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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议题 (2014年9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本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二、审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 三、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 预算调整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吕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截至2014年7月末,我区政府性举债余额为180.75亿元,举债资金主要用于旧区改造及动迁房源购置,工厂用地收储和市政项目前期动迁费用。近年来,我区已进入了偿债高峰,后续三年计划还本金额分别达到了53.81亿元,33.77亿元和42.7亿元(详见附表一)。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2014年全年需归还本金58.98亿元,支付利息约13.1亿元(按200亿元,年息6.55%测算),合计72.08亿元。今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25.06亿元,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15亿元。为此,年初区财政局即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支持的恳求。2014年6月经市财政局综合平衡,市政府批准,给予我区1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全部用于偿债(详见附表二)。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25.06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83.18亿元,同比增长8%;加市级财力补助40.37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1亿元,同比下降2.6%。2014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24.48亿元,同比下降1.3%,调出资金0.58亿元。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对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如下: 1、增加区级财力10亿元,全部是债券转贷收入。 2、增加一般预算支出10亿元,全部安排偿债准备金。 通过以上调整,2014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35.06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83.18亿元,市级财力补助40.37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1亿元,加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2014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34.48亿元,调出资金0.58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 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收到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后,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近年来,本区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2014年初,区政府向市财政提出资金支持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形式,给予杨浦10亿元转贷资金支持。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该笔资金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故提请调整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根据调整方案,增加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增加一般预算支出10亿元,列入城乡社区事务科目,全部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因此,2014年区级财力总预算调整为135.06亿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34.48亿元,调出资金仍为0.58亿元。 初审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收支平衡总体原则,安排支出用途也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建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报告。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转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使用转贷资金。要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及时落实还本付息责任,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 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14年9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专题询问暂行办法 (2014年9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专题询问是指区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报告时,专门就某一方面工作,向“一府两院”负责人或受“一府两院”委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问题并听取答复,是行使法定监督职权的一种具体形式。 第三条 专题询问议题应当是涉及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 议题一般从下列途径中选择确定: (一)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代表议案和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七)其他。 第四条 大会专题询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每次设置两项以上议题。常委会专题询问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设置一项议题。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询问工作。每年10月底前,各工作委员会负责提出至少一项大会专题询问建议议题和一项常委会专题询问建议议题,由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发事项,可由主任会议提出建议议题。 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应根据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并制定专题询问方案,提出专题询问目的、召开日期、地点、主持人、出席对象,以及与专题询问有关的其他事项,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 大会秘书处和常委会相关部门应根据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在前期调研中,要重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第六条 区人大代表应根据所选议题参加大会专题询问,各代表团负责做好相关组织准备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参加常委会专题询问,并做好提问准备。参加前期调研的工作委员会委员可以应邀列席,并提出询问。 根据议题所涉及的工作,“一府两院”负责人和受“一府两院”委托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会答复询问。 第七条 大会专题询问一般安排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后进行。常委会专题询问一般安排在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后进行。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人提出问题应一事一问,紧扣议题,言简意赅,每次提问一般不超过2分钟。听取答复后,询问人可就同一问题进行补充追问。询问人可就询问内容要求被询问人提供相关材料,被询问部门应如实提供。 被询问人应针对问题认真答复,不得推脱或回避,答复一般不超过5分钟。如遇疑难复杂问题,经主持人同意,可适当延长答复时间。如答复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以承担主要职责的部门为主进行答复,其他部门作补充答复。如不能确定主要职责部门的,由到会的“一府两院”负责人指定答复。如被询问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经主持人同意可在会后进行答复。如相关内容和材料涉及法律规定的不宜公开事项,被询问人应当作出说明,经主持人同意,可以不予答复或提供。 第八条 大会专题询问后,秘书处简报联络组负责起草专题询问情况报告,并向主席团作汇报。“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应列席会议,并研究落实有关意见建议,闭会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办理情况。 常委会专题询问后,相关工作委员会应结合专题询问情况和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一府两院”办理。“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办理情况。 第九条 暂行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明依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9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明依同志因工作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明依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情况的报告 区科委主任 王志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杨浦将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这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明确在重点产业中寻求突破,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坚持调结构、促转型,坚持“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产业发展方向,落实好产业发展配套措施。 一、发展现状 (一)扎实推进产业的升级与转型 “十二五”以来,我区克服了经济波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3%,2014年上半年占地区生产总值(不含烟草)比重7.6%,按照目前态势可以完成规划年均增长20%左右的目标。 1、优先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电子信息类企业数1200余家,从业人员近4万人;2013年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88亿元,其中信息产品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62亿元,年增长率约为5%,占比3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26亿元,年增长率约为27%,占比67%,经营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以创智天地为核心,辐射江湾五角场地区的杨浦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聚区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全区共有市经信委认定的软件企业215家,数量位居全市各区县第四。我区在电子商务服务、互联网应用、软件及系统服务等领域形成特色和优势,上海完美世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复旦微电子、易安信信息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上海扬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2013年杨浦区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区。 2、积极培育以云计算、物联网、节能环保等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云计算产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上海市云计算创新基地”、“上海市云计算促进中心”落户杨浦。至2013年底,杨浦集聚了179家云计算企业。形成云计算产业政策体系,发布了《关于上海市云计算创新基地建设优惠政策》,编制《上海市杨浦区云计算创新基地建设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以“基金+基地”模式推进产业发展,推进上海市云计算创新基地建设,努力构建云计算创业孵化器、云计算企业加速器、云计算总部基地、云计算人才实训基地“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云创新”和“云孵化”两基地共拥有160余家云计算产业链相关企业,其中包括上海电信互联网部、IBM、卡巴斯基实验室、AMT、上海高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云计算概念企业,2014年7月,上海经尔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与会的五家企业之一代表大数据领域参加了市委书记韩正召开的互联网经济调研会。物联网、节能环保产业也不断发展壮大。2011年“上海市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获得市经信委的授牌,产业载体建设稳步推进,建立了上海市物联网科技园,园内新建的7000平方米大楼已完工,科技园建筑总面积达到17000平方米。充分发挥上海市物联网科技园和杨浦创业中心物联网孵化器的产业集聚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集聚了一批物联网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的企业,培育了一批具有商业模式影响力的物联网企业,到目前为止基地集聚物联网企业80多家。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在新江湾城、延吉街道等社区和五角场商圈开展了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全区共有各类节能环保企业数量310家(其中从事污染治理和环境服务领域的企业占31%,从事建筑节能领域的企业占21%),实现区级地方税收3163万元。 (二)不断优化产业转型的创新环境 1、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创新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十、百、千”工程。(即:“十二五”期间,实现10家企业上市 、培育100家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年新增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截止目前,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000余家,市级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累计37家,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累计63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228家。区科委重点联系的科研院所共有14家,2013年14家科研院所共计贡献区级税收1.14亿元。共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家,分别占全市的14.3%和10.8%。共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0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23个,分别占全市的25%和21.3%。二是以企业为主体承担了一批科技项目。区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市级创新项目,扶持初创期企业渡过自主研发向产业化发展的阶段。2011年至2013年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专项资金9亿元共扶持了250个项目,涉及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创新产业体系、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国际化水平和区政府决策的重大项目等。“十二五”以来,完成技术合同共登记3800余项,成交金额45亿余元;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基金立项185个;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共90项。企业和园区共获得张江专项资金项目33个,8077万元。2011年至2013年全区专利授权1.18万件,其中授权专利发明3960余件。 2、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实施高校实验室开放及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政策,成为全市首个市、区双向补贴配套的区县。二是开展重点科技企业定点联系工作,制定党政领导班子联系重点科技企业工作计划,建立重点企业项目跟踪联络机制,做到重点企业项目申报特别通知提醒,申报项目上门辅导,定点定时沟通,有问题第一时间了解尽力帮助解决,确保对重点科技企业的优质服务。三是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成立“杨浦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后援团”、“杨浦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四家律师事务所与杨浦科技创业中心结对等方式,有效的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重视专利申请,推进政府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为区内40家还未申请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科技企业及软件企业实现发明专利零的突破。 3、科技园区成为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至2013年底,杨浦先后成立了20家科技园,共有载体面积153万平方米,园区入驻企业4986家,其中产税企业4426家,从业人员约8万人,2013年全年税收户管在科技园区的企业完成地方三税4.4亿元。大学科技园在区域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共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7家,占全市国家大学科技园总数的53.8%。同时,科技园类型形成多样化,除区校合作外,市区合作、区所合作、区企合作建设科技园区也不断涌现。按照“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办园理念,各大学科技园和专业科技园在发展中明确定位,产业特色正逐步显现,各科技园的科技企业和特色企业比例均在50%以上,有的可达90%以上,以电子信息和现代设计为主体的新型主导产业开始萌生、发展,并正在形成产业集群,开始带动区域产业升级,正成为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发展亮点。 (三)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为解决园区和企业普遍反映的区域产业政策多头管理、条目复杂、不便于操作等问题,2014年上半年区发改委牵头制定了《杨浦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形成“1+6+4”的政策框架体系(“1”为产业发展目录,明确重点支持发展领域;“6”为主体政策,针对产业发展的不同主体分为总部、“两个优先”、科技金融、楼宇经济、园区、基础性产业等六类;“4”为配套政策,围绕产业发展要素形成人才、创新服务、创业、生态文明建设等四个方面)。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领域的各类企业度身制订一系列完整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二、存在困难和瓶颈 1、产业集聚不明显。杨浦区除现代设计产业有一定规模外,其他产业集聚还不够明显,企业间相关性较小,产业关联度低,不利于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并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偏多,龙头企业数量及规模不够,难以形成上下游联动发展格局。 2、载体发展空间受限。产业发展载体空间不均衡,可供开发的商务面积主要集中于滨江地区和大型国企,空间扩展有限,新增载体成本较高,不利于培育新兴产业集聚。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调整难度较大,产业载体空间略显不足。 3、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各高校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溢出效应还不够充分,“三区联动”核心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高校科研成果在区域内的直接实施转化形成产业化的机制还有待完善。张江杨浦园、各科技园区、各经济园区的管理体制还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功能引导,对园区的考核还停留在以经济指标为主的阶段,对产业集聚的约束性要求不强。要以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为出发点,处理好科技企业户管落在科技园区或街道(镇)的利益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努力抓好“十三五”规划前期思路研究与2015年发展思路谋划的有机衔接,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认真谋划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 1、深化三区联动。一是梳理区政府与各大学战略合作协议落实情况,深化与复旦大学共建复旦创新走廊的规划和建设,与同济大学共同提升环同济知识经济圈功能,启动同济设计一场三期工程,推进上海交大杨浦智慧城市研究院(筹)在杨浦的发展,推动交大技术转移中心面向杨浦开展技术转移和对接工作,支持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杨浦智能化创新中心建设。二是推动与大院大所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与二十三所、电控所等加强物联网、北斗导航等领域合作。推进东方网多媒体智能终端项目在杨浦的示范应用。推进上海物联网科技园、仪器仪表所科技园建设。三是进一步拓展联动的范围。深化与美国旧金山湾区的合作。 2、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十百千”工程。完善重点科技企业库、高速成长企业库等特色科技企业数据库和科技项目库建设。深化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强化杨浦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科技企业服务通道的功能,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资讯。二是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落地,开展筹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可行性方案论证和申报材料,积极争取年内获得科技部支持。协调中国联通南方营运中心落户,以联通南方运营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联通沃商店以及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开展与IBM(国际商业机器全球服务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杨浦区云计算基地发展,推进区域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鼓励公司将业务逐渐注入杨浦。 3、优化创新环境。一是以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为契机,继续遴选、谋划一批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商业模式上具有原创性,产业发展上具有示范性的战略新兴产业化项目,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二是结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十三五”规划要求,系统回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经验,找准问题、突破瓶颈,开展软课题研究。主要选题包括:创新型试点城区思路研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张江杨浦园体制机制研究、创新服务体系研究等。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推进高成长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帮助其申报市级专利试点企业、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帮助高成长企业制定企业专利战略。 4、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启动张江杨浦园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目前区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和区科委园区管理科的职能,组建张江高新区杨浦园管理委员会,着力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努力实现改革和发展目标。二是积极承接张江组织的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争取先行先试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积极发挥社会化组织的积极作用,培育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东部分中心(筹)等服务机构及上海市云计算促进中心等行业组织做大做强、发挥作用,促进产业的集聚发展。 “十三五”期间,杨浦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继续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理念,紧密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和专业人才,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产业空间、提升产业能级、形成产业集聚,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形成支柱产业,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为上海打造“具有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知识型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十二五”期间杨浦“两个优先”发展的产业,也是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重要监督议题。本次会议审议其中一个优先,即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在教工委成员的基础上,邀请了部分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代表和专家,成立了专题调研组。7月10日,调研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暨动员会,邀请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常委会主任魏伟明到会并作动员讲话。调研活动开展以来,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区科委的自查工作报告,实地视察了复旦大学科技园、同济大学科技园,湾谷科技园、云计算创新基地等园区,分门别类召开了5场座谈会,深入了解本区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园区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等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下面,简要汇报调研情况。 一、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十二五”以来,区政府始终坚持“三区联动”、创新驱动,下大力推动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3%,增长态势良好。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不含烟草)的比重由2010年的5.1%提高到2014年上半年的7.6%。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上半年出台的“1+6+4”的产业政策体系更加聚焦“两个优先”产业发展,“基金+基地”的投融资体系、“人才+项目”的引才模式以及“院士工作站、大师工作室”等特色服务平台,在推进相关产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作用。载体建设有新进展,科技园区数量和载体面积分别由2010年的13家和84.25万平方米增加到2014年上半年的20家和153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区7家,占全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总数的53.8%。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呈现初步集聚状态,本区相关企业在电子商务服务、互联网应用、软件及系统服务等领域有一定的优势,经营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全区信息产业总收入由2010年的117亿元提高到2013年的188亿元。创新创业效果突出,201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6%,高于全市3.3%的比重;“十二五”期间累计专利授权1.18万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共3800余项,成交金额45亿余元。不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每年培育各类创业企业600余家,进一步扩大“创业杨浦”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发现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政府相关管理服务职能分散在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委、科委等部门,相互之间推动产业发展形成合力不够。园区办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影响服务、协调等作用的发挥。针对科技园区外的科技企业,相关服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缺位。同时,围绕政府的投入资金和扶持项目,有关综合效益的跟踪分析不够。二是信息交流不够有效、个性化服务不够到位。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的内容繁多,形式较为单一。公共服务体系外的个性化服务不足,搭建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不够,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三是科技园区载体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够高。一方面,成长型科技企业受到场地不足的制约,有些离开杨浦到外区发展。另一方面,科技园区入驻企业中,非“两个优先”产业也有一定数量。 (二)产业发展尚需进一步集聚。一是总量较小。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不含烟草)的比例在6%左右,且“十二五”以来增长幅度逐年下降,2011年到2014年上半年增长幅度分别为20.4%、19.1%、18.5%和16.5%,未达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年均增长20%的目标。二是规模效应不明显。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不高,集聚效应不明显;云计算、物联网、节能环保等产业企业数量仍然较少、能级仍然较低。三是龙头企业匮乏。本区相关产业缺乏引领、集聚产业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本区百强企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只有11家。 (三)区域资源优势仍未充分释放。一是科技园区对产业集聚发展的推动力不足。本区20家科技园区分布较为零散,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低、产业集聚不明显,园区间协调联动发展的效应没有显现,科技园区与区域内五大功能区之间优势互补、产业互补、资源互补的协同发展局面还未形成。二是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够明显。本区创新主体的科研实力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尚显不足,区域智力优势与企业人才需求之间匹配度不高,知识产权应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的成效不够,“十二五”以来本区专利授权量1.18万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仅认定90项。三是科技金融服务本区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效不够强。融资渠道不够通畅,服务平台多样性不足,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的契合度不高,融资难问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仍然较为突出。 三、几点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以“服务”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一要加快服务管理职能整合。抓紧对张江杨浦园管委会及办公室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落实,配强人员力量、统一归口管理,提高效率和水平,形成具有杨浦特色的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二要完善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加强需求分析,增强企业服务的交互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探索针对科技园区外的科技企业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做到全覆盖。做好“1+6+4”相关政策的解读和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拓展渠道、丰富形式,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支持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融资引才等提供专业化服务。三要提升服务人才工作水平。继续深化实施“3310”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为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的迸发提供正能量。 (二)以“集聚”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一要切实找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加强分析研判和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加快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和支撑点,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落地,为相关产业后续发展打好基础。二要着力加强领军企业的引进与培育。以政策为导向,以平台和项目为抓手,聚焦招大引强。深化服务引导,助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为行业领军企业,不断提升本区企业的发展能级。三要谋划拓展产业载体空间。正确认识科技园区载体“增量有限”的实际,优化规划布局,坚持产业导向,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园区“内涵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创新”为要务,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一要进一步深化“三区联动”。完善机制、拓展平台,加强协作联动,努力促进产学研无缝链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投入方面的引导作用,继续做大做强“两个优先”产业发展,在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程中有所作为。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研究,突出“四新”经济的谋划布局,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构建“以科教为特色、以服务经济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二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机制。优化金融服务运作模式,完善投贷联盟运行机制,切实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三要打造科技园区发展升级版。加强对科技园区整体的规划管理和产业布局,分类扎实推进,大学科技园区要在完善产学研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大学相关资源社会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专业性科技园区要立足特色,坚持产业导向,不断推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同时,结合五大功能区的发展定位,进一步谋划实施产业发展与功能区建设协同推进战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9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明依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吴冰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宋南晖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莉静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峰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慧越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金为群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杨重辉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褚亮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郭惠莉、王阿喜、叶和忠、刘国良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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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题 (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草案)》;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杨浦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推进情况的报告 区审改办副主任 杨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区县政府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今年以来,杨浦区积极落实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以推行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为抓手,紧扣审批事项清理、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标准化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速增效,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 (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调整完善机构设置 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审改”)工作。今年3月底市编委出台《关于调整本市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有关问题的意见》(沪编〔2014〕127号)以后,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明确要求。4月初,杨浦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完成了相关调整。按照“上下对应、精简效能、平稳有序”的原则,审改工作改由区编办牵头,审改办设在区编办;区编办设立审改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牵头单位调整以后,区编办、监察局及时对接、密切配合,审改工作各项措施推进有序、落实有力。 (二)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编制公开“权力目录” 区政府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列为今年区政府实事项目,明确由区审改办牵头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3月27日,本区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该项工作“全面清权、优化确权、阳光晒权、监督制权”四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1、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涉及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部门(单位)严格把握“宁多勿缺”的原则,以“权力主体全覆盖、权力内容全覆盖”为目标,对涉及本部门(单位)、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以及政务服务进行彻底排摸,逐项梳理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地点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建议。经汇总,全区涉及行政权力的部门(单位)有46家,梳理填报行政权力共6221项(存在因部门、单位理解偏差误报的情况,下同),其中,填报行政审批共1820项(12个街镇有重复)。 2、试点先行,确认权力。针对行政权力自查填报呈现的“概念不清、依据不明”等情况,区政府决定引入第三方审核确认机制,聘请市政府法制办所属市行政法律研究所开展基础性工作,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对权力清单的评审指导,规范行政权力分类,明晰权力界定,准确、缜密把握权力清理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先试点再推进”的方式和“二轮确权”的程序。区发改委、建交委、公安分局、四平路街道4家试点单位的行政权力目录(草案)、其他非试点行政机构目录(草案)已分别于7月中旬、8月上旬完成。目前,以“区级——所涉行政机构——所涉审批事项”为脉络的行政权力清单已初步形成。 3、推行公示,逐步公开。在加强问题梳理,总结可推广模式的基础上,采取“先公示再公开”的方式,稳步实施“阳光晒权”。7月23日、9月19日、9月26日,本区行政权力目录(草案)已分三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至10月12日。公示期间,一是于9月23日举办行政权力目录事项登记实务培训,加强梳理遗漏事项、规范事项内容,细化事项信息;二是委托市政府法制办所属上海法制研究所于9月25日、10月11日分组召开专家学者论证会,研究鉴定目录(草案)的准确性;三是根据最新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沪府发(2014)54号)同步调整目录(草案);四是就调整形成的目录(草案)由各部门(单位)再次征求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予以确认,并最终形成拟公开目录,调整以后,本区行政权力共4407项,其中,行政审批514项。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已于10月2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本级和区级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目录,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权力目录将于11月底前分两批公开。 (三)完善机制、优化服务,推进深化效能建设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期限。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探索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制度,试行招拍挂项目备案和土地出让合同手续同步办理,有效地压缩了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立项时间。企业登记审批方面,在工商、质监、税务等三部门“一照二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将统计局“统计登记证”纳入,实现“一照三证”联办,同时,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一口收件”、“并联审批”、“一口发件”。5月中旬启动“一照三证”办结时限(公开承诺)提速试运行,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工作日,6月下旬起调整为5个工作日。区商务委协同区投促中心、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将原来的咨询窗口扩充为咨询、受理窗口将新设外资企业审批受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投资服务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实现建设单位从土地使用权取得到施工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期限由409个工作日压缩至175个工作日(基于建设单位送审材料完备的情况)。 2、加强“一门式”受理服务大厅建设。推进现有“一门式”受理服务大厅建设,以“便利、便捷、高效”为宗旨,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集中11家涉及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进驻区建设工程受理服务大厅,设立18个服务窗口,实现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由各职能部门分头分散办理向统一平台集中公开透明办理转变;企业办证服务大厅增设外资审批服务窗口,目前,进驻服务部门21家,服务窗口25个。同时,在实行“一口收件”的基础上推行“一口发件”。此外,完善短信提示服务,增设“企业领证短信通知”功能,6月15日已开通试运行。 3、加快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目录编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7月底,已就各部门(单位)拟进驻本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开展了调查摸底。经汇总,各部门共填报拟进驻事项164项,其中,《上海市进驻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基本目录》事项为125项、非基本目录事项为39项;直接办结事项22项、非直接办结事项142项;常态办理事项162项;联合办理或同步办理事项8项;拟设置前台受理窗口51个。 今年以来,我们还落实抓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的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落实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企业登记注册改革等本市行政审批重点专项改革工作。其中,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积极贯彻新出台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评估完善《杨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杨浦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联合会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和项目代建制度,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竣工验收要求等。通过《办法》的实施和联审机制的运行,进一步规范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工作。企业登记注册改革方面,参照自贸区市场准入制度,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降低准入门槛,本区企业设立实行内外资一致的“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口发件”登记服务模式,大幅缩短办照期限。及时做好暂停个体验照和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张江园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方面,杨浦分园积极开展绿化市容类、预防性卫生审核类、企业登记注册类等试点, 设置园区服务专窗、落实专人、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审批事项地域判定。 二、存在困难和瓶颈 (一)区级政府简政放权缺少政策支撑和衔接机制 按照法律规定,区级政府无权自行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上而下的特点决定了区级政府没有主动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抓好市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而在承接市下放至区事项的过程中,存在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还未出台相应的细则而无法实施的情况。因此,缺少政策支撑和衔接机制,造成区级政府在推动本级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面较为被动。 (二)行政审批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政府各部门大多独立建网,从而造成各部门信息难以整合和共享;且大多数市与区级行政审批机关的系统不相通、也不兼容,无法实现信息对接和传输,由此造成了审批信息分散、资源浪费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落实、积极推进、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方面工作,重点抓好: (一)加强行政权力目录的动态管理。按照《区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权力依法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权力事项,及时公开。按年度编制行政权力目录,统一发布,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制度。形成部门批后监管工作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制定每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制度,包含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处理和工作要求等。分离行政审批的办理权和监管权,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三)试点启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目录管理,严禁目录外审批。以商务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绿化市容局为试点,启动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建立办事指南社会公开评价、动态完善制度。结合本区市民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窗口化、集中化、标准化的“一门式”审批。 关于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也是实现依法治区、不断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区政府积极落实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按照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的原则, 通过整体规划和分步推进,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审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督促和支持区政府依法推进审改,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内司工委成员为主体的专题调研组。第三季度以来,调研组深入了解本区审改工作情况。区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视察并两次听取本区审改情况介绍和通报;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区企业办证服务大厅、区建设工程受理服务中心,与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实地了解本区一门式受理服务情况;专程赴浦东了解浦东新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做法;邀请社会组织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权力清单进行评估,先后两次听取评估情况汇报;召开专题调研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一)清理审批事项 通过全面排摸,明确全区涉及行政权力的部门(单位)有46个,梳理汇总行政权力5729项,并从是否保留、取消、合并或新增等方面提出清理建议。 (二)优化审批流程 一是压缩新设企业办证审批时限。今年以来,在企业办证中本区开始推行“一口收件”、“并联审批”、“一口发件”,将“一照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定为工作目标,即工商3个工作日,质监、税务分别为1个工作日,统计证当场办结。自春节试运行工作启动后,通过平台技术支撑、部门间流转的磨合,减少了办事人员往返递交材料和等待的时间。从7月1日起,新设内资企业办理时限由以往的10个工作日逐步减少到5个工作日。来本区办理内资企业登记审批的办事人员,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在窗口“一口收件”后的第6个工作日拿到“一照三证”。二是压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中周期长、流程复杂现象,通过整合审批资源,建立“一门式”受理服务中心,由 11个职能部门开设18个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使办理向便捷、高效转变。 (三)试行“权力清单” 采取“先公示再公开”的方式,稳步实施“阳光晒权”。以区发改委、建交委、公安分局、四平路街道为试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目录(草案),并逐步在网上公开各项行政权力目录。权力清单的公开,有利于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这也是本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率先发布的“权力清单”。 二、存在的问题 本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成效不断显现,但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相比,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迫切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繁重。 (一)审改工作有待深化和拓展。行政权力目录虽然已经公开,但在实施上仅仅是起始阶段,缺乏相应的审批操作细则和告知办事须知等服务信息,审批过程中还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亟需抓紧准备,深入研究对策,使所有的审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进入角色,正确履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有待突出重点、深化细化。企业和群众对加大审改工作力度的呼声较高,普遍感到目前取消的审批事项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二)简政放权中存在“放管脱节”的问题。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时,确定了由区政府承接办理有关事项,但是有的尚缺乏具体依据和衔接机制,使审改工作难以及时全面落实到位。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经验不够、能力不足、办法不多,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作保证,容易出现监管真空。 (三)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由于近年来政府部门建立网站的独立性,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政府部门与市相关部门之间,大部分电子政务网不兼容,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利用,直接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提高。 (四)行政运行不够规范、不够透明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目前一些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有的实际操作还不够透明,审批标准、条件、流程、时限的公众知晓度不高,审批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容易引发诉讼案件。 三、几点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四点意见。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 要在深入总结今年以来四个部门和单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目录公开后编制具体操作规范的试点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不断积累经验,为全面有效地推开打好基础。要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并注重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注重放管结合,以制度确保审改成效 要正确把握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的关系,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要建立实施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动态监管、自律监管、分类监管等措施,使每一项行政审批都始终处在制度的有效监管之中。要积极探索相关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对于属市级层面权限范围内解决的问题,在妥善做好工作的同时,积极地向市里提出建议,争取尽快解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强化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确保审批各环节无缝衔接、有序顺畅,增强审改的系统性和耦合性。要积极打造相通兼容的数据交换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要加强对审批流程冗长、审批效率低下问题的检查,分析原因,采取对策,切实整改,努力在减少环节、压缩时间、简化程序方面下真功夫,提高取消项目的“含金量”,并加强评估、考核、问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四)规范行使审批权,提高服务水平 要加强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在权力清单建立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和告示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企业、群众的知晓度。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和细节,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注重向初次前来办事的人员详尽地告知应提交的各种材料等准备事宜,真正让企业、让群众感受到负担减轻、办事方便,感受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法检查工作办法 (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 第二条 执法检查是指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的检查,是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执法检查的议题应当是涉及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 议题一般从下列途径中选择确定: (一)代表议案和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三)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七)其他。 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应在每年12月底前,提出执法检查建议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发事项,主任会议可以及时提出建议议题。 第四条 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一般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组成人员可从常委会组成人员或有关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也可以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 第六条 执法检查组成立后,应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时间节点、内容重点、人员安排,以及其他与执法检查工作有关的事项等。 第七条 执法检查组应加强与被检查部门沟通,及时告知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并要求其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第八条 执法检查可以综合运用听取情况汇报、开展专题视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全面真实地了解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包括: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三)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执法检查报告也可以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第十条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时,可以采用专题询问的方式。 第十一条 执法检查组应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执法检查报告,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由“一府两院”落实办理。 “一府两院”应在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印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 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加强对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2014年杨浦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浦区人民政府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社会共同努力,以创建品质生活示范区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环境安全为保障,围绕“双创”工作,深入推进本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年,也是落实本区“十二五”环保规划和推动城区转型发展的关键年。 杨浦区人民政府坚持环保优化发展的理念,以深化改革为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本区全面完成了污染减排和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加快推动了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和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加快破解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1-8月,空气污染指数API优良率93.4%(目前市对区的考核指标),区域平均降尘量为5.4吨/平方公里·月。市控3个断面综合水质指数平均值为1.72,区域16个监测断面综合水质指数平均值为1.66。市环境保护系统政风行风满意率测评86分,列中心城区第一位。 二、主要做法 (一)以深化改革为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区域环境容量评估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2014年度全区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修订《杨浦区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二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衔接。三是严格执行环保部和市环保局规定的环评审批公示时限,同时压缩全程审批时限,在杨浦区环保局网站全文公示环评报告书(表),提高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四是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整体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启动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并完成初稿工作。五是根据杨浦区新一轮总体规划的制定要求,启动区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六是通过杨浦区“十二五”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中期评估。 (二)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打好“降扬尘、控PM2.5”持久战。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在全市率先探索扬尘污染第三方量化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年初,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正式运行《上海市杨浦区扬尘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办法》,相继制定了《杨浦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杨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杨浦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指标分工考核的方案》,将上海市下达给我区的37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定期上报。二是开展 “三路”、“两口”专项整治。开展军工路、海安路、杨树浦路和大连路杨树浦路路口、大连路周家嘴路路口扬尘专项整治。在海安路试用科技降尘手段,安装喷雾降尘装置,效果明显。三是严格措施,加强检查和整改。下发《关于完善杨浦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现场检查,对于达不到扬尘防治要求,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市场推出机制。四是推进工业和社会生活源VOCs的治理力度,配合查处黄标车违法进入限行区行驶行为,完成38家敞开式干洗店检查和8000辆机动车尾气监测监管。 (三)注重依法行政,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推进完成政府实事项目,完成推进上海弹簧垫圈厂、上柴铸造车间和上海起重机运输机械厂关停并转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扬尘污染、餐饮企业油烟气等专项行动。1-8月,完成1家渣土码头、2家非法堆场关闭,限期治理2家违法排污企业,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处罚金额25.1万元,发出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四)做好环境安全工作,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完成区内18家放射源单位和10家Ⅱ类射线装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重点抽查工作。二是会同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源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共计发现闲置放射源45颗,做出计划妥善处理。三是加强危废和医废的日常管理工作,截至8月底共回收联单1040份。四是对《杨浦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手册》进行修编,按计划年底前完成。五是完成东方水产中心液氨泄漏事故和电站辅机厂放射源丢失事故2起环境应急演练。六是做好“亚信峰会”期间环境安保工作,开展区内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自查和检查66家次,保障峰会期间环境安全。 (五)倡导绿色生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一是积极推进公共绿地建设、道路绿地新建。目前,新建、改建11个集绿化和休闲功能的街头绿地,新创建1条市级林荫道,完成新建绿地3.07公顷。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目前已完成85个机关单位、194家教育单位、13个公园、34个菜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是开展居住区分类减量工作。全区累计完成420个居住区的分类工作,整体分类覆盖率达到48.1%,覆盖分类家庭约20万户。四是推进餐厨垃圾处置,杨浦区餐厨垃圾处置率可达到75%。预计我区今年生活垃圾处置量将减少到平均893吨/日。 (六)结合“双创”和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全社会参与环保。一是将双创工作与当前环保重点工作相互联动,相互促进,打好“组合拳”,制定了《杨树浦路、海安路和军工路扬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了13项任务分解表。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环保。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并悬挂300多条横幅,发放环保袋等宣传材料2000份,推进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三是坚持投真情、办实事,见成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双百”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1-8月,受理各类信访投诉690件,办结率为100%,同比减少6.6%。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24件,办理和复查工作均圆满按时完成。四是积极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完成新江湾街道涵碧景苑等10个区级绿色小区创建。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效能。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环保队伍转变作风,增强活力,把发扬“四敢精神”、提高“五种能力”落实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二是开展移动执法全面应用,通过移动执法试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智能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推进环境监测能力达标建设,推进监测站站房装修、电力扩容等工程项目。四是完成环境空气质量AQI分区实时发布工作及相关舆情应对工作。五是完成新建杨树浦港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4年,杨浦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压力与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扬尘污染仍是影响我区空气质量重要因素。虽然扬尘绝对值与去年持平,但是离杨浦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建设“品质生活示范区”的目标还有差距。我区正处在大转型大发展时期,建设工地每年保有量在150-200个,扬尘污染源较多的现状将持续一段时期。二是内河河道的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受泵站放江、截污纳管工程未完成,初期雨水、部分生活污水、道路保洁污水等进入河道等因素影响,河道污染难以控制。三是我区还存在部分环境风险企业。同时,噪声、油烟气以及电磁辐射等非工业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逐渐凸现。环境安全的动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化等能力还需要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法条内涵,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贯与考核工作。二是条块联动,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三是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四是深化燃煤(重油)锅炉的排摸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今年在各街镇的配合下,排查出4台燃煤小锅炉,年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关闭,完成无燃煤区创建,年底前完成对职能部门和街镇考核。五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拟投入1亿元建设春江路、虬江码头路、共青路、浚浦局路、杨树浦路、军工路6条道路的截污纳管工程公共道路管网,年内完成项目招标程序和施工许可的办理。加快推进大定海排水系统杨树浦路支管建设,预计11月开展施工,力争年内完成;力争年内完成丹东、松潘排水系统项建书编制、上报和评审,启动工程可行性和初步设计的编制。 (三)严格环境监管和加大环保宣教。认真开展对水、气、噪声、油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放射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察;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等专项行动;完成《上海市杨浦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市杨浦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完成杨浦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手册的修编工作;做好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对全区307个居委会书记主任进行环保法培训,开展“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宣传活动,完成第3轮区级绿色学校复评、2个市级安静小区创建、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关于本区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晓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本区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 并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把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十二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的实施并通过中期评估;基本完成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污染减排和环境建设目标;以降扬尘控PM2.5为重点,同时加强对水、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的监督管理和环境安全监察,军工路、海安路、杨树浦路等重点区域扬尘专项整治和砂石料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关闭1家渣土码头和2家非法堆场,完成3家污染工厂关停并转迁;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不断完善和深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1-8月,区域空气质量AQI优良率77%,平均降尘量为5.45吨/平方公里·月,处于全市17个区县第8位;区域河道市控3个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71%,区控16个监测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67%,较2013年同期水质有轻微改善。 二、主要问题 杨浦区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城区基本建设任务较重,扬尘控制、废气排放、水体污染、噪声扰民、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问题和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一)环保监督和发现处置机制还不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强。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治理工程,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工地和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水体污染、社会噪声扰民和企事业单位排污等分别由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环境监管的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不足,对各类社会环境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置能力还不够强,长效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政府各部门环保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区域污染源点多面广,形成的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我区各类工地年保有量在150-200个,渣土、砂石料运输量大,建拆房、堆场搅拌站等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造成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较差,与规划目标和市民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汽车修理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等矛盾在有的地区仍较突出;截污纳管和排水系统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内河水质间歇性黑臭现象反复出现。 (三)环保宣传的覆盖面和宣传力度还不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国家和上海的环保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然而我区当前的环保宣传和法制教育呈碎片化,主要集中在几个时间段和宣传点,深度、广度和时间上的连续性不够。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环保宣传实效。要创新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的活动方式,进一步激发政府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和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 强化政府部门的引领和示范表率作用,提升环保宣传实效;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类媒体普及环境与健康科学知识,逐步形成倡导生态文明、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要广泛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及时曝光剖析环境违法案件,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开展新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学习,把该条例尽快落到实处。 (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提升环保监管绩效。要切实厘清政府部门与街镇的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下沉考核管理和财力物力资源,发挥好街镇的综合协调平台作用。要突出降扬尘、控PM2.5的污染防治重点,完善职能部门之间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负其责,主动担责,形成合力,实现扬尘污染源头管控;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渣土和砂石料运输企业、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绿化和道路保洁单位等的文明作业诚信档案,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优胜劣汰机制;要加强市、区两级环境监测和监管信息的沟通、进一步完善跨区域环境问题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对跨区域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及时回应市民的诉求;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镇的环保责任,强化环保绩效考核。 (三)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区域环境质量。要对区域内工业企业严格依法依技术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和监察,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逐步在区域内各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推行扬尘自动检测,并与区域降尘和道路降尘监控点数据一起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要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加大区域内黄标车的禁行执法监管,加快推进黄标车的淘汰;要完善环境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建立环境污染的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对扬尘、餐饮油烟废气排放、企业和公共场所噪音污染等的执法监管;要规划先行,标本兼治,加快截污纳管排水管网和排水泵站建设,从源头解决本区一些住宅小区雨污水混接和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以上初审意见,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陆志平的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伟为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杨慧为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李凌云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行政二庭副庭长; 任命陈红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范国兵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忠伟、李维平、尹立新等三位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夏芳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八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议题 (2014年11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本区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 三、审议关于召开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六、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检查本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年8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制度正式上升为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了推动该法在本区的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执法检查安排,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内司工委成员为主体的执法检查组,并从三季度起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开展视察并先后两次听取区司法局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汇报;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设在动迁基地的老韦调解工作室、四平路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听取有关街道关于《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到区法院了解诉调对接情况,听取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调研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区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杨浦的和谐稳定。 (一)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 目前,本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31个,人民调解员378人。先后建立驻法院、驻劳动仲裁院、信访矛盾处理部门等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房地物业、知识产权、金融、妇女儿童、消费者权益等8个行业调委会。纵向形成区联调委、街镇调委会、居委调委会、楼组信息员组成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横向与公安、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消协等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实行对接。 (二)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 本区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成立医患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建立由市和区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民营医院等42家医疗机构组成的联系网络和联动机制;成立区联调委驻劳动仲裁院工作室,实现接待、调解全过程参与,构建本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直接进驻区交警支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 “一站式”服务;成功探索了调解协议书作为保险理赔依据的有效途径。 (三)调解纠纷效能不断提高 本区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创新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源头预防和前端稳控方面,扩大“大排查、大调解”网络覆盖面。建立访调对接,提高旧改、信访等疑难复杂矛盾的化解合力。2013年全年受理各类纠纷15267件,化解成功率达90.76%。其中化解医患纠纷235件,劳动争议340件,交通事故纠纷1129件,轻伤害案件105件。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本区人民调解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以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本区涉及相关领域的专业性纠纷数量不断上升,人民调解已从以过去的居民邻里、婚姻家庭、房屋纠纷向房屋征收、物业管理和医患、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方面延伸,已经占到受理总量的50%以上。这些专业性纠纷与不断出台和完善的法律政策的关联性日趋紧密,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仅数量多,而且以往较少涉及、调处难度加大,本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比例偏低,调解经验丰富、技巧娴熟的人民调解员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逐渐退出,从整体上看,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能力水平难以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维权意识和调解需求。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应需要不断扩大 不少简易民间纠纷的当事人不知或不愿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纷争,群众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和成效还缺乏广泛深入地认识,人民调解所特有的便捷性、亲和性、低成本等优势还需要充分发挥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其法定的权威性还需要树立,其社会效应还需要不断扩大。 (三)人民调解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运行的能力不强 长期以来形成的现行人民调解组织管理体制较多依赖政府扶持,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人民调解组织自治性的增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运行和发展不利,影响了本区人民调解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提高,影响了高素质专业调解人员的引进,也导致了相关人员缺乏自主意识和自治动力。因此,《人民调解法》明确人民调解组织的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性质未能充分体现。 三、若干意见 本区政府在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的理念、思维和方式支持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提高、新发展。 (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居委、街镇和区三个层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充分体现人民调解所具有的方便、快捷的优势。要注重动态掌握基层社区的矛盾化解工作,支持和服务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地为基层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源头化解能力。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不断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要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的涉老纠纷化解调解机制,继续着力化解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善于借助专业力量、运用专业知识,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法使矛盾纠纷得到公正及时处理,实现案结事了。 (三)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自治能力 要从提高自治能力出发,推进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将协会打造成整合各类资源的工作平台,充分体现群众自治的法定属性。要将协会成员单位扩大到所有人民调解行业、专业领域,不断完善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和管理,以项目化的方式提供服务,支持和推进协会的自主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效应 要继续将《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列入“六五”普法重点内容抓实抓好,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品牌效应,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民间纠纷当事人理性、自愿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五)加强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区法院的业务指导,充分运用庭审旁听、以案释法、资料汇编等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素养。要依托本区法律专家志愿团等专业团队,有针对性地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并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关心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和生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激励和保障机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吕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区级财政收入预算为831800万元,同比增长8%;加市级财力补助403673万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100万元,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250573万元,同比下降2.6%。2014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244773万元,同比下降1.3%,调出资金5800万元。 9月24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杨浦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通过调整,2014年公共财政区级财力总预算为1350573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市级财力补助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未做调整,加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2014年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344773万元,调出资金未做调整。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73907万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收入431376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29900万元、调入资金580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6831万元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67307万元,结余6600万元。 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92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0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4032万元,结余969万元。 为进一步安排好全年预算工作,结合1~10月区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拟对2014年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调整,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调整 区级财力。第一次预算调整为1350573万元,现区级财政收入由年初增幅8%,调整为10%,增加收入1531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财力结算预计由年初预估的403673万元,调整为426000万元,增加22327万元,调入资金由年初4600万元,调整为9600万元,增加5000万元,本次区级财力调整为1393210万元,较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42637万元。 支出预算。年初预算安排后,落实年中新出台的各类政策及刚性支出的增长,需要进行财力保障,同时,由于用款计划及项目实际执行等各种原因需要对有关项目进行调整。 (一)减少、调减项目30281万元。 1、核减张江配套资金4000万元; 2、核减海外人才专项资金1000万元; 3、核减金融专项补贴资金4030万元; 4、核减产业发展资金9270万元; 5、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滞后等调减10254万元; 6、按实施情况核减部分项目支出1727万元。 (二)增加、调增项目68017万元。 由于减少、调减项目预算30281万元,加可用财力增加42637万元,本次调整预算可安排的资金为72918万元,除安排结余4901万元外,本次新安排的项目资金为68017万元。 1、确保教育法定增长,增加教育事业费支出6405万元; 2、市、区1:2比例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资本金4000万元; 3、安排创新专项资金1000万元; 4、补充区维稳资金1100万元; 5、安排区商贸集团及区投控集团原所属园区人员安置及维稳经费2001万元; 6、安排偿债准备金15000万元; 7、机关、事业人员津补贴调整及退休人员补贴费等增加26539万元; 8、安排政务云建设项目3000万元; 9、安排杨浦图书馆迁建3000万元; 10、安排支持重大项目基本建设资金2724万元; 11、安排其它零星项目3248万元。 结余49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53403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98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43125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市级财力补助收入调整为7943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0466万元;调入资金5800万元暂不作调整,动用历年结余调整为1754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717万元。 政府性基金年初安排支出567307万元,现做下列调整: (一)调减项目115290万元。 1、减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921万元; 2、市、区结算相应减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692万元; 3、政策调整等,减少地方教育费附加101662万元; 4、市、区结算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助收入5281万元; 5、市、区结算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农田水利支出6700万元; 6、市、区结算相应减少文化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34万元。 (二)调增项目22466万元。 1、安排截污纳管项目2500万元; 2、安排大定海排水管网改造等13425万元; 3、安排增加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42万元; 4、安排市东中学迁建支出6299万元。 结余5955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7511万元,较年初增加251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调整为6430万元,增加25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不变。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032万元,现做下列调整: (一)调减项目100万元。 减少工业设计院参股资金100万元。 (二)调增项目754万元。 收入增加,相应增加企业主业发展资金754万元。 结余2825万元。 目前市与区财力结算还在过程中,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尚未最后确定。因此,年末如有结余,公共财政预算建议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做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区政府《关于本区2014年 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为125057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为1244773万元,调出资金5800万元。9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区政府提请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又作出有关决议,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调整为135057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344773万元,调出资金仍为5800万元。本次调整主要因为区级财政收入由年初人代会批准的同比增长8%调整为同比增长10%,增加1531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增加22327万元,及调入资金增加5000万元,相加后可用财力增加42637万元。因此,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调整为139321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1382509万元,调出资金仍为5800万元,结余4901万元。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云计算产业发展以及增加偿债准备金等方面。 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573907万元,支出为567307万元,结余6600万元。本次调整主要因为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市级补助收入减少50466万元,彩票公益金基金收入减少12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增加10717万元,相抵后收入减少39869万元。因此,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34038万元,支出相应调整为474483万元,主要是相应减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支出,结余调整为59555万元。 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1万元,支出4032万元,结余969万元。本次调整因为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增加2510万元,因此,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7511万元,支出相应调整为4686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企业主业发展资金,结余调整为2825万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认为,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又符合杨浦实际,建议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 为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 要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强化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注重税收征管和服务,确保实现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0%的目标任务。切实保障重点资金投入,保障各项与民生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管理开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要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工作。新修订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要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 预算调整的报告》的决议 (2014年11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吕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关于本区2014年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 关于本区2014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规土局副局长 张汉陵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区城市规划编制的实施和修改情况向区人大做专项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规划编制 1、新一轮总体规划研究 2014年5月6日,上海市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正式启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区要配合市规土局开展本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发展的目标导向和实施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及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例会制度。制订了《杨浦区新一轮总体规划研究工作方案》,围绕“全球城市”目标定位,聚焦城区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支撑、人口规模与结构、民生和社会事业以及生态环境保障等6方面开展专题战略研究,努力将杨浦融入上海新一轮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布局,实现城区转型发展,功能提升。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年底前形成现状分析和战略研讨报告。 2、专项规划 为改善杨浦东北部地区的排水系统,组织完成了民星南雨水泵站专项规划的编制;为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资源,有序推进地区转型,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启动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规划的编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意见,在全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了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的趋势,提升各区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设施落地和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此外,还开展了滨江南段公共空间与岸线实施规划方案和大五角场创新创意集聚区概念规划研究等相关规划。 3、控规调整 为推进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依法组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类3个(双阳消防站、逸仙220Kv变电站、凉州路内江路至定海路段),社会事业类1个(区失能失智老人照料中心)、保障房1个(296街坊)、开发地块2个(313街坊、二钢厂地块)。 4、控规前期研究 结合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研究工作,开展了杨浦滨江中北段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研究,以更好促进地区发展,提升杨浦滨江中北段地区(复兴岛和军工路地区)的战略地位,积极发挥该地区的后发优势。已邀请了市发改院、阿特金斯公司和市规划院三家设计单位开展杨浦滨江中北段地区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研究。目前正汇总三家单位研究报告,深化杨浦滨江中北段地区发展背景研究,整合优化发展战略定位,遴选细化项目产业并构建产业体系。 在规划编制和调整的过程中,区政府始终坚持开门做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评估、论证、公示等法定程序,多平台(网站、规划展示馆、现场)、多形式(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全方位(高校专家、院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管理人员、公众)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规划编制(调整)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二)规划实施 截至目前,完成规划项目并联审批25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件,建筑面积合计约108.4万平方米(商业办公约58万平方米,住宅约12.4万平方米,社公事业类约38万平方米)。总量持平,结构优化。 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创智天地科技中心二期、国正中心、文通总部办公楼、保利22、23街坊、中外建16街坊、149街坊、君庭广场、149街坊、百联杨浦滨江购物中心、222街坊、106\109街坊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杨树浦发电厂综合改造、96街坊、铁狮门F1地块、湾谷科技园二期、150\152街坊保障性住房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城区发展可持续。 二是严格依法审批。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标准出让土地、核定规划参数、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一书两证”。 三是主动跨前服务。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跨前,积极搭建政企双方的沟通平台。结合市、区管理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为部分建设项目量身定制“项目推进路线图”,对方案初设、部门咨询、规委会审议、行政许可等各环节工作予以明确。通过主动跨前服务,既有利于建设单位更直接地了解政府的管理要求,也有利于管理部门适时引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定位、方案设计等方面更符合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要求。 四是强化科学决策。继续坚持和完善规划专家咨询和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注重集聚规划专家的智慧和规划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优势,加强对区各层次规划、重点地区规划的工作领导,确保规划科学决策。召开区规划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了重点地区规划、规划调整及重点项目规划方案等近33项。 (三)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办理建设项目开工复验灰线33件,建筑面积约62.4万平方米;竣工验收30件,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土地核验26件,用地面积约55.5万平方米;立案处理开工未报10件,处罚款2.1万元,立案查处违法建筑49件,受理12345热线投诉109件,12319举报案件162件。在依法实施规划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 一是不断完善机制。坚持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四到位”制度的落实及建设基地每15天巡视的要求,做好巡视记录,建立双休日网格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各类建设活动,使建设单位和个人能规范、有序进行项目的建设。 二是加强主动服务。向34个在建项目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单,走访区重大工程8处,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区重大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完成复旦软件园、铁狮门F2、F3地块等区重大工程的规划综合验收工作。与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多次协调研究,对20余项历史遗留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摸,分别查找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列出解决方案和途径。 二、存在困难和工作难点 “十二五”时期是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实现跨越式大发展的关键时期,规划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压力与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是城区转型压力较大。杨浦坚持三区联动、创新驱动,初步走出一条老工业城区转型的发展之路,但也面临产业结构调整、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基础设施的改善等困难,需要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目标引领下,进一步加快规划实施的研究,加快推进城区转型发展。 二是宜居环境有待优化。公共空间与公共环境的布局和利用,与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目标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与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基本服务、高端服务等不同层次的公共设施布局需系统性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一是牢牢把握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契机,全面前瞻变化,把握好影响杨浦区未来20年、30年或更长时间发展的重大问题,看清大趋势、大方向,深入研究杨浦区长远发展目标定位的问题,确定杨浦长远发展的蓝图和框架。 二是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法条内涵,不断增强规划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在保持规划严肃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加强“预调”和“微调”。 三是坚持“服务”与“引导”并重,努力提高管理效能,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的关系,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出功能、出形象。 四是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实施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共同参与规划实施,促进城区功能提升、面貌改善。 我们将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握当前发展的良好机遇,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管理,为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2014年度 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4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并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题调研围绕“把握重点地区、重点产业方向,聚焦重大功能和民生项目,综合考虑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等城市发展要素,加强规划动态调整和修编,着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的总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徐雪峰副主任的带领下,成立以城建环保工委委员为主体、邀请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小组,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听取了区规土局关于2014年本区贯彻执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情况汇报,现场察看了渔人码头、保障房基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规划实施项目,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本区2014年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情况做了较全面的了解。 (一)着眼发展,开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一是围绕杨浦经济社会和城区发展目标,启动新一轮城区总体规划编制调研,为杨浦总体功能定位、转型发展提供前瞻性研究。二是聚焦城区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支撑、人口规模与结构、民生和社会事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6方面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三是关注民生和城市基础设施,组织编制了民星南雨水泵站、区域养老设施等专项规划,完成了双阳消防站、逸仙220Kv变电站、凉州路内江路至定海路段等市政基础设施、区失能失智老人照料中心、296街坊保障房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完善制度,强化规划管理。一是完善制度,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坚持区规划委员会会审制度,规范规划调整程序,加强会前协调,发挥规划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人才库作用;主动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引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定位、方案设计等方面符合杨浦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规划指标和功能落地。二是依法实施规划监管,注重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完成复旦软件园、铁狮门F2、F3地块等区重大工程的规划综合验收工作,保障区重大工程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今年立案处理开工未报5件;受理12345、12319举报案件65件;立案查处违法建筑20件,发出限拆决定19件,涉及建筑面积6258平方米。 二、主要问题 (一)规划的法定意识和权威性不强。已批准规划的实施权威性不够,规划的修编和调整比较频繁,重要规划修编、调整变化情况未依法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一些专项规划的前瞻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不够,少数专项规划缺乏条件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二)政府规划信息的公开性、透明性有待提高。市民对城市规划、专业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获知渠道不多,信息源少,知晓度不高,特别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功能项目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够,征求市民和专家意见等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按规定时间以醒目的篇幅和位置公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有时还不到位,对市民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不够及时。 (三)规划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提高。违法建筑、违法搭建等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机制尚需完善,违反规划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市民涉及政府规划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规划许可等的诉求较多,且相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划法定意识,着力推进规划信息公开。政府要带头遵守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应确保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和实施,确因上海市规划、政策调整或区域民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规划调整,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要提高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依法依程序多渠道公开规划信息,提高市民知晓度。 (二)加强规划编制研究,着力推进规划的落地。政府要加强规划研究,结合杨浦实际,重点针对杨浦长远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从产业结构调整、能级提升、人口规模控制、空间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强化、交通功能优化、存量用地盘活、旧区改造推进、滨江开发互动、养老设施先行、智慧社区示范、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发展等方面高质量编制好“十三五”规划,重点配合做好滨江发展带控详规划编制,确保民生和重大功能项目以及市政基础项目得以落实。在规划编制过程一是要注重借助专家力量,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全面性;二是要开门编规划,涉及重大民生的各项规划都应在编制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和市民的意见,对社会和市民意见是否采纳要及时反馈,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关心、参与和监督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使其更符合地区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政府、社会、市民共同推进规划的落地,以服务于民生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加大规划监管力度,着力保障规划的实施。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评估制度,保障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有效实施,对不按规划许可要求超证建设或未经许可无证建设的要严格执法。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违法搭建的发现和查处机制。要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从源头遏制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要改进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率,形成稳定健康的规划监管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奇等12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11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王奇、杨茵喻、吴冰、明依、尤进宇、苏琛如、杨慧、陈允硕、袁敏生、徐忠、葛军、吴荷芬等12位同志因工作调动及退休等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奇等12位同志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 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王奇、杨茵喻、吴冰、明依、尤进宇、苏琛如、杨慧、陈允硕、袁敏生、徐忠、葛军、吴荷芬等12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15名。 公 告 王奇、杨茵喻、吴冰、明依、尤进宇、苏琛如、杨慧、陈允硕、袁敏生、徐忠、葛军、吴荷芬等12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15名。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7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1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蔡田同志的杨浦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乾渝同志的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周海健同志为杨浦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局长; 任命谈兵同志为杨浦区副区长。 任命张汉陵同志为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议题 (2014年12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代表资格事项;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稿); 五、审议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六、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议案2014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瑞云、曹晓兵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赵瑞云、曹晓兵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赵瑞云、曹晓兵辞去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赵瑞云、曹晓兵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补选赵家骏、刘涛、吕亮、何劲松、陆志平、桂劲松、潘炜、王育松、黄建勇、陈德、李正明、唐蛟、凤炜、瞿晓峰等14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12月23日,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赵家骏等14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另外,赵瑞云、曹晓兵等2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7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补选赵家骏、刘涛、吕亮、何劲松、陆志平、桂劲松、潘炜、王育松、黄建勇、陈德、李正明、唐蛟、凤炜、瞿晓峰等14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赵瑞云、曹晓兵等2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27名。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31日 关于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国资委主任 曾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区属国资国企围绕建设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的总体目标,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加强国资风险管理”为主线,不断提升现有资产的管控能力、盈利模式的构建能力、获取资源的拓展能力、功能园区的发展能力、企业人才的专业能力等五项能力。国资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在国资布局结构优化、企业运营效能提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健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区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 一、本轮区属国资国企改革背景 (一)区属国资国企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以纳入资产统计的年报口径计算,杨浦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645.2亿元,净资产139.8亿元,其中区属六家(集团)公司(卫百辛集团、科创集团、城投集团、商贸集团、投控集团、滨江公司)总资产633.5亿元,净资产132亿元。区属企业520户左右,其中区属六家(集团)公司所属企业345户,街道114户,委办局51户。 (二)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1、区属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情况。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资源分散,管控风险较大,管理成本较高,保值增值能力较低,对区域经济贡献度不大。 2、政企不分情况仍然存在。区部分委办局下设企业,有些街道下属企业也较多,政企关系没有理顺,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较多。区属企业市场竞争意识和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运营管理、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等专业能力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提升。 3、国资管理制度规范不适应监管现状。近年来,区属国资管理体制历经几次调整,但对应的制度规范没有及时更新完善,与新的国家国资监管法律体系匹配,相关制度无法适应新的管理要求。 二、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举措 针对区属国资国企存在的上述问题,2013年以来,为理顺国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国资国企的运营能力,有效控制风险,着力推动了以下6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和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明确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对国企改革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之后,上海率先公布了地方国资改革路线,即《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成为本轮国资改革的核心,并明确了上海新一轮国资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 在区委的部署下,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双实”),提出了下阶段深入推进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开展分类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健全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和形成推进改革发展的合力,为下阶段区国资国企改革明确了方向。 (二)推进深化重组、优化布局工作 针对区属国有企业定位不清、功能交叉,规模小,实力弱,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不够,以及资源配置仍需优化等问题,2013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区属国资优化布局的框架方案》,通过明晰区属企业的功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属国资保值增值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杨浦经济社会的发展。 明晰区属企业功能定位。在推进区属企业深化重组、优化布局(以下简称“双化”)工作中,根据《区属国资优化布局框架方案》精神,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服务杨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明晰了区属集团的功能定位,确立了杨浦国资国企以“3+1”功能板块加快发展的新格局。其中:“城建”板块以城投集团为主,主要功能为市政建设与管理、旧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社会民生服务与保障”板块以卫百辛集团和商贸集团为主,卫百辛集团主要功能为公房管理和旧小区综合改造,商贸集团主要功能为区属商业资产管理、平抑菜价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功能区建设与科技创新”板块以科创集团和滨江公司为主,科创集团主要功能为科技园区与运营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投资与服务,成为张江高新区杨浦园的运作主体,滨江公司进行整建制转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为主要服务杨浦滨江功能区的建设;“资产整合”板块以投控集团为主,主要功能为资产整理和专业服务。同时,要求各集团根据新的功能定位,制定规划,落实功能。 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资合理布局。围绕“3+1”功能板块的分类要求,对各集团企业资产及下属运行主体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归并和优化整合。区属商业网点资产和菜场资产集中归并到商贸集团,有效支撑了该集团服务区域民生的功能和能力;区域科技投资和金融类资产集中到科创集团,有效支持了该集团发展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的功能,服务区域创新;滨江公司整建制转型为服务滨江开发的企业,整合资源,专注滨江的开发与建设。 2014年“双化”工作第一阶段相关任务如期完成,区属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明晰,资源配置、国资布局不断优化,为提升各集团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能力奠定基础。 (三)基本完成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 针对区属企业户数多、分布散、层级多、风险大等问题,为有效加强集团管控能力,降低管理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区属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方案》,并相继确定了委办局、街道、集团所属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以下简称“双缩”)的具体实施方案。 委办局与所属企业资产关系脱钩。17个委办局的51户企业,经清理,除承担清理保结功能的平台企业外,仅保留8户特殊功能企业,且该8户企业股权均由原委办局划入区有关集团,由区国资委委托原主管部门监管。 街道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11个街道的114户企业,经清理,除12户放小、保洁类企业外,只保留20户承担招商和清理平台功能的企业,且保留企业不再对外经营。放小企业历史问题复杂,在妥善安置职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适时逐步清理退出;保洁类企业择机走市场化道路。 各集团公司有效“瘦身”。6个集团的260户控股企业和85户参股企业,经清理后,只保留70户控股企业和51户参股企业。各集团在“双缩”工作中,对企业开展了大规模的归并整合和清理退出,优化了管理体系,降低了管理成本,加强了制度建设,减轻了包袱,为轻装上阵奠定基础。 通过“双缩”工作,区属企业基本实现了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的改革目标。企业的组织架构更趋优化,各集团更聚焦核心企业和功能发展。通过清理,一批壳体企业、非正常经营企业、不符区域功能需求的企业得到清理;一批功能交错、业务重合的企业得到归并或调整;一些不符合主业和定位需求的业务、资产等得到剥离或调整,保留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更趋明晰。企业层级进一步优化,集团的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集团组织架构更加精简高效,管控模式更为科学有效,集团层面的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出血点、风险点、不良不实资产和遗留问题得到梳理、管控和解决;企业减轻了负担,降本增效的成果初现。 (四)基本完成政企分开工作 针对区属企业政企不分、市场化意识和开拓能力不足的问题,从2009年以来,围绕归口管理、统一规则、国资监管全覆盖以及理顺管理关系的目标,展开了三轮政企分开工作。 第一轮,2009年区管企业归口国资委管理。在这一轮的改革中,原建交委、经委、房地部门等下属13个区管企业,集中了区属90%以上的经营性资产,统一归口国资委直接管理。 第二轮,2011年教卫文体等系统企业归口国资委管理。在本轮改革中,教卫文体、市容绿化所属企业以及建交委剩余企业等归并至国资系统所属集团管理,通过整合,组建了6户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企业集团。 第三轮,2013、2014年,委办局剩余企业实施归口管理。在本轮改革中,委办局剩余企业,除推进清理归并外,对保留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并实施资产、股权归口国资委管理,原委办局受托监管和指导企业业务发展。至此,区属企业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国资监管实现全覆盖。 (五)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针对区属国资管理体制数次变化调整带来的国资监管内容和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根据“两法一条例”,区国资监管机构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根据出资人管理职责制订了《杨浦区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试行)》,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管理。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明确继续保留使用31件,废止21件,拟修订24件(其中正在修订15件)。 通过制订“双清单”,梳理规范性文件,理清了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职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区国资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和范围,理清了区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决策事项边界,依法赋予企业充分的经营管理权。 (六)推进国企管理模式改革 针对区属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模式各异,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防控意识差等问题,全力推动国企管理模式改革,通过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依靠“制度加科技”手段,提升国资管控能力。 大力推进国资系统内控体系建设。梳理汇总国资监管机构内部业务控制事项清单。完成基本业务流程图绘制和风控矩阵案例初步编制工作,规范业务操作,降低行政风险;通过调研排摸,形成《区国资系统内控调研和诊断报告》,认清现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推动各(集团)公司的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针对整合后的企业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行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有手工记账,会计制度比较混乱的状况,经过近几年的努力,集团公司所有保留企业中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借助每年度的企业会计准则跟踪评价工作,通过指导、分析、整改,集团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逐步规范,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升,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的财务数据基础。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针对区管国企原先存在不重视内审工作的问题,强力推动各集团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配置专门人员,完善内审制度,发挥内审与外审揭示问题、促进管理水平的作用。认真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年报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为经营和监管保驾护航。 提升资产管控能力。我区国有企业历史长、变革多、资产分散,导致企业对资产的监管难度高、使用效率低下。通过推进区属企业物业资产集中管理工作,摸清家底,上移管理重心,提高资源运营效率。通过信息化实现资产管理全过程管控,促进资产产出能力与市场接轨。 本轮改革由于涉及面宽(不仅涉及集团还涉及委办局街道镇),改革清理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且复杂,时间跨度大(追述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资产关系、权属关系复杂,改革任务庞杂而艰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项改革措施有力推进,初步理顺了区国资监管机制,优化了国资布局结构,减少了企业“出血点”,为企业实现健康、持续运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初步思路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区国资国企将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重要的作用,但区国资国企的改革和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和瓶颈,如:区属企业人力资源现状还无法适应国资发展要求,企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仍不够,对区域贡献度还不高。根据区委的要求,明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将在目前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探索和深化。 全面落实国家、市和区委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探索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和股权多元化,为区属企业上市发展奠定基础。以市场化、专业化和区域贡献度为目标,培育主业突出、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具备较强竞争力和专业化运营能力的区属核心企业。 进一步推进区属企业管理现代化。不断深化区属企业管理方式改革,重点以“制度加科技”为核心,全面提升区属企业财务、资产以及核心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充分发挥监事会、财务总监、企业内审的监督合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代表制度,逐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 进一步探索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改革精神,探索建立区管国企领导人员任期制考核新模式。对区管国企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优化薪酬结构,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 进一步改革区属企业用人机制。着力建设一支符合发展需要、职业化程度高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区属企业人才管理办法,健全人才培训、交流和选拔机制,加大人才交流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机制。 关于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财经工委委员、预决算专家组成员,自9月下旬开始,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9场座谈会、22人次个别访谈、发放了调查问卷400余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全面客观了解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真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优化资产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一)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力度不断加大,“双化”完成第一阶段19个标的移交划转等工作,“双缩”完成区属企业注销清理189户、参股企业清理15户,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国有资本继续保值增值,2013年区属六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28%,净利润同比增长51.41%,资产收益率为4.21%,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6.93%。区属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完成区属六大(集团)公司“3+1”功能板块的整合归类,完成三大集团的战略规划修编。 (二)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区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在管好资本和服务企业方面的权力边界,理顺区属国企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相关体制。国企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监事会、外派财务总监、内审机构等内控组织架构基本建立,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做到全覆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流程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三)国企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区属国企上缴收益有较大增长,上缴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较好地支持了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滨江地区、张江杨浦园等重点功能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金融等重点产业发展。与此同时,在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问题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突破的困难瓶颈仍然很多。 一是国企现代企业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错位,相互之间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董事会决策的情况比较普遍,董事会代替经理层开展经营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监事会监督管理的作用未能充分、有效发挥。企业内部监管和风险防范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监管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区属企业之间、不同层级国企相互之间的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理顺,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细化健全,委托监管的日常巡查工作还有缺位。国企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路径有待进一步明确与细化,相关商业资产还需进一步抓紧理清,预算管理工作水平离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经营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国企的竞争性和竞争积极性依然不强,国有资本整体资源集聚和开发能力还不够,激励创新机制不够健全,选拔任用机制还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包袱较重、承担的社会职能较多,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企业的自主发展活力。 三、相关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继续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深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为规范,不断细化健全三者之间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并加大市场化管理力度。要优化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为核心,不断完善企业分类考核和从业人员薪酬分配体系。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强化国资国企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国资国企总体发展战略,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加强规划研究,坚持主业突出,体现功能引领。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区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履职清单的基础上,细化内容、明确标准,不断优化监管,逐步健全与企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分类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发展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要加强国资监管配套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国资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继续提升国资国企发展活力。要把握好中央、上海市有关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化重点和推进方向,把国资国企改革与本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提升国有资本资源集聚和开发的能力与水平。要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从战略高度平衡好功能定位和自主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找准并做大做强主业,力争形成资源优势互补、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正确认识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的关系,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本区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 试点城区建设》议案2014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议案,践行群众路线,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杨浦“有序、人本、宜居、文明”的品质生活示范区。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杨浦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下面,就五个方面的工作做汇报。 一、加强理念创新,谋划杨浦特色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需要在理念上进行创新,推动从“管理”到“治理”转型。 1、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调研。今年年初,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1号调研课题。区委结合杨浦实际,也把该课题确定为区委1号调研课题。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要求认真参与调研,系统梳理杨浦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现状、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杨浦未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对策措施。调研历时四个月,形成了1个总报告、正反2个案例汇编和8个分报告的研究成果。区政府将按照市委、区委要求,结合杨浦实际,逐条研究落实方案,进一步夯实杨浦的基层治理。 2、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014年,我区被国家民政部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围绕“增强社会协同、创新社区治理”的主题,通过三年的实验,探索形成“以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为目的,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四社联动’机制”。包括:出台一系列符合杨浦实际的基层社区治理政策;培育一批热心公益、运作良好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营造和谐共融、活力迸发的社区氛围;打造以社会政策为引领、社会组织为枢纽、社工人才为支撑、社区平台为载体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性项目经验。近期,国家民政部来杨浦进行了现场督导,实地参观了长白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新江湾城街道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对杨浦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3、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 建立区领导班子与高校、园区、企业对口联系对接机制,定点定期联系走访,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深化区校、校企合作。湾谷科技园筹建国家技术转移东部分中心项目取得突破。大五角场创新创意规划、环同济知识经济圈建设、设计一场三期、复旦创新走廊等项目有效推动。中电二十三所与复旦大学深入合作共建产研院。物联网科技园积极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以互动交流为重点,进一步促进社区与校区的融合。全区91所中小学、12所高校的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社区成为高校学生实践锻炼的基地,暑期“爱心夏令营”、“双创”(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等都活跃着高校志愿者的身影。 二、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杨浦区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居委会工作,着力提高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和开展自治两种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制定协助政府等工作正面清单。针对居委会负担过重,行政化倾向严重的问题,对居委会台帐和实际工作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共梳理出居委会行政性工作8大类近160项,台账48本。根据居委会工作实际,对其难以承担的工作进行删减,对可归并的台帐和工作项目进行归并,并参照法津和相关文件对居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杨浦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目录(2014版)》、《杨浦区居民区党组织工作目录(2014版)》、《杨浦区居委工作台帐目录(2014版)》。 2、实施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准入。为防止各相关部门随意突破工作目录,制定下发了《杨浦区关于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准入操作规则(试行)》,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超出工作目录范围向居委会布置工作任务、进行检查评比、新设各类台帐等行政性工作,实行准入审核,切实减轻居委会行政性负担。今年对育龄夫妇的信息核查和电脑录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相关工作实行准入审核,明确了准入事项的经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相关培训,确保了居委会工作顺利开展。 3、研究制定《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指导细则》。在对居委会工作进行规范后,针对当前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能力较强,开展居民自治能力较弱,且缺乏可供参考、学习的指导意见,在全市率先探索研究《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指导细则》,强化现阶段居民自治相对薄弱的环节,聚焦当前居民区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比如宠物管理、小区停车、物业管理等,推进居民群众开展民主协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指导细则》将作为明年推进居民自治的重要抓手。 4、率先探索实施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研发推广社区管理信息系统,以科技手段,进一步减轻居委会负担,加强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和便捷性。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将居委会392项琐碎事务整合成“基础信息、社区事务管理、查询统计、政务服务、政策公告、自治管理、居委会概况、快捷菜单”8大模块,便于居委干部操作使用。同时,将人口信息设立贴近居委会工作的搜索字段,方便居委会实时掌握社区情况,按需做出各类统计报表。区职能部门可使用该系统自行检索,查看居委会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变“向居委要数据”为“自己查数据”。今年7月,杨浦区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在全区各居委会推广应用。 三、探索机制创新,促进条块进一步联合联动 探索“条块联动”的新机制,加强街镇与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街镇综合管理与派出机构专业管理的合力,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1、深化城区综合管理“大联动”。在强调专业管理前提下,以各部门履职为基础,成立区城区综合管理联动指挥中心和街镇综合管理指挥分中心。组建街镇综合巡查队和街镇联合执勤队,制定和完善城区综合管理问题发现、信息互动、执法联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和流程,编制了《“大联动”联勤工作手册》,规范了联勤执法要求,解决管理职责交叉问题。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各方参与、资源整合、治安联防、环境联建、执法联动。推动城市管理由静态向动态、由单一向综合转变,实现了市民投诉率和110报警数下降。 2、开展三轮“双百”为民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轮“双百”为民行动(百日内解决百个群众急难愁问题)。通过直接与307个居民区书记面对面听取意见,梳理出群众需要协调解决的急难愁问题。区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行政执法和专业管理职责,街镇积极动员好居民群众。职能部门和街镇互相联动、互相配合,较好地形成工作合力。三轮“双百”为民行动共计解决各类问题285项,建立了诉求收集、领导牵头包案、联动协调、跟踪督办和公示评议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形成了定期、联动、有效、便捷的为民服务新做法。 3、实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2项业务“全区通办”。以方便市民就近办事为根本出发点,努力打破条线部门的政策、信息、办公系统等壁垒,畅通居民在整个杨浦就近办理各项业务,实现了122项社区事务的“全区通办”,努力做到“把便利留给群众”。针对系统不兼容的问题,采取流程再造的方式,推动操作系统与通办功能的对接。如残联17项业务的软件系统原以户籍地办理模式设计,通过与市残联沟通协调,对业务操作系统进行了改造,实现了17项业务全部“全区通办”。积极争取市相关委办局的支持,市民政局下放了社会救助业务查询和审批权限,实现了该业务在杨浦范围内就近办理,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便利。 四、深化实践创新,释放社会力量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杨浦区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加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政策扶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目前,共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2家。进一步完善本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抓紧起草 “1+1+4”的政策体系,即一个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一个政策文件《关于促进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四个专项政策(注册登记、孵化支持、购买服务、人才培养)。推进政社分开,梳理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责,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给社会组织发展留出空间。截至11月底,全区委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191个,金额3460万元。 2、初步形成四种自治模式。推进被物业公司“抛盘”小区开展自治,以解决物业实际问题着手,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热情,初步形成杨浦居民自治“四种模式”。一是楼组自治,引导居民走出自己的“小家”,融入楼组“大家庭”。二是群团自治。将居民区“唱唱跳跳”的团队组织起来,挖掘社区能人,组织志愿者团队,为小区居民服务。三是平台自治。鼓励居委会把热心小区公益的居民组织起来,搭建各类议事平台,让群众共同为小区出谋划策。四是整合自治。有效整合小区内楼组、团队、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各种力量和资源,实现互助共赢。 3、大力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中心”之间及区、校、企之间的联动,上理工等6所高校与我区长白街道等5个街道开展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专员试点。成立杨浦区“双创”志愿者总队,开展“创新城区、文明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累计服务52.8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间60万小时。深入开展环境文明行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减量”专项活动和“百万家庭低碳行”行动。广泛开展秩序文明行动,利用每月25日交通文明宣传日等时机,开展以“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为主题的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加强交通文明路口、路段和区域的常态、长效管理。命名了一批优秀志愿者个人、集体和组织者、服务品牌。 五、推进社区服务供给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社区群众创造便利、实惠、幸福的生活服务圈。 1、构建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了“创业前—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过程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形成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上海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大学科技园区以及各街镇创业园区四级梯度孵化格局。今年1-11月,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380家,预孵化项目408个。以区、校、企紧密合作为抓手,拓宽在校大学生就业渠道,举办了13场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全区高校毕业生签约率达81%。聚焦重点群体,加强托底保障。面向长期失业青年、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开展“启航”计划,在今年重点锁定的610名“启航”青年中,已成功就业323人,首次就业率达52.95%。 2、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服务,在全区12个街镇及22家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截至目前,共有8346人次困难对象获得医疗费减免51.51万元。做好助残工作,提前、超额完成健康体检、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送康复服务上门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四项政府实事,惠及残疾人1.2万余人次。加强市场建设,确保物价稳定,新建和升级改造13家菜市场,扩大产销对接渠道,确保价格总体低位运行。加强为老服务,新建4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修缮)37家社区老年活动室,为67户低保困难老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积极打造区域“30分钟体育生活圈”,在上海市全民健身300指数测评中居全市区县第二。 3、完善矛盾调解化解机制。成立“杨浦区信访突出矛盾社会力量调解中心”,采用“挂牌招标、摘牌代理”,“疑难立项、包案化解”,“特殊纠纷、风险代理”等多种模式,让社会组织参与矛盾化解。运作一年多来,“访调中心”与21家社会组织对接,首批发布的24件信访突出矛盾全部被社会组织承接,其中已成功化解16件。今年7月初又发布了第二批16件突出信访矛盾。做强“法律专家志愿团”,推动志愿团成为推进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创新品牌。截至目前,志愿团开展定点咨询76次,累计接待群众来访求助181人次,开展培训授课12场,参与调处群体矛盾4起。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作用,成立“海阳集团社区平安志愿者服务中心”,海阳集团2000余名“居家养老”服务社员工全部加入社区平安志愿服务队伍,发挥了社区安全宣传员、守护员、信息员作用,有力夯实了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六、当前杨浦社会治理工作存在困难和不足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依法治理”等要求。杨浦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要求还有差距。当前杨浦社会治理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行政性法规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型,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多元参与”、“合作、协商”。当前,部分面向基层的行政性法规仍然比较强调行政强制力,与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新需求和基层治理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还需要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某些环节还很薄弱,还没有成为稳定的发挥持久效应的治理体系;居委会自治能力还要进一步提高,自治的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激发。 三是社会组织发展与当前社会发展旺盛的需求还有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当前,社会组织的发育还比较缓慢,社会组织普遍比较弱小,有能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组织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根据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推出有针对性的系列支持性政策。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尾年,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杨浦将结合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项目导向、问题导向,重点破解当前社会治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杨浦“有序、人本、宜居、文明”的品质生活示范区。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2月30日上海市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顾仲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邢旭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三十次会议情况 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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