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会议议题 (2019年8月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代表分组评议区政府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报告的情况汇报; 二、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决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2019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的深化推进之年、 区“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的部署启动之年。上半年,全区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紧紧围绕十届区委七次全会和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城区建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进度符合预期。 表一 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目前有3家企业正在各类资本市场申请挂牌上市:优刻得申报上交所科创板已获受理;罗曼照明申报上交所主板上市已过初审会;梅思泰克申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已获受理 ★★由于部分项目进度安排原因,科技大类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 ★★★该指标“十三五”规划为5以上。截止去年底已完成5。目前正积极推进德国弗劳恩霍夫“城市生态发展”项目中心落地 ★★★★该指标“十三五”规划为5以上。截止去年底已完成5。目前正积极与2个友好城市联系洽谈 (一)示范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双创”活力不断释放 继续推进新一轮“四张清单”。发挥连续两年清单制推动“双创”规划实施的累积效应,制定符合示范基地第三阶段特征的年度指标、任务、平台、活动“四张清单”。目前,20项示范基地指标和45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18个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30项双创重点活动有序开展。抓住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机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旦大学联合设立浦江资本市场实训基地, 联合专业机构开设长三角科创板预备营。梳理形成本区科创板培育企业数据库,优刻得申报科创板已获受理。 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2.0版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升级10个杨浦服务创新创业品牌,在各街道设立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基本完成“双减半”任务,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58%,审批提交材料平均减少49%。世行评估主要涉及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财产登记和纳税四个指标32项任务全部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实现新设企业营业执照、领用发票、税控设备、数字证书等一站式服务。 继续深化长三角联动机制。成功举办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推进现场会暨联盟成立一周年大会,发布《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动机制》课题研究成果,推选产生联盟理事会,杨浦任首届理事长单位。发起成立集成电路、石墨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4个产业类专业委员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等2个服务类专业委员会。大力推进长三角联动“九件实事”,其中杨浦牵头推进的“长三角双创生态地图”项目已落地。 继续扩大“双创”品牌影响力。在国务院办公厅对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督察激励中,杨浦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三年被表彰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今年3月,杨浦创业带动就业经验模式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专报》上报中办、国办,并作为《发展改革情况通报》印发全国。4月,与嘉兴南湖共同举办“创响中国”长三角联盟首站系列活动,开启相互联动、贯穿全年的长三角系列活动。6月,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双创周上海分会场系列活动,国内外各类创新要素汇聚杨浦,区域“双创”品牌辐射力日益增强。 表二 “双创”工作推进情况
(二)区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财政收入短期压力加大,但仍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76.39亿元,同比增长0.8%,增幅在中心城区位居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73.4亿元,同比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47.12亿元,同比增长4.3%。全区新引进企业2280户,其中“两个优先”企业1902户,占比达到83.4%。“稳外资”成效显著。合同利用外资10.07亿美元,同比增长95.5%;实到外资3.69亿美元,同比增长12.8%。成功引进德雷威汽车、欧司朗大陆、威高集团等一批优质企业。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含烟草业)预计达到84.8%,三产占比比上年底提高0.2个百分点。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174亿元、52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5%、16.2%。其中,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2.3%,比上年底提高0.5个百分点。加快推动区域人工智能产业集聚,百度(上海)创新中心正式运营,长阳创谷“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园区”正式揭牌。推进优刻得、流利说、复旦微电子、京东到家等重点企业申报纳入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程。加快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5G移动通信基站176个。以军工路地区被纳入全市重点转型区域为契机,统筹协调推进军工路地区转型发展,成立军工路地区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推动军工路地区结构调整、转型发展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军民融合加快推进。贯彻落实《杨浦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启动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园建设,积极推动保利科技等优质军民融合资源落户杨浦。发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资源优势,以上海物联网科技园区为重要支撑,制定杨浦区物联网产业发展方案。 “四大品牌”全力打响。打造新零售创新地标,引进新品、潮牌,推动五角场商圈业态提升。发展夜间经济,举办“活力街区·魅力夜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启动仪式,设立首位夜间区长和首批夜间经济首席执行官。加快重大项目平台功能落地,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智能网联汽车设计创新研究院、智能制造设计创新研究院、优创学院分别揭牌成立。打造区域文化地标,展现区域文化标识度,国歌展示馆装饰布展提升改造项目正式开工,“火柴互娱”赛事级专业电竞馆建成启用,小沃电竞联盟成立。 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建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2019年杨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夯实信用工作基础,汇编信用“三清单”目录。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在全区26家单位安装“一键查老赖”,发布企业诚实守信“红名单”753条,失信“黑名单”19条。 表三 产业发展进展情况
布局优化与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加快推进各类载体功能落地见效,进一步释放功能联动融合效应。西部核心区能级不断提升,创智国际广场(24-9)、新江湾城F3地块办公楼项目等竣工,新江湾城科技总部园(二期)、复旦管院等项目加快推进,13街坊商办项目启动。中部提升区城市更新持续升级,李尔亚洲总部大楼建成,138街坊C1-2地块项目加快建设,138街坊东块商办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东部战略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扎实推进渔人码头三期(40街坊)、兰路地块商办等项目建设,协调推进1街坊船厂北块、1街坊船厂南块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精细化管理稳步提升 基础设施补短板持续加大。轨交18号线、10号线二期、周家嘴路越江隧道、江浦路越江隧道、北横通道及军工路快速路新建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双十”项目按节点有序推进,爱国路二期(长阳路-河间路)交通改善工程竣工,大武川雨水泵站截流调蓄工程、仁德变电站和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工。滨江地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杨树浦路综合改造项目抓紧推进。 表四 “双十”项目进展情况
城市管理日趋精细。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无违建居村创建和违法建筑治理,成功创建338个无违建先进居村,共拆除违法建筑13.02万平方米。扎实推进“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建设,完成黄兴路五角场、大连路等主要道路公共绿地景观提升,“美丽家园”开工23个小区、131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黄兴路、中山北二路等路段开工6.5公里。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对全区1496座垃圾厢房开展规范化改造,统一垃圾作业车辆分类标识,实现分类收集收运。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整治“套路贷”、非法集资、黑中介等涉黑涉恶涉乱现象。深化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上半年共立案各类城市管理问题132万件,结案率99.7%。 (四)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能级持续提升 住房保障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旧区改造,上半年全区完成征收5203户,收尾3个基地,拆除旧住房13.97万平方米,启动二次征询的4个征收基地首日签约率均超过98%。持续推进小区雨污混接改造,11个项目已开工。多途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租赁房供应分配,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救助就业持续加强。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累计救助各类社会困难群众30.56万人次,支出救助金3.74亿元。加大为老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新增500张养老床位、2家社区长者食堂和4家老年人助餐点,实施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努力实现更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首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乐业空间”。 表五 民生保障情况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高质量完成杨浦教育综合督政工作。加大区校联动,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共建基础教育集团,成功创建1家市特色普通高中,新增7家托育机构。稳步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及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打造区域文化地标,有序推进杨浦大剧院改扩建,加快落实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体育强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品牌赛事。 表六 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五)节能低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低附加值企业关停搬迁,完成1项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工业、商业及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5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1家企业深度能源审计。抓紧落实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81.8%, PM2.5年日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9%。统筹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继续推进公共绿地、立体绿化建设,新建绿地5.9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园绿地2.8万平方米。 表七 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六)基层治理持续深化,睦邻家园建设全面推进 建立“睦邻议事厅”网上平台,实现居委会全覆盖。总结推广睦邻家园建设模式,睦邻家园获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入围奖。加快推进隆昌路、抚顺路、市光路等3个新建睦邻中心建设,加强睦邻中心运营评估,完成星级评定。出台《杨浦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目录》,扩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治理领域。深化基层治理和居民自治,创评“居民自治十佳项目”。 表八 社会治理情况
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及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当前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瓶颈和问题:一是经济密度和经济产出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兴产业总体仍处于培育阶段,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有待强化。商务楼宇单位面积产出还不高。二是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市政设施建设、交通综合整治及公用事业服务等方面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快。旧区改造任务仍然非常繁重,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任务还很艰巨。四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设施补短板还需加强,高品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仍不足。对上述问题,在今后工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建议 下半年,全区上下将按照十一届市委七次全会、十届区委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一大平台”,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围绕杨浦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开展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建议。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打响“四大品牌”、打造双创“升级版”、长三角一体化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区域经济密度和产出效率,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一是优化区域功能总体布局。积极推动“一廊一圈一谷一园”和“四大创新创业街区”能级提升,把大学科技园打造成为各类创新要素汇聚、融合、聚变的大平台,加快推进滨江国际创新带建设,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将现有科创、双创资源串珠成链,打造杨浦“创新U场”。二是推动功能平台出形象强服务。积极推进18个区域功能性支撑平台建设,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能级。支持高校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新突破,推动科技成果更加顺畅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推动国内外创新平台发挥科研成果转化、前沿技术开发等功能。三是服务双创企业发展壮大。持续关注“双创小巨人”企业发展,吸引集聚更多上下游企业,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积极推进长阳创谷“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园区”建设。完善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链,推动设立人工智能母基金、国泰君安母基金和北斗产业投资基金。深化改制上市服务,完善梯队孵化培育体系,以上交所科创板为重点,引导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一网通办”,继续在高标准推进对标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优“一窗通”服务体验,深化“政银通”“主题套餐”两项特色服务,使服务和标准延伸到更广地区、惠及更多企业。五是推进长三角创新创业联动发展。以推动落实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九件实事”和“创响中国”长三角联盟站活动为抓手,加强各基地在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方面的联动协作。 (二)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能级 一是持续完善“1+6+4”产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大力促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办法》《杨浦区关于科技园区考核激励办法》。二是加快推进“四大品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制定品牌战略,重塑回力、梅林等一批优秀制造业老品牌形象。加大品牌宣传推介,打造五角场新零售创新地标,全面推动夜间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文化地标建设、高水平举办好重大活动,进一步擦亮杨浦文化名片。三是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5G、物联网、区块链等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抓住5G商用牌照已发放契机,推动运营商、研究机构、行业设备商与区内重点龙头企业合作,鼓励区域多种社会主体开展5G应用,支持更多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在创智、创谷、环同济、滨江四个片区率先落地应用。四是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区“1+2+1+N”信用工作体系,以区信用子平台和政务诚信平台为支撑,支持区内各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定期发布区“红黑名单”。 (三)持续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轨道交通18号线、10号线二期、北横通道、军工路快速路、周家嘴路越江隧道、江浦路越江隧道等市级重大工程建设,争取市里尽早启动轨道交通20号线、隆昌路越江隧道、嫩江路越江隧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双十”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系统推进杨浦滨江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滨江南段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项目建设,完成烟草仓库等四个历史保护建筑修缮,加快推进世界技能博物馆配套道路建设。完善区、街道、居委三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居委、物业、业委协调推进作用,加大强制分类约束,争创垃圾分类示范区。加快推进年度“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落地,推进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品质提升,加快开展黄浦江(杨浦段)二期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12个路段、共计14.4公里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任务。 (四)扎实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精准救助,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绩效。深入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制订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药品器械采购、绩效评价、医联体建设等方面,深化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改革。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体医结合”等平台功能,继续高标准做好长期护理险试点。统筹文化体育发展,统筹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重大文化体育品牌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杨浦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杨浦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方案》,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现状调查,加强区域就业形势跟踪分析。 (五)落实节能减排举措,全面提升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难点项目协调推进。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形成一张图、一份报告和一份建议“三个一”成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强化事中事后节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双控”目标管理,继续高标准做好年度节能降碳考核应考工作。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排放监测数据造假和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成128台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积极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各断面水质监测。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六)深化睦邻品牌建设,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加强睦邻家园制度建设,制定睦邻家园建设评估标准,深化睦邻楼组、社区、街区和园区楼宇建设。探索社区商业睦邻中心运行新模式。优化完善“睦邻议事厅”网上平台。深化基层治理,开展社区治理分类指导。加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平台建设,打造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总部基地。持续推动“一居一品”自治品牌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财政决算 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提出本区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本区2018年“三本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财税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区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071万元,较2017年(下同)增长6%。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801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15420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7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459643万元,增长4.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52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增长11.8%。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54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48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3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4万元,支出总量为245964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 增值税(含原营业税)340005万元,下降0.5%。主要是2018年5月起国家实施了下调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增值税减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164408万元,下降1.7%。主要是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利润下滑。 个人所得税141855万元,增长0.8%。主要是企业员工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增长。 城市维护建设税49618万元,增长4.9%。主要是上年入库的免抵调增值税不征收附加税。 房产税73877万元,增长0.9%。主要是区域内商务楼宇的销售扩大了房产税税基。 印花税20145万元,下降4.9%。主要是订立应纳税经济合同的金额较上年减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3434万元,下降30.2%。主要是当年入库期与上年不同步。 土地增值税216446万元,增长35.3%。主要是区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力度。 车船税6857万元,与上年持平。 契税87554万元,下降3.5%。主要是本区房地产市场交易量较上年继续下滑。 环境保护税122万元。该税种为今年新增税收,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起停征排污费专项收入、改征环境保护税。 专项收入33175万元,增长74.6%。主要是市级调库的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入库期不一致。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912万元,下降5.4%。主要是贯彻落实本市加大收费清理力度的举措,取消部分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650万元,增长56.9%。主要是规范收入核算科目,将原计入“其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动迁补偿款归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收入44013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 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的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以下各科目大类。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年初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已于年度执行中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各类级支出科目以及较上年增减变化较大的具体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46万元,增长13.3%。主要是新增安排了市民中心和企业法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国防支出2225万元,下降8.8%。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了一次性重大民防工程建设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117519万元,下降9.4%。主要是根据本市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区法院、检察院从2018年起划归为市级预算单位,其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教育支出307072万元,增长8.9%。主要是为保障各学段生均经费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教职工绩效工资的稳步提高。 科学技术支出176299万元,增长18.6%。主要是新增安排了支持区科创集团打造高水平双创示范基地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713万元,下降0.8%。主要是当年预算安排的杨浦图书馆修缮扩建经费较上年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06万元,增长12%。主要是落实行政单位职业年金实账政策,以及退役军人安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贴较上年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441万元,增长19.6%。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节能环保支出2806万元,下降23.1%。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了环保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环境监测站装修等一次性建设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773252万元,增长27.2%。主要是新增安排了保障性功能载体购置经费,以及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对滨江公共空间建设、杨树浦路综合改造、“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等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 农林水支出10554万元,增长48.4%。主要是根据项目结转情况,当年预算安排的黄浦江堤防专项维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25625万元,下降71.2%。主要是根据市级转移支付下拨资金安排的重大市政道路建设经费较上年减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889万元,增长13.7%。主要是新增安排了支持区商贸集团打响“上海制造”品牌项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125万元,下降5.2%。主要是根据市级转移支付下拨资金安排的标准化菜场建设、服务业配套资金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金融支出21322万元,下降35.5%。主要是根据支出实际需求,当年预算安排的政府风险引导资金较上年减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万元,下降25.6%。主要是根据市级转移支付下拨资金安排的海洋经济调查经费较上年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13792万元,增长28.8%。主要是新增安排了区房管部门实施的“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其他支出3999万元,下降0.7%。 债务付息支出35890万元,增长3.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024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下降10.9%。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7288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69090万元,收入总量为77881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621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下降27.4%。加上调出资金5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0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万元,支出总量为77881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决算的具体完成情况为:区本级收入60022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数的99.6%,主要完成了上海船厂、中铝公司东块、228租赁住房等重点地块的土地出让。加上市级财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454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690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为773852万元。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75779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数的99.4%,主要用于86街坊、方子桥113、115街坊、闸殷村等旧改征收补偿,以及杨树浦路宝莱地块、上海医疗机械厂等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和专项债务付息等。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05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总量为77385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353万元,收入总量为1155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7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2%,下降7%。加上调出资金23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10万元,支出总量为1155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其他决算相关情况说明 1.区本级预备费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和市区两级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予以安排。2018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30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按实账缴纳的职业年金,教育系统教师工资增长,对口支援,驻沪部队停偿,滨江公共空间和综合环境(五期)二标段陆域(安浦路以南)景观工程,渭南路倒流户安置,非机动车辆管理,大桥街道“全国双创周”维稳,进博会专项,丽江堰塞湖受灾慰问等方面的支出。上述支出,已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60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基本建设、滨江开发、偿还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支出;五角场镇当年收入大于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35万元,年末本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90149万元(其中:区本级474818万元、镇级15331万元),比上年减少107466万元。 3.预算周转金 2018年,本区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49800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 截至2018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41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2517万元,专项债务1508944万元)。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2018年底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90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73000万元,专项债务1531000万元)。按综合财力口径计算的2018年末债务率为70.4%(较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规模总量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全区“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增减幅度等明细数据,详见杨浦区财政决算草案。 2018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批准的预算,聚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推进财税改革任务,着力支持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着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财政在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聚焦上海“四大品牌”战略,支持科技创新、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落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56983万元,着力加大对以“两个优先”“科技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平台、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创新“二十条”、张江专项扶持政策、“双创”小巨人、企业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重大战略性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构建杨浦科技金融示范区,形成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累计投入新一轮政府风险引导资金90000万元,用于推动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聚焦实施“星火燎原”“梦想起航”“天使召唤”“投贷加速”“天马养成”五大计划,满足双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统筹财力聚焦重点功能载体建设和全面建成高水平双创示范基地,安排落实创新创业功能性产业用房载体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107117万元、世界级创谷和双创升级版建设资金25000万元、打造“上海手表”等老字号品牌建设资金17000万元。二是以民生优先为导向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聚焦改善民生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力保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财力保障水平,安排落实民生保障资金901187万元,确保教育生均经费、公立医院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城乡居民低保补助、老年综合津贴、重残无业人员等特殊救济人员和优抚对象补助、廉租住房政策补贴等保障标准逐年稳步提高,支持区中心医院综合楼、新江湾城A5-01地块配套学校、同济中学图书馆暨杨浦图书馆、152街坊配套养老院、智慧公安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稳步推进;集中财力保障滨江开发、城市有机更新、市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落实滨江公共空间及路网建设和景观灯光照明提升工程资金160843万元,确保滨江区域建设发展不断提速,安排落实“美丽家园”“美丽街区”、老旧住房综合改造、拆违和“居改非”专项整治等项目资金87202万元,确保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安排落实杨树浦路综合改造、北横通道前期征收、长阳路、江浦路等市政道路改建、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等专项资金243134万元,确保城区综合交通环境面貌稳步提升;坚持“留改拆”并举,统筹财力支持重点地块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存量合计安排落实资金819195万元,全力保障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和有序推进本区土地资源整合。三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政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推进。聚焦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模式,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积极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调研,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结果反馈的信息公开,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2019年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范围延伸至政府投融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对预算部门的绩效目标推进度和预算执行度实行“双监控”,推动部门积极开展自评价,实现绩效闭环管理;深入学习研究本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支出责任范畴、确保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基础上,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同时确保量力而行,兜牢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本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确保财政运行安全、规范、高效,积极配合全市开展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中期财政项目库建设的调研,探索建立区卫生健康委财政支出标准和重点项目库,制定并实施本区部门决算管理制度,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区本级电子政务项目通用类配置标准,化解动迁信访突出矛盾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美丽家园”建设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办法等,继续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试点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启动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贯彻落实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完成信息化系统更新和实务操作培训,为新旧制度转换奠定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本区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运行将持续呈现明显的“紧平衡”特征,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有增无减,预算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相适应的预算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财政管理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以部门为主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对标、看齐意识,勇于直面问题,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关于本区2019年上半年“三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上半年本区“三本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重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克难奋进、迎难而上,坚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和扩大改革开放,全区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38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0.8%,为预算的56.9%;收到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362969万元,为预算的57.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934万元,增长16.5%,完成调整预算的5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13022万元,增长780.2%,为预算的39%,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本区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科学把握土地市场供应节奏,上半年土地出让面积高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增加。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473万元,增长537.1%,完成调整预算的48.6%,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和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相应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592万元,增长26%,为预算的107.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超预算,主要是经审计后的本区国有企业利润水平较年初预估上升,相应增加可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10万元,增长358.8%,完成年初预算的34.5%。 (二)上半年本区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十届区委七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着力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年中出台实施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减税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升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资源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赁、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车船税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最低水平、将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提高30%、将本市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降低50%;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原适用16%、10%税率的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降至13%、9%,并增加税收抵扣。上述各项政策合计造成本区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减收60419万元,影响同期增幅近8个百分点。在如此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力度下,本区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实现正增长,一方面体现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切实减轻企业和企业家负担,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在全面推进旧区改造的影响下,本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涉及的非居动迁补偿等资产处置非税收入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显现。 二是全力确保基础性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上半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468681万元,同比增长17.1%,用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稳步提升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应急能力和临床重点学科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失智老人照护体系,支持社区配套养老机构改造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大对困难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特定群体就业保障。同时,继续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和形象面貌,安排重点项目支出329597万元,用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保障滨江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发展,支持江浦路越江隧道、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保障“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等重大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此外,坚持“留改拆”并举,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聚焦支持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把续建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旧改征收7000户目标任务作为财政资金保障重点,统筹做好区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与旧改征收补偿支出的资金平衡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落实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12.3亿元(占全市当年转贷区级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总额的22%),同时还争取到其中对应市区联合储备项目的市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2亿元(占市本级当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总额的64%),在实现旧改征收户数“双过半”的同时,为全年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深化推进财政体制、预算和会计改革。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开“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项目”和“张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全文,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继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年初区“两会”上首次推出当年度政府预算简明读本,便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审阅了解政府预算报告及草案,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政府和部门2019年预算、市区联动专项经费等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在去年首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实报告内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修订《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组织本区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并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规范区级预算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国家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内控建设和绩效管理的统筹协调,着力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基础;全面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区所有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全部切换上线,实现支付电子化工作平稳衔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是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控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部门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定额5%的幅度进行压减;进一步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年度中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全部通过各部门预算总额内调整或使用区本级预备费解决,除中央、本市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2019年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预算;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等资产,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内容;各部门在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原则上每个部门4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按照十届区委七次、八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努力完成今年各项预算任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创新引领,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聚焦国家战略规划明确的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抓住落实中央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举办进博会带来的重大机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政策完善、项目落地、功能提升,加快打造引领性强、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着力支持“西部核心区、中部提升区、东部战略区”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现代设计、科技金融等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认真研究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挖掘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认真查找、及时解决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着力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在杨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对接落实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支持尽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持续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二是全力确保重点支出,持续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继续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接落实本市即将出台的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水务等领域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及相关转移支付政策,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深化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点支持“文教”“科教”“体教”“医教”结合、民办教育内涵发展等一系列综改项目。支持“滨江国际创新带”建设,保障年度基础设施“双十项目”按时开工竣工,支持智慧城区、智慧社区、智慧公安统筹规划建设。加大重点旧改地块中经甄别需要实施成片保留保护的相关投入,支持228街坊区域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为科创双创提供新载体。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促进提升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是全力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和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成8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调减预算总额,年底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财政,做好2019年度预算调整工作,实现全年“三本预算”收支平衡。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从严从紧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在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部门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结合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进一步探索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8年全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双创基地要建成、文明创建再出发、民生改善重质效、滨江延伸定海桥、基础设施抓双十、管党治党严紧硬”的重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创品牌,顺利完成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实现区级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1亿元,同比增长6%;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财力支持;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当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合计16.77亿元,主要用于旧区改造等。 ——重点领域着力保障。投入42.93亿元,保障上海“四大品牌”创新发展引领区建设,聚焦科技创新、智力密集型现代化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投入90.12亿元,加大财政对民生改善的聚焦保障力度;投入49.12亿元,提升城区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杨浦滨江开发、城市有机更新、市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投入81.92亿元,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用于旧区改造和土地收储。在抓重点项目的同时,为避免形成财政资金“再沉淀”,合理控制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体量,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管理有力推进。围绕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调研,促进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本区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强化公务卡管理,制定公务卡制度正面清单;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启动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修订本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办法等。 ——审计整改有效推动。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逐项整改。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制度和对账销号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有效推进审计整改难点问题落实到位。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表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245.96亿元;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均为77.88亿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均为1.1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三本预算”基本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目标任务。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或执行不均衡 经审计,2018年119个预算项目执行缓慢,涉及预算安排资金1.57亿元,其中未执行资金1.04亿元;1799个预算项目年度执行不均衡,前三季度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预算安排资金12.47亿元。 对此,区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和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操作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2.部分预算项目支出功能分类不规范或名称尚未统一 本次审计对区财政局核定的全区预算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和项目名称进行了关注,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未准确核准,造成无法准确反映本级政府在相关领域的资金投入情况。例如,部分预算单位未将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用品、家具购置及物业管理支出计入“行政运行”或“事业运行”科目,涉及预算资金1,585.04万元,造成无法完整反映相关单位行政运行成本。二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部分预算项目名称不统一,不利于预算管理。例如,11家街道所属党建服务中心申报的涉及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专项项目名称表述多达6种。三是公务卡报销结算系统中部分填报内容不清晰、不规范,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例如,部分结算科目中用途栏填报内容为“还款”、“划款”、“其它支出”等模糊表述的记录有3万多条,涉及资金2,952.16万元,分别占全年公务卡交易记录数量的37.5%和交易总金额的28.77%。 对此,区财政局应指导预算单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编报要求,准确填写预算项目的支出功能分类;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名称标准和公务卡用途信息的填报要求,便于数据汇总和分析,利于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二)个别制度执行有待推进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已于2017年开始施行。区财政局围绕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了宣传培训。但审计发现预算单位存在未将符合确认条件的自行开发信息化项目确认为无形资产,而是以费用化列支的情况,影响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准确性。 对此,区财政局应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夯实基础数据,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准确性。 (三)部分财政扶持政策管理有待优化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本区对众创空间在开办费、房租和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相关政策的情况,并进行了延伸调查。2017年至2018年区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申请,国库直拨相关补贴合计3,267.45万元,涉及26家众创空间。众创空间落户杨浦,带动了杨浦的创新发展。但审计关注到以下情况: 一是政策的发布渠道有待拓宽、透明度有待提高。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杨浦区众创空间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联合性社团组织),承担政策发布、接受申请等工作。审计发现该促进会仅在其会员单位范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定向推送相关信息,信息的公开度不够,最终的审核结果也未公开发布。二是政策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3家企业获得补贴资金后,在短期内因市场发展等原因缩减面积或停止运营,涉及资金526.5万元,政策效益没有得到充分保证。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首次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实现了审计全覆盖,重点对7个一级预算部门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重点审计,延伸审计了17家所属单位,重点审计资金总额13.97亿元。审计发现了预算编报和执行不够规范、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使用和往来款清算不及时、非税收入执收和缴库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和监管工作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等七方面主要问题,涉及不规范和违规资金合计3.03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有的反复出现,反映出有关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对所属单位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相关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是部门预算管理仍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改善资金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一些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不强,对于预算的重视度不够,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财政绩效管理理念尚未有效建立,上年结转资金和其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率较低。一些部门在日常管理方面不够细化,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使用,往来款清算不及时,非税收入执收和缴库工作不到位。 另一方面是财经制度执行有待完善。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推出了一系列财政相关制度的改革举措,但一些部门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改进的空间。在政府采购方面,有些单位因为工作紧、任务急,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有些单位习惯于按照“老办法、老习惯”执行,未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在资产管理方面,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情况,资产未按规定入账、迟入账,对资产全过程管理意识不强,公共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联席会议的要求进行管理。在内部控制方面,一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相关绩效管理等工作仅依靠财务人员完成,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费用支付管理需要加强。 对上述问题,全区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即知即改。一是对预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分类梳理各类往来款项,积极盘活使用,足额收取并及时上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二是对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应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及时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同时按照公共设施和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共设施的租赁;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控制流程,把牢风险防控点。 三、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对一家区属国有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与实际不一致,部分项目无预算支出、预算费用未按规定使用;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的资产、收入与预算编制差别较大,个别建设项目仅完成预算编制收入的33%;三是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四是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晰。 对此,区属国有企业应按照《杨浦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杨财发[2011]83号)和《上海市杨浦区区管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国有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专项审计调查 2018年,区审计局对本区截至2017年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15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73.68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代建项目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代建方从业资质缺乏统一认定,代建方与业主之间权责不明晰;二是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产证办理工作滞后,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备案和已完工且投入使用的项目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三是代建单位财务管理不健全,部分代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竣工决算不及时;四是部分预算单位的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不完善。 对此,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全过程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办理等;加强对代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和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规范资金的核算和资产的管理。 (二)水环境(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至2018年,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算安排2.25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河长制相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河道巡河工作有待加强,个别项目投资(财务)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等情况;二是预算资金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存在部分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及河道综合整治经费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三是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仍需完善,存在个别河道周边环境未及时清理,个别防汛通道被用作停车场等情况。 对此,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职能,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合同规范管理,加快工程的推进进度;强化对投资监理和审价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加强河长制工作经费的管理,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健全河道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三)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我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预算安排1.52亿元。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项目管理应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 对此,区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预算资金的申报、执行和使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项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关注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聚焦政策措施落实和目标实现。一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资金总额4.35亿元,核减工程成本、减少财政拨款350.22万元;二是对基础设施工程前期费用开展阶段性审计,资金总额39.86亿元;三是对旧区改造费用开展审计,资金总额8.99亿元,核减费用37.27万元;四是对3家街道执行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资金总额1.21亿元,重点对39个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和造价进行审计,涉及资金1,740.84万元,核减成本6.5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招投标文件编制不严谨、过程不规范;部分工程成本核算依据不足、多计成本;工程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监理验收资料不全,部分项目未能办理绿化、规划竣工验收等;部分征收项目内控管理有待完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制度的执行需进一步加强。 对此,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制度执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项目后续监管。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区审计局已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本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在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18年本区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先审查的基础上,7月11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区审计局《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决算专家咨询组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市委、区委确定的方针政策,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和第十六次、第二十次常委会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减税降费”得到落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1亿元,同比增长6%,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财政支出重点突出,集中财力保障了科创双创、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旧区改造、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方面的资金需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收支平衡,决算数与区政府向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本区决算(草案)。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以及有关专项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全面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本区预算,确保各项预算目标全面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强化政策执行,优化收入结构 要综合政策性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重点,加强收入来源涵养,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控制好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的比例和房地产税收的占比。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对政策执行的获得感。要将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自贸区政策在我区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稳定税基的基础上,挖掘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跨年度经济增长的稳定性。 二、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 要严格预算约束下的预算执行,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落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完整性、有效性,确保年度预算支出任务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市区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高支出预算执行效果。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环节的有效、规范衔接,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 注重预算绩效,强化整体管理 要立足本区预算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预算决策评估、目标编制、执行跟踪、评价管理、结果运用等环节,加强组织推动,加大指导力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要稳步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统筹能力,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环节。要对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多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将绩效管理范围拓展至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四、强化审计监督,提高整改实效 要全面贯彻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围绕重大支出的投向、重点项目的推进、重大政策的落地、财政改革的深化、财经制度的执行,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审计整改责任,指导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对于审计中发现的经常性、反复性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制度加科技的控制手段并严格追责,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1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中决算审计的相关情况,对2018年本区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本区2018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决算。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就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102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47件,占总数的46.1%;综合经济方面的12件,占总数的11.8%;科教文卫方面的14件,占总数的13.7%;区政综合方面29件,占总数的28.4%;涉及41个承办部门和单位。从比例上看,今年代表集中反映的多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类,主要包括旧区改造工程、美丽家园建设、城区整体规划及管理等方面。 从办理结果来看,102件代表建议中(去年54件)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71件,占总数的69.6%(去年占64.8%);正在解决的有4件,占总数的3.9%;计划解决的有10件,占总数的9.8%;留作参考的有17件,占总数的16.7%(去年占18.5%)。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办理机制,多角度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谢坚钢区长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区政府常务会上提出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区府办分别召开全区办理工作会议、工作培训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并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各位领导带头参与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牵头落实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 二是强化政务督查,提升行政效能。将办理工作列入区政府专项督查,每半月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进行核查跟踪,动态掌握承办单位各个环节的办理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反馈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分析,适时督促,并每半月通过《督查反馈》专报区领导审阅,今年更是扩大了反馈范围,抄送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有序推进各项办理任务节点。 (二)创新工作举措,全方位提高办理质效 一是深入调研找准要点,加强办理工作精准性。在着手办理前,针对代表建议反映的情况认真分析和梳理,以“大调研”为契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一次走访、二次走访,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深入了解掌握所提建议的原意和背景,找准问题的症结,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力求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联动融合积极沟通,增强办理工作协调性。一方面,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融合。推行“先沟通再办理、先见面后答复”的机制,利用好“人大代表之家”这个与代表坐下来面对面沟通的服务平台,更加准确地把握代表的真实想法,深化建议的内涵,为精准答复奠定了基础。对于一些情况复杂、办理要求高的问题,邀请代表共同参与研究,找出解决对策,让代表既知情、又参与,提高办理透明度。另一方面,打破各承办单位之间的壁垒。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专题协商会议、建立工作联络群等方式,完善跨部门共同参与的机制,及时收纳和传输办理意见,共商解决问题举措,起到推进和润滑的作用。 三是跟踪回访落地有声,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性。针对情况复杂、解决时间跨度长的建议,加强跟踪,及时反馈情况,真正发挥建议的功用。6月,我们联合区人大办召开城建环保专题和科教文卫、财经、内务司法专题的办理座谈会,就代表关心的“关于解决三门路沿线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杨浦区看守所周边“蹲点律师”揽客乱象的整治力度的建议”等33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在满意度征询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协商座谈,会后要求各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亲自带队再次走访代表,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进行重新办理,确保每一件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三)聚焦百姓呼声,深层次推动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旧区改造,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旧改是杨浦最大的民生,也是代表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为此,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规划,着力加快旧区改造的脚步,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例如A028号孙革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江浦路街道160街坊(辽源新村)地块旧区改造的建议”,该地块居民生活环境简陋,要求改造的呼声十分强烈。在建议办理的过程中,进一步推动了该地块旧区改造的速度,目前征收补偿方案已确定,7月下旬将启动预签约工作。 二是聚焦垃圾分类,提升城区生态风貌。在垃圾分类这场攻坚战中,顾伟红、张淑平、蔡文龙等代表们从垃圾分类的科普、宣教、具体工作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非常宝贵的建议。区绿化市容局根据代表的各类建议,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扩大宣传影响力,制作发放了50万份分类宣传海报,于6月下旬制作了我区第二部垃圾分类宣传片并于公众号上投放;根据顾伟红代表“组织居民参观老港处置场”的建议,积极与市局沟通,将于3季度落实;组建宣讲团队,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进营区等“七进”主题宣传日活动。 三是聚焦养老服务,增进杨浦民生福祉。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久以来都是代表关心的问题,也是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如(C-083)刘淑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长期护理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区政府积极吸纳代表们的建议,加强各方面护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积极打造结构合理、规模适当、技能匹配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 今年的办理工作在区人大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在区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期限内圆满完成。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有的单位重视不够,工作缺乏合力。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对代表建议有一定厌烦情绪;个别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仍旧存在敷衍的现象,由业务科室直接答复代表了事;有的部门缺乏主动性,在需要联合办理的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不对称、主合办单位互相推诿的现象;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钻研精神,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办理工作深度不够,落实缺乏效力。有的牵头部门,在回复代表建议时,只是简单的拼凑各合办部门的回复,并没有做到整体工作的统筹和归纳;有的部门用工作总结代替回复,对已取得成效的描写篇幅过长,谈下一步的实际做法太少,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有的部门对于反映相类似问题的代表建议缺乏进一步的归纳和思考,往往是代表提一件,单位办理一件,没有把代表建议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来推动整体工作,导致有些建议都是“历年老问题”,治标不治本,缺乏办理工作真正的效力。 3.督办督查力度不够,部门缺乏压力。一是代表建议“预交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在交办前充分听取部门和代表的意见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二是对工作节点的督查力度不严,办理工作中,有的部门还存在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前松后紧的现象,导致办理时限拖延。三是还存在重程序性督办,轻实质性督查,对“满意度”过于重视,对办理质量还不够精益求精。四是办理结果的公开还不够透明。今年,各部门对办理结果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仍有很多部门在公开一栏中选择依申请公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工作透明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区政府将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工作经验,不断推动工作落地。 1.深化认识,营造办理环境。一是要提高站位,各承办单位要提升思想认识,把办理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要完善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带头作用,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办理,以上级有担当推动下级有作为。三是要强化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牵头单位要履行好办理主体责任,发挥好牵头领衔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跨前一步,加强沟通论证,和主办部门一起上门,确保办理实效。 2.改进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一是优化培训指导,区府办督查室将针对办理工作重点、难点以及容易出错的点,组织业务培训,讲透工作规则,明确办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办理的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加强归纳总结,对于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把新老问题做对比,找出没有根治的原因,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对于相似的问题,要找规律合并同类项,举一反三,使办理工作成为区政府工作的强大推动力。三是改进沟通渠道,针对问题较多较复杂的部门,召集代表与相关部门开展专题沟通协调会,面对面一件件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3.强化督办,健全监督体系。一是加强节点督办,针对有连续性、办理时间长的建议设置办理节点,并根据节点对各承办单位进行提醒、督促和反馈。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对已经解决的建议,在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加强抽查督办,确保真正落到实处;对计划解决的建议,要明确时间节点,并根据各部门确定的节点安排,督促检查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跟踪办理进展。三是推进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敦促各承办单位对回复件实行主动公开,切实回应代表关切,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推动改进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区政府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麦碧莲副主任任组长,各专工委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为组员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组,先后开展代表建议预审,召开部分承办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走访部分代表,进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询,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办理分类督办,协同推进,促进代表建议落实解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02件。截止6月7日,代表建议基本按时办结。6月中旬,调研组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情况进行了第一次征询,代表表示“满意”84件,“基本满意”12件,“不满意”6件。在承办部门对有关建议二次办理后,7月上旬,我们进行了第二次满意度征询。综合两次征询情况,代表表示“满意”的98件,占96.1%;“基本满意”的4件,占3.9%,无“不满意”答复。 调研组认为,今年代表建议有如下特点:一是数量多。本次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02件,同比增长88.9%。二是质量高。会前,各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专题培训和代表建议预商,代表建议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三是难度大。今年是代表履职第三年,随着代表履职工作不断深入,代表提出建议的复杂性增强,办理难度相应增大。 针对今年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大调研”工作,深入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工作举措,聚焦重点难点,如期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全覆盖审核。针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18件建议,以及代表表示“满意”但实际解决和答复不够到位的15件建议,进行二次办理,推动解决更实、答复更优,力求提高代表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代表连续多年提出的建议,发挥牵头作用、破解难题力度不足,对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缺少实质性推动;个别部门分管领导将代表建议简单布置给相关职能科室,办理过程中缺少指导督办,对答复意见把关不严,办理工作质量不高;个别部门具体办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没有认真学习建议办理流程和要求,在答复类别、规范表述等方面出现一些错误。 (二)协商交流不够畅通 有的部门与代表缺少充分沟通,对代表建议提出的背景不够了解,没有掌握代表诉求;有的部门未能通过有效方式让代表直观了解办理情况,代表对建议办理过程知晓度、参与度不高;有的部门用工作汇报代替与代表的互动交流,对代表诉求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沟通效果欠佳。 (三)合办推进不够有力 有的主办部门牵头抓总力度不够强,未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建议办理落实;有的合办会办部门缺少跨前一步意识,存在文来文往、纸上办理现象;个别部门对代表提出涉及市区两级办理的建议,未能主动做好协同办理工作,影响了办理进程。 三、几点意见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和办理代表建议,是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使命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分级负责制,完善压力传导,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推动杨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二)改进方法,进一步优化重点工作环节 针对办理量大的部门,要开展精准化、小型化、进部门的专项培训,切实帮助办理人员掌握具体办理要求。要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日程表,明确各相关部门目标节点任务,及时查找和纠正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按时按质推进。对代表建议反映集中的问题、连续多年提出的问题、涉及市区两级协作办理的问题,要一事一议,提前做好工作预判,通过加强与代表沟通、多部门联办等方式,重点推进解决。对“解决采纳”、“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在答复中明确解决时限,便于后续跟踪推进。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合力 区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督促作用,切实加强培训,强化源头分办与预交办,抓牢过程管理,加强督促考核,做好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各环节工作;各办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主观能动作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运用邀请代表参加现场视察、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积极以建议办理推动工作改进;各街道人大工委要进一步发挥好搭台协调作用,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平台,搭建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加强对本组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协同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二十七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题 (2019年9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19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巢小朵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9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巢小朵因身体健康原因,张志刚、俞敏华、孙红兵、吴岩、张韶春、刘鹏、秦刚因工作调动,陆志平、唐蛟、朱芳蓉因退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巢小朵、张志刚、俞敏华、孙红兵、吴岩、张韶春、刘鹏、秦刚、陆志平、唐蛟、朱芳蓉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巢小朵、张志刚、俞敏华、孙红兵、吴岩、张韶春、刘鹏、秦刚、陆志平、唐蛟、朱芳蓉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9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巢小朵、张志刚、俞敏华、孙红兵、吴岩、张韶春、刘鹏、秦刚、陆志平、唐蛟、朱芳蓉同志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朱芳蓉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9名。另,刘欣宇同志辞去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现在,区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40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欣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9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刘欣宇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刘欣宇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有关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任免刘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刘涛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唐蛟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志平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控江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芳蓉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9年9月2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审议免去陈锐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杨法〔2019〕6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提请: 免去陈锐、叶茵茵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2019年8月15日 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提请 区人大常委会免去陈锐等同志职务的审查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免去陈锐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任湧飞院长的提请,免去陈锐、叶茵茵等2名同志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 2019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主要情况 (一)2019年本区规划编制和修改情况 1.单元规划修编 为贯彻落实上海2035总体规划,我区于2017年启动了全区单元规划修编。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我区单元规划初步方案的意见,今年主要对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案进行了优化、细化,形成了单元规划修编草案。近期市规划资源局对我区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成果予以了认可。 2.滨江规划 为落实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发展愿景,今年我区针对滨江地区开展了相关规划工作。 滨江南段是上海“一江一河”的重要区段,2013年完成控规修编,除部分项目外,尚未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当前,地区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一是“一江一河”建设规划对南段提出更高要求;二是新一轮总规新增轨交24号线,地区交通条件改善;三是新增20余处里弄住宅风貌街坊,风貌保护要求加强。在此背景下,根据相关要求我区开展滨江南段新一轮总体城市设计,提升规划编制标准,指导高水平建设。目前正在编制方案。 滨江中北段是我区未来转型的重要战略空间,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今年我区据全区单元规划修编方案,完善中北段城市设计方案;并与上汽、上理工等单位进行对接,为下一步控规编制做准备。 3.规划调整 我区一贯强调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各项建设活动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对法定规划确需进行调整的,在公益性要素只增不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海市详细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开展控规调整工作。 今年已完成复旦大学邯郸校区、松一幼儿园、控江幼儿园、第一康复医院、二钢厂西方子桥5项控规调整及安浦路红线1项专项规划调整,为民生设施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目前正在推进丝绸仓库项目及200街坊G4-03地块等五个租赁房地块规划调整,将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及租赁住房十三五目标完成提供规划保障。 (二)2019年本区规划实施情况 今年共核发选址意见书6件,设计要求7件,用地规划许可证8件,方案批复20件,工程许可17件(其中社会事业类包括152街坊配套养老院、高校类包括同济大学研究生公寓,功能性项目包括平凉44租赁住宅项目等)。共完成开工放样复验19件,建筑面积501339.06平方米(包括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创新创业大楼项目、同济研究生公寓三期、肺科医院诊疗中心及立体停车库项目、环创商务中心、紫华丽苑、益民小区二期西块项目等)。综合验收方面,完成竣工验收16件,建筑面积320172.4平方米;土地核验15件,用地面积404143.1平方米(包括赣商国际广场、大桥街道106街坊动迁安置房二期、杨浦图书馆一期、凯迪立方大厦、新江湾城F区F3地块办公楼项目、李尔亚洲总部项目等)。 (三)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杨浦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试行意见》,在规划编制调整和项目方案审批阶段,多平台多形式听取各方意见,依托街道、信访办主动落实公众参与。今年共开展规划预公告9次、公示9次、意见反馈公告4次,开展专家和部门意见征询及街道调研共12次;开展建设项目方案公示14次。 (四)城市有机更新与“留改拆”工作情况 1.城市有机更新 我区积极与有实力、有愿望转型的各大国企沟通,鼓励其对自有产权的工业用地,按照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办法转型。目前正在进行的宝武集团二钢地块转型,在释放低效工业用地实现产业升级的同时,推进规划道路、社区服务设施的实施,也带动了西方子桥地区的旧改。 为提升社区更新品质,2018年我区率先建立了社区规划师制度,一年多来12位社区规划师全身心投入社区更新工作,热情为社区奉献专业智慧。结合社区规划师工作,由社区规划师指导或设计的12个微更新项目也均在推进落实。同时为规范微更新工作,我区正在起草《杨浦区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项目管理办法》。 2.“留改拆”工作 我区以保护为前提,综合考虑民生、发展及重大工程等因素,开展风貌保护工作。在“留和拆”的方面,配合市规划资源局形成我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价值评估甄别结论和杨浦区未启动旧改项目风貌评估甄别结论汇总成果,明确保留保护要求及不保留范围,有效推进旧改;开展了89、90等十余地块的保护保留方案研究,明确控规调整方向。在“改”的方面,将军工路307弄作为里弄改造的试点,开展了方案研究,目前区房管局正在落实后续工作。 二、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中的瓶颈和困难 (一)规划编制研究对区域未来发展有决定性意义。科学的规划,需要前期调研、案例分析、方案比选、意见征询修改的过程,需要时间的孕育,同时市规划资源局规划审批流程较长,一般在一年以上。但目前我区正在高速发展,需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规划引领,因此目前在规划编制中的主要瓶颈是能用于规划编制报批的时间非常有限。 (二)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和瓶颈就是周边居民的不理解,导致项目审批难以有序推进。如新江湾部队地块邻里中心项目,由于周边居民对于规划养老院功能的不理解,致使上访、投诉、阻挠项目建设情况屡屡发生,严重影响到了项目的审批和建设。 三、下一步措施 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三区一基地”建设,坚定不移推进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谋发展,规划未来空间格局。 “西中东”空间布局逐渐成型的当下,我们将科学编制规划,为杨浦发展谋划空间格局,一方面是高标准推进滨江南段、中北段等重点地区的规划编制,用高水平规划引领发展;另一方面是通过城市更新策略,引入新功能、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公共环境,激发建成区活力。 二是强改革,促营商环境优化。我区将按照习总书记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关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以上海2035总体规划为战略引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推进全覆盖、全流程的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重宣传,取得公众理解支持。随着公众规划意识的增强,规划编制和实施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我区将进一步利用好“规划进社区”、社区规划师等平台,汇集更多力量,多种渠道开展规划宣传工作,取得公众对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2019年度 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工委委员和代表自7月上旬开始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区规划资源局工作汇报,视察了互联宝地、湾谷科技园等项目,查阅相关资料,听取规划工作专家意见,召开了城建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座谈会,较充分了解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规划法律法规,强化规划意识,完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一是为贯彻落实上海2035总体规划,区政府开展单元规划方案的编制,推进杨浦滨江南段新一轮总体城市规划等。二是按照《上海市详细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依法开展控详规划调整工作,保障重大交通、市政项目、基础教育等民生项目的实施落地。三是开展规划实施工作。依法进行规划许可工作,保障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开展“留改拆”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等。 二、主要问题 虽然本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功能和效用有待完善。区域内旧工业厂房的更新项目比较多,但是部分项目园区设计与周边环境不是很协调,对周边公众的吸引力不够强。社区微更新项目中,社区居民对小区及周边环境、绿地等公共空间的品质提升、增加停车位等要求较多,有些项目还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需求。黄浦江沿岸滨江建设和贯通后,居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是遮阳、座椅等人性化设施不够多。 (二)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加强。在调研中发现,居民群众对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虽然关心但了解不多,一些涉及民生的规划编制没有广泛深入听取群众意见。部分居民群众因不清楚规划依法变更及随之带来的实施变化,反映规划实施落地的效率不高。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管线凌乱的弊端逐渐凸显,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经常出现施工挖断管线、道路重复开挖等现象。 (三)政府相关部门推进规划落地的力度有待提高。规划实施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依据多项法规政策,但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沟通调研不够充分,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强,部分规划项目建设落地较慢。如新江湾城街道内的公建配套、养老医疗等设施虽有规划,但落地不够及时,随着入住居民的增多,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意见较大。 三、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项目研究和实施。当前,城市发展逐渐从增量模式转为存量模式,城市更新正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式,城市更新的模式也要注重因地制宜,着力于提升城市品质,从粗放的“大拆大建”转向“绣花式”的精细化微更新。在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中,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做好更新前的意愿收集、更新设计方案的比选、专家意见听取等,让建成项目更符合市民需求和城市发展。要更关注老旧小区改造、美丽街区建设、打造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等民生问题,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注重保留杨浦“三个百年”发展历史的连续性、完整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延续城市的文脉,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处理好保护、开发、利用的关系,完善和提升城区功能。 (二)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质量。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规划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建设的指导调控作用,增强规划实施的法律意识,保障已批准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法变更规划时,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汇报并备案。政府应在年度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报告中,就规划调整项目增加后评估内容,便于区人大常委会了解规划修改情况和效果。要在规划编制和实施前充分调研,规划落地以后长期跟踪,监测各类工程设施的使用率和满意度,提高规划工作实效。多渠道全方位地让居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以减少居民在规划实施中产生的信访投诉。要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道路开挖和管线调整,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力度。要聚焦规划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快重大工程、百姓关注等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明确实施节点,突破工作瓶颈,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推进规划落地。要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问题研究和专业能力建设,统筹好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各类问题,以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权责一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本区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区以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总体目标,以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为工作主线,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工作制度。现将有关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居民获得感 全区建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61个站点,256个家庭医生团队。目前,“1+1+1”家庭医生签约为38.29万名,签约率29.56%。其中60岁以上签约率达97.56%,居民满意度96.03%。 一是让签约居民获得更精准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慢病精细化管理,全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二是让签约居民获得更畅通的转诊服务。可通过市、区两级优先预约挂号信息化平台,为签约居民提供优先预约和转诊。 三是让签约居民获得更便捷的配药服务。通过处方外配及内设药房提供站点配药一站式服务。2018年延伸处方累计开具9.36万张,慢病长处方累计开具81.18万张。 四是让签约居民获得更惠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居民提供老人健康体检、防癌筛查、疫苗接种等项目。 (二)完善补偿考核机制,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 全区目前已构建以153项服务指标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财政补偿和家庭医生薪酬分配机制。 一是优化政府补偿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6年人均65.55元增加至2018年人均74.09元。 二是优化家庭医生薪酬分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积极协调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工作,2016年到2018年实现家庭医生年收入累计增幅28.57%。 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近三年,由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财政会同相关街道,累计共投入1.78亿元用于基本建设及设备专项购置。新增服务面积11628.5平方米。 四是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区政府把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纳入到卫生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动街道参与宣传家庭医生制度;区总工会协助家庭医生服务进园区、企业、楼宇。 (三)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建立高效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 通过区域医联体建设,利用“1+1+1”组合签约,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建设区域“医联体”。分别与新华、长海、肺科医院签署医联体构建协议。区域内组建综合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组建52个“全专联合”家庭医生工作室。江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与江浦街道办事处、交大医学院签署三方协议,共建“新华—江浦”家庭医生服务与分级诊疗示范基地。 二是提升与高校合作共建水平。殷行、大桥等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等高校签署“共建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议,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业务指导等合作提高家庭医生临床技能和科研教学水平。 (四)加强人才建设,保障家庭医生制度行稳致远 一是出台杨浦区全科医生住房补贴制度。由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印发《杨浦区卫生计生系统全科医生引进住房补助办法(试行)》,提升区域人才吸引力。 二是加强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同济大学医学院全科医学系,2019年杨浦区中心医院建成全市唯一的全科模拟实训中心。实施“全科医生能力培育项目”,累计培训1024人次。 三是组织“杨浦区示范家庭医生培育项目”。选派全科医生参加“GP”俱乐部活动和“儿科业务培训班”学习,提升技能。 四是开展推优选优活动。通过杨浦“十佳”家庭医生、家医助理等评比和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助推家庭医生“创先争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随着签约工作的持续推进,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类健康需求与家庭医生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 (一)家庭医生签约率有待提高。杨浦区常住人口有129.57万人,目前已签约38.29万人,签约人数位居全市第5,但因人口基数大,签约率仍未达到目标要求(30%),签约率位居全市第13。分析原因,一是杨浦区高校聚集,10.75万高校大学生不在签约范围内。二是新建新江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业时间较短,人群构成以中青年为主,签约需求和意向不高,签约率提升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是沿滨江带大规模动迁,导致人户分离,解约人数增多。 (二)家庭医生健康服务覆盖率和内涵仍需提升。我区组合内就诊率目前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69.84%,杨浦区66.03%)。分析原因,一是杨浦区医疗资源较为丰富,学科门类齐全,居民习惯于延续自己的就医模式,就诊的随意性较高。二是部分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签而不约”现象较为突出。三是由于以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不足,居民的接受度较低。 (三)政策保障,协调联动需进一步增强。一是支持签约服务和居民就诊下沉的综合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医疗、医药联动方面,随着延伸处方政策的实施,三、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药品衔接有待加强。在医疗、医保联动方面,社区按人头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有待探索,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家庭医生供给仍存在较大缺口。杨浦区每万人口注册全科医生3.10人(上海市要求为3.32人/万人),实际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全科医生为256人,每万人仅有1.94人,家庭医生供给仍存在较大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宣传发动、三区联动、激励推动,切实保证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得到长效发展。 (一)聚焦功能性人群,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一是依托大数据、信息化,针对不同人群研究制定个性化、分层化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细节,拓展服务内涵,真正做到“签而有约”。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将签约服务向中小学、幼儿园拓展,为广大青少年、幼儿提供与之适应的家庭医生服务。三是强化区体育局、街道与卫生健康间的联动,依托智慧健康小屋,服务园区、企业、楼宇,切实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家庭医生服务。四是深入机关事业单位,拓展服务人群,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五是积极与复旦大学对接,着力打造高校家庭医生服务示范点,推进区校合作,鼓励创建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居民形成正确就医习惯 多方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街道的作用,进居委、进睦邻中心、进园区、进校区、进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每年围绕“世界家庭医生日”,以视频播放、微信发布、专题讲座、医疗咨询、科普展示、免费义诊、宣传手册、海报、现场签约等多种形式,举办系列宣传活动,传播以签约服务促进健康管理的理念,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会氛围。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形成首诊在社区的正确就医习惯。 (三)推动激励机制落实,夯实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精神指示,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本区家庭医生队伍在引进、晋升和培养的倾斜性政策,尤其是人才落户政策,建议考虑设置优先落户条件或者分拨额度,提高人才引进的吸引力。二是提高人员待遇。一方面设置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补贴政策,购房补贴、高级别医生引进补贴等。另一方面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好家庭医生的“守门人”作用。三是整合资源,打造家庭医生能力建设体系,充分发挥区卫教基地与区中心医院全科实训中心的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家庭医生技能水平。 以上报告,予以审议。 关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调研本区家庭医生工作。7月份以来,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报告,分南北两片召开座谈会,听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和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视察了新华-江浦“全专联合”家庭医生服务示范基地、杨浦区全科教学实训中心(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殷行智慧健康小屋。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全面实施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构建了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1+1+1”组合签约为纽带,区域医联体联盟为依托的分级诊疗模式。一是扩大了签约覆盖面。截止2019年8月19日,参加“1+1+1”家庭医生签约居民达38.29万名,签约率29.56%(去年同期签约率为26.25%)。家庭医生工作团队还走进园区和校区,为白领、教师和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医疗咨询等个性化服务,拓展了服务覆盖面。二是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探索各类区域医联体模式,通过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居民签约,使签约居民获得医联体内“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与优先会诊”等便捷就医服务。三是优化签约服务内容。通过优化预约门诊、畅通转诊通道、推进慢病长处方和延伸处方政策优惠、绑定65岁以上人群免费体检和防癌免费筛查项目,丰富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提升服务吸引力和居民获得感。可以说,家庭医生制度的出台实施较好地满足了本区一批医疗需求大、行动不便的居民就近就医的需求。 二、存在问题 调研中发现,本区家庭医生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不足,工作繁杂,家庭医生缺口较大。按照《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每万名居民需配备4-5名全科医师,我区仅为3.1名,在全市排名第12位,平均每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500名居民,部分街道达到2500名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饱和度较大。家庭医生身兼门诊出诊、家庭病床、健康指导、公共卫生服务等多重任务,工作负荷较重,但签约服务费还未落实,加上晋升渠道不畅,家庭医生面临人员流失,去年我区有275名家庭医生,今年不增反降为256名。 (二)能力有限,技术不精,家庭医生专业水平不够高。目前虽然已经出台了家庭医生制度,但相当部分居民依然倾向于去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组合内就诊率偏低,主要原因还是现有家庭医生提供的诊疗服务和居民期望值之间有差距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无法满足居民全部需求。本区家庭医生中具有全科医学规培背景的有98人,仅占38.28%。家庭医生主要偏向内科,外出进修、培训的机会少,参与教学和科研的时间也不多。目前区域内的医联体合作模式对于家庭医生的带教特别是医教研综合能力的提升缺乏系统的计划以及评估体系,家庭医生对各种疾病的见识和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信息不通,无法共享,社区信息化水平较低。部分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没有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形成信息孤岛,社区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操作便捷度有待提升。在双向转诊时,某些社区医院医生只能提供上级医院的专家号源,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双向转诊通道仍不够畅通,无法满足居民的全部转诊需求。社区医院不提供网上预约挂号,就诊便捷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机制。要依托医联体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本区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临床带教、进修轮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尤其是对疑难杂症的辨别能力与常见病的规范化诊疗水平。要完善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尽快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要推出全科医生引进和培养的倾斜性政策,加大招收力度,加快社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要增强全科岗位的吸引力,鼓励吸引二、三级医院临床医生转岗下沉为全科医生,进一步增加家庭医生职业获得感。 (二)提升服务吸引力,进一步增强签约服务实效。签约对象要从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向一般人群拓展,注重增加功能性人群签约率。要加大家庭医生制度的政策宣传,纠正部分居民对于家庭医生制度的认识误区。通过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宣传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塑造服务团队的品牌和口碑效应提高签约吸引力。同时要避免让签约服务流于形式,要主动为居民提供跟踪式、关怀式等服务,做到“签而有约”,从而引导居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良好就诊习惯。 (三)优化医疗资源,进一步推进社区信息化保障。要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要优化家庭医生团队配置,如全科与专科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加强优势互补,突出团队服务特色和亮点。要加快社区卫生信息系统的升级,尽快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互联和动态管理,完善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平台,实现对家庭医生的信息化支撑,以缓解人力资源的不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9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涛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唐蛟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志平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控江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芳蓉的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锐、叶茵茵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二十八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议题 (2019年9月2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审议人事任免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审议任命冯娇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杨法〔2019〕73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 任命冯娇君、孙幸冬、陈乃徐、季宇凤、周圣、费敏蔚、袁甄乙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任湧飞 2019年9月17日 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提请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冯娇君等同志职务的审查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冯娇君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任湧飞院长的提请,任命冯娇君、孙幸冬、陈乃徐、季宇凤、周圣、费敏蔚、袁甄乙等7名同志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任命余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沪杨检发〔2019〕45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提请: 任命余文、施雯佳等2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滨 2019年9月19日 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滨提请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余文等同志职务的审查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余文等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谭滨检察长的提请,任命余文、施雯佳等2名同志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9月23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冯娇君、孙幸冬、陈乃徐、季宇凤、周圣、费敏蔚、袁甄乙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余文、施雯佳等2名同志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议题 (2019年10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事项; 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三、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体育局、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卢焱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卢焱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卢焱辞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卢焱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8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卢焱辞去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8名。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4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任命王浩同志职务的议案 杨府任〔2019〕35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请任命王浩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请予审议。 区长 谢坚钢 2019年9月30日 对谢坚钢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王浩同志职务的审查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王浩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任命王浩同志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任命方颖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任命方颖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任命周迅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9年10月14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任命邵波同志职务的议案 杨府任〔2019〕33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请任命邵波为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请予审议。 区长 谢坚钢 2019年 9月26日 对谢坚钢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邵波同志职务的审查意见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谢坚钢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邵波同志职务。经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谢坚钢区长的提请,任命邵波同志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2016年新《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以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条例执行情况 近年来,杨浦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的职责,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1-8月,我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3.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PM2.5累计均值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5%;区域降尘累计均值为5.0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同期上升8.7%,大气环境质量总体稳步向好。全区11个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0.9%,较去年同期持平,水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主要做法: (一)坚持防治结合,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强化扬尘管理措施。我区不断巩固扬尘治理成效,设立扬尘在线监控点位82个,关停搅拌站1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上柴公司涂装车间实施VOCs废气净化系统工程。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治理,已完成74台锅炉改造,约占全年提标改造任务的60%。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落实初期雨水调蓄治理,大武川雨水调蓄池已开工建设。全面开展71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目前完成整治小区15个。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条例》第五十条明确了土壤污染防范和修复责任。我区全面排查土壤环境状况,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我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完成土壤试点修复地块1个。 (二)坚持绿色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条例》提倡绿色发展,并在第十四条中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上半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29.84万吨标煤,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6.51%。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已完成上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验收。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条例》明确规定了区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并赋予了二十一项行政处罚权。我区先后开展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气、汽修业喷漆、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12次。2019年1-8月,共受理环境类投诉1079件,实施行政处罚50起,罚款785.3万元,罚款金额同比增长2.5倍。有效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共受理信访交办件120件,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或阶段性整改任务,并建立了复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坚持安全底线,筑牢环境风险防控屏障 一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条例》第五十三条、五十五条,分别对危险废物处置与运输及核技术利用作了明确要求。对此,我区制定了《杨浦区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方案》,将2家重点、12家一般产废单位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同时,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规范化管理,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可控。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条例》第三十条明确了提效率、规范程序的要求。我区持续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全面落实“双减半”要求,实现审批时限、申报资料均减少50%的目标。三是严格落实许可证制度。《条例》将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我区将推进7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开展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五)坚持社会共治,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条例》第六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我区重点将《条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一是垃圾分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截至2019年8月,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区域内927个居民区,44万户家庭的垃圾分类工作,改造垃圾箱房1496座。大力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成所有机关事业单位、25所区属医院、198所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29家菜场的分类推进工作。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编发“保护环境随手可做20事”宣传手册,将东区污水处理厂、区环境监测站设立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三是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对汽修、餐饮等行业开展环保法规培训,更好地促进企业懂法、守法。四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对星云苑、翡丽雅苑等7个小区开展区级绿色小区创建工作。五是加强网络环境宣传。开通杨浦环保“两微”(微信、微博)平台,坚持每日更新各类环保新闻及动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域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工地保有量较高,道路交通降尘量仍然居高不下。部分水体连通性、水动力不足,河道水质稳定性有待加强。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尚不完善,存在排水空白区和低标区。环卫基础设施处置能力有限,生活垃圾处置场异味控制不力,垃圾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区域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处罚手段仍然较为单一,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还不够。“行刑衔接”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行刑衔接”移送制度不健全、信息共享不畅通等问题。 四是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还亟待健全和完善,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仍较为单一,部分居民对变电站、轨道交通、市容环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还存在一些误解。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加强环境领域规划引领 大力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过程跟踪市、区两级共52个项目的推进情况。制定《杨浦区“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力争重大环境瓶颈问题实现新突破。 (二)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方面,严格落实新建建筑工地、重点道路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全面完成燃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探索建立油烟管控新模式。水环境方面,继续深化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坚持水岸联动、条块联动、区域联动,加快落实虬江、小吉浦综合治理措施,争取尽早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方面,建立本区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在产涉重企业的监管,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 (三)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完善雨污水收集和混接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各类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预计实施完成12.4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全区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完成住宅小区混接整治176处。二是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加快实施大武川雨水泵站截污调蓄工程,开展区属陆家浜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实施排水口治理和垃圾拦截,加快配套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泵站放江管控和河道水质监测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三是加快推进环卫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环卫设施布局和各类垃圾分类运输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末端中转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四)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效能 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扎实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合理运用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的执法手段,不断巩固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促进我区各相关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非诉执行案件强制措施和“行刑衔接”等相关工作机制。 (五)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加大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教育先行,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通过专题培训、上门检查等方式对监管对象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贯,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积极推动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的构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工作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本区 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常委会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城建环保工委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自7月中旬开始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区生态环境局工作汇报,视察了新江湾城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区环境监测站环保设施向公共开放项目,召开了城建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军工路3701号湿垃圾处置站异味扰民情况、小吉浦河污染治理情况并与周边小区居民进行座谈,较充分了解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现将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一是加强污染防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项环境指标稳步提升。尤其是实行河长制以来,加大治理力度,水环境有了显著改善。二是落实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环保监管工作。三是开展环保工作宣传和《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企业、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创建共同参与环保的氛围。 二、主要问题 本区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仍较为单一和形式化。社会公众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较低,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还未普及,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条例》第五条规定做得不够好,环境保护意识尚未落实在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因住宅装修、广场舞、宠物饲养等引起的环境矛盾多发,成为环境治理新的难点。 (二)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区域内扬尘量仍然较高。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后,湿垃圾车辆运输中跑冒滴漏影响市容、垃圾处置站散发异味问题等较为严重。水环境质量虽然有好转但还不稳定,部分河道因雨前泵站放江出现黑臭等现象。社会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汽车修理污水排放等问题在有的地区仍较突出。 (三)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但这方面工作仍有不足,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力度不够大,还存在将环境保护仅仅视为环保部门职责的情况。部门间协同联动的机制还不完善,在处理道路扬尘、噪音扰民、环境信息等职责交叉的问题时仍有推诿扯皮现象。环境类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推进力度不强,环境违法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较少。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环保宣传培训,重视公众共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环保宣传和严格执法监管,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运用各种手段普及环保知识,讲解环保法规,不断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环境文化。要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环境治理工作,提升区域环境质量。要继续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根据《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做好 PM2.5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军工路湿垃圾处置站异味及湿垃圾运输车跑冒滴漏问题。及时解决居民反映集中的油烟、噪音、洗车污水等环境问题,防止小矛盾拖成大问题。注重发挥各级河长的作用,根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完善河道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河道日常管理水平。落实“问题在水中、根子在岸上”的治理思路,加快截污纳管和排水泵站建设,从源头解决本区一些住宅小区雨污水混接和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三)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环保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案件执行全程跟踪监管机制,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经常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发现,严格查处。积极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树立执法权威性和震慑力。政府要制定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区政府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 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副区长 丁欢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杨浦始终以打响“一网通办”品牌为主线,以“规定动作率先实施,自选动作精准到位”为要求,着力营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现就本区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一网通办”改革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年3月,上海市制定《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杨浦作为创新发展的先行者,于当年8月印发《杨浦区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专项行动计划》,全面启动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关注“一网通办”改革。2018年7月5日,李强书记来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调研时提出,做实“一网通办”内容,打响“一网通办”品牌,并对杨浦“一网通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工作,亲自决策、亲自部署、强力推进。今年2月27日,我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李跃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以优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重点,着力在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降低成本等方面下更大功夫。2018年7月12日,区大数据中心正式成立;2018年7月,原网上政务大厅并入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开设杨浦频道,接入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区级特色服务作为个性化内容入驻“一网通办”总门户。目前正在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上线工作。2019年2月2日,“杨浦市民云”并入“随申办”APP①,推出杨浦特色主页。2019年3月28日,制定形成《杨浦区贯彻落实“一网通”“双减半②”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7月22日,区府办召开政务服务暨“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一网通办”改革做法和成效 在全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一网通办”改革有力有序推进。目前,“一网通办”杨浦频道可查可办,业务流程持续再造,数据开放共享正在深化推进,特色工作先行先试,各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全力攻坚业务流程优化,推动“简单改良”向“革命性再造”转变 1.“双减半”,有序推进。今年是“一网通办”改革的攻坚年,我们始终与市政府办公厅保持步调一致,加强部门协作。由区府办牵头,与各职能部门开展双向培训,从源头上精环节、简材料。逐一分析研判各业务的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量身定制各职能部门“双减半”目标,厘清数据需求,推动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同时,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创新性地组织开展各类“双减半”相关业务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等部门在制订本部门“双减半”培训计划基础上,及时组织从审批职能科室的分管领导、负责人、到窗口办事人员广泛开展业务培训,了解掌握已纳入的审批事项减半内容、落实时限及“双减半”信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平均“减时间”比例达60%,“减材料”比例拟达53%。 2.“证证联办”,一次办成。我们跳出政务服务“事项”的范畴,深入剖析办事人眼中的“一件事”, 深化主题套餐从“可查”到“可办”,首批开通21个主题事件线上联审办证服务,为开业企业实现办证时限平均压减75%。实现“三个一”:一是在线“一页”申报。企业办证只需“一页”申报,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实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信息自动抓取,其它共性材料只用交一次。材料提交大幅简化,如“开超市”原需办齐4家部门所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4个证,需提交的申请表从6张减为1张、缩减比例达83%,材料由47份减为17份、缩减比例达64%。二是部门“一网”联审。系统自动将企业线上申报的信息按事项拆分,分发至各部门进行并联预审,通过网上、线下联审,大幅“减时间”。以“开超市”为例,审批时间最长的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为13天,这就是开饭店所需的全部办证时间。三是综窗“一窗”受理企业通过并联预审后,至线下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只需对照预审内容收材料,突破线下跨部门收件瓶颈,大大降低对窗口人员的专业要求。各类许可证的发放归集到综合窗口,一窗发证或政务邮递寄送。企业平均跑动次数从3次减少为1次,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3.流程再造,效能提升。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区房管局在年中已实现房地产交易全网通,企业间存量非居住房买卖,其中工厂、仓库类的房屋交易登记,在受理窗口一次性完成受理、缴税、缴费、发证,当场办结;区规土局针对完善行政服务精准度,采用电子化审图、网上并联审批等行政提速机制,将部门间的审批依据材料进行内部流转、互联互通,精简相关审批的步骤和材料,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破解群众“办事烦”问题,推动“部门为中心”向“用户为中心”转变 1.分领域专窗,精准高效。杨浦积极研究整合各部门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打造“分领域+综合”双重服务模式实现统一收件、发件、咨询,推动企业办事“多头跑”到“进一窗”:分领域专窗,精准高效。杨浦作为专业领域“单窗通办”试点区,以专业性高、服务精准为原则,探索打造商事登记、工程建设、社会事业、公共安全、企业开办“一窗通③”五大类专业领域的“单窗通办④”综合窗口。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窗后台设工程建设联审中心,为前台受理提供有力业务支撑。开通“一窗通”服务专区,增设自助申报区,提供网上申报、企业信息公示等在线服务;综合窗口,提升效能。推进区科委、区文旅局等8个部门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等109个低频、季节性办理事项全面整合到综合窗口,精简人员、提高效能。 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倒逼“好服务”。将政务服务绩效交由企业和群众评判,针对办事过程中反映的差评和堵点问题做到及时调查、采取措施,敦促部门限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倒逼窗口在纪律规范、业务能力、服务成效、办公环境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将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深挖数据交换“共享难”问题,推动“群众跑”向“数据跑”转变 1.电子亮证集成信息,一体核验。今年3月率先实现设备集成,推出集成人脸识别、扫码器的“亮证核验”一体机,依托市级电子证照库、“随申办市民云”APP后端数据支撑,形成身份绑定、亮证扫码、人脸识别的核验闭环。申请人线下办事通过手机即可实现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常用证照免交。 2.打破信息系统“数据孤岛”,互联互通。建设区级政务云⑤,颠覆传统机房建设模式,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支出,实现服务器资源、网络资源和其他基本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目前已完成区内13个委办局的30个系统的上云工作。依托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目前已初步实现通过平台调取法人库、人口库数据实现智能填表,基本信息自动填入,大部分业务信息选择生成,只需对自动填入的信息进行确认完善。今年还创新推出智能填表机,触摸与键盘皆可实现输入,操作更直观、简便,充分发挥“数据多跑路”的作用。 (四)解决政务服务“局限多”问题,推动“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1.推广“政银通⑥”,惠企更迅捷。“政银通”服务网点已经覆盖至全区24家银行124个网点,截至今年8月底,通过政银通为925家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结合我区政务服务“一站集中、多点分布”的便民模式,以“政银通”服务网点为载体,积极推进智能政务服务,通过自助打照设备、银行自助预约开户等多种智能终端设备,打造具有杨浦特色的政务自助服务站,线上线下完善开办企业便利化程度;今年5月,“沪港政银通”项目落地。将企业登记注册延伸至香港,投资人“足不出港”即可轻松办理上海的营业执照,最快10天完成注册。 2.优化“税立方”,惠企更专业。组建涵盖9个科所的24名业务骨干的政策咨询团队,分5类业务实行专家挂牌坐堂咨询。企业可以通过“杨浦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立方”预约专家团队出诊。截至目前,“税立方”专家团队共计出诊108家,包括帮助上汽大通解决亿元退税、光和光学解决千万出口退税难题以及“独角兽”企业发票用量问题,帮助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上海高校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驶上“快车道”、为上海水锦洋食品有限公司的特殊性重组备案和吸收合并留抵税额的处理等,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合力有待加强。市区联动还不够,部分初审、市终审事项办理流程繁复,需由区级部门将纸质材料提交市级,如:“科普活动认定(初审)”事项,在区科委受理和初审的基础上,市科委再进行最终审批,造成了诸多不便;此外,区内还有些单位大局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怀有畏难懈怠情绪,主动先行先试的积极性不高,等条线布置工作。 (二)“单窗通办”深化难度较大。无差别窗口便于统一管理,但是精准服务差、前后台存在矛盾;专业部门窗口精准服务高,但是不便于统一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有管理要求但缺乏激励机制。 (三)资源整合效能不高。在跨部门平台整合方面,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税务、公安等条线的数据壁垒尚未打通,存在信息重复采集认证、信息推送不及时、缺失的情况;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本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制度有待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四)法律机制障碍亟待破除。法定审批材料的精简或电子化规范尚未明确,国家层面等待地方提出法规的修改建议和意见,事项材料清单中仍涉及原件回收、照片、第三方报告等,如:“食品经营许可(依申请变更)”仍需回收正副本原件。建议考虑电子化共享,避免行政相对人再提交。 (五)办事指南标准化程度还不够。仍存在网上指南公开发布的要素与线下办理实际不符,如承诺办理时限大于法定办理时限、公开到场办理次数为零次但指南公布为“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等逻辑错误,有些部门上传的样表只有第一页、有些部门表格上传“张冠李戴”等内容不规范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网通办”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时刻关注群众需求和痛点,持续深化推进。 (一)线上延伸服务 1.推进“双减半”工作成果落地。在梳理形成“双减半”方案的基础上,用数据支撑前台“减材料”。 2.加强“主题套餐”大数据的关联和运用。推动更多套餐实现从办成“一个事项”到办成“一件事”的跨越,拟扩容至31个高频“一件事”。 (二)线下主动服务 1.构建“好差评”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对人对事”的精准评价,将“差评”整改列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补齐窗口短板,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2. 推进简政放权显成效。率先推出“独任审核官”,在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2家部门推出更多“当场办结”事项,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提质增速”;试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放开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 3.将智能服务前移至大厅。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库调取、问答指引,智能填表机改“填表”为“补表”,填表更便捷精准。 (三)线上线下统一 1.落实办事指南规范化 严格对照本市“一网通办”评估指标体系及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最新要求,审核部门修订指南要素内容,定期发布“填报常见问题汇编”,帮助各填报主体纠正错误、精准填报。 2.建立监督—考核—通报机制。定期督促部门自查办理实际与指南更新情况,确保实时更新;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情况,作为“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及出错率排名情况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工作积极主动、落实到位的部门,批评提醒工作要求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 “一网通办”作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杨浦将努力在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上迈出新步伐、在提升办事便捷性上打造新亮点、在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上实现新突破,让企业感受到速度、让百姓感受到温度,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深化“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安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财经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专题调研组,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体验更满意为目标,重点围绕《杨浦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行动计划》(杨委办发[2019]1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调研。通过实地视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推进情况,组织区发改委、区投促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广泛听取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的落地情况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研组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对标《行动计划》,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成绩来之不易。一是规定动作精准到位,有序推进“双减半”、“双100”目标落实,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等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自选动作探索有力,持续打响“一网通办”品牌,因地制宜打造专业领域综合窗口,以服务创新创业为突破口,深化“政银通”和“主题套餐”等特色服务品牌内涵。三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持续升级“创城e点通”、“税立方”、“双创小巨人”等创新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属地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打造综合性营商服务新模式。 二、存在问题 (一)线上线下服务兼顾不平衡 线下业务办理中与线上系统相适应的配套服务不足,部分业务办理中存在线下操作指引不够精准到位,用户线上难以独立办结的现象,既影响办事的体验感和舒适度,也未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效能优势,此类情况的发生关键在于行政服务大厅仍然是以线下服务为主的大厅,线上服务的同步优化不足,距离“零跑腿”的线上大厅还有差距。线上虽然可通过“上海杨浦”官网连接至全市“一网通办”页面,但存在个别栏目由于页面发布主体不一致造成数据丢包或链接出错等情况,影响用户准确访问和实际使用。 (二)审批监管效能提升不充分 对于开办企业,除“先照后证”等因素外,制约办理速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工商查名环节。一方面,由于本市企业名称数据库查询权限未下放至区一级,区级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名称缺乏预判标准,而一旦市市场管理局审核未通过,对未通过原因的答复口径指向性不明,影响企业再次申报通过率。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存在不知注销、不愿注销、不会注销等情形,僵尸企业大量占用名称资源需加快出清。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本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制度需加快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的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三)商事服务集成协同不完善 随着各区政策环境的更新迭代,要素成本不相上下,本区商事服务在系统集成、优化叠加、放大溢出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提升。市场期待与“制度创新”存在预期落差,自贸区政策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需要深化。与企业创新做强相关的政策宣传不能实现“点对点”精准推送,企业往往因为缺乏专业解读和规范指导而出现“不知晓、看不懂、用不准”的问题。在政策执行环节,企业普遍反映扶持政策的兑现周期偏长,尤其是在当前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大、货款回笼时间长的情况下,矛盾更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融合,同步优化,提高服务效能 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瞄准既定目标,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信息承接,以“应上尽上”为目标,继续扩大服务事项覆盖面,以“好差评”响应机制试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要切实推进“一网通办” 从“能办”向“好办”转变,现阶段仍然需要进一步增强部门推进合力,落实部门业务骨干,提高面对面服务质量,并结合线下应用需求同步优化线上服务模式和内容,改进用户体验,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努力做到标准一致、服务一体,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线上应用突出智能精准,线下服务体现优质高效,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提高效率,创新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区委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着力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推进“零跑腿”、“只跑一次”等工作落实,梳理规范各类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管理措施。要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推进“照后减证”,简化优化办理流程,依托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替代人工识别,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针对工商查名审批环节积极向市级管理部门反映,争取查名权限下放。要创新公平公正的监管方式,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抽查程序与方式、信息公示与结果运用,检查执法人员管理等工作流程,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全覆盖;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力度,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以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系统集成,强化协同,提升执行实效 要强化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数据监测和分析,调整扶持政策导向,完善财政资金支出方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引导企业将获得的政府资金定向投入科技研发,促进企业将减少的成本主动用于增投入、搞研发、稳就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策兑现速度,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充分依托区级“融媒体”平台,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和可及性,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企业关于税务咨询、市场监管、人才社保等查询内容的分析,实现高频事项的定向推送,凸显易读性、场景性和友好性。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发挥整体合力和集成效应,针对金融、保税、人才等方面,加大国际创新资源集聚政策引导力,加快滨江开发和产业培育,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人才链、资本链的有效衔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0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浩为上海市杨浦区副区长; 任命方颖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任命周迅为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邵波为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出席第三十次会议情况 出 席
请 假
|
![]() |
![]()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
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作 地址: 杨浦区榆林路707号 邮编:200082 Email:ypqrdb@126.com |
您是第
位访问者 |