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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二〇一八年第一号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议题
(2018年1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代表资格有关事项;
三、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2017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五、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六、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彬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徐彬因工作调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徐彬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
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区武装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选举张宇宝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张宇宝的代表资格有效。

    另,徐彬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代表变动情况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公    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补选张宇宝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徐彬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名。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9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
丁晓晶等38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求,我院已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征求了区司法局意见和上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等选任程序。现提请任命以下38名同志为我院人民陪审员。

丁晓晶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橡树湾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马  骏  杨浦区定海路街道司法所社工
王红贞   上海十九棉纺织厂党委书记、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  莹   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王琦琦  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执法大队一级执法员
卢晓亮  杨浦区江浦路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刘心怡  工商银行杨浦支行综合管理部法务
刘亚伟  上海市市光中学教师
刘伟福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孙广进  上海林内有限公司售后管理经理
朱  媛  杨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助理
江欲红  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务工会主席
何建华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总务处行政人员
佘  滨  杨浦区五角场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吴奎丽  上海卷烟厂退休干部
吴  莹  杨浦区大桥街道申新村居委会民政主任
吴蓓蓉  杨浦区控江路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宋伟芳  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退休干部
宋黎颖  杨浦区控江路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张芸梅  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文员
张建华  杨浦区大桥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张顺发  杨浦区开鲁三村居委会调解、治保主任
张  敏  杨浦区殷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文员
杨海清  杨浦区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陆金芳  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退休人员
陈  蓓  杨浦区五角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文员
单  联  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社工
周葆峰  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社工
周煜翔  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工作者
胡  琦  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
骆文峰   新江湾城街道时代花园居委会、华庭香景园居委会退休人员
唐浩辰  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平安办科员
徐  乐  杨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徐凌浩  杨浦区江浦路街道司法所调解员
崔凤岭  杨浦区控江路1197弄居委会退休干事
潘  抒  上海知识产权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  洋  杨浦区委办公室督查科科长
魏  璐  杨浦区定海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对任湧飞院长提请
丁晓晶等38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任湧飞院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丁晓晶等38名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任湧飞院长的提请:
任命丁晓晶、马骏、王红贞、王莹、王琦琦、卢晓亮、刘心怡、刘亚伟、刘伟福、孙广进、朱媛、江欲红、何建华、佘滨、吴奎丽、吴莹、吴蓓蓉、宋伟芳、宋黎颖、张芸梅  、张建华、张顺发、张敏、杨海清、陆金芳、陈蓓、单联、周葆峰、周煜翔、胡琦、骆文峰、唐浩辰、徐乐、徐凌浩、崔凤岭、潘抒、薛洋、魏璐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褚亮等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褚亮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自行免除;
因退休,施金标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2017年12月26日

 

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2017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十多年来,杨浦坚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2015年5月上海赋予了杨浦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使命,时隔一年后,杨浦被列入全国首批17个区域性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在国家和市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全区上下一年多的努力,杨浦的双创氛围日趋浓厚、双创主体日益活跃、双创成效日渐显现,受区政府委托,下面,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杨浦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情况。

    一、2017年杨浦科创、双创工作情况

    市政府将杨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纳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点任务,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予以部署推进。实施过程中,重点围绕四张清单明确的指标、政策、项目、任务和双创重点载体建设、全国双创活动周筹办,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做到月月有督查、季度有评估,实现了双创示范基地初步建成的阶段目标, 在中国科协组织的首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评估中名列前茅。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专题调研杨浦,对双创助推区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经验模式予以了肯定,并要求加快创新突破,为上海和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年3月,杨浦被国家发改委表彰为创新创业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域类示范基地,并予以重点扶持。同年7月,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全国工商联专家组对杨浦推进双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将杨浦创新政策管理做法列入全国9个区域类典型案例之一。具体推进了六方面工作:

    一)加快构筑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新格局

    建立区领导抓总协调、牵头部门和创新办协同联动的“1+2”重点载体建设推进机制。目前区域内集聚了包括7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内的科技园区21家;入驻了腾讯众创空间、清华启迪之星、INNOSPACE+等78家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服务总面积达30万平方米。2017年重点是加快推动创智天地、国定东路、长阳路、环上理工四大创新创业街区。目前,创智国际广场(24-9)已经完成结构封顶,国定东路腾讯众创空间二期已完工,环上理工创新创业街区建设方案基本完成。其中尤其是长阳创谷,1-3期共15万平方米已经竣工启用,去年作为全国双创周上海主会场,极大带动了杨浦双创的影响力。通过引导创新文化渗透到社区,着力打造没有围栏、生机勃勃、具有创业创新生态的“城市客厅”。

    (二)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发展

    立足“双创航船上,众人划桨没有看客”的建设理念,我们与复旦、交大等区域内外11所高校签订了新一轮合作框架协议,按照项目化要求有效落实,稳步推进复旦创新走廊、环同济知识经济圈、财大金融谷、上理工太赫兹产业园建设,简称“一廊、一圈、一谷、一园”。目前,复旦创新走廊,已启动建设了上海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研发与转化、上海智能产业创新研究院;环同济知识经济圈,2017年总产出达到368亿元,同比增长9.1%,企业数达到3200多家,产业载体面积100万平方米;财大金融谷,即财大科技园二期,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规划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上理工太赫兹产业园,正建设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产业化平台,规划建设太赫兹光电产业园。会同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科创、双创主体,加快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技术转化和创新中心平台项目共计35个,其中,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太赫兹波谱与影像技术产业化平台项目等3个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双创重大项目储备,并获批7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首期1000万元扶持资金已由财政部下拨)。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承办的英国伦敦站和美国波士顿站的路演活动成为本次海外双创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我们还与同济、复旦共同举办杨浦创新创业论坛,正式成立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

    (三)全面落实创新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重点着眼于推广应用上海自贸区和全面创新改革的制度创新成果,出入境便利、双创小巨人、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率先实现突破,颁发杨浦首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实施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试点。完成了“1+6+4”产业政策体系评估,先后制定《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围绕《关于大力促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办法》实施,探索突破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创新型企业投融资机构集聚发展等瓶颈难题。同时,杨浦作为全国6家代表性示范基地,参与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研究起草,基于探索经验所提出的“鼓励盘活利用现有老厂房用地”等政策建议得到有效采纳。

    (四)不断完善多元化科技金融体系

    新科技金融服务,设立规模10亿元的新一轮区创新创业政府引导资金,参股规模100亿元的科技部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金和规模20亿元的上海市双创孵化母基金。推出“贷投联动”、“挂牌无忧贷”、“科创保”等双创系列金融产品,已有29家双创企业获益。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在杨浦设立分支机构,细化落实合作方案。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事业部,中国银行已在我区特别设立创智天地科技园支行。合作举办2017Slush国际创投大会、2017中国天使会投资人峰会暨中国青年天使会第四届黄浦江论坛、上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洽谈会暨论坛等投融资品牌活动,促进投融资资源进一步对接服务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科金汇”杨浦科技金融服务联盟,为双创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五)积极构建创业创新人才高地

    深入实施市人才政策“三十条”和区双创人才政策“新十六条”,在全市首批开展“无否决权”人才服务窗口试点。建立与市特殊人才引进联席会议相匹配的区级议事机制,制定《杨浦区重点人才申报细则(草案)》。打造“国际双创人才基地”品牌,赴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双一流高校举办青年储备人才招聘专场宣讲会,首批录取25人。连续两年举办“杨浦创业之星”大赛,评选出以海外人才、高校师生、科研人员为主体的240名创业之星。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推出人才公寓优惠新政,受惠企业66家,受惠人才352位。持续拓展招才引智渠道,吸引包括华侨华人在内的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杨浦创新创业,上海首家“侨梦苑”正式揭牌落户杨浦区。

    (六)率先发布杨浦“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指数”

    照《关于全面建设杨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95号)的要求,在市统计局的支持指导下,通过近一年努力,充分考虑人才、资本、载体、科技、政策等因素,构建了4项一级指标(双创要素、双创环境、双创成果、双创影响力)、11项二级指标、30项三级指标体系,编制形成了《杨浦区创新创业指数报告》,总结了2013年以来杨浦双创的建设成果,用量化数据展现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双创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双创综合指数在2016年达到了151,三年增幅超五成。二是双创建设进入加速期。2016年综合指数较上年增长了16.5%,成为历年增速增长最高的一年。三是双创资源优势明显。劳动生产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创新投入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双创建设整体发展均衡。双创要素、双创环境、双创成果、双创影响力总体发展趋势均保持增长。作为上海首个双创指数,发布后迅速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国家和市级媒体集中予以了报道,进一步凸显了杨浦双创成果和双创品牌的影响力。

    虽然杨浦今年科创、双创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对照十九大报告关于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双创深入发展的意见要求,我们也看到,当前本区双创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一是企业长不大、留不住的问题,具有压舱石作用的企业不多,行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不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比例偏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集聚少。二是创新成果多、转化应用少的问题,虽然高校资源丰富、人才总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居全市前列,但技术转移转化功能性平台不足,科技中介不活跃,科技金融集聚度和贡献力还不够。三是空间载体待开发的存量资源多、新增资源供应收紧的问题,房租成本迅速上升后稳企留企压力增大。四是创新氛围较为浓厚,但国际化资源整合能力较弱的问题,对标国内外一流双创高地,存在差距。

    二、2018年推进科创、双创工作思考

    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双创深入发展的意见部署,按照李强书记到杨浦调研时提出的“杨浦要努力成为上海创新创业的一面旗帜和一方热土”要求,对照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区域科教人才优势,全力打造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2018年在“一个目标、六个聚焦”上下功夫:

    一个目标:全面建成高水平双创示范基地,营造更有效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壮大一批领军型创新企业,形成新动能支撑,全面提升杨浦双创品牌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六个聚焦:

    一是聚焦创新平台提升。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创新创业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多领域融合、多学科交叉、多功能集成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深化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功能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上海市技术交易所功能落地。促进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创新平台、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在区内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同时再积极申报、推动建设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构建起杨浦承载科创中心功能的“四梁八柱”。

    二是聚焦双创企业培育。针对技术重大突破或模式创新且得到社会资本认可的企业,结合大调研活动,建立发现机制、形成企业项目库,定期开展动态分析研究,各部门共同通过政策扶持、服务聚焦,精准发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之困,形成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合力。制定完善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政策,促进相关产业加速提升规模能级。

    三是聚焦政策环境优化。主动复制推广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审批改革、税收优惠、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聚焦科技金融扶持。系统研究科技金融示范区内涵,探索建立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继续深化贷投联动等双创系列融资产品,完善运作机制,增强品牌影响力。集成科技金融政策,一方面要聚焦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机构的入驻、运作和发展。另一方面,要跟进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促进科技进步与金融发展的深度融合。

    五是聚焦重点载体建设。着眼在功能规划、产业定位、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既要确保滨江开发等重点功能区的商办用地出让工作,为引进总部型、领军型企业留足空间,又要持续推进存量工业用地资源有效开发,增加低成本、全要素的创新创业载体供给,尽快出台保障性产业用房操作办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腾出舞台。

    六是聚焦双创品牌活动。要持续发挥全国双创周主会场效应,以争取上海主会场永久落地为契机,与中澳双创大赛、亚洲智能硬件大赛、全球创业周等一批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双创活动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带动各类国际化创新要素集聚和落地发展。同时,按照长三角联动发展战略,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和市发改委支持,倡议联合长三角区域内双创示范基地举办“长三角双创论坛”,进一步发挥杨浦基地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
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
2017年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慧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委会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就《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办理工作落实跟踪监督。一是对标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指标、政策、项目、任务四张清单,跟踪2017年度办理进度。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搭建平台促进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听取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修正双创指标任务,监督与支持区政府落实双创相关重要任务。三是召开本区部分双创重点企业负责人会议,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对本区科创、双创建设的综合评价,聚焦营商环境,促进议案实施。

    财经委认为,今年本区成功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上海主会场相关活动,形成了以杨浦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市乃至长三角的创新创业工作。同时,杨浦双创经验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可,双创示范作用获得中国科协肯定,杨浦创业创新指数报告影响力得到提升。截止2017年底,四张清单中与议案相关的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比重”等20项指标、“建立符合创业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等36项先行先试政策、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基金”等40项任务和“技术转化平台、创业创新环境”等49个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双创基地初建成的目标基本实现。总体上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议案实施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中。

    一是采纳罗倩怡等代表提出的落地双创政策措施、完善双创生态体系等方面意见建议,探索突破阻碍双创发展相关政策的瓶颈,推动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融合发展,完善创业创新生态,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城区综合环境。

    二是采纳徐微徨等代表提出的产学研相结合、构建人才高地等方面意见建议,“三区联动、三城融合”的发展内涵更丰富,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优势,形成新一轮合作框架协议,协同创新效应逐步显现,通过建设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级,促进创新要素加速集聚。

    三是谢吉华等代表提出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加强双创载体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双创重点载体建设协调推进。
鉴于议案办理还处于初步阶段, 科创、双创建设成效与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就人才竞争优势不强、科技企业易活难大,双自联动政策衔接不强,要素市场化配置不充分、财政资金投向精准度不够,关键环节的改革有待进一步突破,双创整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对于议案的持续工作,区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推动本区科创、双创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为此,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

    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巩固杨浦作为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取得的成绩,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要加快功能性平台建设,促进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等机制形成,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运用好政府采购等措施支持双创企业发展,采取更加包容审慎的态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立足更高要求,加大创新力度

    要对标杨浦作为上海双创一面旗帜、一方热土的要求,明确目标定位,变优势为胜势。要切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智力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市场活力。要强化协同创新,引导企业作为双创主体,多方位集聚双创力量。要巩固发展老厂房转型的空间优势,加强规划引领,盘活存量,拓展增量,为科创、双创发展提供空间载体支撑。要进一步利用杨浦双创品牌优势,梳理现有人才政策,注重对双创基础人才的培育政策导向,吸引各类科创、双创人才加速集聚。加快双创生态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创新要素系统集成,提升对接国际化双创资源的综合能力。要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度,促进科技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将创新发展动力有效转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力。

    、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议案办理

    充分估计到本区议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广泛听取来自各类市场主体、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找准弱项、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上一个台阶,回应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的关心关切。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办理议案的整体合力,推动杨浦科创、双创建设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晓晶、马骏、王红贞、王莹、王琦琦、卢晓亮、刘心怡、刘亚伟、刘伟福、孙广进、朱媛、江欲红、何建华、佘滨、吴奎丽、吴莹、吴蓓蓉、宋伟芳、宋黎颖、张芸梅 、张建华、张顺发、张敏、杨海清、陆金芳 、陈蓓、单联、周葆峰、周煜翔、胡琦、骆文峰、唐浩辰、徐乐、徐凌浩、崔凤岭、潘抒、薛洋、魏璐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二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跃平 王殿精 朱芳蓉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欣宇 刘建明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余  翔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周  梅 周德明 钟  奕 洪耀顺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请  假
乔兴刚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议题
(2018年1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人大常委会新江湾城街道
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杜娟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江湾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8年1月18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吕晓钧、桂劲松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吕晓钧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免去桂劲松的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谢坚钢
2018年1月18日

 

关于对谢坚钢区长提请任免吕晓钧、桂劲松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吕晓钧、桂劲松等2位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

    任命吕晓钧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免去桂劲松的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命许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监察委员会提请:

    任命许峰、金为群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卫星、李阳放、杨武卫、史萍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

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王晓诚
2018年1月18日

关于对王晓诚主任提请
任命许峰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晓诚主任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命许峰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王晓诚主任的提请:

    任命许峰、金为群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卫星、李阳放、杨武卫、史萍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杜娟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江湾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桂劲松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吕晓钧为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

    免去桂劲松的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许峰、金为群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卫星、李阳放、杨武卫、史萍为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三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跃平 王殿精 朱芳蓉 乔兴刚
乔毅皓 任大连 任建兴 刘  芳 刘欣宇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余  翔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周  梅 周德明 钟  奕 洪耀顺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议题
(2018年3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三、审议《上海市杨浦区人大代表视察办法(试行)》(草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杨茵喻、金雪萍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杨茵喻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金雪萍的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  谢坚钢
2018年1月26日

关于对谢坚钢区长提请任免杨茵喻、金雪萍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杨茵喻、金雪萍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

    任命杨茵喻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金雪萍的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姚伟、刘扣怀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工作需要,免去姚伟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因人事调动,免去刘扣怀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2018年2月22日

关于对任湧飞院长提请
免去姚伟、刘扣怀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任湧飞院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免去姚伟、刘扣怀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任湧飞院长的提请:

    免去姚伟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扣怀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陈丽天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挂职工作需要,任命陈丽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金为群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杨武卫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2018年2月23日

关于对谭滨检察长提请
任免陈丽天等同志职务的初审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谭滨检察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陈丽天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谭滨检察长的提请:

    命陈丽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金为群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武卫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2018年度工作要点
(2018年3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杨浦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决胜之年。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杨浦区委领导下,按照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快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在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上有新作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

    (二)发挥职能优势。把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与日常工作调研结合起来,以大调研开局开路,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显示度、成效度和满意度。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杨浦改革发展中有新作为

    (三)推动科创双创。围绕“杨浦要成为上海创新创业的一面旗帜”的要求,持续关注《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议案的办理,不断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提升双创示范引领辐射水平,推动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听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报告,支持并督促政府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四)聚焦营商环境。就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促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五)助推滨江延伸。听取和审议滨江规划功能提升工作情况,对标国际一流城市滨水岸线建设标准,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定海桥以西滨江公共岸线全面贯通,推动滨江国际创新带建设。

    (六)落实人才政策。督促和支持政府在健全人才培养模式、搭建育才平台、改革人才评价办法、激发人才活力、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等方面,继续做好工作,构筑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

    (七)关注经济运行。跟踪本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督促落实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所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法实施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各项工作。开展2019年计划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开展绩效审计专题调研。积极稳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八)加强风险防范。围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及风险防范开展监督调研,加强督促引导,推动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企业重视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关注涉众型金融风险引发的社会维稳问题。

    三、要主动顺应新时代主要矛盾新变化,在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上有新作为

    (九)促进教育均衡化。听取和审议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和布局工作,支持和督促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听取和审议本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养老事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围绕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调研,推动政府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有效保障全区老年人权益。

    (十一)回应食品安全热点。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小餐饮备案登记和无证照食品经营整治等,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十二)促进体育和卫生事业发展。着重对全民健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十三)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美丽家园建设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围绕城区规划、基础设施抓“双十”、区域水环境治理、民防等工作开展监督调研。支持并督促区政府做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成效。

    (十四)强化法治城区建设。分别听取区监察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区法院关于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视察居委会换届选举,不断提高依法治区水平。

    四、要坚持强化服务,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作为

    (十五)构建代表学习常态化机制。以代表学习多元化、常态化为重点,持续推进代表履职培训。挖掘代表自身资源,举办小型化、专业化培训,提升代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保障、社会建设、改革发展等领域的知情知政的能力,帮助代表了解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和技能。

    (十六)创新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升级建设,促进闭会期间街工委开展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用好区代表“代表之家”微信平台,建立市代表履职微信平台,探索市区代表微信履职平台的联动效应。

    (十七)深化代表联系制度内涵。深化市、区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的内涵,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知晓度和原选区居民的参与率,使代表真实、广泛、有效地收集民情民意。做好市区代表密切对接与结对,形成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相互学习借鉴的沟通联系渠道,完善代表建议市区双向传递机制。

    (十八)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对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通过专(工)委对口督办、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等方式,促进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在督查代表建议办理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十九)夯实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基础。进一步细化街道人大工委的履职机制,健全指导联系的工作机制,完善例会制度,形成制度体系。指导做好区代表闭会期间小组活动安排,发挥街工委收集、反映民意的优势,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进一步发动代表参与专题调研,形成推动区域发展的工作合力。

    五、要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在加强常委会能力建设上有新作为

    (二十)坚持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注重广泛深入地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更多地从人大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注重改进方式方法,更多地采用小型化、经常化、专业化的专项视察和其他履职方式。注重跟踪问效,更多地关注每一次履职活动取得的成效。

    (二十一)加强探索创新。对人大任命干部履职评议制、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监督工作问题清单制等工作开展调研,适时推行。深入探索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各专工委之间、各专工委和街道人大工委之间的联动机制,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的开展。

    (二十二)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积极性,各司其责,加强协同。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针对区委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过程转变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完善人大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试行)
(2018年3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进行视察,增强视察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区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是依法行使代表权力、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活动,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条  代表视察主要包括集中视察、专项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等方式。

    第四条  集中视察是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代表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的视察活动。
集中视察应当制定视察方案,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专、工委拟定,确定视察内容时应当听取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视察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实施。
集中视察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区人大常委会。

    第五条  专项视察是指各专、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需要,组织代表围绕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事业等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的视察活动。
专项视察坚持“小型化、经常化、专业化”原则,安排各专、工委委员和专业对口、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
专项视察结束后,相关专、工委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区人大常委会。

    第六条  代表持证视察是指根据代表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联系安排,代表单独或几个代表联合,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持代表证就地进行的视察活动。
代表持证视察应当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
持证视察结束一周内,代表应当将视察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第七条  代表在视察中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坚持依法办事,不谋私利,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

    第八条  代表视察可采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查阅文件材料等多种形式,兼顾不同类型单位,既可以明察,也可以暗访,便于代表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

    第九条  本区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接受代表视察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其负责人应当向代表如实汇报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

    十条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出意见,或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代表可以就视察中(除代表持证视察外)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约见本区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联系安排。
被约见的本区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给予必要的说明和回答。

    第十二条  代表视察经费列入区级预算。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于制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视察办法(试行)》的说明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常务副主任  杨春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完善代表视察流程,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人事代表工委起草制订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代表视察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背景

    代表视察办法是在原有的《上海市杨浦区人大代表视察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基础上起草制订的。规程于2012年5月2日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施行5年多来,常委会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加强工作探索,在代表视察的内容、形式、流程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开展了“小型化、经常化、专业化”的专项视察,收到良好的效果。同时,代表法也进行了修订,对代表视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原有操作规程进行补充完善,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把《代表法》的新要求体现到新的视察办法中,很有必要。为此,人事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起草了代表视察办法。

    二、制订过程

    人事代表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代表法》、《监督法》对代表视察的有关要求,同时参考市人大常委会、兄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视察的有关规定,对规程进行了深入解读,并通过对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及区人大代表个别访谈的形式,详细了解规程施行5年来的感受、体会及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试行)》初稿。此后,人事代表工委书面听取了街道人大工委、五角场镇人大及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先后三次对代表视察办法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人事代表工委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月26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正式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代表视察办法共13条,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一至二条,明确了办法的起草目的、依据以及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第三至六条,分别阐述了集中视察、专项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第三部分是第七至九条,强调了代表视察的纪律规定、主要形式,以及对被视察单位的要求。

    第四部分是第十至十一条,规范了代表视察中关于意见建议的处理方式及代表约见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第五部分是第十二至十三条,对代表视察经费保障作了规定,并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

    代表视察办法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3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茵喻为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金雪萍的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姚伟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扣怀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丽天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金为群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武卫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四次会议情况

出  席


魏伟明 麦碧莲   盛俊杰 王莉静 顾毓静 吴晓童 丁剑雄 王少平
王育松 王建华 王美凤 王晓光 王跃平 王殿精 朱芳蓉 乔兴刚
乔毅皓 任大连 刘  芳 刘欣宇 刘建明 刘颖斌 羊爱国 许  征
孙祺伟 杨春雷 吴建敏 邱  红 余  翔 沈志英 沈慧越 张  雷
张淑平 陈  余 周  梅 周德明 钟  奕 洪耀顺 钱  琳 徐国民
黄  伟 曹  晖      

请  假


任建兴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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