生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民的卫生健康知识、文明规范意识相对缺乏,卫生习惯与文明规范要求尚有差距。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 经过全区上下5个多月的持续推进,创卫综合评分从1月21日的383分,跃增至4月11日的686分。我们的创建目标是:必须达到创卫暗访750及格分以上,向900理想分冲刺。 现阶段的5—7月份,将是决定我区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区成败的关键阶段。4月20日,全区开始进入暗访准备阶段,暗访没有具体时间。根据4月11日双创工作推进会上,区领导关于“冲刺阶段,我们要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花最大的精力和决心解决好”的要求,全区必须将整治、巩固、提高社会大卫生成效,作为下阶段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二季度的节点性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固化成效,落实措施,防止回潮,顺利通过暗访。 1. 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全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查找、落实创卫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活动。 2. 加强巡访落实措施 着重对“网吧”等五小行业单位、长途客运站、各类环卫设施、中小道路市容环境、医院及周边环境、临时设摊控制点和菜市场及周边环境等,进一步加强巡访督查力度,落实“即知即改”的各项措施。 3.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活动 对全区菜市场及周边五小行业、老旧小区开展阶段性突击灭虫害消杀活动,通过综合防制措施,控制与降低“虫害”密度。 4. 全力冲刺迎接暗访 为全面巩固提高前阶段创卫工作成果,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测评组暗访,要求各部门、各街镇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整治后长效固守工作,全力冲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暗访关。 5. 梳理固化长效管理机制 为全面巩固提高创卫工作成果和创卫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要求,各部门、各街镇要借鉴世博经验,进一步加强长效固守工作,梳理、形成、固化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冲刺,确保我区通过暗访关,顺利转入创卫技术评估阶段。 第二季度是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冲刺阶段,我们要全面落实 “克服懈怠情绪,进一步确立创卫的光荣感和使命感,组织好各方力量,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能够落实到位,圆满的完成国家卫生区的暗访考评”的要求,做好持久、艰苦、奋战的思想准备,锁定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百分之一百的努力,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暗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创卫工作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今年杨浦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审议监督重要议题。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带队开展视察,支持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做好本次会议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创卫调研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共听取10个职能部门和12个街道镇情况汇报,走访检查靖宇菜市场等20多处重点单位,先后召开6次干部群众座谈会,全面了解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调研组的要求,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一些难点工作也在进一步研究落实中。 下面,简要汇报调研情况。 一、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各级创卫组织体系迅速建立,各部门各街镇不断充实配强人员力量,落实专项经费,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经过5个多月的齐心努力,杨浦的城区面貌和环境卫生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市政道路修复、景观道路维护、高层垃圾井道封闭以及标准化菜市场修缮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基本竣工,病媒生物防制、环卫公共设施、污染监测装置等一批器材设备得到了补充更新,城市基础公共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建筑工地、公共场所、主次干道、居民社区、农贸市场、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改观;加强证照公示管理,开展安全专题培训,逐步把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纳入监管范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得到了提升;加大对乱设摊、跨门营业等管理顽症的查处力度,拆除违法违章搭建,深化“大联动”体制机制,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有一定提高;组织创卫宣传活动,组建志愿者队伍,普及健康教育,形成了较为浓厚的社会创卫氛围。 调研组认为,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创卫实施方案确定的前期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调研发现的一些问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前一阶段的创卫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加以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宣传发动效果不够明显。一是部分公众对创卫情况了解不多。随机受访人群中,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及要求还不知道、不了解。二是个别群体存在一些不理解情绪。尤其是涉及个人利益的经营户,占用公共空间的个别居民,门责观念比较差,还不能正确地认识和对待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经营者自律意识较差,公众自治理念较弱,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部分城市管理顽症未得到有效遏制。一是部分地区脏乱差情况变化不大。一些老旧小区、二级旧里以及城中村地区,黑广告、乱搭建、乱堆物情况还比较严重。二是一些动迁基地管理不到位。部分停滞基地和待拆工地路面坑洼,房屋残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与周边创卫宣传形成鲜明反差。三是部分乱象治理效果不明显。有的居民区内随意设摊,马路菜场污水污物随处可见,水果摊线外经营,废品占道回收,部分道口黑车集聚。四是“五小行业”监管盲区较多。小饭店证照不全,小网吧控烟不力,小理发店随意晾晒等情况比较普遍。 (三)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不足。一是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突击整治、蹲点固守仍然是主要手段,常态化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区薄弱环节很快出现整治回潮。二是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专项整治联动不足,衔接不到位,留有管理死角。创卫任务的考核对象、问责主体较为模糊,属地化管理与街镇没有执法资源、缺少事权财权形成较大反差。三是社会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政府部门、街道镇和居委会创卫积极性较高,部分社区单位、物业公司以及小区业委会等作用发挥不理想。 三、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杨浦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区政府要在前期各项工作基础上,继续统一思想,抓推进、抓整改、抓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完成创卫工作任务。针对调研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了解支持参与”为目标,持之以恒增强宣传发动实效。区政府要立足全区发动、全员参与,结合创卫阶段性特点,进一步扩大宣传发动覆盖面。发挥行业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创卫宣传到各行各业,进千家万户,形成更加深入广泛的社会创卫氛围。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涵。加大创卫整治前后的对比报道,介绍实事项目情况,宣传民生改善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身边环境变化,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创卫工作,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习惯,扩大志愿服务参与面,汇聚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以薄弱环节整改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提高城区环境水平。区政府要继续保持和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全面完成迎检测评任务。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一些前期评分不理想的部门与地区,专门组织攻坚力量,学习借鉴其他建成区做法,推动落实整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发扬“四敢”精神,充分发挥“大联动”综合效应,针对各类破坏市容市貌、影响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三是注重标本兼治。要扩大抽查问题的通报范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管理顽症的检查整改。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强化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市政基础建设、旧区改造和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三)以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创卫成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理念,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要着眼长远,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组织体系,强化牵头部门职能,把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研究理顺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镇之间的协调、考核、问责关系,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城市管理办法。要研究城市建管规律,找准顽症治理与市民需求平衡点,刚柔并济,疏堵结合,形成一套可操作、可持续的城市管理办法。三是健全综合保障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充实配强一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视解决公建配套不足等历史欠账问题,不断巩固创卫成果。四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要加快社会规范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本区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4年5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对区政府前一阶段在创建国家卫生区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城市管理机制创新不足、城市管理顽症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动员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以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组织领导。要着眼长远,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组织体系,强化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职责,细化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镇之间的协调、考核、问责关系,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城市管理办法。要研究城市建管规律,找准顽症治理与市民需求平衡点,刚柔并济,堵疏结合,务求实效。要加强梳理,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创卫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一套有杨浦特色,可操作、可持续的城市管理办法。三是健全综合保障机制。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充实配强一线城管执法队伍和一线作业人员力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视解决公建配套不足等历史欠账问题,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二、要以薄弱环节整改为重点,多措并举加大城市管理顽症整治力度。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一些前期评分不理想的部门与地区,专门组织攻坚力量,学习借鉴其他建成区做法,推动落实整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发扬“四敢”精神,充分发挥“大联动”综合效应,针对管理顽症、“回潮现象”和各类破坏市容市貌、影响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三是注重标本兼治。要扩大抽查问题的通报范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管理顽症的检查整改。要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巩固整治工作成效。要从源头抓起,加强规划管理、市政基础建设、旧区改造和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不断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三、要以“形成政府、社会、居民共治局面”为目标,持之以恒增强社会动员实效。一是加强创卫主题宣传。要发挥行业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创卫宣传到各行各业,进千家万户,形成更加深入广泛的社会创卫氛围。要加大创卫整治前后的对比报道,介绍实事项目情况,宣传民生改善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身边环境变化,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创卫工作。二是开展分层分类教育。要加强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对在校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促进全社会普及健康知识,养成文明习惯,形成自律互助风尚,汇聚传递社会正能量。三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要加快社会规范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夯实居民自治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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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题 (2014年7月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四、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今年4月至6月,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雪峰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本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4日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和2009年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订。《条例》施行多年来,对加强本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是杨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的攻坚年,“双创”工作既是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和推进的工作。本次执法检查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指导,以《条例》为基本依据,结合杨浦“双创”开展而进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在本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期间,分别赴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大队、五角场、平凉等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了部分区人大代表、街、镇分管领导座谈会;明察和暗访了本区部分市容景观、道路、菜场周边设摊情况;并专题听取了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宣传,围绕“双创”工作的推进,依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视对《条例》的专题培训,明确管理、执法、作业的主体和责任;在全区沿街责任单位签订“门责承诺书”;条块结合,聚焦顽症治理,着力拆除违章搭建;堵疏结合,分类管理,利用闲置场地设置疏导点,遏制了乱设摊的蔓延;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居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48%,菜市场垃圾分类覆盖率63%,区机关、教育单位、公园三类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区域内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全区143座公厕实行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日常保洁,对道路实施动态监控,道路保洁质量优良率90%。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问题 今年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在“双创”工作的推动下,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杨浦是老城区,基础设施差,外来人口多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仍有反复,不容乐观,在横向比较上也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尽完善。区市容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街道(镇)依法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治理的共管机制尚未完全理顺,职责需要进一步厘清,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门责制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条例》明确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并授权各区县按市市容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目前本区的门责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 (二)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城管执法部门的网格化、信息化巡查发现机制还不完善,各执法队伍之间执法处罚信息缺乏数据共享平台,有限的执法力量得不到及时调配,形不成合力,影响执法效果。 (三)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的主动参与度也不高。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政府开展了各种宣传,但偏重于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制意识未得到切实增强,良好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未能长期保持,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主动参与共治的合力也没有有效形成。 (四)城区公建配套基础设施尚未达标,市民正常需求还不能满足,一些城市顽症屡禁不止。按服务半径0.5公里计算,本区菜市场的覆盖率还比较低,菜场布局和经营理念还不尽合理,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给路边摊贩生存留有一隙空间;部分公共场所和建成小区垃圾投放设施尚未达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制约了垃圾分类的效果。 三、意见建议: (一)依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城市顽症治理力度。要依照《条例》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区情,尽快制定可操作的责任区管理规范,明确责任区具体范围、维护责任和处罚细则,逐步把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对跨门营业严重且影响市容的一些路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适时控制调整临街经营业态,引导消费,从源头实现顽症治理。要进一步总结城市管理大联动的经验,深化大联动工作机制的内涵,处理好“职责”与“联动”的关系。要依法切实厘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的监管职责,完善大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职责分明的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和调动好条与块两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现代科技信息手段的运用,缓解城管执法力量不足的困难,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城管执法任务重、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应充分挖掘和发挥网格化管理发现机制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统筹使用好全区现有网格巡查力量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来弥补部分视频监控设备空白点或不足,形成全方位、无死角、高效率的城市网格化监控新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投诉受理制度,鼓励区域内单位和个人对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现象及时向区市容卫生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投诉;从而把有限的城管执法力量从一般日常巡视调配到集中、快速、机动处置执法工作中来,形成监督发现和执法处置相对分离的工作机制,提升及时发现能力,提高快速处置效率。同时要重视建立统一的城市执法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执法管理信息共享。既要做到执法力量联动,更要做到执法信息联动,为联动执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市容环境。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正能量,引导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的家园。要创新宣传方式,运用信息化媒介、多种宣传手段提醒和建议生活工作在杨浦的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爱护身边的公共环境,争做文明使者。我区是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城市顽症的治理,需要本区市民的理解和参与,更需要外来人员的支持与配合。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控制和管理,从源头上抓好城市顽症的治理。 (四)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注重公建配套设施的达标建设,保障公用设施和市容保洁的有效运行。区政府应加强菜市场规划达标建设,合理布局,减少盲点,满足市民需求,方便市民生活。要注重菜市场的公益性功能建设,研究制定财政投入和补贴方案的可行性,尽可能降低菜场内摊位租金成本,缩小场内外价格差距,吸引市民到菜场内购物,从源头上遏制乱设摊。此外,对一些早餐点也应作一些定点、定时、定责的规范管理。注重住宅区的公共环卫设施达标建设与管理,提升垃圾分类实效。要进一步完善与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为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提供服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4年7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一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全区在“双创”工作的推动下,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由于杨浦区基础设施缺口大,外来人口多以及管理体制、机制不尽完善等原因,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仍有反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引导单位和市民积极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的主动参与度不高;城区公建配套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尚未达标,便民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城市顽症屡禁不止。 常委会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城市顽症治理力度。要依照《条例》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区情,尽快制定可操作的责任区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区具体范围、维护责任和处罚细则,逐步把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对跨门营业严重且影响市容的一些路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适时控制调整临街经营业态,从源头实现顽症治理。要进一步总结城市管理大联动的经验,深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内涵,处理好“职责”与“共治”的关系。要依法切实厘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的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职责分明的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和调动好条与块两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巡查发现与执法处置相对分离的工作机制,缓解城管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城管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应充分挖掘和发挥网格化管理发现机制的作用,统筹使用好全区现有网格巡查力量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来弥补部分视频监控设备空白点或不足,提升巡查发现的效率。要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投诉受理机制,鼓励单位和市民积极向区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把有限的城管执法力量从一般日常巡视调配到集中、快速、机动处置执法工作中来,形成巡查发现和执法处置相对分离的工作机制。要重视建立统一的城市执法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执法管理信息共享。 (三)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和治理市容环境。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运用各种信息化新媒体手段提醒和建议生活工作在杨浦的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引导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的家园。要在学校中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从孩子抓起,增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良好卫生的习惯。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控制和管理,从源头上抓好城市顽症的治理。 (四)进一步完善市容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注重公建配套设施的达标建设,保障公用设施和市容保洁的有效运行。区政府应加强菜市场规划达标建设,合理布局,减少盲点,方便市民生活。要注重菜市场的公益性功能建设,研究探索财政投入和补贴方案的可行性,尽可能降低菜场内摊位租金成本,缩小场内外价格差距,吸引市民到菜场内购物,从源头上遏制乱设摊。注重住宅区的公共环卫设施达标建设与管理,提升垃圾分类实效。要进一步完善与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提供服务保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7月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至13日举行。8月12日上午召开预备会议并开幕,会期一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补选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议通过有关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月明等3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7月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黄月明同志因退休及身体原因,张毅同志、杨宏澜同志因工作调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黄月明、张毅、杨宏澜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黄月明、张毅、杨宏澜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7名。 公 告 黄月明、张毅、杨宏澜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7名。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10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五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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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题 (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本区 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 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区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五、审议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左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杨浦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杨浦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冲刺年。上半年,全区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发展环境,坚持以改革创新统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抓落实、抓推进、抓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表一 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备注:1、年初设定的指标中,“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等3项指标为年度统计指标。 2、“年专利授权数”、“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完成数以市公布数据为准。 一、经济总量稳中有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采取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措施,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7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全区税收收入完成568.43亿元,同比增长12.8%;区级财政收入完成47.82亿元,同比增长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2.38亿元,同比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22亿元,同比增长22.4%。 (一)以做大做强“两个优先”和培育产业新热点为抓手,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聚焦“两个优先”产业,注重政策引导和招大引强。以现代设计、科技金融为主导的知识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0%,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7.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梳理完善并出台“1个产业目录+6个主体政策+4个方面配套政策”的区域产业政策体系,推动各类资源向“两个优先”产业聚焦。上半年新引进企业中,“两个优先”企业占比达44.4%。更加注重引进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经济发展有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成功引进上海城投水务、华曙高科等优质企业,李尔公司亚太区总部入驻启用。 加快提升商旅文体服务业,培育消费新热点。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1%,区级税收同比增长90.0%。编制完成《杨浦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2014-2015年)》,发布《杨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2014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评选。 图一 “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一个保持”产业增加值情况 表二 重点产业发展情况
(二)以聚焦重点领域为抓手,投资结构更趋合理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22亿元,同比增长22.4%,完成年度计划的55.6%。加大对重点功能区、重点产业载体、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的投资。功能性房产投资完成68.28亿元,同比增长25.0%,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55.9%,同比提高18.5个百分点,其中,五大功能区投资占全区功能性房产投资总额的75.4%;全区商业商务楼宇新开工9项、66.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5%,完成年度计划的66.1%;竣工2项、6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倍,完成年度计划的63.8%。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完成3.00亿元,同比增长29倍,占比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投资完成9.93亿元,同比增长12.5%,占比8.1%,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 全年安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78个。实际开工8个,竣工4个,续建31个。 表三 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三)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加快推动重点功能区建设 建立健全五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招商服务、品牌营销等工作。启动大五角场创新创意集聚区发展战略研究。联动推进滨江发展带与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开发建设,南段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实施方案设计基本完成,加快落实与国有大集团合作。 表四 五大功能区总产出、区级税收和载体建设情况
二、创新驱动成效凸显,创新要素加快集聚 (一)以协同创新为抓手,促进“三区联动”服务经济发展 召开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分解落实七方面147项工作任务。借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杨浦园14个项目获得4049万元资助,获批开展3项行政审批权试点。基本完成复旦创新走廊规划研究。 表五 “三区联动”发展情况
(二)以集聚要素为抓手,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和潜力 积极整合国际国内创新资源,紧扣关键环节,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创新能力,获得专利授权1220件,其中发明专利433件;新增市“专、精、特、新”企业10家、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5家。‘ 表六 创新能力提升情况
(三)以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丰富科技金融功能区内涵 完善“园区推荐项目—专业中介机构评估项目—政府搭建对接平台—多元金融服务配套跟进”运作模式,推动项目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丰富投贷联盟内涵,与浦发硅谷银行合作推出“硅谷动力贷”产品。加强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服务,推出上海首单“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新增1家上市企业,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家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表七 科技金融发展情况
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区功能持续提升 (一)以功能性、枢纽型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梳理“路、桥、轨、隧、水、电”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项目尽早实施。加快提升城区交通便捷性与通达性,积极推进轨道交通10号线延伸线、轨道交通18号线、中环线国定东路下匝道、北横通道杨浦段等一批市级重大交通工程。长阳路(大连路-宁国路)拓宽等工程开工,双辽支路辟通工程竣工。智慧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全面推进i-Yangpu二期无线网络覆盖,启动新江湾城智慧社区体验展示中心建设。 表八 城市基础设施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二)以城市综合整治为抓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协调推进区域综合整治,完善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做好“亚信峰会”各项安保工作。加强生产作业、建筑市场、地下空间、消防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创新探索城市管理模式,启动行政管理力量下沉试点、跨门营业综合整治试点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养护市场化改革,制定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河道设施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四、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建设得到加强 (一)以突破困难瓶颈为抓手,加快推进旧区改造 完成旧改征收1507户,收尾4个基地,新开2个基地,启动2、3街坊旧改工作。旧住房综合改造启动早、见效快,完成30.5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61%。大力推进“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征收安置房地块的认定等前期工作,推进廉租扩大受益面及实物配租工作,落实公共租赁房筹措供应和第四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签约收尾工作。 表九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二)以充分就业为抓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积极建设“创业杨浦”,加快实施创建创业型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区、校、企合作,落实促进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扶持。以应届毕业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救助各类对象29.44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46亿元。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3841人次低保对象受益。加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杨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养老照护试点,制定评估体系实施方案,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和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试点。 表十 就业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三)以能力提升为抓手,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全面完成国家教育部对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深化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二轮建设,制订新一轮“提升初中、小学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信息化为支撑,初步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服务监管、绩效考核以及药品管理等平台,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深入推进区中心医院与安图医院等资源整合。成功举办管乐艺术节、市民文化节、世界极限运动大赛等重大文体活动。 表十一 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四)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不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基层建设”课题研究,做强基层、做实社区。推进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委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居委会开展自治家园创建,开展社区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启动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成功创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制定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实施意见、政策体系和相关配套文件,全面开展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强政社合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176项,共计3330.87万元。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五、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城区环境质量提升 (一)以资源综合利用为抓手,深入推动节能降耗 制定实施《杨浦区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和十大任务。进一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节能潜力,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工程、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不断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方式。 表十二 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二)以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提升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杨浦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改善空气环境和水环境,加大扬尘防治、截污纳管等重点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绿化建设。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表十三 环境质量优化情况
六、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改革创新全面深化 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着力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初现,在全市率先开展区级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全面梳理区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制定出台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1+5”系列文件,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联合会审、分段审批、招投标“票决制”等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一门式”服务大厅功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时间试点压缩至175个工作日。将企业《统计登记证》办理纳入企业办证服务大厅“一口收件”范围,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审批“三证一照”压缩至5个工作日。外资企业设立受理窗口纳入“一门式”服务大厅,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口发件”服务模式。稳妥推进国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年报制度。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形成符合区域发展“3+1”功能板块现状的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国企分类。加快推进国资布局优化,完成第一阶段签约单位资产移交或股权划转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区域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但中心城区的快速增长和财政支出政策增支因素叠加给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压力。下半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区委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这一主线,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增进实力,确保全面完成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聚焦重点、寻求突破,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 一是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区国资国企改革“20条”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力争实现“区属企业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区属(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资产布局,着力培育具较强市场竞争力或专业化运营能力的核心企业。推进企业分类管理,探索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薪酬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市行政审批取消或调整事项,编制本区行政审批目录。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的“确权”和“晒权”,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一门式”办证服务大厅服务标准,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快推进内资企业设立网上并联审批,提高“一口发件”工作效率;创新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方式,探索“告知承诺+形式审批”,推进外资企业格式化审批。推进工商、食药监、质检、物价等执法资源有效整合。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及其它领域改革,开展课程、课堂、师资及评价方面创新,启动新一轮“创新驱动特色发展试验”项目和“一校一章程”试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和医疗机构服务监管机制,启动区域卫生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区药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加快建立直接登记、孵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人才建设等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稳妥开展养护市场化改革,启动绿化、市政和水务作业招投标试点,推进区属养护企业整合重组。 (二)关注四新、优化环境,加快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综合效应,推动产业政策体系落地,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培训解读等工作,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综合效应,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引进和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两个优先”产业,引领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在加快转型中实现能级提升,加快构建“以科教为特色、以服务经济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 二是努力激发区域经济增长新动力,关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挥好国家创新试点城区等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遴选和引进一批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商业模式上具有原创性、产业发展上具有示范性的项目,培育产业的新增长点。依托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功能平台,推动现代设计产业拓展领域、延伸产业链,向国际化、高端化、多业态发展。提升发展智慧型产业,继续支持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就地发展高端产品、设计研发、总部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信息消费、文化消费等新业态。 三是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加强企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促进土地、楼宇等要素向骨干企业、优质企业倾斜。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功能。 (三)深化内涵、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是拓展“三区联动”领域,深化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国际资源等的合作。继续与大学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规划建设复旦创新走廊、协同创新带,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创新产业集群发展。以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入驻和2014年上海设计创新论坛暨杨浦国家创新型城区发展战略高层咨询会举办为契机,打造工业设计上下游产业链,提升现代设计产业能级。以中国联通移动互联网产业南方营运基地建设为契机,推动联通沃商店以及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二是继续完善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完善投贷联盟运作机制。按照多渠道、多品种、多样化的思路,开展形式多样的项目与资本对接活动。继续推广和创新“银园保”、“创智天地”、“硅谷动力贷”等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和引导区内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发挥政策杠杆效应,优化科技金融机构的结构,吸引资产管理类、互联网金融等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杨浦,鼓励风险投资机构选投区域企业。 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实施“十、百、千”科技企业发展计划,支持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市级创新项目,扶持初创期企业渡过自主研发向产业化发展的阶段,发现和支持一批成长期科技企业,为科技企业上市发展奠定基础。完善“人才+项目”引才机制,调整优化“3310”政策,进一步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全力扶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高产出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 (四)建管并举、注重品质,加快提升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路、桥、轨、隧、水、电”基础设施系统规划编制。聚焦基础性、枢纽型、功能性项目,周家嘴路越江隧道前期征收、中环线国定东路下匝道开工;长阳路(军工路-内江路)道路新建等工程竣工;推进大定海排水管网支管等建设;深化轨道交通18号线、军工路快速路、三门路下立交等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松潘、丹东排水系统力争开工。 二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行政管理力量下沉试点和推广工作,全面完成重点薄弱地区综合整治任务。针对群租、黑车、违法搭建、乱设摊等城市管理顽症,探索实施“黑名单”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区内各类城市管理热线联动,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置各类问题。 (五)增强活力、提升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按照本市“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对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开展全面评估,明确至2015年本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进方案。积极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竞争、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基层建设方面的有益作用。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加快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六)优化空间、强化管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聚焦产业转型,从源头上减轻资源环境压力,完成全年4家“三高一低”企业关停搬迁目标任务,深化推进工业企业调整转型。建立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黑名单”,名单内企业限制享受区相关产业政策。 二是聚焦环境质量,保持对各类扬尘污染的高压监管态势,制定第六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杨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堆场、码头和搅拌站扬尘防治和道路保洁长效管理。加快推进排水系统建设和沿江49家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 三是聚焦机制创新,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编制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计划,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市场主体作用。加大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力度,推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七)全面开展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 全面启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努力推进“十三五”规划前期思路研究与2015年发展思路谋划的有机衔接,也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财政局局长 吕 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杨浦区2013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杨浦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本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把握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决算情况良好。 一、2013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770109万元,同比增长8.51%,加上市级财力补助收入4036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0000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区级财力1283782万元,同比增长12.19%;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261042万元,同比增长12.9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00万元,调出资金567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470万元。 (一)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119514万元,同比增长18.68%。主要是“营改增”试点的影响。 2、营业税227009万元,同比增长16.43%。主要是房地产企业交易量增加。 3、企业所得税70547万元,同比下降15.98%。主要是重点企业效益下滑。 4、个人所得税53739万元,同比增长17.47%。主要是工资薪金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37773万元,同比增长17.31%。 6、房产税28068万元,同比下降13.55%。主要是部分企业入库期不一致。 7、城镇土地使用税2496万元,同比下降29.66%。主要是部分企业入库期不一致。 8、印花税28430万元,同比下降24.18%。主要是一次性税收减少。 9、土地增值税89517万元,同比增长41.4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增加和加强清算。 10、车船使用税5747万元,同比增长24.35%。由市财政局直接调库完成。 11、契税76062万元,同比增长27.9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增加。 12、专项收入111万元,同比增长8.54%。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58万元,同比增长0.08%。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858万元,同比下降64.88%。主要是上年有历年利息纳入预算和公车改革收入。 15、其他收入14580万元,同比下降33.79%。主要是上年有一次性超容积率的处罚收入。 (二)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全力确保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卫生和文体等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公共财政支出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主要是根据进度增加安排市民中心、区委党校迁建工程等资金以及落实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2、国防支出3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主要是增加安排区民防办改制企业人员安置费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74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主要是中央专款增加等。 4、教育支出208333万元,完成预算的94.5%。主要是市财政局不再下达教育205支出占比指标,相应减少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86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主要是增加安排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资金及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配套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主要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主要是增加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等。 8、医疗卫生支出757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主要是增加安排医疗互助帮困计划项目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主要是增加安排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补贴资金、环境监测站装修等。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351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9%。主要是增加安排偿债准备金,中央专款增加。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0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主要是增加安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3188万元,完成预算的81.1%。主要是减少企业专项补贴,中央专款减少。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63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38.8%。主要是中央专款增加。 17、其他支出8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是按实调减民兵综合训练基地资金。 为了更准确地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6942万元,决算数363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执行数50138万元,决算数为63564万元,分别均差异13426万元。主要是将原年初列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中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内容,调整为在“住房保障支出”中体现。 继续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和会务费支出。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4502万元,同比减少1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支出590万元,同比减少2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万元,同比减少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支出2859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2013年会务费全年支出3011万元,同比减少9250万元。 二、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17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9%。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6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61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80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72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990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20956万元,收入总计468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3%;政府性基金支出448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2%。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12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170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7500万元、其它支出166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490万元。 三、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步推进结构转型,区域经济实现了平稳发展。同时,财政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稳定。区域经济稳中向好,始终咬住目标,保持稳步增长。重点产业财政收入有增有减、重点区域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坚持以民生优先为导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法定增长优先,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保障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三是管理监督规范有效。主要是完善基建项目和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更加强化了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了财政信息公开。四是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有效平衡试点企业的税负。不断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支付,公务卡使用率明显提高。全面清理银行账户,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强化财政监督和控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增幅比上年有所回落,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财政收入中的结构还不尽合理,财政收入的基础还不稳固;三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预算公开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四、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人代会通过的2014年预算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升。面对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各种困难和问题交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区级财政收入总体运行平稳,逐月呈小幅增长,且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仍向年初预期方向发展。我们继续实施收入目标责任制、服务重点企业,招大引强不放松,强化重点税源征管,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上半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幅 9.13%,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的收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继续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科技园区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保障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资金,对科技中小企业实施私募债贴息和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保障第二期政府风险引导资金,进一步创新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继续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研发、房租补贴、科研设备的更新改造等资金需求,确保企业在杨浦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不断加大对教育、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医教结合、体教结合全面推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实践,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持续改善教育设备设施更新,支持各学段学校新建、改建工程,重点保障新建少年宫、惠民中学异地重建、学校信息化综合应用等项目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落实社区诊查费减免、预防保健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补贴,支持 “家庭医生制”全面推广,安排城镇居民医疗补贴、市管对象医疗保健统筹经费,确保新生儿童疾病免费筛查、60岁以上老人肺炎疫苗接种、晚期肿瘤患者居家宁养、中医药服务进社区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重点保障区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江浦和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修等项目建设;支持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落实图书报刊购置经费,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推动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重点保障了杨浦体育中心改建工程后续完工所需资金;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实城镇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市民医疗帮困资金,实施重残无业人员及支援外地建设人员补助,保障万人就业补助经费,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提高区域公共安全的图像监控标清系统租赁建设资金。 四是加快推进城区环境优化升级。积极推进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和上海市文明城区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市容环境整治、道路修缮,市政设施改造及小区保洁补绿等,确保双创工作顺利推进。贯彻本市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重点保障了123、124街坊,113街坊A块和152街坊B、C、D块旧改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安排长阳路(内江路-军工路)排管工程、大定海排水管网改造、区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江浦路(本溪路-延吉西路)交通改善工程、违章拆除及户外广告清理等项目资金。 五是切实支持国企深化改革。全面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继续推进区属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加快本区国资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区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提升区属企业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重点保障企业主业发展资金、工业设计院参股资金等经费的投入;支持开展区属企业不动产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保障国资监管、审计评估工作开展的资金需求。 六是有序推进财政改革。密切关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举措,开展试编2013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明确本区试编财务报告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提高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为本区建立系统性的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分析打好基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实施预算执行监管操作系统,及时调整、完善预警规则,对资金流向、流量等进行监控;加强公务卡监管,完成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支出方式分析点的设置,使公务卡统计信息电子化。 七是加强财政监管。将2014年度预算中的一般专项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建立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做好上年度绩效后评价项目的反馈工作,启动本年度后评价工作。完成2013年“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质量专项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务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建设,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核查和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汇审等工作。 五、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区人大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不放松。虽然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呈逐月上升趋势,但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发展还不平衡,制约收入组织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清晰认识和准确把握,既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又不能掉以轻心,要直面问题,善谋善为,未雨绸缪、远近结合,确保完成人代会提出的收入目标。要密切关注国家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关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和区房产交易量的走势情况;要关注目标责任制单位落实目标责任情况,做好目标责任制单位完成情况月度、季度的统计与分析,掌握目标完成进度,及时排忧解难,落实跟踪服务,要宣传好、落实好区政府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新政策,包括总部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杨浦,集聚一批为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要主动服务好重点企业,关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的收入完成情况,掌握企业近期发展变化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雪中送炭、稳定税源,挖掘企业税收潜力。 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跟踪监管,健全定期通报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控制追加预算。结合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落实和深化,试行预算执行警示制度。及时清理、跟踪项目支出情况,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国库,进一步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推进区本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等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和本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的进一步细化以及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的逐步扩大,探索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是强化财政监管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将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做到既能保证建设和发展资金需求,又能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掌握行政事业单位情况和资产存量,形成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平台;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加强国库收付制度执行情况跟踪监管,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发挥会计监管职能,提高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水平,切实增强财政性资金运行的合规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选择部分重大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朱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本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13年是《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区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本次审计紧紧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确立审计目标,注重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层面提出建议,推动审计职能向综合服务区域发展转变,推动审计重点向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转变,推动审计内容向关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果转变。主要对我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卫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和市容局、区绿化事务管理中心、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控江街道、平凉街道7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开展本区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同时按市审计局要求完成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这一主线,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2013年全区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采取了一系列稳增的措施,加强服务企业,推动结构调整,积极争取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持,区域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2013年区级财政收入770,109万元,比2012年增长8.51%,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403,6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收入合计1,283,782万元,同比增长12.1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2%;区级一般预算支出1,261,042万元,同比增长12.95%,完成调整预算的99.79%,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00万元,调出资金5,670万元(按区级城市维护建设税中15%,计提区水利建设基金,作为公共财政预算调出资金处理),支出总计1,283,312万元,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结余470万元。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17,823万元,市级补助收入129,900万元,调入资金5,870万元(调入水利建设基金),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5,086万元,合计468,6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3%;政府性基金支出448,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2%,当年结余20,490万元。 因2013年我区国资经营预算仍处试编阶段,本次审计暂不作审计评价。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一是以民生优先为导向,持续改善民生水平,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31万元,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大社会事业资金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全年教育支出208,333万元,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内涵发展,确保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医疗卫生支出75,760万元,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06万元,进一步优化区域文化体育发展环境,推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三是维护公共安全,提升城区应对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公共安全支出74,682万元。四是提高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保障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城区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全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6,942万元。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创新驱动能级。全年科学技术支出86,457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6.7%以上。落实“张江资金”等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配套资金,落实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配套资金,全面提升创新能级,80余个项目获得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此外,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取消部门业务费项目,采用分类管理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管理,配置资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及经费管理的规定》,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严控会议、培训、庆典、论坛、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行政经费支出,2013年核减了预算单位的各类会务费、大型活动、考核奖励表彰等一般行政经费支出2,960万元。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调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决杜绝屡审屡犯。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分类推进,推动审计期间整改力度,重点对承诺整改、未落实审计整改以及需要通过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整改的事项进行再检查,不断加强与监察、发改委、财政和国资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效推进审计整改难点问题落实到位。此外,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专题培训,促进全区层面规范管理。区政府已将201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2013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在试编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时进一步扩大了预算编报范围,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二是深入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清理归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现327家预算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上线、公务卡开卡覆盖;会同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公务卡使用得到提高,并组织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统计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区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五个方面组织推进,2013年主动公开区政府24家组成部门、11个街道的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市区联动专项经费等。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制定并下发了《杨浦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选择居民区生活垃圾减量化项目、养老床位运作补贴、帮困助学项目资金总量较大、涉及重要民生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制定《杨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选取3家预算主管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试点,并完成试点启动阶段工作;制定《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但审计也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宕存、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等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宕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清理收支两条线账户余额转入国库金额2,905.39万元、清理财政专户余额转入滚动库金额合计3,974.99万元等,但审计也发现区财政专户及列入配套审计的部门中仍有部分专项资金宕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涉及资金44,850.66万元。 1、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按原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上缴区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结存较大,未及时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涉及资金31,160.74万元。一是专户中暂存四平、控江等7个街道2009年实行财力保障前形成的结余资金12,786.73万元,目前街道预算虽已实行了财力保障,但区财政局尚未将上述资金统筹,纳入街道部门预算安排,造成资金闲置;二是区卫计委、区教育局等预算单位2005年起上交的行政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款9,475.25万元,区财政局每年虽从该专项中安排有关单位的项目支出,但该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还不够,结余较大。三是区房管局上交的公建配套费结余6,700.21万元。四是区规土局2008年虽按要求上缴了竣工档案保证金2,198.55万元,但至今未处理、清退过一笔保证金,资金长期宕存。 2、个别专项基金、市拨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及时,涉及资金9,854.93万元。如2011年起区财政局按《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该基金可用于区河道整治、防洪除涝(排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防汛应急度汛等六个方面,近三年累计筹集资金15,230万元,累计安排专项支出7,500万元,占该基金筹集额的50%,2013年末该基金结余7,730万元,资金使用率还有待提高。又如2012、2013年末市级部门下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贴”合计1,236.93万元,未及时纳入相关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下达资金时间较晚,区财政局仅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其中的268.28万元作为资金来源安排有关专项;又如以前年度市级下拨的区教育局项目资金888万元长期宕存未清理。 3、其他宕存资金未清理,涉及资金672万元,如长期宕存的与外区结算的财力返回款251万元;五角场镇、大桥街道上交款421万元等。 4、在对7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有3个部门的部分项目结余资金也存在长期宕存,未及时清理的情况,涉及资金3,162.99万元,如区卫计委宕存2008年之前形成的往来款2,414.22万元;区绿化市容局宕存2009年之前已执行完毕的项目结余款475.15万元;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基本支出结余273.62万元,未作为资金来源优先安排用于人员或公用经费预算。 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应按照《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要求,组织本级各部门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要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以进一步激活存量财政资金,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采取相关措施,研究和解决部分专项资金宕存问题。 (二)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的问题 1、政府采购结果反馈工作有待加强。 2013年度经区财政局核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合计10.78亿元,涉及3,586个项目,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划分:预算单位委托区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金额合计7.27亿元、预算单位通过市级电子集市、市级定点采购金额合计1.42亿元、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金额合计2.09亿元,但预算年度后区财政局只掌握部分项目执行结果的反馈数据,仅涉及预算项目95个,完成金额6,392.96万元,审计抽查了部分委托区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项目,实际采购工作均已完毕,但均无反馈信息,造成对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的具体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局按国库单一账户要求清理了原政府采购结算资金归集账户,分别通过授权支付、直接支付方式支付采购资金,但国库单一账户系统中的政府采购模块开发还不成熟,未能与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系统完全衔接,无法准确反映政府采购的全部情况,区财政局配套措施也未及时跟进;二是市级电子集市、市级定点采购平台系市级平台,区财政局无法掌握后台数据,目前仅依赖预算单位的自行反馈,没有健全反馈工作管理制度,导致预算单位及时反馈采购结果的意识淡薄,反馈工作不及时。经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着手制定相关措施,如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建立电子集市、市级定点采购数据接口,建立对预算单位的管理要求等加强此项工作。 2、部分预算收入的执收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为规范预算资金管理,2013年5月区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决定自当年6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经查,该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和单位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预算外收入上缴国库,2013年度实际入库的金额合计3,935.53万元,但对该项政策落实情况的后续监督还不到位,对全区预算单位的具体执行情况没有进行专项检查,导致有的单位尚未能严格按规定执行。 3、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2013年区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编制采取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预算单位定期上报公务卡结算情况等措施,公务卡使用率得到了一定提高。但审计也发现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使用过程中,在资金结算系统中录入的资金用途信息未按结算目录规范录入,存在随意性,经对2013年结算支出统计,如直接录入“划款”的公务消费有3,967笔,涉及报销金额375.40万元,用途内容均未与本区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相对应,无法真实反映实际用途;预算单位未严格按照强制目录使用公务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公务卡资金结算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应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好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反馈、统计工作,同时,逐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体系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整合衔接,实现动态监管;按照《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培训和检查,保证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卫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和市容局、区绿化事务管理中心、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控江街道、平凉街道7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21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审计资金总额24.3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问题16个,管理不规范金额3,495.15万元。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1,794.98万元。 (1)区绿化市容局未将所属废管所已纳入2013年预算,并应上缴的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336.58万元,接管费647.22万元,合计983.80万元纳入2013年收入预算编制范围。 (2)区绿管中心所属的房产及场地设施2013年租金收入574.65万元,未纳入2013年收入预算编制范围,均由上海杨浦公园绿化养护有限公司代为经营管理,并收取租金。 (3)控江街道将收取的房屋出租收入143.50万元直接冲减房租支出,未能完整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情况。 (4)区卫计委往来款项中宕有世博医疗保障款等财政性专款8项,至2013年末累计余额33.03万元,均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5)平凉街道将下属企业上海辽阳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霍山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阳普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并由街道下属上海友利德工贸公司负责收取管理费用等事项,2013年该公司收到的管理费60万元,未上交街道,全部用于招商工作经费支出,收支均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3个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涉及资金128.96万元。 (1)控江街道2013年度支出中有9个一次性专项超预算,超预算金额58.10万元。 (2)区房管局下属区房产交易中心2013年度无预算列支事业人员补充公积金38.23万元。 (3)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在未安排预算的情况下,2013年4月至10月期间,动用历年结余资金32.63万元,用于职工疗休养、发放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费用等支出。 (二)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个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涉及资金1,251.54万元。 (1)区卫计委下属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往来账户反映,2013年度收到市拨“无偿献血”等专款13万元,支出11.08万元,至2013年12月末累计余额达1,176.65万元,收支均在往来款项中核算,也未纳入2013年度决算;2013年1月因召开局机关迎春团拜会划拨局机关工会经费33.50万元,至审计结束日尚有结余10.50万元未清算退回。 (2)控江街道下属企业管理服务公司账上2013年度招商工作经费结余46.39万元未与街道清算;街道下属事务中心收到区就业促进中心运作培训费拨款18万元,宕在往来款科目,未纳入当年收支反映。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金238.59万元。 (1)区房管局位于宁国路496号的房产已于2011年协议转让给新杨浦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总价366万元,但房管局账上仍记载该房产的账面价值89.8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核销;区房管局位于双阳路551-553号的产权房总面积为257.89㎡,未作固定资产登记。下属区房产交易中心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对以前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毁损固定资产123.16万元一直未申报核销,造成账实不符。 (2)平凉街道社区文化中心购置一幅山水国画、下属公共服务中心购置各类图书共计25.63万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2个部门房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涉及房屋、场地350套(处)。 (1)区房管局2012年至2013年期间,将成套改造空置房源委托给相关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并协议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出租和出借,但现场查看及结合相关资料发现,控江四村、鞍山四村、长白三村等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417套空置房中有232套已被物业公司出租,有55套被违规占用,占物业公司接管房源总数的68.82%。 (2)区绿管中心所属的房屋42处,场地21处,未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范围,目前这些房屋及场地虽由上海杨浦公园绿化养护有限公司代为经营管理并收取年租金574.65万元,但双方未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四)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1个部门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81.08万元。 平凉街道将吉林路1号、3号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和龙江路2号房屋委托平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2013年街道实际支付上述两处物业管理费为47.29万元和33.79万元,上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办理报批手续。 2、1个部门公务车改革处置工作未到位。 区绿化市容局在2012年区公务用车改革时,未将一辆2011年11月由区市容环卫劳动人事服务中心转入的沪F04523金杯皮卡轻型普通货车纳入车辆处置范围,该车辆目前由环发公司第四运输分公司机扫队使用。 对上述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问题,应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对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问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对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应规范编报决算收支;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划拨、报废手续,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房产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应规范空置房监管,建立定期房源管理情况巡查制度,加强后续管理;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清理不到位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3年本区实际完成市级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共计2,592套、基本建成任务共计1,565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941户;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7,044户21,132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985户53,257人;当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共计405,842.5万元,支出共计401,547.5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3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本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有待优化。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善,2个小区49套保障性住房被单位或个人违规占用;二是部分公共租赁筹措房源和廉租实物配租房源空置未用超过一年,涉及9个小区261套公共租赁住房筹措房源和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三是部分住房保障对象件袋资料不完整及审批手续不规范,审计抽查的2个街道20份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件袋中,有10份件袋存在资料不完整情况。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分项目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批准。上海杨浦置地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杨浦区116街坊动迁安置房新建项目,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上海殷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将钻孔灌注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双轴水泥搅拌桩工程分包给上海思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合同金额暂定为2,160万元,截至审计之时,项目桩基工程已基本完工,但上述分包行为尚未获得上海杨浦置地有限公司书面批准。 3、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目标任务存在重复上报。区保障中心将动迁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务112街坊1,212套房源中有108套房源已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竣工任务上报,造成重复上报完成旧改征收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务108套。为此,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与市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沟通协调,从2013年已完成的154街坊旧改征收安置房源中调出108套房源,弥补112街坊重复统计的基本建成任务。 4、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截止2013年末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市、区财政安排的公租房补贴资金60,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入公租房补贴资金20,00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公租房补贴资金40,000万元,截止2013年末已用于106、107公租房项目支出及公租房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合计16,740万元。至2013年末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上结存资金43,260万元。 对上述问题,一是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房源管理制度,规范对空置房源使用审批流程;建立旧改征收安置房、廉租住房等房源管理情况定期巡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成套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房型面积测绘、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等工作,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完善对物业公司达标考核,落实管理职责,保证房源资产安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档案管理和日常检查,定期开展对街镇住房保障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保证件袋资料的全面完整。二是要求规划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和过程监督,做好项目立项、设计和建设跟踪管理,督促房产开发企业采取切实措施,提供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的房型,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议市、区住房保障机构从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市、区财力实际,合理统筹配置房屋资源,建设适合保障对象需求的适配房型,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情况 2013年度环发公司总收入为28,262.57万元,收入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分别是:参考《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试行)》及市绿化市容局发布的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经费标准,由区财政局根据区财力情况,核定区道路保洁、废物箱管理保洁、公厕和便池保洁等环卫作业养护经费;按《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经区物价部门核价由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区城市废弃物管理所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这部分处理费由环发公司收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环发公司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垃圾清运等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 2013年度环发公司预算支出28,232.31万元,对外实际支付27,696.67万元,另有列入预算支出但实际未支出的费用1,216.13万元,2013年度环发公司总支出为28,912.80万元。 收支相抵后,2013年度环发公司存在资金缺口650.23万元。收支不平衡。审计认为造成环发公司财务收支不平衡主要原因:一是环卫作业养护经费预算定额核定存在差异;二是公司自行开拓业务乏力;三是政策性、刚性支出逐年增加。 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主要围绕敬老院、学校等民生工程开展,通过对新建大桥敬老院、杨浦社会福利院扩建、中原路小学校舍加固及修复等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9,676.79万元,核减工程成本、减少财政拨款119.7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管理合规性的认识逐步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期间督促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对签证管理等问题即知即改。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工程成本多计,部分结算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偏差、部分措施费计取有误,如杨浦社会福利院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因塔吊基础承台工程量、钢筋补差费用等计算不实,审计核减投资32.79万元。二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如部分项目的合同条款对相关材料定义描述及价格约定不清晰、不严密,造成结算各方产生歧义。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工程设计未实施公开招投标;项目完工后未按规定对工程资产如临时变电箱等进行处置,造成资产闲置;代建单位对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缺乏专人管理,提供资料不及时,影响审计进度。四是部分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个别投资(财务)监理在审定造价时,出现施工单位没有提供书面索赔要求,就审定该笔费用的情况,缺乏依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会商机制,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部门进行沟通,提出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形成共识。区审计局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落实职责、规范操作,加强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于7月17日召开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13年公共财政决算是:区级财政收入770109万元,同比增长8.51%,完成预算的100.47%,加上市级财力补助收入4036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0000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区级财力128378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2610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00万元,调出资金5670万元,财政支出合计1283312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470万元。 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13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是:政府性基金收入3178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2%,完成年初预算的92.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990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20956万元,收入总计468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48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20%。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490万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区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人代会决议,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影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区级财政收入预算目标。财政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动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区政府强化资金和资产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务费支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 通过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分析,结合对部分职能部门预算执行的调研情况,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的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区政府较好地把握了“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落实财政支出,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基本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执行率较低。对此,区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 针对2013年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抓好下半年增收节支工作 当前经济形势复杂,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下半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加大,预算支出刚性增强,财政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区政府要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预算目标任务。要加强对经济运行、财政收入结构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强化税收征管,夯实税源基础,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财力自给率。要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支出执行率的均衡性,避免支出过度集中到年底。 二、切实抓好预决算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目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等管理仍较薄弱,审计查出的问题仍然较多,区政府应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解决预算少编、多编、漏编、粗编等问题。要大力加强财务监管和会计管理,解决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到位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制度,研究规范全口径预算的范围和编报方式。要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口径预决算编制质量。 三、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警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平台建设,实时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率。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级和部门长期宕存的专项资金及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积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特别要进一步扩大对涉及民生资金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要不断扩大审计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要继续做好各部门、各单位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内审作用。要积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从体制机制以及政策和技术等层面思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加大执行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审议意见 2014年7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在审议中认为,2013年区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人代会决议,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区级财政收入预算目标。财政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动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区政府强化资金和资产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务费支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针对2013年决算中反映的问题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抓好下半年增收节支工作 区政府要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预算目标任务。要加强对经济运行、财政收入结构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强化税收征管,夯实税源基础,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财力自给率。要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支出执行率的均衡性,避免过度集中到年底支出。 二、切实抓好预决算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解决预算少编、多编、漏编、粗编等问题。要大力加强财务监管和会计管理,解决资产账实不符、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以及房产出租收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强对公务卡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制度,研究规范全口径预算的范围和编报方式。要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口径预决算编制质量。 三、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警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平台建设,实时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率。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级和部门长期宕存的专项资金及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积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特别要进一步扩大对涉及民生资金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深化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要不断扩大审计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要继续做好各部门、各单位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内审作用。要积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注重从体制机制以及政策和技术等层面思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加大执行力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 (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就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84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41件,占总数的48.8%;综合经济方面的11件,占总数的13.1%;科教文卫方面的13件,占总数的15.5%;区政综合方面19件,占总数的22.6%;涉及33个承办部门和单位。 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84件书面意见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51件,占60.7%,在解决的有2件,占2.4%,计划解决的有3件,占3.6%,留作参考的有28件,占33.3%。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 区“两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即专门听取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汇报,诸葛宇杰区长就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之后,召开全区办理工作大会,明确将各单位的办理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专项督查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评。在办理中期召开了办理工作推进会,确保了办理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今年,区政府各位领导继续带头就提高养老床位供应总量、推进对接自贸区发展、为居委会减负增效、做好消防安全、做强环同济设计产业园、缓解五角场交通拥堵、中小学开放“关爱生命”课程教育等方面的建议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和要求,带头参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 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办理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专业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承办任务按期完成。 (二)狠抓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性 各部门以今年人大代表关注度高、居民群众呼声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办理重中之重,努力提升办理实效。 把握热点。养老既是今年书面意见中的热点议题,也是当前民生工作中亟待破解的瓶颈领域。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养老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我区养老设施面貌得到极大改善。但是,面对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紧缺、老年人快速增长、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等情况,未来我区养老设施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对此,区发改委正会同区民政局、区规土局、区卫计委等部门,结合土地收储、滨江开发等工作,开展我区养老设施中长期规划布局研究,目前,形成了《杨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讨论稿),进一步为养老设施的实施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攻克难点。小区停车难是近年来人大代表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也是目前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为缓解这一矛盾,区建交委会同区公安交警部门对区域内道路进行梳理,进一步挖潜,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排出符合改善条件路段,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目前我区由86个机动车道路停车路段、2036个泊位调整至103个道路停车路段、2555个停车泊位,其中46个停车路段、1194个泊位可全天停放。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排摸调研,根据实际停车需求及道路停车场设置规范,合理设置道路停车场,尽可能为市民解决停车难问题。 深化焦点。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完善政策,助推区域企业发展也是代表们反映的焦点内容。对此,区政府结合中心工作,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对政府审批改革事项进行清理,不断充实人力、物力,简化政府审批环节,方便投资者。二是对产业改革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新的产业政策体系,即“1+6+4”框架体系:1为产业指导目录,引导项目、资金、服务等各类资金向两个优先产业集聚;6为主体政策,主要是围绕企业发展规模和区域经济贡献度,设置了总部政策、两个优先产业政策、科技金融政策、楼宇政策、园区政策、基础性产业政策6大类;4为配套政策,主要围绕企业发展的人才和项目等关键要素而设定的4个方面14条政策,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激发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从而为企业扎根杨浦、发展壮大提供政策环境。三是搭建了杨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集成了8个部门的26个专项资金和政策,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范围和质量。至2013年底,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达2281家,累计访问量约10万人次,26个专项资金通过平台申报,155个项目获得支持金额约1.8亿元,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了新的渠道。四是对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不断清理和取消;注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做到日常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收费单位及中介机构收费的监管,切实减少中小企业负担,维护市场公平。 (三)努力探索,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完善网上办理系统。“杨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管理系统”运作良好,真正实现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办、区府办、承办单位的互通与互动,办理工作实现“无纸化”对接。今年,我们对区人大代表的办理情况反馈评价体系作了探索,改变原来简单的征询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情况,将办理过程按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个环节设立相应的办理工作节点,请人大代表对各个工作节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充分体现出人大代表不满意的症结和问题,使评价体系更具科学化。目前正在征询意见,待完善后全面推开。 增强办理工作合力。今年代表书面意见综合性较强,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提高办理工作的协调性、整体性。今年合办件占了总数的39.2%,为此,对于由三个以上部门合办的意见,继续实行“三个一”工作方法,即由区政府办公室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合办单位一起走访代表,最终形成一个处理意见回复代表。“三个一”工作方法,增强了部门间的通力合作意识,受到了代表的欢迎。 提高办理工作满意度。今年各承办单位继续把走访、沟通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二次走访”,完整地了解和准确地把握代表提出书面意见的原意和初衷,充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同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梳理把关,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书面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要求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并由承办单位领导上门走访答复,做好与代表协调沟通,使代表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办理工作在区人大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在区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还是个别部门与代表的沟通不够积极、充分。区政府办公室在协调督办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介入、抓紧解决。在下一步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予以完善和改进。 一是继续做好跟踪办理工作。按照区人大对今年代表书面意见跟踪落实的要求,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今年的分类跟踪办理工作。各部门继续对办理进行复查,确保“解决采纳”的意见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建立台帐,抓紧落实,有难度的作为办理重点予以推进,并及时向代表反馈跟踪办理进展;对“留作参考”的意见跟踪落实,一旦时机成熟,条件允许,抓紧推进解决。 二是落实会后的常年受理。区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并认真办好会后的受理及办理答复工作,并做好其他各类意见、建议的办理,主动接受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通过各种途径、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牵头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办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承办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89件(包含29件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属于区政府部门办理的84件,党委系统办理的5件。根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时间节点,5月中旬,代表工作室向提出书面意见的56位代表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走访、短信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截止目前共收到56位代表反馈,涉及书面意见89件。其中,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82件,占92.13%;基本满意的7件,占7.87 %。 一、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代表书面意见工作部署早、要求高。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2014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区领导分别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改进作风,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把本年度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抓深、抓实。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书面意见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增进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有的承办单位领导带队上门走访,扎实解决落实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时间节点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反馈代表,同时跟踪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调整完善办理工作,直到代表理解和认可。 二、督办工作情况 为着力推进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落实,努力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解决率,代表工作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督办措施,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和逐级分层督办的力度,协同各工委力量,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重点环节、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督办。 代表提出的“关于为老年人看病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建议”的书面意见,针对杨浦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老年人患慢性病较多、老年病人排队就医输液行动不便等问题,希望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采取适合老年人看病特点的个性化医疗服务措施,为老年人就诊提供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问题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政府部门正在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机构也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缓解老年人看病就医遇到的不便。区卫计委经过认真办理,作出了详细答复,一方面将已有的为老年人提供的便捷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向代表作了宣传,一方面将正在实施试点和推广的措施办法向代表作了说明,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为及时掌握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中的意见,积极协调推进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代表工作室分别两次网上对办理过程三个阶段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在意见征询汇总中,有四位代表分别对办理部门的答复不实在、办理情况未及时回复代表等情况表示不满意,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反映的意见再次反馈区政府督查室,同时积极与承办单位领导进行沟通。经过督办,其中三位代表对再次办理表示满意。另一位代表提出的 “关于尽快迁移3.5万伏变电站的建议”列为计划解决,代表表示不满意,后经办理单位的再次办理和沟通,代表表示基本满意。承办单位将根据代表要求请权威部门对变电站进行环评,并将结果答复周边居民和学校师生。如有问题,相关单位将加强整改,代表表示将继续跟踪办理情况。 三、有关建议 为继续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实效,提出以下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不仅要思想重视,还要讲究工作方法。办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事先听取代表意见,中途加强与代表沟通,办理完毕征求代表反馈意见,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准确地掌握代表的真实想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落实。 2、要进一步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53件,占59.55%;“正在解决”2件,占2.25%;“计划解决”的3件, 占3.37% ;“留作参考”的31件,占34.83%。与去年相比,本次书面意见解决采纳率有所下降,留作参考率明显上升。代表的意见反馈中,表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原因,多为问题没有解决落实。建议区政府部门加强对“计划解决”和“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研判,积极采取措施,使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要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的“回头看”。要不断总结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完善制度,创新方法,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务实。不能把书面意见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作为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结束,要加强落实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结果的跟踪督查,充分发挥代表书面意见对政府工作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杭开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杭开才同志已届退休年龄,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杭开才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国忠、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槟涛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海宏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行政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吕建国、沈智强、徐祖伟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弓沙沙、王颖、王立夏、王丽玉、王桂鹏、邓海琳、卢昌中、刘跃辉、孙凤娥、朱霞萍、汤军民、余晶霞、宋晓亭、岑丽珍、张乃寒、张怀印、张洁晶、张维庆、张雄伟、张静、李兵、李晓红、李斌、杨玮、沈冰玉、沈丽芳、沈翡、陆明龙、陈永根、陈国强、陈颐博、周雯珺、周静菲、娄亚丹、段志刚、胡利明、赵文颖、倪荧华、倪振东、徐汉勤、徐剑敏、殷云明、高婉婷、曹伊清、曹利民、曹金芳、曹理仰、黄小兰、黄锫、程承、程德理、谢晓静、韩贤慧、蔡伟敏、蔡佳欣、蔡莉英、潘宏等57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六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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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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