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二〇一八年第二号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题 一、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吕奕昊、周志明、谢吉华、庄峻斐、汪世龙、赵丽佳、许雪兴、周明强、高德彪、谢振华、张晖、徐庆俊等12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2名。 特此公告。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组成人员42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赵亮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提请: 任命赵亮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免去谈兵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赵亮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 任命赵亮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免去谈兵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张建民同志职务自行免除的备案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区人民法院张建民同志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退休,张建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现提请: 任命欧阳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因工作调动,免去谈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退休,免去丁玉林、宋志平、朱军、何静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谭滨检察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欧阳昊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谭滨检察长的提请: 任命欧阳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间贯通的总体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于2017年6月30日前率先完成了杨浦大桥以西2.8公里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工程建设。2018年,进一步明确年底前要实现“滨江延伸定海桥”的年度目标,并从“配套、服务、管理和功能”等全面提升公共空间功能品质,努力打造符合杨浦特色的“绿色、生态、开放、共享”的滨江生活岸线。现将滨江规划功能提升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对标国际水准 一是开展规划编制。通过国际方案征集、专家咨询,完成了南段滨江控规修编工作,中北段滨江控规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具有“历史感、智慧型、生态性和生活化”特征的南段滨江贯通工程实施方案。 二是坚持谋篇布局。编制了“杨浦滨江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明确了杨浦滨江“三段式”发展的开发时序,开展了“加快建设滨江国际创新带”的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立足东部战略区总体定位,形成“后工业未来水岸”的发展愿景。 三是深化专项设计。2017年完成了滨江路网、景观灯光、综合管线、服务设施、杨浦大桥西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方案设计。2018年启动了上海船厂地区和杨浦大桥地区国际方案征集、杨浦大桥东侧历史建筑保留保护利用方案征集。 (二)落实滨江贯通,实现还江于民 一是广泛发动,夯实贯通任务要求。指挥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广泛发动,凝心聚力,统揽全局,区浦江办与滨江公司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工作优势,落实责任,压力传导,督战督办,加快落实推进。 二是攻坚克难,聚焦打通堵点断点。围绕贯通工程建设,对5处堵点、4处断点共涉及21个产权主体进行梳理,借力借势,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打通堵点断点,加快了土地码头收储安置、租赁户清退工作。 三是彰显特色,优化贯通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对标一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开门编规划”的工作理念,结合杨浦特点,形成了“三带和弦、九章共谱、十八强音”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整体性、协调性,并体现杨浦特色。 四是精心组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进度安排,我们坚持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优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重点区段施工难点,坚持巡回督查、现场协调,制定具体方案,优化施工环节、提升工程效率。 (三)提升功能品质,落实精细化管理 一是优化设施布局。2.8公里贯通段沿线共布局5处直饮水设备;完成4处便民医药箱的布点及安装;船厂段耐克跑步驿站正式运营;杨树浦(暂名)咖啡馆正在装修、怡和1915咖啡茶馆正式运营;家家乐梦幻乐园及宝莱纳餐厅入驻滨江;完成船厂地区、等3处永久厕所建设和示范段、丹东路、打捞局、宁国路轮渡站等4处临时厕所设置;启用宁国南路停车场(可提供车位约100个)并落实了2处机动车社会停车场库建设。 二是提升功能品质。以市民游客文化、体育、休闲体验需求为导向,通过滨江公共空间保留历史建筑的修缮利用,继续提升杨浦南段滨江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等复合功能,打造富有活力的滨水开放空间;为加快落实“浦江游览打造世界级旅游精品项目”的总体要求,先行选取东码头、渔人码头、时尚中心3处节点,4月底完成了三级导览标识系统建设;为统筹解决秦皇岛路世博水门浦江游览与滨江贯通的人流交通组织矛盾,完成了人行廊桥工程建设与候船厅提升改造,并成功举办了管乐艺术节、乐游浦江等五一活动,成为上海浦江世界级游览精品的新名片。 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编制完成了《杨浦南段滨江公共空间综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滨江公共空间设施维护、公众行为和运行秩序管理的内容要求;按照指挥部第九次全体会议要求,明确滨江公司作为过渡期的综合管理执行主体,坚持科学化、标准化、人性化、长效化的管理理念,加强安保、保洁队伍建设,落实绿化养护及设施维保力度;运用信息化平台,落实精细化管理,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提升滨江公共空间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功能服务待提升 2.配套设施待提升 3.景观灯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确保完成杨浦大桥以东2.7公里滨江贯通工程建设 (二)加快推进复兴岛综合整治工作 (三)持续提升功能和管理服务 一是优化设施布局。年底完成秦皇岛轮渡站、世博水门、烟草仓库路等3处永久厕所建设;完成秦皇岛路轮渡站游客服务中心、示范段休息亭等四处便民服务、党建服务中心的建设;完成3号、4号地下社会停车场库建设,再增加100个机动车停车位。 二是提升文化内涵功能。确保年底前完成永安栈房、毛麻仓库、烟草仓库、明华糖厂、船厂小白楼等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推进涵芬楼商务印书馆、世界技能博物馆、武术博物馆等文化、体育项目入驻,并同步配套商业服务;争取2018年底前完成瑞镕船厂办公楼、新益棉、电站辅机厂东厂老建筑修缮前期审批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三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滨江综合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滨江管理事务中心建设和运营,不断提高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搭建一个智慧滨江管理平台,健全一套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一个联勤联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一体化管理模式。 (四)促进滨江地区产业集聚 积极主动开展投资服务、产业投资和企业孵化等工作,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继续推进渔人码头三期、兰场商办项目、兰路商办项目、杨树浦发电厂综合开发、船厂地块项目等重大功能项目建设管理。加快上海船厂、杨树浦自来水厂西块、上海化工厂、电站辅机厂西厂、新益棉、上海制皂厂、电站辅机厂东厂、121街坊煤气厂西块等土地的招商工作,确保项目、产业、税收落地。 关于滨江规划功能提升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自3月中旬开展专题调研:查阅相关资料;组织部分工委委员和平凉、定海街工委人大代表听取区浦江办相关工作汇报,视察了约2.8公里已实现贯通岸线和2.7公里在建未贯通段工程;召开城建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滨江公司负责人座谈会等,较全面了解了本区滨江规划功能提升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浦滨江岸线总长约15.5公里,目前位于杨浦大桥以西至秦皇岛路码头的沿江约2.8公里岸线已实现贯通,区政府按照“重现风貌、重塑功能”要求,打造了工业遗存博览带,漫步道、慢跑道、骑行道和原生景观体验区域,按计划2018年底还将贯通宁国路至定海桥的沿江2.7公里岸线。自2017年国庆期间2.8公里岸线开放以来,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努力提升滨江地区文化功能和品质内涵,实现了“还江于民、还岸于民、还景于民”,成为了杨浦的一大亮点,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认可。 二、存在问题 杨浦滨江贯通工作初显效果,但是通过调研,城建环保工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滨江贯通段文化、历史、旅游等功能有待提升,“还江于民”工作还不彻底。在已贯通的滨江段,虽然规划和建设时融入了杨浦特有的工业文明元素,但也仅局限于部分步道的设计、一些雕塑、铭牌、标志的设置。沿江一些承载着上海百年工业文明的老厂房,还需要修旧如旧,植入更多文化创意元素,建设开发成可供市民参观、学习、休息的滨江功能性公共场所。在调研中发现,上海船厂燃油码头等还在使用,有待搬迁,但与有关单位协调时困难较多。 (二)在建滨江段工程规划和建设有待优化。宁国路至定海桥的沿江2.7公里岸线目前正在施工中,计划年底贯通。工程量大时间紧,政府比较关注滨江贯通工作是否按时间节点推进,但对在建段规划的细化、优化工作不够重视。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安全需进一步关注,协调配合和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滨江建设公建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建设和管理还不到位。杨浦滨江贯通段投入使用后,附近居民步行观景时反映较多的是直饮水、餐饮、小卖部、洗手间等设施不足,游览时休息场所不多。也有代表提出,步道、骑行道等设施日常管理养护不及时,部分设施出现老化现象;滨江绿化不多,几乎没有树荫,炎热酷暑时节不适宜在滨江散步;灯光设计不突出,夜间的滨江不够亮丽;沿岸的江面保洁要进一步改进,以确保天气炎热时河道清洁等。 三、几点建议 (一)提升滨江功能和品质,推动区域整体发展。要突出规划引领,辐射滨江腹地,促进杨浦滨江功能转型和产业升级,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历史传承、生态宜居的智慧滨江。要重视工业历史遗存的保护利用,结合功能、景观、交通等发展要求,通过对历史建筑的保留和改造,突出杨浦特有的“三个百年”文明,实现杨浦滨江从“工业文明发展带”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转型。在滨江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中,要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目前“点缀式”“体验式”的工业遗存场馆和活动,可以与滨江旅游规划相结合,通过打造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等文化设施,加强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升杨浦滨江区域功能和品质。 (二)借鉴已建成滨江段的工作经验,提升在建滨江段工程建设水平。要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对已贯通滨江段投入使用后的意见建议,将合理并具有可行性的建议纳入在建段的建设管理中,使年底将要贯通的2.7公里岸线建成后更具有科学性和人性化。加强对滨江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研究梳理,严格执行审批审核流程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滨江贯通工程工期短、任务重,更要注重工程质量,严守施工安全这一底线,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重视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滨江贯通工作任务。 (三)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贯通段的公建配套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杨浦大桥以西至秦皇岛路码头的滨江岸线贯通以来,市民纷纷前来游览,随之发现的公建配套不足、灯光绿化不完善等问题也较多。在滨江功能优化工作中,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坚持公共性和开放性原则,精益求精,完善环境功能、优化游览体验。要强化公共空间的运行管理,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将已建成的部分公共设施充分、合理地投入使用,让人民群众尽可能多享受到滨江游览带来的美好、舒适和便利。要将滨江建设地与交通规划相结合,预留和建设好便捷的交通设施,加快杨树浦路改造和轨道交通建设,方便更多市民群众享受到滨江游览带来的美好体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杨浦区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报告我区“十三五”以来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一、十三五以来工作回顾 2016年至2017年,全区净增老年人口3.85万人,增幅10.24%。截至2017年底,我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达37.6万,占户籍人口34.92%。十三五以来,为积极应对深度老龄化趋势,区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领导下,科学构建起与我区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我们紧紧围绕“9073”养老基本格局,以市、区为老实事项目为抓手,推进各类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6年至2017年共新建养老机构5家,长者照护之家16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2家,完成养老床位建设1305张。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54家,长者照护之家17家,养老床位总数9000张,14家养老机构开设内设医疗机构。全区另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5家;助餐服务点55个;老年活动室310处;老年教育机构及教学点361个;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街道镇全覆盖。 (二)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发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重要作用,形成部门密切配合、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服务保障机制。2016年至2018年3月,累计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7.49亿元,支出居家养老补贴3640.25万元;每月为2.5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近300名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3000余名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每年为50户困难老人提供居室适老性住房改造。 (三)不断完善基础政策支撑体系 “1”个规划引领。于2016年6月制定实施《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全面建成“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发展目标。“1”个实施意见。于2018年1月印发《杨浦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就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明确6项基本任务,22项具体措施。“2”项福利举措。建立医养照护行业工会,为我区1370余名护理员每年提供每人300元的工会福利;全面实施《杨浦区养老服务包试点工作方案》,共梳理110项“居家无忧”养老服务清单供市民选择。 (四)建立健全统一需求评估体系 作为首批统一需求评估工作试点区之一,于2016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共受理评估申请6498人,完成评估6477人。2018年1月起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共确定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31家,截至3月累计受理长护险申请3212人,享受长护险服务老人2243人,已开展各类服务5.1万人次。 (五)稳步夯实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实行机构自查、街道排查及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力保全区各类为老服务设施运营安全。2017年启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积极消除薄弱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29家机构安装消防喷淋系统,9家机构进行电气线路改造,累计支出资金2740余万元。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涌现出沪东老年护理院“90后”护理团队先进典型,区社会福利院先后两名护理员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六)深入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运用“互联网+”打造服务系统集成。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彩虹桥”,同步推出关联APP及“杨浦养老”公众微信号。平台于2017年被列为《大城养老——上海的实践样本》典型案例,“杨浦养老”关注用户超过6000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签约全覆盖;先后在新江湾城与五角场两个医养一体化新建项目中,将养老机构与卫生服务中心同步规划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制定《杨浦区公建民营类养老设施委托运营管理比选方案》,鼓励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建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进一步激活养老市场活力。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回顾十三五以来各项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杨浦养老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审视,妥善加以解决。 (一)养老床位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根据养老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2.5%的指标要求,我区至十三五末须完成养老床位总数10800张,当前尚有床位缺口1800张。另受滨江开发、旧改动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床位建设形势更加严峻。另一方面,我区现有成立10年以上养老机构32家,占全区机构总数45%,不少民营存量机构隐患突出,存在服务设施老化,安全设施投入普遍不足等问题。 (二)社区服务供给的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不少老年人在社区助餐服务、生活照料、上门诊疗、日间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拥有潜在需求,但自上而下的服务供给与自下而上的服务需求,常常出现信息不对称,供需之间的错位、缺位情况始终存在。比如,在调研中街道镇普遍反应,老年人对社区助餐服务的需求十分强烈,但由于助餐点提供菜品单一等原因,老年人对助餐服务满意度不高。 (三)社会力量参与方式需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社会资本投身养老事业的热情很高,希望通过改建老旧厂房资源兴办养老机构,但在建设审批环节往往因用地性质问题推进困难,甚至搁浅。一些社会力量在承接公办养老设施运营管理中未把握好公益性与市场化的关系。部分小型养老机构及助餐服务点难以形成规模运营,长期处于微利或无利润状态,缺少更加有力的扶持优惠政策支撑。 (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居家养老及养老机构从业人员 “两高三低”问题仍然存在,即人员流动率高、劳动强度高,工资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服务水平低。年轻化、专业化的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力度还显不足。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以来,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人数持续增加,现有评估人员多为医护人员兼职担任,专业评估机构、评估队伍不足问题逐步凸显。 三、下一步阶段工作打算 今后三年,是杨浦区全面建成“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以实现养老基本服务应保尽保,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老年人幸福指数有效提升为奋斗目标,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中远期养老设施规划建设 继续发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重要作用,协调推进养老设施建设任务。根据《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近期已梳理明确未来三年的养老机构建设计划,共有可落地建设项目11处,预计可新增床位约2300余张。我们将在完成2018年市、区政府实事项目基础上,持续加大床位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十三五末完成10800张的养老床位指标要求。 (二)全力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 探索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大社区养老新格局,精准对接老年群体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走出来,为社区长期照料家庭提供专业技能输出,发挥专业照护资源溢出效应。广泛推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基础服务+”模式,整合零散服务资源,将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打造为养老资源集散地和转介中心。尝试集约化助餐体系,选择2至3家大型助餐供应商,提供从口味选定到送餐上门的“一条龙”服务,探索符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的餐食供应体系。尝试智能化居家照护技术,在社区试点引入感应床垫、体感门窗、智能手环等技术,实时监测老年人身体状况,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三)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彩虹桥”信息平台二期建设,丰富养老机构日常监管维度。对标115项服务质量指标,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养老机构及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细化星级划分制度及挂钩奖惩措施,倒逼重点养老设施自主达标、自我提升。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存量薄弱养老机构实施安全改造,对矛盾隐患依旧突出的养老机构限时整改、关停。完善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机制,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探索与社会力量合作共赢的可行途径 抓紧制定房租减免、日常运营补贴、安全考核奖励等扶持政策优化方案,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工业厂房改建养老机构等政策瓶颈及时报送市级部门研究推进。继续推进新建公办养老设施通过公开公正程序实现公建民营,梳理规范服务监管及退出机制,确保公办养老资源体现“保基本、兜底线”属性。 (五)加大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与业务技能水平相匹配的薪酬补贴办法。注重挖掘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事迹,大力推举一线护理人员参加优秀农民工、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评选,提升养老服务职业认同感。探索完善统一需求评估机构准入机制,鼓励更多专业医护工作者加入评估队伍,逐步缓解评估力量不足的矛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俊杰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通过与五个街工委联动的方式,对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以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目标,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推进“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杨浦“十三五”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一是构建养老事业保障体系。发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二是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将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纳入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建设指标。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专项行动及安全运行年度考核,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确保了养老机构安全。四是探索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设区级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出“彩虹桥”APP及公众微信号。五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六是加强医养结合探索。推动各类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互协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七是营造敬老孝老社会氛围。加强敬老孝老宣传教育,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一是少数单位应对深度老龄化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推进老龄工作的合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养老政策、项目的宣传、推介不够有效,市民知晓率不高。三是提供的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多样化、便利化的期望尚有距离,如有些养老机构二人房间供需矛盾突出、助餐点菜品供给比较单一、文化心理慰藉服务不足,有些养老服务项目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有些养老机构(点)空间分布不够合理等。 (二)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有待加强 由于聘用专业医护人员成本较高,现有政策扶持力度相对不足,致使部分中小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普遍缺少内设医疗机构。由于社区医疗护理资源比较紧缺,目前养老医疗护理服务仅限于为签约养老机构住养老人提供配药等基础医疗服务,在定期诊疗护理服务和用药类别方面受限多、作用小。长护险试点受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资源等的限制,目前的受益面还比较小。 (三)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困难较多 开办养老机构项目审批涉及民政、规划、住建、消防等多个部门,加之建设地块规划调整等因素,项目审批过程不仅流程比较繁琐、周期比较长,有时还会遇到政策瓶颈。另外,现行政策规定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收益不得用于分红,工商登记的盈利性养老机构又缺乏相应扶持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 (四)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存在“两高三低”问题,即人员流动率高、劳动强度高,工资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服务水平低,尤其是中小规模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的照护人员队伍建设,普遍存在整体素养不高、专业技能不强,人员队伍不稳定、来源比较缺乏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要着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科学统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量配置需求和空间布局。二要加大社区养老资源整合力度,因地制宜配置各类养老资源,打造家门口养老服务机构。三要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加大养老政策、项目宣传力度,探索“养老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四要加大精准化、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分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五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不断加强“保基本、兜底线”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充分体现社会“温度”。 (二)促进医疗保健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中、小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开设内设医疗机构。二要探索完善医养结合运作模式,鼓励支持品牌、连锁经营。三要加大长护险推广力度,提高管理、评估、服务水平,促进长护险更快更多更好惠及老龄人口。 三)进一步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进一步发挥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推进作用,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提供全流程指导和服务。二是加强对市有关政策的区级配套力度。按照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建议我区落实“以奖代补”区级配套要求。三是扩大区级日常运营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及力度。目前区级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主要针对社会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履盖范围及支持力度较小,建议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四)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研究相关措施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建立区养老护理人才入职补贴制度,以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员选择养老服务行业;二是建立区级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机制。以区社会福利院为依托,对全区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委托培养力度。扩大与有关专业院校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养老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二条 街道人大工委每年年末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 第三条 述职的主要内容为: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的情况; (二)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的情况; (三)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有关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 (四)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辖区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等工作的情况; (五)协助辖区内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和代表来信来访,协调和督办相关工作的情况; (六)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和原选区选民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七)与辖区内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区、街道有关工作的情况; (八)做好区人代会期间本代表团组织、服务工作,闭会期间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小组活动,参加履职学习,做好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的情况; (九)组织辖区内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向选民公开代表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履职的情况; (十)开展特色创新工作的情况; (十一)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努力方向。 第四条 述职评议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制订街道人大工委年度述职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第六条 街道人大工委应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并于述职前15个工作日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第七条 街道人大工委书面述职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评议。 第八条 本办法自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免去谈兵的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欧阳昊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谈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五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一、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铭等4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铭、李钢、黄险峰、季金香等4位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上述4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8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浦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我区偿还2018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的额度为9.7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同时市财政局还下达2018年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1亿元。截止到2018年5月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5亿元。预计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0.89亿元,控制在市财政局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04.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88亿元、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69.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4.0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49亿元、上解市级财政支出3.8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5亿元。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作如下调整: 1、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7亿元。 通过以上调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204.07亿元调整为213.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88亿元、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69.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7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6亿元。 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亿元 由于2018年初预算安排时,债券转贷额度尚未明确,因此,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已安排2018年度到期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所以此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需调整,结余的9.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213.77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杨浦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区人大财经委对区政府《关于杨浦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区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资金应纳入本区政府预算管理,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增加债券转贷收入9.7亿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204.07亿元调整为213.77亿元。由于2018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中已安排当年度到期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7亿元,本次债券转贷收入按规定应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务,所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亿元作为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204.07亿元调整为213.77亿元。 财经委认为,区政府将本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事项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本次预算调整后,预计2018年末政府债务将为25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25亿元,专项债务150.89亿元,均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债务限额内。预算安排符合市政府批准的债券转贷资金使用方向,建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报告》。 为此,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报告》执行,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债务风险;2017年,区政府取得专项用于平凉、大桥、定海、五角场镇等旧改地块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50亿元,由于定海126街坊旧改项目尚未启动,该笔转贷资金尚余5.11亿元。为此,区政府应加快启动该旧改项目,减少资金积存,以节约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产品抽检、食品无证照整治、小餐饮备案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食品安全态势总体稳定可控。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小餐饮监督管理 一是通过专项检查保障食品安全。我区多部门携手开展酒类产品、食用盐、两节两会食品安全保障、控烟集中执法周等专项行动。尤其是5月中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与街道工委进行上下联动的暗访检查以后,区相关部门立刻落实整改,不仅对暗访发现问题的14户小餐饮进行实地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对全区备案小餐饮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 二是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我区根据SOP(标准操作规范)对持证小餐饮和备案小餐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年度监管频次。1-5月完成监督检查2352户次,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213户次,立案处罚15件;食品、辅料、环节、公用具抽检235件,合格率为98.72%;开展食品快检4273件,初筛阳性率1.08%,为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提供依据。此外,相关部门在餐厨废弃物处理、环保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小餐饮进行管理。 三是通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基层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对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20余场次, 1000余人次参与。委托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学校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已组织2次培训考核班,共计295名关键岗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通过率91.7%。 (二)食品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 我区高度重视食品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2016年在全市率先开展整治,存量消除达30%。2017年根据《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区街镇操作指南,存量综合整治率达到95.4%。今年3月23日,我区召开2018年食品安全暨食品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大会,印发了《杨浦区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整治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政府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明确了区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环节包括食品无证照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6月底前基本消除食品无证照经营的整治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小餐饮处于整个餐饮行业的低端,除部分饮品店、咖啡馆、茶馆等业态以外,以快餐、点心、小吃等业态存在的小餐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有待提高。小餐饮从业门槛低,从业者以外来人口为主,文化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主观上对食品安全不重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水平整体偏低,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部分消费群体对小餐饮食品的安全认识不足。一些消费者(尤其是外来人口)对小餐饮的关注度多集中在价廉、方便、特色、口味等方面。同时在网络订餐平台高额补贴的诱惑下,往往忽视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食品无证照经营整治存在“回潮”压力。目前我区关停了一大批食品无证照经营户,有些街镇采取了封门的举措。但经济利益促使一些经营户顶风作案,因此反复整治将是常态。 四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与当前监管要求不匹配。我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时人员配备已经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但面临当前食品安全精细化监管的要求和工作量的增加,尤其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持续升高,基层监管力量尚显不足。 五是小餐饮备案的后续法规基础有待加紧研究解决。“办法”的有效期是三年,在三年内有些小餐饮不可能解决房屋性质问题,但是周边群众又存在实际餐饮需求,三年以后的政策趋向尚不明确。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宣传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日常检查、专题培训等方式督促小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使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掌握必需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和规范操作的能力,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 (二)强化监督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小餐饮的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通过量化分级管理适度增加监管及抽样检验频次,尤其是对经营户违规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 (三)强化长效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借助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食品无证照经营新增户和“回潮”户的动态情况,用足法律法规资源,冒头就打,绝不姑息。对于已经办理临时备案的小餐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并积极引导其向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正规军”转型,同时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实现良性健康发展。加快研究完善备案小餐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为下一步立法提供依据。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快实施各街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强法规和业务培训,采用实地带教,实景模拟,实战演练等方法,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结合,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基层监管干部业务知识和监管执法能力。加快在街镇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辅助从事小餐饮备案及监管、隐患排摸等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五)强化综合协调,共建长效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区、街镇两级食药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在市场监管、绿化市容、环保、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查处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树立安全为先的食品消费理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对本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审议,根据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调研组重点围绕小餐饮日常监管等本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同时,该项工作与大桥街道、五角场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工委联动进行。4月以来,调研组和相关街工委通过举行专题业务培训、实地暗访、检查反馈、听取各方意见等形式,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本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现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扎实推进本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在食品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小餐饮备案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开展了在6月底前基本消除食品无证照经营整治行动。我区今年以来未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全区食品安全态势总体稳定可控。一是小餐饮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自2017年5月27日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后,我区高度重视,根据本区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为有效落实小型餐饮服务的综合治理明确了要求。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今年区委发文强调了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职责,强化了各级党委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政府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完善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三是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标准操作规范对持证及备案小餐饮进行日常监管,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提高小餐饮行业整体水平。各街镇成立了食品无证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对符合办证或备案条件的经营户,积极疏导办证备案,体现了疏堵结合的原则和综合治理的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发现,本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小餐饮店受环境、门店布局和资金投入的制约,进入门槛低,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一是环境卫生有待提高。部分小餐饮后厨空间狭小,存在着生熟食切配砧板不区分,食物分类放置不规范,垃圾桶不加盖,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卫生状况堪忧。二是台账制度建立有待规范。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不齐全。三是大部分小餐饮店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餐具清洗消毒不合规,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处置。四是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不理想。佩戴“三白”(帽子、口罩、衣服)不能完全落实,部分从业人员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明。五是部分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一是部分小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卫生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加之个人卫生习惯差,食品卫生环境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小餐饮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员工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二是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食品安全操作标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落实不到位。一部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不重视,嫌麻烦,消极应付。三是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够。 (三)政府监管整体效能尚显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仍待提升。一线从事食品安全的专业技术人员缺口较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需要。二是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相关部门对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应该从严落实。三是科技监管效果还有待显现。小餐饮店明厨亮灶的管理模式还未被推广,追溯平台的信息尚不完整,现场监管与远程视频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仍未形成,执法效能仍待提高。四是执法力度还不够到位。小餐饮从业成本低,人员流动性强,监管手段只能以取缔为主,经济处罚较难实施。 三、几点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建设 要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区政府要按有关规定配足配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实地学习、现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切实增强小餐饮日常监管力量,建议由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日常检查,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要切实加大科技监管手段的应用,推进远程视频监管,利用已建成的快检室,加大在重点领域的抽查频次,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小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监管力度 要坚持堵疏结合、分类施策的原则对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餐饮实施综合治理。要针对小餐饮的特殊性,加强源头管理,列出小餐饮开业的正面清单,小餐饮店必须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才能开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要用好退出机制,对投诉过多或者不具备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小餐饮店要坚决关停,以敬效尤。对新增的小餐饮备案纳管要从严掌握,以避免产生其他的不良导向。要加大小餐饮店的监管频次,重点加大对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品处置环节的检查力度。 (三)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和科普教育,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形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和社会氛围,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支持和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加快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投诉举报协调处置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失信违法企业“黑名单”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红名单”制度,夯实社会监督工作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关于近两年来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我区按照全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围绕“三区一基地”建设目标,区人大主动调研、监督,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实现了“中小河道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7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和2018年水环境治理重点任务报告如下。 一、2017年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推进河(湖)长制建设 1.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我区制定了《关于杨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区委书记李跃旗担任第一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坚钢担任总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桢任副总河长,街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二级河长的区二级河长组织体系,所有河湖、小微水体都明确了河(湖)长,实现了全区所有河湖河(湖)长的全覆盖。 2.完善区河长制组织机构建设 设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主任的区河长制办公室,各街道(镇)相应成立了街镇河长办。区、街镇两级河长制会议、信息报送、考核、督察、等配套制度相继制定并印发执行,2017年12月,我区区-街镇两级河长制工作全部通过市河长办组织的考核验收。 3.健全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多方联动,探索创新常态长效化工作机制,坚持开门治河,营造全民共治的氛围。区-街镇二级河长巡河机制日趋规范,河道治理进入良性循环。区12个街道(镇)已全部建立河道巡查、义务保洁、宣传告知等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市-区-街镇-社区四位一体的河道共治模式。 (二)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1.加强河道执法整治 一是完成河道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区相关部门联动执法,2017年1季度全部完成79处30330平方米沿河违建的拆除任务。二是完成沿河排放口整治。实施封堵作业71处,杜绝入河排污现象。三是完成“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在区总河长的指挥下,2017年 5月17日完成全部7艘船舶拆解工作。 2.加快岸上控源截污 一是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全区所有分流制排水系统市政雨污混接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2018年完成改造工程,相关小区混接改造工作同步开展。二是实施市政泵站改造和运营优化。国和泵站回笼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竣工,大武川泵站雨水截留调蓄池工程正办理项目工可审批,与此同时,市排水公司落实错时错峰、慢退快进等运行优化措施,通过更换截流泵、降低截流水位等技术改造措施,提高污水截流能力。 3.促进水质改善 嫩江河2016年12月实施河道整治后,水质指标已基本达到Ⅳ类。小吉浦河道疏浚工程2016年9月完成,通过加强曝气曝氧、水生植物等养护手段,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杨树浦港-虬江-东走马塘水系2017年6月底完成河道疏治理工程,河道水质明显提升。黑臭河道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嫩江河、虬江、东走马塘、小吉浦均已达到不黑臭标准,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均超过90%,完成消除黑臭任务。 4.实现河道环境提升 一是杨树浦港样板段一期工程。将杨树浦港改造为兼具“生态、人文、休闲”的综合型河道,实现人、水、绿、桥多维融合,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开放。二是滨水空间环境改善。将河道拆违后的公共区域建设绿地休憩空间,虬江的黑山路桥、政民路、界泓浜以及东走马塘政本路桥滨水区域均实施滨河公共开放空间,适宜漫步、休憩、健身,深受群众欢迎。 5.新增水域面积 根据我区水系沟通总体计划安排,计划新增水域面积11万㎡,目前新建纬三河工程已竣工通水,新增水域面积2万㎡,其余工程将积极推动部队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6.推进虬江生态修复 为了破解“虬江复旦大学箱涵段”这一瓶颈问题,我区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复旦大学推进虬江箱涵开盖的工程方案落地,经过多轮研究,明确了开盖路由,目前正进行方案细化,争取早日启动项目实施。 7.注重社会广泛参与 在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过程中,突出河道治理也是社会治理,组织沿河居民代表全过程参与河道整治,在方案设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满意度测评等各个环节,充分听取社区居民意见,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做到社区居民受益,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 二、2018年水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习近平主席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水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瓶颈和不足,主要如下: (一)水安全和水环境之间的平衡是难点。按照当前的防汛体制,我区的内河主要承担防汛排涝功能,汛期暴雨期间为确保防汛安全,超过管道输送能力的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水环境急剧恶化,老百姓河投诉集中,一次放江需要一周左右时间调水,才能基本恢复。 (二)河长办能力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当前,区、街镇两级河长办主要工作分别由区建管委水务科和街镇管理办承担,随着环境保护和河长制要求的不断提高,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河长办能力建设需要同步补强,以适应不断增长的水环境治理要求。 (三)市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节点区层面难把握。我区河道治理重大关键项目都是市级审批项目,包括虬江开盖及大武川雨水调蓄池建设,我区对于项目前期审批和建设进度没有主动权。 (四)社会广泛参与仍须进一步加强。在巡河过程中,发现依然存在泔水偷倒、沿河垃圾堆放、河道抛物等现象,仅仅依靠河道管理部门力量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置,需要发动更多居民参与河道保护工作,形成人人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杜绝人为污染河道事件的发生。 三、2018年水环境治理工作重点任务 (一)深入落实河(湖)长制,促进全民治水 河长制就是责任制,河长制在河道治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河道综合整治取得成效的制度保障。2018年将继续以河(湖)长制全面引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作用,使“爱河、护河”理念深入人心,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形成持久广泛的全民治水良好氛围,构建杨浦治水“生态链”。 (二)注重示范引领,创建美好水岸环境 要持续抓好重点示范项目,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打造美丽水岸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复旦大学虬江箱涵开盖工程,争取成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示范项目;二是以杨树浦港滨水公共开放空间建设为引领,促进全区河岸景观改造工程的实施,不断提升我区河道景观整体水平;三是军地携手,推进新江湾新建河道工程,沟通新江湾水系,增加水域面积,提升河道景观。 (三)聚焦根源治理,实现河道水质提升 由于雨污混接、泵站放江带来的水质反复现象客观存在,制约了河道整治的效果。为确保河道水质的长期稳定,下一步主要在治本上下功夫,补好水环境的短板。一方面,加快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年内全面完成市政雨污混接点改造; 201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大武川雨水调蓄池建设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为小吉浦消除劣Ⅴ类水体打好基础。 (四)完善体制机制,做实常态长效管理 一是落实河道长效养护机制,提高河道养护频次,加大河道养护投入,提升养护标准,维护河道治理效果;二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机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排污口监管,巩固整治成果;三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机制,将河道管理工作量化细化,制定更科学的水质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实现智慧治水,提升长效管理成果。 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只有久久为功,方能长治久清,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依托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凝心聚力、夯实责任,不断健全河长制,提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成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杨浦河道水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近两年来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水域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有关部门的水环境治理责任意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城建环保工委自4月以来,组织部分工委委员和平凉、江浦街道人大代表,先后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本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报告,视察了纬三河、小吉浦河治理情况、大武川泵站排污情况等,广泛征求了代表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以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现了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但与市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瓶颈和问题也依然存在。 (一)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政府相关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水环境宣传教育及实践活动,但参与人员多为政府、学校等,参与群众的覆盖面不广,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普及。市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水环境治理中政府与公众互动沟通渠道不畅、机制不全。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沿河违章建筑、垃圾乱堆、污水偷排河道等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难以及时发现制止。水环境治理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如何继续保持现有的措施和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政府还需要继续大力探索和推进。 (二)市政排水管道雨污分流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我区排水管道雨污混接现象较普遍,部分市政项目、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等都存在雨污混接排放:如街边露天洗车;饭店大排档违法倾倒;居民小区内的阳台洗衣污水、小区景观换水等污水通过小区内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道等。这些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接入泵站或排入水体,污染河道水环境。 (三)本区部分河道还没有彻底消除黑臭。小吉浦河跨虹口、杨浦、宝山三区,全长超过5公里,但它是断头河,没有源头活水流进来,河道自净能力较差。在调研中发现,小吉浦河虽然通过整治基本消除了沿线排污口,部分河段消除黑臭,但水质不够稳定,一遇大雨,为防汛安全考虑,大武川排水系统中的雨水和污水排入河中,黑臭现象时有反复。 三、几点意见 (一)增强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建立健全水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要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宣传面,加强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企业经营者的参与意识、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继续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好水环境治理成果,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要结合“五违四必”整治工作加大岸上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水岸同治。通过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阻断污染源,着力提升水质,努力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建设宜居宜业、人民满意的美丽杨浦。 (二)推进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要根据上海《雨污混接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排摸调查,落实资金支持和属地责任,按计划逐步推进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整治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住宅小区混接整治,以期最终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要通过实施泵站升级改造、建设或增大调蓄池容量等方法,从源头解决本区雨污水混接、污水直排河道、泵站初期雨水放江等问题,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要对市民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使之认识到如因为图方便洗涤、晾晒,将洗衣机置于阳台行为将污水直排雨水管道的行为是错误的,因大部分阳台仅有雨水排放口,污水通过雨水管直接排入周边河道,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 (三)加强区区协调联动,加快对小吉浦河的整治工作。要加强与虹口宝山两区的联动,多方携手,共同推进,更好地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治理措施,确保小吉浦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小吉浦河水动力不足、大武川泵站调蓄池容量小、污水放江等问题,要争取打通断头河,摸清污水排放点,加大泵站蓄水容量。同时要依托“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的良好开端,紧紧围绕“2020年消除劣五类水质”的远期目标,注重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污,细化源头调查,重点实施沿河污染源治理及现有市政泵站的改造工作,为实现治理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题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经市高院审核,报区相关部门审批,我院按照“8个审判业务部门、1个审判辅助部门、3个司法行政部门”的模式,设置12个内设机构,相关内设机构合并及变更。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则》有关规定,现就我院张谦等同志相关免职事项报请备案: 因内设机构撤并及调整,张谦、李敏、董薇芬、李红、黄洋、詹志庆、吕长缨、陈国忠、孙春如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庭长职务,陈红华、王欢群、李晓东、周萍、陈海峰、王芩菲、李凌云、徐芳芳、崔艺萍、龚立琼、马霄燕、付葵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副庭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詹志庆等12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经市高院审核,报区相关部门审批,我院按照“8个审判业务部门、1个审判辅助部门、3个司法行政部门”的模式,设置12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因工作需要,任命詹志庆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谦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孙春如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任命周立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金滢、徐婷姿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因人事调动,免去吕长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雅玲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任湧飞院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詹志庆等12名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任湧飞院长的提请: 任命詹志庆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谦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孙春如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任命周立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金滢、徐婷姿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吕长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雅玲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奚荷萍等7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 因工作需要,任命奚荷萍、姚熙、丁磊、侯倩倩、徐诚等5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姚茹玮、邵旻等2名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谭滨检察长提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奚荷萍等7名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初步审议,拟同意谭滨检察长的提请: 任命奚荷萍、姚熙、丁磊、侯倩倩、徐诚等5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姚茹玮、邵旻等2名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杨浦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决胜之年。上半年,全区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届区委五次全会和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大调研”活动,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创品牌,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进度符合预期。 表一 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品牌优势不断凸显 一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四张清单”。出台《杨浦区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2018年工作要点》和新一轮“四张清单”:20项示范基地指标和40项改革创新任务顺利推进;10个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一廊一圈一谷一园”和四大创新创业街区功能和形象进一步优化; 20项双创重点活动有序开展,成功举办2018年“创响中国”首站暨“世界创意创新日”系列活动,成立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推动长三角区域各类双创主体在平台共建、人才共育、企业共扶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以“创新杨浦”为特色的营商环境,发布杨浦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政银通”、双创人才“无否决”窗口、“家门口的政务服务”等服务创新创业“十大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持续扩大“多证合一”范围。率先落地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改革措施,110街坊、138街坊项目审批实现全市首批当月上报、当月发证。加大人才招引和培育力度,率先推出人才公寓租金7折优惠政策,启动第三届上海杨浦“创业之星”全球大赛,前两届累计评选出259位创业之星。充分发掘区内有技术重大突破或模式创新且得到社会资本认可的“双创小巨人”企业,形成双创重点企业储备库,聚焦服务,精准发力。 三是全力打响“四大品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战略部署,结合区域特色优势,制定并发布了“1+4+27”政策框架体系,即:1个行动方案、4个三年行动计划和27个专项行动。框架体系突出“创新”特色,以勇当“创新发展引领区”为目标,全面推动上海服务“创新生态示范区”、上海制造“创新智造功能区”、上海购物“创新消费体验区”、上海文化“创新文化承载区”建设。 表二 “双创”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高质量发展态势初步显现。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75.78亿元,同比增长2.06%,完成全年目标进度的59.26%,增幅在中心城区位居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5.43亿元,同比增长8.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41.07亿元,同比增长0.5%。“四新”经济快速成长,一批“双创小巨人”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并已成长为各自领域的“独角兽”或“隐形冠军”。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持续增加,累计达到97家。 表三 重点功能区项目进展情况
表四 产业发展进展情况
一是市、区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市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轨交18号线杨浦段、北横通道、江浦路越江隧道等市级项目进展顺利,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国权北路小吉浦桥、新江湾城-三门路空中连廊等区级项目有序推进。全力以赴推动区“双十”项目建设,上半年十大竣工项目中2项已竣工、5项已开工;十大开工项目中4项已开工、1项已竣工。 表五 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 表六 “双十”项目进展情况
表七 城市精细化管理进展情况
一是旧区改造扎实推进。上半年完成旧改征收2506户,收尾4个基地。闸殷村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取得突破,签约率达97.17%。86街坊旧改征收“一次征询”同意率达99.62%。旧住房综合改造完成21万平方米。扎实推进“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区内征收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二是救助就业持续加强。累计救助30.4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约3.6亿元。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开展各项惠残助残服务。全面实施长期护理险试点。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增150张养老床位、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3家老年人助餐点。努力实现更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表八 民生保障情况
表九 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一是节能降碳加大力度。全面部署推进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18大任务80项具体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管理,明确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及强度“双控”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低附加值企业关停搬迁。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鼓励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完成3项产业节能技改项目。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继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编制完成杨浦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77.9%,PM2.5年日均浓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深化河长制,压实河道治理责任,实施劣V类水体整治攻坚战,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8%。深入推进公共绿地、街头绿地及立体绿化建设,新建绿地8.25公顷。 表十 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睦邻家园建设导则》及《睦邻中心评估标准》,制定《睦邻家园建设实施意见》。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出台《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活力。成功举办首次社会组织年度峰会,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会、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 表十一 社会治理情况
二、下半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建议 下半年,全区上下将按照十一届市委四次全会、十届区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围绕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主动对接上海“五个中心”核心功能提升和八个关键领域的新高地打造,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创新策源能力、提高经济密度等方面,继续抢抓机遇、精准发力、攻坚突破,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双创生态系统,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一是全力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加强“政银通”服务网点的标准化管理,深化服务范围及内容;继续减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扩大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的覆盖面,强化监管配套,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优化法治环境,努力将杨浦打造成为上海商事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优先地”。二是提升载体平台支撑功能。继续加快 “一廊一圈一谷一园”和四大创新创业街区建设,形成特色产业和创新企业集群。持续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研发与转化平台等重大平台项目建设,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三是培植繁荣 “独角兽花园”。持续关注“双创小巨人”和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通过政策集成,合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分步实施“星火燎原”、“梦想起航”、“天使召唤”、“投贷加速”、“天马养成”五大计划,引导和撬动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股权投资、新金融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的参与,加快形成服务双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体系。四是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的“世界级创谷”。以长阳创谷早日建成“世界级创谷”为契机,不断深化工业用地盘活和老厂房改造升级的探索实践,案例式推进各类地块新建、改建成低成本、功能化产业用房。做实双创保障性功能载体供给机制,加快政策落地生效,有效降低多层级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经营成本。五是提高国内外创新要素的配置能力。持续发挥全国双创周主会场品牌效应,建立杨浦创新创业国际顾问制度,全面对接硅谷等全球创新网络关键点,在美国硅谷设立杨浦创新中心。与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双创活动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举办好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亚洲智能硬件大赛等重大活动,带动各类国际化创新要素集聚和落地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积极推动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发挥作用,加强长三角四地之间的创新合作和资源对接。 (二)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1+6+4”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工作。出台 “两个优先”、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等政策,修订创新创业20条政策。结合《关于加快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推动区域文创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探索研究成立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特性的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二是加快推进“四大品牌”打造。结合招商引资、赛事节庆等活动,重点围绕品牌产品、技术、项目、企业及相关领军人才等,加大品牌宣传推介,着力推动27个专项行动加快实施。三是聚焦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加快推动上海智能产业研究院、数字传媒产业基地等建设。跟踪推进北斗高精度时空信息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创新中心、智能交通创新示范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园等项目落地。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联动机制,设立上海市公共信用服务杨浦专窗,完成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杨浦子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扎实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落实节能减排举措,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六)深化睦邻品牌建设,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本区2017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2017年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本区2017年“三本预算”决算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围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城区建管水平,顺利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在此基础上,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区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1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较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8.2%(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189774万元,按“营改增”收入级次调整后的同口径基数为1104357万元,以此为基数计算2017年同口径增幅为8.2%)。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890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26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000万元、调入资金55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533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822万元),收入总量为2353631万元,增长8.5%。 1.增值税(含原增值税和原营业税)341879万元,增长0.4%。主要是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贡献的增值税大幅下降,其他行业的增长难以弥补此基数,导致增值税收入增幅放缓。 2.企业所得税167204万元,增长4%。主要是金融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企业利润增加,带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 3.个人所得税140799万元,增长32.4%。主要是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增长,缴税企业和应纳税自然人的数量持续增加,加之股权等财产转让所得增长较快,带动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 4.城市维护建设税47306万元,下降3.2%。主要是当年入库的免抵调增值税不征收附加税,造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较少。 5.房产税73232万元,增长13.3%。主要是全区生产经营用房保有量增加,以及区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收核查,带动房产税收入快速增长。 6.城镇土地使用税4918万元,增长12.7%。主要是全区生产经营用地保有量增加,带动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快速增长。 7.印花税21174万元,增长14%。主要是区税务部门加强了对企业应税行为的征收管理,带动印花税收入快速增长。 8.土地增值税160015万元,增长55.7%。主要是区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汇算清缴力度,带动土地增值税收入快速增长。 9.车船使用税6857万元,增长39.3%。主要是市级调库车船使用税收入的入库期不一致。 10.契税90698万元,下降44.7%。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影响,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造成契税收入减少。 11.专项收入19000万元,下降22.7%。主要是市级调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的入库期不一致。 1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653万元,增长1%。主要是贯彻国家进一步清理行政性收费改革措施,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 1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6312万元,增长38.1%。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继续清理未批准同意保留的财政专户的规定,专户撤销后产生的历年结转利息缴入国库,带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快速增长。 14.其他收入62109万元,增长268.2%。主要是区教育、文化系统以及部分街道集中上缴行政事业单位动迁征收补偿收入,带动其他收入快速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18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较上年增长39.6%。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424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3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04万元,支出总量为23536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万元,产生原因是市区财力结算尾数进位差异。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32万元,增长7.1%。主要是增加安排了江浦路549号修缮等基建项目和组织部人才新政项目支出。 2.国防支出2440万元,下降1.4%。 3.公共安全支出129781万元,增长18%。主要是增加安排了交通违法“电子警察”设备建设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281971万元,下降0.5%。 5.科学技术支出148610万元,增长14.7%。主要是增加安排了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项目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942万元,增长16%。主要是加大了财政对杨浦图书馆(旧上海市图书馆)、杨浦体育中心等重大文体设施建设以及运维方面的投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95万元,增长56.8%。主要是增加安排了新江湾军休所军队离休干部安置经费,以及调整区教育系统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科目(原由单位主功能科目教育支出列支,现全部改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支)。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792万元,增长11.7%。主要是增加安排了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及扩地项目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3649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加大了财政对环境保护、污染整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 10.城乡社区支出607686万元,增长92.7%。主要是加大财政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安排提前归还银行贷款支出,以及增加安排了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7110万元,下降20.1%。主要是当年预算安排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量较上年减少。 12.交通运输支出89000万元。主要安排的是市级财政下达的江浦路越江隧道、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208万元,增长14.4%。主要是增加安排了区国资委对滨江公司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改造项目的增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73万元,增长6.1%。主要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总部经济专项资金增加安排了区配套资金。 15.金融支出33063万元,增长61.4%。主要是加大了财政对政府风险引导基金的投入。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9万元,增长143.4%。主要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安排了海洋经济调查专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88344万元,增长32.8%。主要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安排了棚户区改造专项支出。 18.其他支出4026万元,增长42.1%。主要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安排了为15年以上房龄高层住宅安装消防泵房及竖管更新改造专项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34593万元,下降1.7%。主要是本区已将政府性债务全部置换为市级转贷资金,利率较原银行商业贷款优惠,因此节约了债务付息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757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3%,较上年增长69.2%。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63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00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86835万元,收入总量为126901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2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8.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49万元,收入总量为11429万元。 (五)其他决算相关情况说明 1.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本市和本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支出,动用预备费予以安排。2017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5500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安排偿债资金归还旧改项目贷款;镇级预备费预算722万元,主要用于驻沪部队停偿服务、中小河道整治等项目支出。上述支出,已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年,区本级使用上年结转资金92606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上年年末市级财政下达的江浦路越江隧道、淞沪路—三门路下立交、城市维护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3.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7年,本区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49800万元,年内未使用。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7年,本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26345万元(其中:区本级123263万元、镇级3082万元),年末余额为597615万元(其中:区本级584419万元、镇级13196万元),年内未使用。 5.经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等情况 截至2017年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9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7.3亿元、专项债务153.1亿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区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升。 (1)加强预算绩效事前评审:一是区级预算部门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二是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办理办法要求,推进区级预算部门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编报工作。三是提高部门项目预算核定中绩效管理的作用,把部门上年度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当年支出政策调整情况,作为核定当年预算额度的依据,开展内外联合审核的项目数量、金额超过部门项目支出总量的80%。 (2)推进预算绩效后评价: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推进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区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对项目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反馈,并按规定选取重点项目(包括: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项目、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或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提交绩效自评报告,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 (3)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开展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预算部门对绩效问题的整改,提高绩效评价的效果。二是推进每个区级预算部门选择3个项目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2017年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1.发挥财政政策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围绕落实“全面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工作要点”和“加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2017年科学技术支出148610万元,增长14.7%;聚焦打造杨浦科技金融功能区,鼓励科技金融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增加财政对政府风险引导基金的投入规模,2017年安排风险引导基金30000万元,增长50%;围绕两个优先产业发展目标,支持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持续发展,2017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97697万元,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财政增收夯实基础、培育税源、集聚后劲。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力度。贯彻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根据基本支出和一般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按实拨付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围绕进一步增强财政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着力改善民生,2017年用于公共安全、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方面的投入893358万元,增长20%;统筹财力聚焦重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结合开展“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加快重点地块土地收储,切实保障实事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需求,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金、债务转贷资金、结余统筹资金等合计投入1825358万元,增长48.5%。 3.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意识,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初步建立跨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三本预算”统筹联动长效管理;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着力推进部门内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使公务支出更加规范、阳光透明;组织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报告编制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提升预算管理能级;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实现政府“三本预算”和部门预算“两个全覆盖”,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区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收支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收入的可持续性、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均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计情况也表明,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完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本区2018年上半年 “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782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1%,为预算的59.3%;收到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493918万元,为预算的70.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6807万元,下降6.1%,完成年初预算的51.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6926万元,下降45.7%,为预算的9.6%;收到市级财政补助收入5048万元,为预算的2836.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2527万元,下降41.2%,完成年初预算的2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02万元,增长11.1%,为预算的116.2%。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56万元,下降61.8%,完成年初预算的7.1%。 (二)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分类细化目标任务,聚焦重点抓推进、抓落实、抓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注重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上半年,面对国家减税让利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和近两年来快速增长形成的同期高基数等因素,我区积极应对,在持续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加快建立企业服务联动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涵养优质税源,挖掘新经济增长点,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运行,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继续保持中心城区前列,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2.注重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以建设高水平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打造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为目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方面全力保障产业扶持政策落地,上半年总计拨付各类产业扶持资金157871万元。一是投入19782万元用于支持创新型城区建设,张江等科技园区企业发展,打造创新创业载体,营造和激发杨浦众创氛围和活力;二是投入20000万元继续扩大政府风险引导基金规模,支持杨浦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初步形成“梦想起航”、“天使召唤”、“星火燎原”等行动计划,努力打造双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三是投入115917万元用于持续加大对“两个优先”等重点产业和支柱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业态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重点支持全市首创的保障性产业用房政策实施,上半年投入52683万元用于区保障性功能载体建设,为促进重点产业布局、发挥双创集聚效应,提供了资源保障。 3.注重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聚焦保障基本民生,进一步增加财政对民生改善方面的投入力度。上半年教育系统支出15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5%。重点保障公办学校教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和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发展及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启动内江路小学迁建、同济中学改扩建和新江湾城复旦附属学校建设,保障打一小学、中原中学、爱国路幼儿园等59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卫计系统支出5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9%。主要保障区属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推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计划生育事业家庭发展等项目,启动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控江社区卫生中心门诊楼重建和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二期等工程。 围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打造“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继续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一是加大“里子工程”综合整治投入力度,开展无违居村(街镇)创建,实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深化落实河长制管理,启动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二是贯彻落实本市规定发放老年综合津贴,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残疾人、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三是推进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春节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消防实事项目建设,保障城区运行安全;四是支持区域内重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各类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文艺创作事业发展,保障第十一届管乐艺术节等重大文体活动。 4.注重城区基础设施改建,加快重点区域开发建设 聚焦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和改善二级以下旧里居民居住条件,集中财力保障市、区重大市政建设和旧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生活品质。一是保障滨江公共空间地下综合管廊、淞沪路—三门路空中连廊建设,兰州路(杨树浦路—福宁路)、爱国路(周家嘴路—长阳路)、市光路(宁城路—世界路)道路辟通,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二是保障杨树浦港样板段二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截污纳管工程项目,继续支持垃圾运输和末端处置以及开展环卫作业,实现生态绿色发展;三是保障医疗器械厂土地收储、86街坊棚户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老旧住房维修和成套改造,营造舒适宜居环境。 5.注重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财政管理改革成效 着力推进“三本预算”统筹联动,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排污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后将消防补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5%;进一步督促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大支出进度考核和通报力度,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允许两年以内的财政结转资金比照两年以上的存量盘活规定,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三公经费”零增长,严格执行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卡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压缩现金支出规模,上半年全区公务卡强制目录执行率99.74%,现金使用率0.05%;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选择两个街道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十一届市委四次全会、十届区委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为目标,努力完成今年各项预算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以夯实财源为基础,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上半年,区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为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增长7%的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大财政对招商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简政减税减费,进一步推动载体建设和产业集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国家和本市出台的重大税制改革措施,着眼于区域定位和长远发展,加强对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预判和应对,积极探索和构建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力保障体系,确保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品质的中心城区夯实基础、增强动力、创造条件。 2.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产业资金与产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创新要素集聚,支持杨浦成为上海创新创业的一面旗帜。下半年,继续支持全面建成高水平的全国双创示范基地,保障财政对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平台提升、企业发展、金融支撑等方面的投入,深化杨浦与长三角地区协同创新、联动发展;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支持长阳创谷形态开发和四大创新创业街区、凤城巷、水丰路文创街区等区域、载体的建设;加大对双创保障性产业用房政策和大数据、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促进创新功能进一步集聚,构建起杨浦承载科创中心功能的“四梁八柱”;聚焦打造以“创新杨浦”为品牌的营商环境,配合做好全区“1+6+4”产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完善财政对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支持方式,促进相关产业加速提升规模能级。 3.以兜底保障为底线,全力确保重点领域投入 继续以“积极稳妥、量入为出”为原则,密切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确保兜牢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加大财政“三本”预算统筹投入力度,优先确保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聚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本养老、社会治理、城区安全运行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增强对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支持旧区改造、“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无违居村(街镇)创建、智慧城区(含智慧公安)建设,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聚焦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快重点区域基础设施改造和交通路网建设、推进垃圾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城区建管水平。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支出标准,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调减执行进度较慢、项目绩效评价较低的部门2019年经常性项目预算,并将压减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 4.以科学规范为目标,大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密切关注中央和本市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领域的推进情况,分领域全面落实改革要求,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在收入划分、财政分配关系、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的支持,努力构建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着力提高2019年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推进财政项目库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结合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实际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至政府投融资和资产管理活动,改进绩效评价办法,逐步建立以绩效自评为主、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点面结合、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相互促进的管理模式。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支出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控制质量,积极配合人大推进实施预算联网监督,逐步形成内外结合的预算监督管理体系。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杨浦全面建成高水平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决胜之年。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区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双创基地初建成、文明创建上台阶、滨江南段要贯通、旧区改造破瓶颈、基础设施抓双十、管党治党重落实”六方面重点工作部署,抢抓机遇,克难奋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区建管水平、深化财政改革,顺利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以统筹平衡为抓手,提升区级财力水平。沉着应对经济复苏缓慢给财政收入带来的巨大压力,实现区级财政收入在上年高基数下的平稳健康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2亿元,同比增长8.2%;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财力支持;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当年盘活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合计14.01亿元,用于闸殷村旧区改造等。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保障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大财政对民生改善的聚焦保障力度;提升城区建管水平,保障十大开竣工项目、支持“五违四必”区域环境整治、中小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里子工程”局部整治;优化旧改征收补偿方案,加大货币化补偿力度等。在抓重点项目的同时,为避免形成财政资金“再沉淀”,合理控制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体量,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区自2017年起,除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按规定提取经费(如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合同已签订确需跨年度支付的款项等,其他部门预算年底未执行完毕的经费额度,不再下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当年度收回预算指标2.14亿元。 ——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违法违规融资自查、政府债务专项检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提升信息透明度;配合纪委巡查、规定外收入专项检查,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目标反馈、绩效自评价,提升项目绩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督促单位加快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本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制定本区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 ——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为抓手,突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修订《审计整改检查办法》,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完善整改督查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改进整改协同配合机制,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加强会商,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和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密切配合;聚焦财政改革发展新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举办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专项培训,并对单位在预算收支、经费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案例剖析,提出规范性要求,提高各单位落实财政改革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表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235.36亿元;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均为126.90亿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均为1.14亿元。2017年末,本区政府债务余额255.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3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50亿元,本区政府债务规模符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三本预算”基本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目标任务。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推进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本区于2015年制定了《杨浦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杨府办发〔2015〕31号),该办法实施以来,各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已逐步深入单位的日常管理,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财政绩效后评价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也发现当前的预算绩效管理与目标期望仍有差距,管理机制和方式需要改进和提高。 1.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有待扩展。目前的预算绩效管理尚未涵盖全部预算单位、全部预算资金、尚未涵盖调整预算在内的预算管理全过程,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工作的契合度还不够。 2.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不强、管理手段局限、落实还不到位。有的单位仅将预算绩效管理交财务部门负责,与实际业务工作脱节,导致所编制的绩效目标无法清晰反映单位的履职活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不高、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主观指标多、客观指标少,实际填报中,一些绩效目标存在漏项、错项等不规范情况。针对2017年度新增的绩效目标反馈、绩效自评价工作要求,大部分单位未及时反馈,响应度不高。 3.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仍需推进。相关部门的内部科室的职责分工、业务审核权限与流程、考核监督职责等内部控制还有待梳理、调整;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通报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等。 (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需要加快建立 2017年,区财政局为优化国库集中支出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审批程序,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制定了《财政资金拨付操作流程》,审计关注到: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73号)要求,“县以上(包括县)财政部门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底前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展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提出了“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健全动态监控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方式,扩大动态监控范围,强化预防、纠偏、威慑、反映功能,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财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财政财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等要求。截止2017年末,本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尚未建立。 (三)财政专户管理需要进一步改进加强 2017年,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撤销专户7个,将专户撤销后的资金并入同类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管理,全面清理整顿后区财政保留的专户有5个,分别核算非税收入、事业收入-教育收费、社保基金、代管资金。但审计关注到: 1.部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方式应作调整。保留的代管资金专户有涉及本区动迁安置房源的购置往来业务,当年收支总量分别为37.01亿元、58.11亿元,截止2017年末,该类专项存款余额4.43亿元。该资金系以前年度本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区融资平台债务资金集中管理而形成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已明确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要求。对此,审计建议:新形势下区财政局应对原有的管理方式作出调整,以适应预算改革的要求。 2.历年财政垫付款的清理力度应当加大。审计建议:区财政局按照《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有关要求,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暂付款项,对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暂付款项,应及时收回,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对符合制度规定应当在支出预算中安排的款项,按规定列入预算支出;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政暂付款项要限期收回,切实加强财政暂付款项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的主要问题24个。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推进,主要是预算单位未严格落实30万元(含)以上项目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要求。如区残联所属区残服中心2017年共有23个预算项目,预算资金1.68亿元,仅有2个项目金额1214.69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 2.预算编报、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547.15万元。如控江街道所属党建中心“党组织服务群众”支出147.67万元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 3.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544.36万元。区金融办及所属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账上有2016年公用经费结余59.36万元未上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账上有以前年度因承担创业带头人委托贷款形成的存款余额485万元未清理上缴。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主要是预算单位分拆工程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大宗货物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619.58万元。如区体育局所属区少体校在向同一家单位购买部分运动装备时,存在拆分合同的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后续监管、验收工作应加强,涉及金额635.70万元。如控江街道部分购买服务的委托方式不合理,有39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了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3.合同管理不严格、未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涉及金额63.29万元。如区残联未进行合同登记归档、未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无合同签约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4.经费报销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15.79万元。如长白街道公务卡报销网店购物支出时存在品名不清、未附清单的现象;区金融办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缺少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资料。 5.资产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落实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涉及金额631.34万元。如长白街道未落实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形成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三、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创集团”)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存在不到位情况,一是对于实际执行与预算差异较大的项目未能及时调整。二是部分数据项目统计口径存在前后不一致等情况。三是2017年全面预算编制报告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的部分预算收入项目存在不一致情况,且未说明变化的原因。 对此,审计建议:科创集团应加强对预算及执行的管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规范上报口径,避免前后项目、数据不一致情况。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预算安排资金3.39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廉租租金补贴发放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个别家庭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以及个别享受廉租补贴家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注销,但仍享受廉租租金补贴的情况;二是个别旧住房改造项目材料质量控制管理不规范;三是配建保障房未按规定及时作出使用安排。 对此,审计建议:区房管局应加强对廉租租金发放的动态监管;指导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对配建房源作出具体安排,提高保障房使用效率。 (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及养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度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及养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约1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存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符合管理要求,使用范围不明确,部分已完工项目审价滞后,以及部分项目支出不够规范等情况;二是河道管理长效机制需健全,存在河长制配套措施执行不够到位,河道养护监督考核方式有待改进,黑臭河道整治工作仍需持续关注等情况。 (三)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度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68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民非组织区创安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创安中心”)承接社区街面治安巡逻、社区外来人员管理、辅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该中心运转所需资金目前全部由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但存在经费没有严格归类管理、部分经费没有专款专用,以及将多头申请的经费用于弥补职工无资金来源的福利性支出等问题。二是区人社局创业场地房租补贴项目、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项目存在部分业务受理资料不全的情况。 对此,审计建议: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应研究理顺创安中心的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区人社局应建立业务受理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业务受理资料的管理责任,确保业务受理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和资料保管的完整性。 (四)残疾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度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67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欠缴情况;历年结余数额较大。二是残疾人保障政策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活动较少、残疾人调查工作部分流于形式,对残疾人的服务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各街道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残疾人的服务工作。 对此,审计建议:区残联及相关部门应加强调研,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管理、征缴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征缴率;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助残扶残社会氛围,制定残疾人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做到有据可依,解除基层单位顾虑;加强对残疾人调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做好数据分析;根据残疾人分布情况,统一工作职责要求,合理确定管理人员配备比例,提升服务能力。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关注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聚焦政策措施落实和目标实现,统筹力量,对长阳路(一期)道路改建工程、安波路道路辟通工程、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一期)工程、安图医院公共卫生分院迁建工程、延吉图书馆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资金总额5.12亿元,核减工程成本、减少财政拨款343.59万元。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成本多计,如延吉图书馆项目的建安工程决算金额中,钻孔灌注桩成孔、平整场地、钢板桩围护等工程量计算有误多计金额89.92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中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施工招标中暂估价未经充分竞争,施工管理中存在签证制度不完善缺少有效监管、现场管理组织实施不力以及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三是代建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部分项目中基础工作不到位、职责落实不力。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提高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质量和深度,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严格按招标文件约定订立合同、提高合同条款的严密性;二是完善建设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设计、审图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的考核,建立和健全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分别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本区2017年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结合区人大常委会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意见,对2017年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8.2%,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890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2606万元、调入资金55187万元(其中按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5336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82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3536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18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增长39.6%,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424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34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04万元,支出总量为235363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757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增长6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9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00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86835万元,收入总量为12690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50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1%,增长11.6%,加上调出资金533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5634万元,支出总量为1269013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2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8.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49万元,收入总量为114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2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9%,增长12.3%,加上调出资金18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53万元,支出总量为11429万元;收支平衡。 截至2017年底,本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103.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52.5亿元,控制在一般债务137.3亿元、专项债务153.1亿元的限额内。2017年度政府债务付息支出66971万元。 截至2017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97615万元,预算周转金余额为49800万元,年内均未使用。当年收缴财政存量资金合计14.01亿元,安排用于闸殷村旧区改造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有效应对房地产调控等宏观政策落地影响,实现了财政收入高基数上的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集中财力保障了科创双创、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旧区改造等重点领域、重要举措、重大项目的支出;财政改革和管理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机制逐步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持续开展,部门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区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已经区审计局审计,并报区政府审定。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17年本区决算草案。 区审计局对2017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需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需加快建设、财政专户清理整顿需规范有效等问题,同时也反映了部分部门预算单位和区属国企、相关专项资金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应当引起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预算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还会同相关专工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建管委、区国资委等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强化分析预测,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要密切关注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及税收政策等变化对预期收入的影响,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完成区级财政收入增长7%的年度目标;要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涵养培育优质税源,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推动经济规模和效益提升。 二、统筹盘活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精理财、勤理财,统筹规划,盘活用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加大对双创基地建设、文明城区创建、基础设施项目、民生服务保障、滨江功能提升、城区安全运行等的投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功能效应。 三、聚焦保障重点,加强预算执行跟踪 要进一步对标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确保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能级,持续扩大民生福祉;要切实加强对预算收支执行、国库库款、结转结余情况的分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部门预算执行跟踪考核力度,保障支出预算目标的完成。 四、不断扩面提质,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要形成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预算管理机制,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措施,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五、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要依法强化审计整改责任主体意识,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切实进行整改;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并予以重点反映,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形成合力,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7年决算的决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张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谦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孙春如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任命周立平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黄洋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金滢、徐婷姿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吕长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雅玲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奚荷萍、姚熙、丁磊、侯倩倩、徐诚等5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姚茹玮、邵旻等2名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
![]() |
![]()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
您是第
位访问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